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3年2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邱繼智、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桂建華代)、劉瀚宇、廖文豪、黃其彥、曹立妍、尹敏芳、王素鳳、張梅芬、賴栗葦、張世佳、陳恩航、林維珩、蕭幸金、林岳祥、孫克難、張旭華(劉芸嫚代)、許瑞娟、郭筱晴、夏德威、王亦凡
應出席:25位(李研發長麒麟同時擔任國商系主任、邱繼智教務長同時代理校長)
實到:24位
請假:1位 王美慧
工作人員:徐慧芳、李明才
主席:邱代理校長繼智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2年度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人事室提:有關「教育部103年度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推薦排序案,提請審議。
決 議:經委員投票結果如下,排序第1為謝文盛副教授、排序第2為王惠珍組員。
執行情形:依決議排序,並待教育部來函後,依限報部推薦。
二、人事室提:修訂本校「教師借調處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教評會通過,將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三、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學生就學補助急難救助金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本修訂要點第二點部分細節請再慎重衡酌以符正義,檢討修正後再重提行政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本案現正研議中。
四、人事室提:有關本校103年度文康活動-體育活動經費各項目支出調整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文康活動-體育活動經費各項目支出調整表」序號5歡送退休人員,其中103年「禮券調整為每人1200」修正為「禮品調整為每人1200」。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並已公告周知。
五、秘書室提:修訂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提請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續提3月份校務會議備查。
六、教務處提:訂定本校自我評鑑相關辦法,「指導委員會設置要點」、「工作小組設置要點」、「委員遴聘要點」、「研習實施要點」、「申復處理要點」及「施行細則」等6種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簽請校長核定實施,並公告周知。
七、人事室提:修訂本校「約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相關規定及附件三「約用行政助理報酬標準薪級表」,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 本校「約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八點第一項修正如下:
八、約用工作人員之約用以一年為原則,但符合勞動基準法定期契約條款並具備明確終止勞動契約之日期者,依實際所需時間約用之。約用年度終了,應予年終考核,以作為晉級及續僱用之依據。
(二)附件三本校「約用行政助理報酬標準薪級表」附註第5點修正如下:
5.本表施行後進用之各約用行政助理,悉適用本薪級表,並依所具學歷資格第一級薪點標準支給;新進約用行政助理曾任職務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且職務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於公立機關(構)每滿一年提敘一級、民營機構每滿二年提敘一級,最高得提敘三級。唯不同公立機關(構)及民營機構未滿一年年資不得併計。
曾擔任本校約用行政助理,於再任時得支給原核定有案之薪點。
(三)附件四本校「約用工程助理報酬標準薪級表」附註第5點修正如下:
5.本表施行後進用之各約用工程助理,悉適用本標準表,並依所具學歷資格第一級薪點標準支給;新進約用工程助理曾任職務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且職務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於公立機關(構)每滿一年提敘一級、民營機構每滿兩年提敘一級,最高得提敘三級。唯不同公立機關(構)及民營機構未滿一年年資不得併計。
(四)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將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八、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產學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研發處會後補充)本案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九、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
(一) 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辦法」第五條修正如下:
第五條
各所系(科)中心應會同研究發展處選擇經政府登記核准立案、具有良好制度與信譽,且與本校教學內容相關之公民營企業機構為實習單位,經雙方協商並簽訂合約書後,安排學生前往實習。或由學生自行選擇及尋找信譽優良與安全之實習廠商,並事先徵得實習機構與家長同意後提出申請,經該所系(科)中心校外實習委員會認可後,方可前往實習。由學生自行選擇實習機構者,學生須於規定期間,在同一實習機構實習期滿,並經考核成績及格者,即可取得該所系(科)中心校外實習學分。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校外實習轉介等問題,請教務處另於教務會議中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簽請校長核定實施,並公告周知。有關校外實習轉介則另案由教務會議討論。
