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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
99年5月20日98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 間:99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李貴豐、邱繼智、王維民(胡小娟代)、李昭慶(顏寶龍代)、林純如、魏榮貴(王振行代)、廖文豪、鍾淑芬、李麒麟、李正心、華英俐、張梅芬、張世佳(陳秋美代)、張肇明、陳勝源、蕭幸金、謝文盛、周麗娟、閻瑞彥(周雪淇代)、林宏仁、周旭華、林淑媛、張旭華、凌祥發代、王美慧
應出席:26位   實到:26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盧晴鈺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經宣讀後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一、研究發展處提: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建教合作管理費
分配實施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修正第七點「本校同仁…」為「… 教師…」。
(二)修正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執行情形:俟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開會續提審議。

二、研究發展處提: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建教合作收支管理
        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六點計畫結餘款文字定義授權研發長與會計主任
會後討論修訂。
(二)第六點第二款第3目刪除「不受會計年度限制,」
文字,及「相關會議」修正為「國際學術會議」。
(三)修正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執行情形:俟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開會續提審議。
三、研究發展處提: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
         勵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執行情形:俟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開會續提審議。
四、研究發展處、人事室提: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赴公
民營機構研習服務作業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修正第七點第(五)款「…經系(所)教評會…」為「…
經系(所)、校教評會…」。
(二)修正通過,續提校教評會審議。
執行情形:
(一)研究發展處:本案配合教育部方案,目前已根據辦
法申報相關計畫送教育部審查。
(二)人事室:續提教評會之部份,已於3月18日召開
臨時教評會審議完成。
五、學務處提:有關修訂本校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討論
       審議。
決  議:
(一)修正第二點「研究發展處處長」職銜為「研發長」。
(二)修正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照決議辦理。
六、學務處提:恢復並修訂本校衛生委員會組織要點。
決  議:
(一)同意恢復本校衛生委員會組織要點。
(二)本要點第二點委員增列「總務處事務組組長」,第3點「召集委員」名稱修訂為「副主任委員」。
(三)本要點修正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中。
七、教務處提:訂定「本校99學年度行事曆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更正第1學期資料,學院部「9/9新生始業式」、「
9/16開學典禮」;進推部於第1學期增加「9/13導
師會議」;第2學期「2/23導師會議」。
(二)會後請各單位再確認行事曆時程。
(三)修正通過,提校務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有關「本校99學年度行事曆草案」,業經3月份校
務會議審議通過。
八、人事室提:本校99年度教職員訓練進修經費補助分配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本案已發文轉知各單位。
九、人事室提:擬修正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暨配套措施辦法(修正草
案)乙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教評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俟6月份校教評會議續提審議。
十、學務處提:擬訂「服務學習中心設置辦法」草案(含設置計畫)暨「
