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
99年9月23日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99年8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鍾淑芬、王亦凡、李正心(王允中代)、華英俐、張梅芬、賴明政、汪瑞芝、陳勝源、蕭幸金、謝文盛、盧智強、閻瑞彥、蘇建興、魏榮貴、林淑媛(賴栗葦代)、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6位
缺席:1位 張肇明(請假)
工作人員:徐慧芳、徐發義、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8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經宣讀後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研究發展處提: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案,提請 備查。
決 議:准予備查。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執行中。
二、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畢業生實習委員會組織章程(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實習委員會組織章程」第一條修正如下:
第一條 目的
為提供「本校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有關實習作業諮 詢及爭議處理等事宜,依據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1-1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及「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特訂定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目前本章程正簽請校長核定實施中。
三、電子計算機中心提:為便於行政及教學相關系統之推動及資訊安全之提升,擬新增「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電子計算機中心帳號管理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電子計算機中心帳號管理要
點」第四點修正如下:
四、 本要點所稱帳號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係指本校之現職專兼任(含兼任)教職員、保留E-mail帳號之退休人員、或在學學生(含附設學校學生)。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鼓勵本校學生及畢業校友續用學校E-mail帳號,請電子計算機中心會後研議。
校長指示:請學務處於新生訓練課程中安排電子計算中心對學生加強宣導使用本校E-mail帳號,俾利日後學校管理及宣達事項。
執行情形:
(一)已按上次會議決議執行中。
(二)本中心提供教師及學生永久使用之E-mail帳號。
四、學生事務處提:訂立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草案),提 請 審議。
決 議:
(一)案內「99.06.17 98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主管會報通過」及「99.07.08 98學年度第2學期…行政主管會報通過」請刪除,並修正為「99.00.00 00學年度….行政會議通過」。
(二)「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草案)」第二點、第四點、第七點修正如下:
二、助學金資助之對象為繁星計畫入學之學生,資助金額得依個人實際需求提出申請,為惟以補助獲選學生每人每月生活費壹萬元整為上限,期限以十二個月為限。
四、本助學金原則上每學年辦理一次,於每學年上學期開學後,申請人依學務處公告,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見附件一),送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
七、本助學金歡迎社會各界認捐,並得指定贊助資格或條件,或標明贊助者所建議之助學金名稱。本款項財源無法支應時,本要點即暫停適用。
(三)有關第五點成立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原則上本案不再另成立審核委員會,請參考本校「張金英女士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修正,一併由本校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審議。並加入「必要時邀請捐贈者參與審查委員會」之文字。本點授權學務處會後研議。
(四)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適當修正本要點。
五、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暨比賽優勝獎勵要點。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執行。