十、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已照案執行。
十一、秘書室提:有關日籍校友捐贈櫻花及後續栽種乙案,請研究發展處確認目前辦理情形。【臨時動議案】
決 議:請研發處積極辦理,本案列管。
執行情形:(研發處回覆)有關日籍校友捐贈櫻花樹苗乙案,因前次種植氣候節令不適,致植栽之樹苗無存活。現經平鎮校區樂組長統計需補種空間,尚需50-60棵樹苗。本案擬俟樂組長估價,另行募款後,在適當時間再行補種。
主計室建議:請總務處行文於林務局,請林務局贈送樹苗。募款尚需一些時間,今年可能來不及,這方式這樣比較快。
總務處建議:昨日為客家「天穿日」,平鎮市公所辦理植樹活動,於本校平鎮校區種植兩棵流蘇,亦提及未來將於本校環校道路種植一百多棵樹。原本規劃教學大樓及圖資行政大樓前空地,日籍校友提及欲將該區做為櫻花林,但該區風過大,是否合宜,將再評估。的確曾有許多單位來文過將贈送樹苗,只是現此這時間點,行文於林務局,是否恰當,將再評估。後續將先評估該區適合種植何種樹木,考量之後再請相關單位提供贈送。
秘書室建議:因捐贈已進入第2年,樹苗已全部死光,亦是本校未善盡照顧之責。因為客家天穿日這週種植兩棵流蘇,下週種植一百多棵黃金金露花,但那些都不是櫻花。一晃眼就創校一百年,當日將尋根櫻花種得如何,今年若沒種,又錯過一年了。日籍校友捐贈當天,於校本部花圃種植6棵,後因氣候關係未能存活,故建議學校用公款購買12顆櫻花樹苗,先將校本部6棵櫻花補種起來,再將6棵種至平鎮校區,募款種植則是另一回事,先將薪火薪傳之事完成。樹苗請優先於今年栽種,若本週未種,則今年亦將錯過時效了。
主席指示:總務處得先採購12棵櫻花樹苗,研發處募款種植亦後續辦理,本案繼續列管。
貳、主席報告:
有關本校改大事宜,目前初步上教育部已通過,行政院現正進行審核程序中。其中表達兩點意見,對於平鎮校區新聘系科是否向教育部提出新增員額,請本校提出補充說明。新校園及規劃所花費之經費是否需請求教育部支援,以上主計室及人事室業已答覆,並由教育部轉報行政院。改大這部分仍審慎樂觀,盼行政院能盡快核定。改大後要做的事,參考部分科大之經驗,有些學校因時間太倉促,整整一年皆持續陸續修法。故法案部分請秘書室先進行全面盤點,本校到底有多少法案需提會審議,請秘書室發文請各單位提報並列管。盼於今年7月31日前各單位應將草案全訂好(包括修正對照表),一級主管及主任需確實閱畢所有修改草案及對照表,8月1日後則以包裹方式經會議通過,期待於改大後1學期之內完成所有修法。改大之後則有全新的局面。
改大過程中,本校原應於去年8月獲得通過,但由於平鎮建設工程落後及新系成立有些落後,稍有影響。平鎮校區整體規劃書、新系籌設計畫書皆於10月份獲得同意,也是因著這同意後,我們才於校務會議上討論欲向教育部提出提早更名。當時教育部對本校列管平鎮工程及新系進駐情況,這兩方面亦應持續列管。有關工程事後驗收,盡早拿到使用執照,採購亦應盡早完成等,相關事宜請總務處務必確實完成。教育部相當在意平鎮校區會變成蚊子館,故該區空教室務必填滿。北商承諾四年後1千人進駐,若無完成,所有行政團隊將被檢討,故往後亦請確實完成。請兩單位(教務處、總務處)務必督導,此亦是本學期重大工作。
五專招生今年分成為免試及特色招生,過去是等著學生上門,現在時空環境已經不同,此為12年國教之後的變數。故比照過去四技二專招生說明會,現五專部分亦啟動,我們會主動通知各國中,需辦理招生說明會者,請各系科派人輪流,若主任無法去,一科系需培養2-3位種子教師,務必主動出擊。特色招生之三系科,務必準備好特色招生之說帖,俾利至各國中進行說明會。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體育室:現在五育並重,本校許多學生喜歡運動,本室發現有些系科學生比校隊練習更加努力,與校隊進行友誼賽及練習賽,列如:會資系、企管系、商務系,企管系目前最積極練習。呼籲系主任鼓勵和口頭嘉勉學生,學生感受將會很深刻。
(二)軍訓室:請各主管參閱本室電子工作報告第13點,在此特別提出。有關教育部103年1月16日臺教學(五)字第1030006876B號函修正發布「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以簡便行文函轉校內各行政及教學單位,請依規定配合辦理並宣導周知,修正重點及應配合事項摘要說明如下:
1.校安通報事件依屬性由原來甲、乙、丙三級,改區分為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一般校安事件。
2.學校相關人員均有通報責任,於知悉學生(校)校安通報事件時,應立即以口頭或書面告知受理(權責)單位並通知校安事件通報窗口(本校為校安中心)依限完成通報,請詳閱作業要點。(緊急事件2小時內完成通報,法定通報事件24-72小時內完成通報,且此部分皆有罰則)
3.本次修正要點期使每位學校人員均能協助校安事件通報作業,所涉包含行政、教師等各層面之相關人員,並明定相關責任區分及獎懲規定。
以上所述,涉及全校教職員工生所有人員,請各單位協助並配合辦理,並轉知所屬週知及宣導。
(三)主計室:
1.102年度決算目前正整編中,2月20日將送達行政院及各相關機關,同時公告於本校主計室網頁,各單位可自行查詢。
2.104年度概算啟動籌編,各單位應該都已收到公文,請各主任多費心。
(四)資研所陳恩航所長:有關校長遴選這部分,因本人為校長遴選委員,且並被選為執行秘書,現向大家報告校長遴選進度。2月24日是校長候選人發表公開說明會,2月27日是校內老師進行投票。本校要進行校長遴選,但校內非常平靜,卻 沒有任何競選活動,故有些候選人及遴選委員提議應該讓候選人進行政見發表。經查閱相關法規後,其中本校校長遴選作業細則第15條略以:「…校長候選人不得對遴選委員有關說、請託、期約等情事或任何有關選舉活動之造勢行為。」雖造勢行為是不被允許,但其他有關競選活動應該如何被看待,故與鄭丁旺委員及其他委員連繫討論後,現正面表列4項可作為,因共15位校長遴選委員,故需8位以上委員同意後,該項始可成立。(其中3項經遴選委員過半數同意、1項未過半數同意),3項可進行活動包括:1.可張貼海報,海報為A1規格並以4張為限,且需經遴選委員會同意認可,並由學校張貼(遴選委員同意:10票、不同意:1票);2.由系所主動邀約進行專題演講(遴選委員同意:8票、不同意:3票);3.自行發放個人治校理念之電子郵件(遴選委員同意:8票、不同意;3票)。另1項活動未通過者為:個別拜訪並可發送個人資料(遴選委員同意:4票、不同意:7票,本項遭否決)。2月24日是校長候選人公開說明會,請大家踴躍參與;2月27日是校內教師的投票日,亦請各教師踴躍參與。