服務學習課程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照案通過,續提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
(二)附帶決議:服務學習中心員額於學務處人力移撥
原則下,免提專案審查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並續提校務發展會議審議。
十一、研究發展處提:第九屆「北商學術論壇」舉辦之方式,提請
討論。
 決  議:採方案一方式由各教學單位自行結合相關系所,   
       依第九屆「北商學術論壇」辦理作業注意事項(
       草案)自行辦理。
執行情形:本案已依決議採方案一方式由各教學單位自行結
合可採合辦方式,目前待各教學單位提出申請。
十二、總務處提:有關本校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即由總務處就說明事項按規定期程續
       辦後續事宜。
執行情形:針對本案於今日會議中已有提案提出處理時程及
處理方式,待提案討論(提案七)時會再做詳細
報告。
十三、會議追蹤案:前發生專任助理人員溢繳勞健保與勞退金向勞健保
局申請退費乙事。
執行情形:事務組表示本案日前已正式函文至勞保局,尚待回
覆,唯日前勞健保局以口頭通知表達不同意。若書
面函文仍表達為不同意,本案將採校長專款簽辦方
式辦理。
校長指示:本案仍持續追蹤,待勞保局正式函文回覆。
叁、主席報告:(略)。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一)五專菁英班:今早至教育部針對本案與委員做當面溝通,委
員對本校辦學相當肯定並建議加強文宣部分。期盼補助款有
一定之百分比做為文宣費用。已和教育部報告上禮拜校長參
加教育電台專訪針對專菁班反應熱烈,中天電視打電話和校
長做專訪,學校藉由此機會做宣傳。校長也指示PR值要訂
為88以上,此獲得委員肯定。四月份將安排北區七場次專
菁班入學宣傳說明會。針對300多個國中、600多個輔導室
主任或相關同仁做宣導,希望第一屆五專菁英班就能辦好。
(二)教育部期盼未來變革上逐年放寬管制,若今、明年度辦理成
功,說不定以後五專可能都是五專菁英班、五加二,之前校
長和研發長也都提出一個概念希望能讓五專優秀生能直升
二技,但目前沒有此法源依據。目前技職司長對技職體系相
當熟悉,會朝此方面去做。
(三)繁星計畫:本案收進來之學生相當優秀,目前重要的是後續
之輔導需要全面性組合精英之授課團隊老師,也包括學務處
學生輔導中心、課指組的社團活動、生輔組等合作,學生來
自於全省,蠻多是中南部的學生。「繁星計畫」、「五專菁英
班」該兩案,此為未來記者及教育部矚目之焦點,故須謹慎
處理這兩個專案的學生,藉此機會做個提醒。
二、王學務長維民:
(一)99學年度學務處成立之「服務學習中心」,謝謝各系主任支持。
(二)針對畢業典禮已召開過兩次處內協調會,也已邀集會計室及
軍訓室做工作協商,預計4月29日將召開畢業典禮全校協調會。
目前在穿堂五月中旬設計溫馨之場景可提供師生拍照,另有校園
之回顧展,請各單位協助蒐集各畢業班的照片和活動影像(請以
系裡活動為主,約20-30張)。
三、李總務長昭慶:
(一)平鎮校區規劃設計工作至昨日為止已完成平鎮校區三棟建
築物和雜項設施之基本設計(樓層數、內部空間配置)並已
於會議中定案。後續撰寫預計於5月10日前報工程會。
(二)四維樓目前進度進行至地下三層土方之出土並構圖地下樓層
樓板之鋼筋。
四、林研發長純如:
(一)國際交流組:邀請外籍教授於開學前一至兩週進行短期密集 授課
計畫。各系若有意願邀請教授請與研發處聯繫,俾利後續作業。另
有關各系所英文網頁製作(請參考書面附件),建議各系所建置較
完整的英文網頁,此於國際(學生)交流會較有益處。各單位在英
文網頁之製作上有任何想法或問題可與研發處討論。五月份之行政
會議會再發給行政單位英文網頁用語建議。
(二)實習就業組:群益人力資源部副總裁來校拜訪並邀請本校學生參
與該證劵經濟部門實習,名額共20位大四學生。學生可於空堂按
鐘點打工方式,未來有意願也可留在群益證券作業務員。該訊息
會向學生公告。
(三)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就業職能診斷平台(Ucan),希望所有在校學
生進到該網頁診斷自己之職業興趣、職業能力、養成計劃,該網
站由工研院研發。教育部期望各校皆加入該網站,讓所有學生把
資料建置入網,此也列為未來評鑑參考指標。本校也同步建議教
育部結合學習歷程網站,避免學生重複作業。各系所若有意願可
與實習就業組合作。
(四)邀請並鼓勵老師參與本年度5月8日校友登山活動。近期若有拜
訪傑出校友之活動,皆會向校友提出產學合作。若有老師研究計
畫或是講座計畫可和校友聯絡組聯繫,研發處擬邀請校友經費贊
助。
五、魏主任榮貴(王振行代):
(一)有關擬修訂本校「二年制進修部企管系單獨招生委員會設置
要點」,已放在本次會議提案裡討論。
(二)有關清寒學生獎學金問題,許多老師私底下反應將以捐款解
決該問題,會和出納組等來協調討論以專款專戶來解決清寒
學生該問題。
六、廖館長文豪:
(一)本週為考試期間,學生進館相當踴躍,上週發生位子不夠
爭執問題。故圖書館雖全部開放但仍位子不夠,故感謝
各系所提供專業教室讓學生念書,目前仍有必要續行。
校長指示:考試週時間因位子不夠,學生有時會到五育樓之餐廳看
書,學校餐廳有些燈管壞掉請總務處處理。
七、李主任麒麟:
(一)4月30日為校務基本資料庫填寫最後期限。請各單位瞭解
督促並補充填寫。
(二)本中心已邀集各單位召開「英文網頁製作平台說明會」
,會中決議已會至各單位,技術部份本中心會協助完成,
內容部份各單位假使有困難,本中心也會協助進行教育訓練