六、人事室提:各項生活津貼(例:教育補助費、喪葬、生育、結婚補助)及健康檢查補助、國民旅遊卡暨其他申請補助事項等,依規定發生事實者之當事人為申請人,人事單位非申請單位及請購單位,本室係負責審查當事人資格是否符合條件。然目前會計室新制推行,本室既為審核單位又需幫當事人申請,則會發生球員兼裁判之情事。若會計室無法給予當事人帳號及密碼,則建議本案由當事人所屬單位統一提出請購,因本室為審核單位而非申請單位【臨時動議案】。
決 議:
(一)若能提升學校效率,仍請同仁支持學校之制度。但在推行過程中,會計室非實際執行單位可能也不知道問題在哪裡,請大家站在協助之角色,若有發現任何問題可列出討論。
(二)請會計室再行協商以加強溝通。
(三)請各單位陳述執行上是否有難處。
執行情形:
會計室說明:感謝大家的支持,有關會計系統E化於6月23、24日受訓,隔週立即執行。目前其實各單位幾乎已全就序及上手,而總務處、高商學校、專進學校較複雜之問題,一個月後也操作順利。還是請人事室多支持,我們不可能開放權限於每個同仁。目前每個單位有兩組共同碼,各系科若可幫忙也可處理,只是因經費分配於人事室,故操作上會有點複雜。另也拜託空院同仁加油,目前本室正在解決勞健保之問題。該系統年底可設定歸納功能,可將有限經費做有效運用及改進。
空中進修學院建議:系統開發流程有一定步驟,首先需就使用單位之需求考量,且是否有試用期之規劃等。另上次會議總務處也建議若實施E化是否取消紙本。本院五個輔導處共計多達千筆之請購資料須由校本部做建檔作業,造成本院很大負擔。
體育室建議:因本室負責學校場地,許多經費非在本室業務費項下,係為全校維護費。若請購一萬元以上之請購案,卻在電腦上系統無法點出顯示,故只能點在學校統籌維護費項下,再向營繕組或承辦單位說明這筆修繕請對方修改資料,如此衍生一來一往之時間管控及資料正確性等問題。而一萬元以下之修繕,請購修繕時同時列出核銷單需填寫廠商之報價單與受款人,因尚未核准故無法處理,有關系統要求受款人程序上之瑕疵,是否可請會計室向廠商反應能修改程式設計。另有關受款人之代碼及統一編號,因業務單位無此專業能力,請會計室協助就廠商基本資料直接建檔。經費若非在該單位項下將有點選顯示之困難。
人事室建議:本室負責審核當事人資格是否符合條件,會計室新制本室為審核單位卻又需幫當事人申請,則此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此為適法性而非方便性之問題。
會計室說明:該系統為全國大專院校皆使用之成熟系統,目前國立大專院校內只有戲曲專科學校尚未設置,其他學校皆早就使用。因原始憑證仍需有紙本保存,相關法規並非我們有能力可以修改,至少在系統裡作業,一切帳目皆很清楚。我們開放給有權限之單位列管,權責在哪個單位當然是須由哪個單位同意,這部份較麻煩但請各單位共同協助完成。
校長指示:本案仍有些爭議問題,基本上應無人反對E化,但本案仍有些技術上的問題,包括空院輔導處及人事室權限問題,會後再邀集有意見之各單位協商。請會計室蒐集亦設有輔導處之台中技術學院相關資料,以供參考。
叁、主席報告:今是本學年第一次行政會議,為因應改制科大本校未來需有五項目標須努力完成,包括四維樓和平鎮之施工、圖書館的樓地板面積不足之改進、評鑑預評準備工作、產學合作研究計劃件數,在此先行感謝大家之協助及辛苦。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另補充報告)
一、教務處:
(一)今年本校共進來947位新生,10位僑生。目前本校電子校刊已上線,將來可隨時檢索之功能,且為未來之校史數位化做準備。學報投稿採電子系統為下階段目標。電子校刊以主題分類,分為專業傑出表現、推動國際化、社會關懷。未來期盼藉由校刊強化專業知識,擬開闢商管新知,此將與教學主管再行討論。
(二)上週參與教育部卓越教學計畫說明會,本校定位為都會型的優質商管學校,計畫界定為培養具有國際視野與英語能力之有品格商業人才:提升學生國際視野與英語能力計劃、建立學生品格之能與服務學習、提昇教師國際學術合作的實務研究及產學合作能力。未來視聽中心可考慮轉型語言中心,引進國際視訊教學、會議模擬機制。邀請國外學者講座,目前傾向接洽香港理工及浸會大學協助支援教授。訓練學生英語辯論能力及簡報能力,幫助未來之工作能力。商管人才的品格教育要連結學生的語言能力,鼓勵學生去閱讀英美文學作品,做出個案研究並透過服務學習方式,服務偏遠地區中小學及社福機構等英語小說朗讀計畫。獎勵優秀學生可出國,體驗國際視野。提案即日起至9月15日止。
二、學生事務處:9月9日新生訓練請各主任來向新生說話,9月15日辦理新生健檢,今天辦理「自然一夏 童漾有你」兒童暑期育樂營活動。
三、總務處:
(一)有關地下停車場的部分,希望9月1日前完成停車場連結四維樓之通道。
(二)國際會議廳下週開始施工,希望在9月13日開學前能完工,如果這段期間各單位需要用到會議廳,請多多包涵,可使用其他會議室,如:中正廳、會資系專業教室或一樓教師休息室等。
(三)四維樓目前將進行樓板工程,平鎮校區之開發進度稍落後情況會持續努力。
(四)為因應未來全面校務E化,請多使用電子公文系統並刷條碼。
四、研究發展處:
(一)書面資料為98學年度研究計畫件數統計,可暸解相關計畫案之績效,產學研究案98年之統計資料讓各單位參考,尚未達到標準之單位請多努力。
(二)有關英文網頁設置情形,書面資料為6月30日截止之資料, 但尚未完成之單位請儘速完成英文網頁設置。
五、進修推廣部:
(一)二技企管系今年單獨招生,目前有162位報名,預計週六考試並將錄取45位。本次企管系招生定位於在職專班,預期進來學生較多是主管級人士;若是聯合登記分發進來之學生多是工讀生。建議其他系科主任可參考,因二技聯考即將廢除改成單獨招生,101學年度可能全面實施,主要是因為報名人數太少。與其拖到最後辦理,可考量提早拉出一班採單獨招生。
(二)因就市場考量需求而言,推廣教育、回流教育若於週六上課較有競爭力,雖然對老師之衝擊較大。而其他配套措施將於其他會議再行提出討論,如:電算中心周六可否開放等,資訊系統周六也無法排課,也可能需配合修改。
六、電子計算機中心:本中心提供幫老師SPSS資料處理之服務,本中心行政之角色為支援教學及研究之服務。參與教育訓練今年會印發研習證明。另老師若有任何需要,需本中心規劃開課,請給予意見。
七、人事室:8月25日(三)上午九時30分於六藝樓會計資訊系專業教室將臨時召開教評會,請各單位廣為通知出席委員。