資研所陳所長會後書面補充本案後續執行情況如下:
經查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九條:「校長候選人於遴選過程中,不得從事任何競選活動,違者經本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即喪失候選人資格。」故遴選委員會之提案:校長候選人可從事三項正面表列競選活動之提案應屬無效。
本遴選委員會已透過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所有校長候選人不得從事任何競選活動。
2月24日是校長候選人公開說明會。2月27日是校內教師的投票日,亦請各位教師踴躍參與。
(五)學生事務處:為了配合校長遴選,將原本下周四導師會議改至27日中午於中正廳召開。並為提升投票率,日夜部合併召開,投票場所為中正廳小會議室,以提升學校教師參與率,也請導師多加參與會議以及投票。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教務處提:訂定本校「劉曉山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實施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劉曉山先生業於102年12月18日捐款新台幣50萬元整(會計資訊系學生補助20萬元整,本校其他系科學生補助30萬元整),並指定其捐款將作為培育本校學生增強英文能力,考取多益英文(TOEIC)檢定證照之運用。
(二)為鼓勵及協助本校學生參加國際多益英語測驗,培育學生考取檢定證照,提昇英語能力,特訂定該要點草案,獎勵本校家境清寒、成績優良且欲提升多益英語(TOEIC)測驗成績之在校全體學生(包括日夜間部)。
(三)該案業經本校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103.2.12)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劉曉山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實施要點」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點修正如附件所示。
(二)申請「劉曉山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實施要點」檢附文件及本校「劉曉山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申請表修正如附件所示。
(三)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教務處提:訂定本校「提供各高級職業學校學生預修大學課程作業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102年度第三次執行委員會議紀錄辦理。
(二)為配合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制定「北區技專校院教學資源中心高職先修課程辦法」,特訂定該要點草案,以促進高職教育與技專校院課程之銜接。
(三)該案業經本校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103.2.12)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於103學年度施行。
決 議:。
(一)本校「提供各高級職業學校學生預修大學課程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八點修正如下:
六、高職學生預修本校課程,其各科目之上課地點、時數、學分數、成績評核、教學評量、授課及繳費方式等,概悉依本校教務處所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遵照本校之相關教務規範辦理或經協議為之,並應通知申請者。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三、學生事務處提:訂定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乙案, 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成立本校特教推行委員會,以協助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
(二)本設置辦法於102年12月16日學務主管會議及103年1月15日學生事務會議討論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學生事務處提:建議本校同仁領有身心障礙人士手冊者,停車免收費,以及調整相關停車行政事宜(包括:收費價格可否調降、費用改成年繳或月繳、費用雙軌制【臨時用、兼任…】、平鎮校區是否開放給學生停車及收費、EMBA學生是否可開放停車等)。
決 議:請總務處一併研議。
二、進修推廣部提:有關本校改制大學前後之畢業證書,學生疑慮等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決 議:請教務處及進推部會後依基本原則處理。
散會:16時00分。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劉曉山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實施要點(草案)
中華民國103年2月12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一、宗旨:為鼓勵及協助本校學生參加國際多益英語測驗,培育學生考取檢定證照,提昇英語能力,特訂定本實施要點獎勵本校家境清寒、成績優良且欲提升多益英語(TOEIC)測驗成績之在校全體學生(包括日夜間部)。
二、申請資格:
(一)上學期「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以上之學生。