校長指示:各單位請指定一位老師或助教負責本案。請電算中心協
助辦理講習會或找範例讓各單位參考,研發處於學期結
束前負責追蹤各單位進度。
八、鍾主任淑芬:請參閱書面資料
九、李主任正心:
(一)預計5月10日星期一下午4點30分進行校園防震疏散演練
。本校因校園小、人數多,該演練以學生熟悉疏散路線為主
,並期望各班皆參與演練,包括圖書館及電算中心之學生亦
請管理單位協助疏散、淨空。
(二)就學生輔導管理部份提出疑義:教官巡視校園時,屢屢發現
學生打麻將情形,校園內學生是否適合打麻將?將此案提出
就教於各位。
校長指示:
(一)因全球地震頻傳,請總務處定期加強本校硬體的檢測,至於軟體
部分(如:學生因應能力)平日也應加強注意,有關該防震演練
至少請各系助教參與此事。
(二)若涉及金錢賭博一律禁止,另有關非賭博性麻將應以「是否會影
響別人」之角度思考,並請學務處於學務會議針對有關麻將問題
作全校性統一律訂。

十、華主任英俐:
(一)4月14日已發函有關98學年度教師評鑑之函文。說明如下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評鑑準則」於95年10月份校
務會議審議通過,其中規定從96學年度起初聘講師及助理教
授,若到98年度尚未升等為副教授就應接受評鑑。我們學校
專任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至100學年度要接受評
鑑。請各系科針對98學年度教師評鑑部分,於 6月10日前
應完成初評,併同會議紀錄及相關表件送到人事室,俾利本
室辦理後續校教評會評鑑。
校長指示:由於今、明年度各單位老師評鑑時間不同,請各單
位特別注意。
十一、張主任梅芬:
(一) 請特別參閱書面資料第三點三款之流程,請特別注意:逾萬元之
設備採購及維修、一萬元以下消耗品採購須先會保管組、無形資
產應加會電算中心、修繕工程應加會營繕組、購置圖書應加會圖
書館。請各系所主任交代承辦人注意流程,以俾利加快採購效能