八、會計室:請參考書面資料第三點,有關教育部七月下旬來文略以:「…資本門執行率若未達90%以上者,將辦理懲處…」。請各單位儘速採購,若無特定理由者,本室將收回預算額度辦理重分配。
九、空中進修學院:今年招生人數共計1317位。
十、專科進修學校:過去皆未針對學生上課情況之問卷調查,本學期將會進行問卷調查。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有關訂定「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暨約聘教學人員契約書乙案,提請審議。
說 明:為因應教學及研究需要並有效運用員額,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及約聘教學人員契約書各乙種。
辦 法:擬請 審議通過,送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人事室提: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編制內行政人員工作酬勞支應原則」第三點條文修正乙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編制內行政人員工作酬勞支應原則」,前經本校99年7月22日北商技秘字第0990007368號函陳教育部核予備查在案。
(二)配合「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之訂定,酌予修正第三點條文。
辦 法:擬請 審議通過,送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人事室提: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兼任法律顧問遴聘要點」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上開要點業經99年6月24日本校98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復經同年7月22日本校98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確認在案。
(二)有關該要點第7點規定:「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並報奉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經參考其他大學做法,需俟陳報教育部核准後實施,爰擬配合修正為:「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並陳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檢附本校「兼任法律顧問遴聘要點第7點修正草案」暨對照表各乙份,提請 審議。
辦 法:擬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學生事務處提:為積極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處理要點」。
說 明:依據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訪視報告之建議事項辦理。
辦 法:本會討論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案內「99年6月21日…會議訂定」請刪除,並修正為「99.00.00 00學年度….行政會議通過」。
(二)案內「育有子女之學生」是否刪除事宜,請學務處會後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重行討論。
提案五、專科進修學校提:請同意發放專進導師費事宜。
說 明:
(一)專進導師輔導費之發放,於98學年度第1學期經校長指示著手制定專進「導師制實施辦法」,目前已於99年2月1日經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務會議通過。
(二)於99年8月17日經校長、主秘、人事主任及會計主任與葉主任協商,決議專進單獨立法,故再修訂專進學校「導師輔導費及班級活動費報支作業規定」及「班級活動費報支流程」。
(三)依專進「導師制實施辦法」第七條,班導師每年支給50,000元導師輔導費,所需經費由校本部年度五項自籌收入財源支應。每學期得以實報實銷方式核予最高5,000元班級活動費,請予以核發。
(四)因為專進沒有導師制實施辦法,且無專任老師,與日間部不同,故而單獨立法專進導師制實施辦法、相關作業與報支流程。
(五)因專進學制特殊,故請依循往例發放導師輔導費。
(六)請同意准予追溯98學年度第2學期導師費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研究發展處提:請學校規劃以未來國際學生(含交換生)為對象之全英語授課學程。
說 明:
(一)本校即將與荷蘭Saxion大學商管學院簽訂交換計畫,不但每學年有6位本校學生赴該校就讀,亦有 6名該校學生來本校就讀,為因應這些國際交換學生的需求,增設全英語授課學程已勢在必行。
(二)本處近來陸續收到外籍人士表達想來本校就讀的 訊息,鑑於為未來招收國際學生作好準備,增設全英語授課學程實刻不容緩。
辦 法:請學校規劃全英語授課學程。
決 議:本案請國際商務系承辦,研發處和教務處支援並 於會後共同研商細節。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上午11時55分
99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