(二)擁有村里長證明之清寒學生、低收入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之學生,將優先考慮獎勵。
(三)申請者需參加本校進修推廣部推廣教育組所開設之實戰多益初級或中級課程一期(每學年期預計開設三期,每期上課期間為11週),並全程參與,不得中途退課或無故缺席(特殊理由除外)。
(四)已獲得過本獎勵金再次申請者,除需符合前述條件外,必須於參與課程結束後,參加多益英語(TOEIC)測驗,並於申請時檢附最新成績單(成績高低不計入本獎勵金審查標準)。
(五)每位學生至多申請二次獎勵金(會資系不受此限) 。
三、補助原則:
(一)名額計算方式:
每半年獎勵金之申請名額以40人為限原則(不含會資系)。
(二)補助金額:
補助金額共計五十萬元整(會計資訊系學生補助額度二十萬元整,學校其他系科學生補助額度三十萬元整),發完為止。
(三)獎勵金額及名額:每學期每名學生補助學費新台幣参仟捌佰伍拾元整,申請通過人數由本獎勵金委員會審議決議。
四、五、申請獎勵金時間:每學期開學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五、六、審查辦法:
(一)本獎勵金之審核實施,特成立「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審查小組」審議獎勵事宜。置主席一人,由教務長擔任,置委員若干人,由學務長、進修推廣部推廣教育組組長、註冊組組長、課指組組長及各群長推薦之各學群教師代表1人組成之。另置執行秘書1人,由教學發展中心主任擔任。本小組審查須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決議時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本小組負責該奬勵金之分配金額及審查等相關事宜,委員與申請人有利益衝突者,必須迴避之,審查委員依書面資料審查。
(二)本獎勵金審核原則上每半年辦理一次。
六、七、申請文件:
(一)填寫申請表(含郵局存款簿影本)。
(二)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加蓋當學期註冊章)。
(三) 學校正式成績單一份:影印須加蓋教務處章。
(四) 進修推廣部推廣教育英文多益課程上課缺曠記錄。
(五) 低收入戶證明/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若有請檢附) 。
(六) 最新英語多益(TOEIC)測驗成績單(已獲得過本獎勵金再次申請者需檢附)。
七、八、申請方式:
請於教學發展中心網頁下載申請表格,連同上述文件送系/所/科查驗,無誤後由系/所/科依公告時間內送交教學發展中心彙整,經本校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公佈補助名單。
九、有關會計資訊系學生英文多益獎勵審查申請方式,由該系科另行辦理。
八、十、本款項財源無法支應時,本要點即暫停適用。
九、十一、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註:
1.102學年度獎勵金首由劉曉山先生提供多益(TOEIC)獎勵金伍拾萬元整。
2.參與102學年度第2學期開設之課程者,始可申請本獎勵金。
申請「劉曉山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檢附文件資料(紙本)
(草案)
文 件 名 稱 請勾選
一、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申請表 □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加蓋當學期註冊章) □
三、學校正式成績單一份:影印須加蓋教務處章 □
四、進修推廣部推廣教育英文多益課程上課缺曠記錄 □
五、匯款資料表 □
六、低收入戶證明/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若有請檢附) □
七、最新英語多益(TOEIC)測驗成績單(已獲得過本獎勵金再次申請者需檢附)
□
以上檢具資料屬實(簽名) (蓋章)
年 月 日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劉曉山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申請表(草案)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基
本
資
料 系/科/所 姓名
學號 身分證字號
獎勵金入帳之郵局帳號
(*戶名需為申請人本人)
聯絡電話
E-Mail
上
課
資
料 上課班級:
上課日期:
自民國 年 月 日
至民國 年 月 日 應考
資料
(已獲過本獎勵金者需填寫) 考試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成績: 分
是否申請過本獎勵金 □是 申請學年度:__________
申請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否
導 師 簽 章
查
核
文
件 □申請書(含郵局存款簿影本)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加蓋當學期註冊章)
□學校正式成績單一份:影印須加蓋教務處章
□進修推廣部推廣教育英文多益課程上課缺曠記錄
□低收入戶證明/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書
□最新英語多益(TOEIC)成績單(已獲得過本獎勵金再次申請者需檢附)
申
請
流
程 1. 申請人: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附件證明文件,送交所屬系/所/科辦公室審核。
2. 系/所/科查驗:請初步查核讚繳交文件,無誤後於開學後三個月內送交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彙整。
3. 審核:經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彙整後,由本校多益英語(TOEIC)測驗獎勵金審查小組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