(二) 感謝電算中心已協助會計系統(採購流程送至用戶端之系統)建
置完成。5月12日將辦理教育訓練,本案另有書面通知,因只辦
理一次,請各主任轉達請購承辦同仁參加(不限人數)。
十二、張主任旭華:請參閱書面資料。
十三、凌組長祥發:請參閱書面參閱。教育部5月7日訪視專進學校建
教合作班。
十四、王主任美慧:請參閱書面資料。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進修推廣部提:擬修訂本校「二年制進修部企管系單獨招生委
員會設置要點」,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修訂本要點全銜:將「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進修推廣部企管系二年制在職班單獨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為「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二年制進修部企管系單獨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如附件一,p.2-3)。
(二)修訂第1條原條文:將「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本校)為辦理進修推廣部企管系二年制在職班(以下簡稱本班)單獨招生事宜,特組織『進修推廣部企管系二年制在職班單獨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修訂為「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本校)為辦理二年制進修部企管系(以下簡稱本班)單獨招生事宜,特組織『二年制進修部企管系單獨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如附件一,p.2-3)。
(三)本要點草案係依據教育部99年3月15日台技(二)字第0990031368號函修訂,詳見修訂對照表(如附件二,p.4)。
(四)本案業經99年3月25日二年制進修部企管系單獨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辦  法:本要點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  議:
(一)第一點刪除「(以下簡稱本班)」。
(二)第二點刪除「副校長」。
(三)第三點刪除「全體」兩字。
(四)第五點第一項第10款前增列「辦理」。第二項第4
款「指定」修正為「擬定」。第二項第5款前增列
「辦理」。第二項第6款「考生志願之登記及分發
」修正為「辦理考生登記分發報到作業」。第二項
第8款修正為「辦理其他有關閱卷及登記分發等事
項」。第三項第4款修正為「協助辦理招生考試、
閱卷及登記分發等事項」。第三項第5款修正為「
辦理其他有關招生宣傳等事項」。
(五)第十點通過後增列逗點,「施行」修正為「實施」。
(六)本要點修正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二、研究發展處提: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案複審結果,提請 備
查。
說  明:
(一) 依本校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辦理。第四條 
計畫審查:由研究發展處送校內外學者專家二人進
行匿名初審,研究發展處彙整初審通過案件後,提
送「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研究獎(補)助審
議小組」複審後,送行政會議備查。
(二) 下列申請案已經學者專家二人匿名初審通過,並由
4月22日召開之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會議
複審通過。
序號 單位 職稱 姓名 計畫名稱
1 企管系 教授 張旭華 受限資料之操作窗參數設計最佳化研究
2 企管系 教授 張旭華 不完全資料之混合-製程實驗參數設計應用研究
3 商務系 教授 李文瑞 國際合資事業績效影響因素之研究:夥伴間配適觀點之探討
9 財稅系 副教授 孫克難 企業有效稅率與盈餘分配決策-臺灣之實證研究
辦  法:經行政會議備查後,通知計畫主持人開始執行計畫
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決  議:
(一)本申請案複審結果通過備查。
(二)另有關專題研究計畫經費編列相關事宜,會後請研
發處簡便行文函轉各單位注意事項。