99年9月23日9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99年8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林純如、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邱繼智、廖文豪、鍾淑芬、王亦凡、李正心(王允中代)、華英俐、張梅芬、賴明政、汪瑞芝、陳勝源、蕭幸金、謝文盛、盧智強、閻瑞彥、蘇建興、魏榮貴、林淑媛(賴栗葦代)、張旭華、葉清江、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6位
缺席:1位 張肇明(請假)
工作人員:徐慧芳、徐發義、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8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經宣讀後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研究發展處提: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案,提請 備查。
決 議:准予備查。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執行中。
二、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畢業生實習委員會組織章程(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實習委員會組織章程」第一條修正如下:
第一條 目的
為提供「本校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有關實習作業諮 詢及爭議處理等事宜,依據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1-1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及「96-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特訂定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章程(以下簡稱本章程)。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目前本章程正簽請校長核定實施中。
三、電子計算機中心提:為便於行政及教學相關系統之推動及資訊安全之提升,擬新增「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電子計算機中心帳號管理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電子計算機中心帳號管理要
點」第四點修正如下:
四、 本要點所稱帳號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係指本校之現職專兼任(含兼任)教職員、保留E-mail帳號之退休人員、或在學學生(含附設學校學生)。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鼓勵本校學生及畢業校友續用學校E-mail帳號,請電子計算機中心會後研議。
校長指示:請學務處於新生訓練課程中安排電子計算中心對學生加強宣導使用本校E-mail帳號,俾利日後學校管理及宣達事項。
執行情形:
(一)已按上次會議決議執行中。
(二)本中心提供教師及學生永久使用之E-mail帳號。
四、學生事務處提:訂立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草案),提 請 審議。
決 議:
(一)案內「99.06.17 98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主管會報通過」及「99.07.08 98學年度第2學期…行政主管會報通過」請刪除,並修正為「99.00.00 00學年度….行政會議通過」。
(二)「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繁星計畫』助學金實施要點(草案)」第二點、第四點、第七點修正如下:
二、助學金資助之對象為繁星計畫入學之學生,資助金額得依個人實際需求提出申請,為惟以補助獲選學生每人每月生活費壹萬元整為上限,期限以十二個月為限。
四、本助學金原則上每學年辦理一次,於每學年上學期開學後,申請人依學務處公告,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見附件一),送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
七、本助學金歡迎社會各界認捐,並得指定贊助資格或條件,或標明贊助者所建議之助學金名稱。本款項財源無法支應時,本要點即暫停適用。
(三)有關第五點成立本校繁星計畫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原則上本案不再另成立審核委員會,請參考本校「張金英女士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修正,一併由本校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審議。並加入「必要時邀請捐贈者參與審查委員會」之文字。本點授權學務處會後研議。
(四)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適當修正本要點。
五、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暨比賽優勝獎勵要點。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執行。
