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2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邱繼智、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劉瀚宇、廖文豪、黃其彥、曹立妍、尹敏芳、華英俐、張梅芬、張世佳、陳恩航、林維珩、蕭幸金、李志偉、孫克難、張旭華、許瑞娟(林姿萱代)、郭筱晴、夏德威、王亦凡、王美慧
應出席:26位(李麒麟同時擔任研發長及國際商務系主任)
請假:2位 黃其彥、林盈鈞
實到:24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李明才、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2年度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案請修正為本校「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序次亦請一併調整。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依決議辦理。
二、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依決議辦理。
三、人事室提:修正本校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組織規程」,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四、應用外語系提:請積極修繕313研究室及育840教師研究室壁癌及漏水問題 。
決 議:本案請總務處辦理。
執行情形:本處持續處理中。
貳、主席報告:
上週校長遴選委員會議組織已成立,有擔任委員的同仁辛苦了,後續的校長遴選就按程序進行。昨日本人至朝陽科大參加技專校長會議,其中有關第二期技職再造方案從明年起將陸續執行,大家要稍微注意,此為日後技職教育之發展方向。105年將面臨嚴重少子化之現象,18年前,民國87年當年出生率下降,約減少5萬4千名新生兒,以今日一班50位同學來計算的話,約少1000個班級,以一班編制2.5名專任教師來計算,約計2000-3000個教師沒有課。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教務處:
1.本校自我評鑑已於11月4日至教育部進行報告及審查,諸多委員提出本校發展特色有待強化,亦有許多委員對本校自我評鑑機制完整性多所肯定,未來學校在校級及所系科有關重點特色部分將需建立KPI指標,針對投入及產出、成果及影響,以四種向度之指標來評估重點特色。於改科大之前或之後,此為學校需積極辦理之事項。
2.技職再造方案五年共200億,各大專院校需執行。其中三面向九策略,因大部分為教務處主政,故校級統一窗口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部分有些策略則需研究發展處推動部分,由兩處協調撰寫相關計畫。目前較為迫切者之計畫為實務增能部分,需於年底前提出,目前協商由企管系及會資系提出,請這兩個系積極開始撰寫。有關教育部所辦理撰寫說明會,本校可派3-5人參加,亦在此提醒。
(二)學生事務處:有關油安問題已寄電子郵件給各位教師,經檢視本校餐廳食用油目前並無使用新聞上有問題之油品。
(三)總務處:
1.平鎮校區工程持續進行,預計12月13日將完成。承曦樓公共藝術,將於11月底辦理驗收程序,亦將配合今年校慶展示。
2.有關總務處管理全校場地,該業務現已由事務組移至保管組。前兩天已發簡便行文至各單位,請所有主管注意,場地租借將分成三部分,第一為校內師生使用,這部分不收錢;第二為校外部分,則按收費標準收費;第三為部分教師若與外面單位產學合作時所用之場地,盼以專簽方式並填寫申請單處理。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保管組詢問。
(四)進修推廣部:有關雙軌旗艦計畫乙案,本部特在此報告,以口頭說明有點困難,故現以書面資料向大家清楚說明(詳見書面補充資料)。當初為何將雙軌旗艦計畫列入推廣教育收入之原因。因當時推廣教育收入不夠,本校排名較後,當時又面臨改大訪視等因素。當時發現勤益科大推廣教育收入絕大部分來自於雙軌旗艦,使其排名列前,故本部當時建議是否將雙軌旗艦計畫列入推廣教育收入,且於當時101-2-7行政會議提案,亦獲各位主管同意,將雙軌旗艦計畫列入推廣教育收入,並經校務基金管委會通過。後經改大訪視,委員對此亦有意見,雖以口頭向委員解說改進方案,但委員僅就原先書面舊資料請我們改進,我們亦已再回覆改進意見。
主計室回應:書面資料所述皆為事實,但落差是後續給付之部分,若貴單位仍決定以推廣教育收入認列,則支出應依推廣教育辦法規範處理;若要回正認列學雜費收入,則依學雜費收入退費。本室僅是善意提醒「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為教育部所訂,若進推部認為雙軌旗艦計畫是推廣教育,將來核發畢業證書也沒問題,亦經學校程序處理完竣。目前要克服的僅為:若決定列為推廣教育收入,則支出就需按推廣教育辦法規範處理,不適合再追隨其他學校作法。