提案三、人事室提: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行政人員辦理5項自
籌收入業務工作酬勞支給基準」部分條文修正乙案
,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教育部99年2月6日台技(二)字第0990021743號函暨教育部99年2月23日台技(二)字第0990028855號函辦理。
(二)有關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第一點「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條例」修正為「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2.第五點「全部支領行政人員工作酬勞…人事費合計
總數」修正為「支應應編制內教師及研究人員本薪(年功薪)、加給以外之給與、編制外人員人事費及辦理5項自籌收入業務有績效之行政人員工作酬勞總數」。
   3.第九點刪除「並報請教育部備查」文字。
辦  法:提請 審議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提案四、人事室提:有關本校「教職員工社團設立實施簡則」部分條文
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主管會報決
議辦理。
(二)本校教職員工社團設立實施簡則自94年4月修訂至今逾5年未修訂,為符合社團實際運作情形,爰修訂本簡則部分條文。
辦  法:經本會審議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五、企業管理系提:本系擬設置「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流通管理研究中心(含組織章程草案)」(如附
件一)計畫暨設置辦法,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系為因應流通產業之快速發展,增進本校流通管理人才之培育、推廣服務及研究等整合能力,特依據本校任務編組研究中心設置與裁撤要點第二點之規定,擬設置「流通管理研究中心」。
(二)本案已於本系9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
     95.05.01)討論通過,為配合學校前述研究中心設置之法源依據,依規定再提會討論。
(三)本案業經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99.03.10)(附件二)及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學主管會報(99.04.08)討論通過。
辦  法:本案擬通過行政會議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六、會計資訊系提:本系「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全球可延伸企業
報導語言研究中心設置辦法」(如附件一),提
請 審議。
說  明:經本校98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決議(
如附件二):
(一)同意本系設立「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全球可延伸
企業報導語言研究中心」。
(二)各系所附設之中心需補提中心組織章程送行政會議
審議。
辦  法:本案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七、總務處提:有關本校六藝樓西棟、六藝樓一期及六藝樓二期耐
震力專案詳細評估報告書相關內容及後續處理之規
劃,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案經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於96年11月針對旨揭建築物耐震力評估後,建議需針對旨揭建築物施作耐震力補強。
(二)對旨揭建物之分別建議略述如下:
1.六藝樓西棟:以增設RC剪力牆方式補強,所需經
費約5,493,605元。(不含管線拆遷、室內裝修等費
用)。
2.六藝樓一期:以增設鋼構造框架斜撐及RC剪力牆
方式補強,所需經費約13,269,777元。(不含管線拆
遷、室內裝修等費用)。
3.六藝樓二期:以增設鋼構造框架斜撐及RC剪力牆方式補強,所需經費約20,293,740元。(不含管線拆遷、室內裝修等費用)
(三)依前述估算,三棟建築物所需補強費用約3,905萬7,122元(不含管線拆遷、室內裝修等費用),總務處預估管線拆遷、室內裝修等費用,約需再增加1,000萬元(西棟預估200萬,一期324萬,二期約476萬),初估全案所需經費約4,906萬元;惟補強後,六藝樓西棟、一期、二期等三棟建物剩餘使用年限仍為17至23年。
(四)總務處預估六藝樓西棟、一期、二期等三棟建物進行結構補強工期約需3個月,施工時須將鄰近六藝樓之籃球場全部封閉,作為施工動線及材料堆置場,六藝樓教室、辦公室、運動場等設施也將予以停用,管制人員進出,以策安全,另因本校建築物為"口"字形排列,故施工時所產生之噪音,將會對校園內其他建物亦造成干擾。
(五)因工程施作將影響到師生之安全及權益,且補強所需經費盛多,故本案總務處擬建議:
1.六藝樓一般教室於本(99)年度由總務處進行施作防掉落鋼網之防護,所需經費初估約300萬,並已經總務會議通過於本年度暑期執行。
2.各棟分年度編列預算補強,並按四維樓(預計100年完工)及平鎮校區完工時間安排補強時間。
3.六藝樓西棟建議先於100年度時進行結構補強作業,以利圖書館擴增所需,所需補強經費及管線拆遷、室內裝修等費用初估約為750萬。
4.六藝樓一、二期建議於101年時進行結構補強作業,屆時四維樓及平鎮校區已陸續完工,更利於教室之調度,所需補強經費及管線拆遷、室內裝修等費用初估約為3,356萬。
辦  法:討論通過後,即由總務處續辦後續事項。
決  議:照案通過,由總務處續辦後續事項。
 
  丙、臨時動議:

(一)教務處、秘書室提:有關各單位「自我評鑑實施要點」請依據本
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修改。請各單位依前揭
辦法修正(或新訂)單位自我評鑑實施要
點。
決議:照案通過。

(二)電算中心提:有關校內大型施工,應請施工廠商預留維修孔,俾
利網路及電路維修。
決議:請總務處營繕組留意各大型施工應請施工廠商特
別注意預留維修孔,以俾利後續維修相關事宜。

(三)研究發展處提:請各單位定期填報校務基本資料,俾利研發
處逕自取得相關資料,以避免經常性蒐集彙整資
料而使各單位不甚其擾。
決議:照案通過。

(四)進修推廣部提:有學生家長反映校內某些學生及教職員穿著拖鞋
,有礙觀感。
決議:請學務處及人事室進一步瞭解。
散會:下午 4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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