六、人事室提:各項生活津貼(例:教育補助費、喪葬、生育、結婚補助)及健康檢查補助、國民旅遊卡暨其他申請補助事項等,依規定發生事實者之當事人為申請人,人事單位非申請單位及請購單位,本室係負責審查當事人資格是否符合條件。然目前會計室新制推行,本室既為審核單位又需幫當事人申請,則會發生球員兼裁判之情事。若會計室無法給予當事人帳號及密碼,則建議本案由當事人所屬單位統一提出請購,因本室為審核單位而非申請單位【臨時動議案】。
決 議:
(一)若能提升學校效率,仍請同仁支持學校之制度。但在推行過程中,會計室非實際執行單位可能也不知道問題在哪裡,請大家站在協助之角色,若有發現任何問題可列出討論。
(二)請會計室再行協商以加強溝通。
(三)請各單位陳述執行上是否有難處。
執行情形:
會計室說明:感謝大家的支持,有關會計系統E化於6月23、24日受訓,隔週立即執行。目前其實各單位幾乎已全就序及上手,而總務處、高商學校、專進學校較複雜之問題,一個月後也操作順利。還是請人事室多支持,我們不可能開放權限於每個同仁。目前每個單位有兩組共同碼,各系科若可幫忙也可處理,只是因經費分配於人事室,故操作上會有點複雜。另也拜託空院同仁加油,目前本室正在解決勞健保之問題。該系統年底可設定歸納功能,可將有限經費做有效運用及改進。
空中進修學院建議:系統開發流程有一定步驟,首先需就使用單位之需求考量,且是否有試用期之規劃等。另上次會議總務處也建議若實施E化是否取消紙本。本院五個輔導處共計多達千筆之請購資料須由校本部做建檔作業,造成本院很大負擔。
體育室建議:因本室負責學校場地,許多經費非在本室業務費項下,係為全校維護費。若請購一萬元以上之請購案,卻在電腦上系統無法點出顯示,故只能點在學校統籌維護費項下,再向營繕組或承辦單位說明這筆修繕請對方修改資料,如此衍生一來一往之時間管控及資料正確性等問題。而一萬元以下之修繕,請購修繕時同時列出核銷單需填寫廠商之報價單與受款人,因尚未核准故無法處理,有關系統要求受款人程序上之瑕疵,是否可請會計室向廠商反應能修改程式設計。另有關受款人之代碼及統一編號,因業務單位無此專業能力,請會計室協助就廠商基本資料直接建檔。經費若非在該單位項下將有點選顯示之困難。
人事室建議:本室負責審核當事人資格是否符合條件,會計室新制本室為審核單位卻又需幫當事人申請,則此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此為適法性而非方便性之問題。
會計室說明:該系統為全國大專院校皆使用之成熟系統,目前國立大專院校內只有戲曲專科學校尚未設置,其他學校皆早就使用。因原始憑證仍需有紙本保存,相關法規並非我們有能力可以修改,至少在系統裡作業,一切帳目皆很清楚。我們開放給有權限之單位列管,權責在哪個單位當然是須由哪個單位同意,這部份較麻煩但請各單位共同協助完成。
校長指示:本案仍有些爭議問題,基本上應無人反對E化,但本案仍有些技術上的問題,包括空院輔導處及人事室權限問題,會後再邀集有意見之各單位協商。請會計室蒐集亦設有輔導處之台中技術學院相關資料,以供參考。
叁、主席報告:今是本學年第一次行政會議,為因應改制科大本校未來需有五項目標須努力完成,包括四維樓和平鎮之施工、圖書館的樓地板面積不足之改進、評鑑預評準備工作、產學合作研究計劃件數,在此先行感謝大家之協助及辛苦。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另補充報告)
一、教務處:
(一)今年本校共進來947位新生,10位僑生。目前本校電子校刊已上線,將來可隨時檢索之功能,且為未來之校史數位化做準備。學報投稿採電子系統為下階段目標。電子校刊以主題分類,分為專業傑出表現、推動國際化、社會關懷。未來期盼藉由校刊強化專業知識,擬開闢商管新知,此將與教學主管再行討論。
(二)上週參與教育部卓越教學計畫說明會,本校定位為都會型的優質商管學校,計畫界定為培養具有國際視野與英語能力之有品格商業人才:提升學生國際視野與英語能力計劃、建立學生品格之能與服務學習、提昇教師國際學術合作的實務研究及產學合作能力。未來視聽中心可考慮轉型語言中心,引進國際視訊教學、會議模擬機制。邀請國外學者講座,目前傾向接洽香港理工及浸會大學協助支援教授。訓練學生英語辯論能力及簡報能力,幫助未來之工作能力。商管人才的品格教育要連結學生的語言能力,鼓勵學生去閱讀英美文學作品,做出個案研究並透過服務學習方式,服務偏遠地區中小學及社福機構等英語小說朗讀計畫。獎勵優秀學生可出國,體驗國際視野。提案即日起至9月15日止。
二、學生事務處:9月9日新生訓練請各主任來向新生說話,9月15日辦理新生健檢,今天辦理「自然一夏 童漾有你」兒童暑期育樂營活動。
三、總務處:
(一)有關地下停車場的部分,希望9月1日前完成停車場連結四維樓之通道。
(二)國際會議廳下週開始施工,希望在9月13日開學前能完工,如果這段期間各單位需要用到會議廳,請多多包涵,可使用其他會議室,如:中正廳、會資系專業教室或一樓教師休息室等。
(三)四維樓目前將進行樓板工程,平鎮校區之開發進度稍落後情況會持續努力。
(四)為因應未來全面校務E化,請多使用電子公文系統並刷條碼。
四、研究發展處:
(一)書面資料為98學年度研究計畫件數統計,可暸解相關計畫案之績效,產學研究案98年之統計資料讓各單位參考,尚未達到標準之單位請多努力。
(二)有關英文網頁設置情形,書面資料為6月30日截止之資料, 但尚未完成之單位請儘速完成英文網頁設置。
五、進修推廣部:
(一)二技企管系今年單獨招生,目前有162位報名,預計週六考試並將錄取45位。本次企管系招生定位於在職專班,預期進來學生較多是主管級人士;若是聯合登記分發進來之學生多是工讀生。建議其他系科主任可參考,因二技聯考即將廢除改成單獨招生,101學年度可能全面實施,主要是因為報名人數太少。與其拖到最後辦理,可考量提早拉出一班採單獨招生。
(二)因就市場考量需求而言,推廣教育、回流教育若於週六上課較有競爭力,雖然對老師之衝擊較大。而其他配套措施將於其他會議再行提出討論,如:電算中心周六可否開放等,資訊系統周六也無法排課,也可能需配合修改。
六、電子計算機中心:本中心提供幫老師SPSS資料處理之服務,本中心行政之角色為支援教學及研究之服務。參與教育訓練今年會印發研習證明。另老師若有任何需要,需本中心規劃開課,請給予意見。
七、人事室:8月25日(三)上午九時30分於六藝樓會計資訊系專業教室將臨時召開教評會,請各單位廣為通知出席委員。