進修推廣部再回應:這部分我們可能還沒弄清楚,另亦有主任們對雙軌學制的學歷有意見,會後會再整理一份資料。雙軌旗艦是一個專案計畫,因為專案計畫所以根據大專院校辦理政府委託專案計畫,辦理推廣教育審查要點第十點是可以發學籍的沒有問題,雙軌旗艦本身條件即依照正式學籍。這部分為勞委會及職訓局所協調,我們也不能去改,全國皆用這種方式。假設各主管們對此學制有意見,將再請陳組長再對大家做說明,下次請組長把這學制學歷講清楚。剛張主任所提,本部會後將再處理。
(五)圖書館:感謝各系科主任協助於期中考時間開放專案教室以紓解學生人數壓力。假日延長開放時間一直到9時30分幾乎到10時左右,都很順利。圖委會已開完,現在圖書為19萬冊,明年將增至20萬冊,圖委會希望能盡快達成。現在進行之自動化系統第1次評選已順利結束,在12月時會召開第2次評選,預計上半年配合平鎮校區分館將一併完成。
(六)體育室:下周一將邀請國立體育大學教授演講有關「運動傷害防護」,歡迎各主管參與。另從下周起,各項校慶活動之會前賽即已開始,請各系科主任參與各系科之比賽,關心學生或至現場加油,同學會有榮譽感,校內校慶氣氛將更歡騰。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教務處提:修訂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教師授課核計要點」第二十點規定:「本要點十、十一、十二、十三點規定之事項,得視申請與執行狀況,於實施滿兩年後,重新檢討」。
(二)查本要點第十至十三點;自100-1學期起實施迄今已屆滿2年,經檢討,擬提案修訂第十四點俾更臻周延明確,同時配合修訂第二十點,删除該條文後段「本要點十、十一、十二、十三點規定之事項,得視申請與執行狀況,於實施滿兩年後,重新檢討」之文字。
(三)為配合本校現行「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六條之修訂通過,提案修訂本校「教師授課核計要點」。
(四)上開修訂事項,經提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決議照案通過,並附帶決議(如附件三):
1.另增修訂本要點第十點規定為「…當學期累計金額達50萬元(含)以上減授1小時,當學期累計金額達100萬元(含)以上減授2小時。」
2.另依附帶決議由本處針對歷年來教師申請減授製作統計表(如附件四),續提行政會議討論。
3.至於有關第十九點請本處蒐集相關背景資料並評估後,研擬「教師全外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修正草案並提案討論乙節,將由本處依修訂程序,另提教務會議討論。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並續提校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請教務處檢視並蒐集與本校同類型學校之標準。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張金英女士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依據102年7月24日本校101學年度學生就學補助急難救助金委員會議紀錄,臨時動議提案一:擬修訂本校急難救助金作業要點及張金英女士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申請對象,朝向本校在校學生只要有繳交學雜費就可以申請學校相關急難救助金,不應有學制之限制。會議決議:「照案通過。本案擬由學務處研議相關修正法條後續提行政會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圖書館提:修正本校「圖書館入館閱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修正草案業經本校102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
會會議(102.11.01)初審通過。
(二)本館入館閱覽要點因內容規範罰則部分較不明確,
擬與簡化後之去年提案讀者違規處理要點合併,明確規範罰則。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 本校「圖書館入館閱覽要點」第六、第九、第十、第十一點修正如下,原第九至第十三點點次依序調整:
六、館內電腦設備提供讀者查詢館藏目錄、資料庫及網路資源用,嚴禁研究與教學以外與上述無關之用途。
九、館內嚴禁偷竊他人財物。
九十、違反本要點規定事項第四點至第七點者,本館同仁得登記違規記點每項一點,並依下列方式處理及在圖書館公布欄公告。
本校讀者:自違規記點達第三點起停止其借書權利三個月。
校外人士:自違規記點達第三點起半年內禁止進入本館閱覽。
十十一、違反本要點規定事項第八點及第九點或有偷竊情事者,本校學生依學生奬懲辦法簽報學校處理,教職員工報請學校議處;校外人士通知家長、所屬學校、服務單位或警察機關處理,並永久禁止進入本館。
十一十二、…
十二十三、…
(二)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學生事務處提:早上7、8點已有許多同學駐足於圖書館前等候開門,因行政人員彈性上班為7時30分至8時30分,提請圖書館提早至7時30分開門。
圖書館回應:因考量人力支援及成本問題,且本校現已有S311閱覽室較早開館,故本館開館時間仍建議維持原狀。
決 議:請圖書館於本館大門張貼並加強宣導S311閱覽室較早開館,以俾利學生知悉。
散會:1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