八、會計室:請參考書面資料第三點,有關教育部七月下旬來文略以:「…資本門執行率若未達90%以上者,將辦理懲處…」。請各單位儘速採購,若無特定理由者,本室將收回預算額度辦理重分配。
九、空中進修學院:今年招生人數共計1317位。
十、專科進修學校:過去皆未針對學生上課情況之問卷調查,本學期將會進行問卷調查。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有關訂定「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暨約聘教學人員契約書乙案,提請審議。
說 明:為因應教學及研究需要並有效運用員額,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及約聘教學人員契約書各乙種。
辦 法:擬請 審議通過,送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人事室提: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編制內行政人員工作酬勞支應原則」第三點條文修正乙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及編制外人員人事費、編制內行政人員工作酬勞支應原則」,前經本校99年7月22日北商技秘字第0990007368號函陳教育部核予備查在案。
(二)配合「本校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之訂定,酌予修正第三點條文。
辦 法:擬請 審議通過,送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人事室提: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兼任法律顧問遴聘要點」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上開要點業經99年6月24日本校98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復經同年7月22日本校98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確認在案。
(二)有關該要點第7點規定:「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並報奉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經參考其他大學做法,需俟陳報教育部核准後實施,爰擬配合修正為:「本要點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並陳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檢附本校「兼任法律顧問遴聘要點第7點修正草案」暨對照表各乙份,提請 審議。
辦 法:擬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學生事務處提:為積極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處理要點」。
說 明:依據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訪視報告之建議事項辦理。
辦 法:本會討論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案內「99年6月21日…會議訂定」請刪除,並修正為「99.00.00 00學年度….行政會議通過」。
(二)案內「育有子女之學生」是否刪除事宜,請學務處會後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重行討論。
提案五、專科進修學校提:請同意發放專進導師費事宜。
說 明:
(一)專進導師輔導費之發放,於98學年度第1學期經校長指示著手制定專進「導師制實施辦法」,目前已於99年2月1日經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務會議通過。
(二)於99年8月17日經校長、主秘、人事主任及會計主任與葉主任協商,決議專進單獨立法,故再修訂專進學校「導師輔導費及班級活動費報支作業規定」及「班級活動費報支流程」。
(三)依專進「導師制實施辦法」第七條,班導師每年支給50,000元導師輔導費,所需經費由校本部年度五項自籌收入財源支應。每學期得以實報實銷方式核予最高5,000元班級活動費,請予以核發。
(四)因為專進沒有導師制實施辦法,且無專任老師,與日間部不同,故而單獨立法專進導師制實施辦法、相關作業與報支流程。
(五)因專進學制特殊,故請依循往例發放導師輔導費。
(六)請同意准予追溯98學年度第2學期導師費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研究發展處提:請學校規劃以未來國際學生(含交換生)為對象之全英語授課學程。
說 明:
(一)本校即將與荷蘭Saxion大學商管學院簽訂交換計畫,不但每學年有6位本校學生赴該校就讀,亦有 6名該校學生來本校就讀,為因應這些國際交換學生的需求,增設全英語授課學程已勢在必行。
(二)本處近來陸續收到外籍人士表達想來本校就讀的 訊息,鑑於為未來招收國際學生作好準備,增設全英語授課學程實刻不容緩。
辦 法:請學校規劃全英語授課學程。
決 議:本案請國際商務系承辦,研發處和教務處支援並 於會後共同研商細節。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上午11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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