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
99年3月11日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 間:99年2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鄭豐譯代) 李貴豐 邱繼智 王維民
李昭慶 林純如 魏榮貴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李正心(王允中代) 華英俐 張梅芬 張世佳(陳秋美代) 張肇明 陳勝源(李志偉代) 蕭幸金(李柏儀代) 謝文盛 周麗娟(林渭嫺代) 林宏仁 周旭華 林淑媛 張旭華 王美慧
應出席:26位 實到:25位
請假:1位(閻瑞彥)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黃淑燕代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8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擬訂本校職員甄選(審)作業準則(草案)乙種,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後續頒佈施行後,本校各單位原所訂職員甄選(審)作業準則同時停止適用。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辦理,並轉知各單位及公告於人事室網站上。
二、研究發展處提:草擬本校「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一條文字修正為「…從事學術或實務性專題研究…,…校內…」。
(二)依學校法規體例加列通過會議時間與會議名稱。
(三)附件審查評分表中審查項目第1點修正為「計畫是否能具有持續性發展」。
(四)修正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辦理。
三、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設置要點」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三點「…本小組置執行長…」修正為「…本小組置執行秘書…」
(二)修正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辦理。
四、會計資訊系提:本系擬設置「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全球可延伸企業報導語言研究中心(含組織章程)」(如附件一),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同意會計資訊系設立全球可延伸企業報導語言研究中心。
(二)附帶決議:
1.「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任務編組研究中心設置與裁撤要點」請研發處補送校務會議提案審議。
2.各系所附設之中心須補提中心組織章程送行政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辦理。
五、會議追蹤案:前發生專任助理人員溢繳勞健保與勞退金向勞健保局申請退費乙事。
執行情形:本案人事室已設計表格,請各單位填寫,待資料齊備後,發函勞保局申請退費或抵繳事宜。
叁、主席報告:
一、感謝各位主任撥冗出席本次行政會議,敬祝大家「新年快樂」。
二、分享此次在高雄召開之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之心得:
(一)打破學習年齡迷思:洪蘭教授之專題演講,指出人到八十幾歲甚至臨終前,頭腦仍持續學習,因此對於學生不要輕言放棄學習機會。洪蘭教授另舉一隱形記憶例子:有次她坐學生的便車,學生的兩歲小孩坐在後座,突然一個緊急煞車,車上兩個大人沒說話,小孩卻馬上冒出一句三字經,她馬上就明瞭學生因礙於老師在車上,所以忍住髒話不說,但若平常遇到同樣情況,一定會脫口而出,才會讓小孩有樣學樣。譬喻提醒與會校長,學生在學校也在觀察校長師長之身教行為,以作為日後之行為準則。
(二)閉幕會時,政務委員曾志朗先生說明去年有許多技職體系學生如古又文(樹德大學)等,於國際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並提及技專院校學生為台灣爭光之人數已超越台大清大等頂尖學校之學生人數,提醒與會校長除將焦點放在優秀學生身上外,亦不要輕言放棄技職體系之學生,只要給予機會,這些學生一樣也會有優秀的表現。
三、四維樓之施工進度,預訂於農曆年前可施工至地下二樓之樓地板。
四、平鎮校區爭取教育部經費乙事,感謝總務長與總務處營繕組同仁的辛苦,已於1月底前將構想書送教育部審查完畢。現正上網公告徵選建築師。請總務長予營繕組表現優異之同仁肯定及敘獎。
五、對於各單位同仁之優劣表現,也請各行政與教學主管對予以核實之適當獎勵與懲處。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1. 申請經濟部RFID技術運用計畫,目前規劃將學校識別證數位化及結合悠遊卡等功能,並納入教務處、圖書館、社團、電算中心、會議室門禁管理,計畫經費預計400萬,學校配合款200萬。本計畫另將向教育部爭取經費補助,如未獲補助仍建議學校逐年編列預算推動。
2.繁星計畫本年度新加入12所學校210名學生,本校獲准招收最高名額40名學生。冀望進入學校就讀學生,其學業成績、社團表現等能有平均水準之上。會後將與學務處共同擬訂一系列之生活輔導、學生輔導、社團輔導及獎學金等之配套措施。
3.校外學習課程,已列入教育部技職再造方案之政策,及技職學校之特色課程,教育部短期內是以鼓勵方式辦理,未來將發展為必修課程。本校目前已有會資系、企管系、財金系有興趣開設相關課程,應請各系積極推動,落實結合理論與實務之課程。
4.本年度新增「5-10-D設立跨領域學程計畫—商業服務力培育學程」計畫,計畫經費為200萬,由通識教育中心執行;及「3-3-B-C連鎖加盟創業人才培育計畫」,計畫經費為400萬,9項子計畫分由本校企管系、中國科技大學、德明科技大學、致理技術學院相關企管與行銷流動科系執行。
5.五專菁英班計畫已送請教育部審核中,本校之pr值為88。
二、王學務長維民:
1.98年9月7日至99年2月1日H1N1病例計有122人。
2.校外學習課程,學務處現正撰寫計畫書,將循行政程序成立服務學習中心,推動各項工作。初步規劃四技學生,以社團為參與重心;二技學生則以專業課程校外學習認證時數為主。3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規劃為4小時服務學習觀念課程,16小時為社區服務,16小時校外實習課程。
三、李總務長昭慶:
1.平鎮校區規劃案,現正上網公告徵選設計監造建築師,待建築師遴選完成後,進行細部規劃,預計於5月提送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查。感謝營繕組同仁這段時間的辛苦。
2.六藝樓電梯增設工程已召開辦理評選委員會,原預訂寒假期間施工,惟因時間倉促,將延至暑假施工。
校長指示:請營繕組將下周一至平鎮市公所簡介之書面資料於開學時分送教師週知。
四、魏主任榮貴:辦理產學合作計畫「企業策略規劃師培訓課程」已於98年10月開辦第1期,12月開辦第2期,預計99年3月開辦第3期,未來仍將積極推動此項重點工作。
五、廖館長文豪:圖書館建立特色館藏,請各系科協助將學生論文與各專題報告之資料提供圖書館典藏。另專案培育性計畫所產生之各項資料或各系特色資料等亦可提供典藏。
六、張主任梅芬:
1.會計室書面資料中檢附「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新修訂條文及各項表格,請轉知所屬遵辦。1月1日生效,相關資料亦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2.98年度決算已進入最後整編階段,年度總收入936,137,527元,年度總支出976,676,420元,收支差短40,538,893元,詳細數據將於2月28日前公告。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配合修正本校附設高級商業職業進修學校(以下簡稱附設高商)職員員額編制表,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檢附附設高商組織規程暨職員員額編制表一案,前經考試院92年5月29日考授銓法三字第0922248800號函修正核備,其中職員員額編制表部分,置組長(事務組)1人,幹事7人,護士1人,書記2人,合計11人,合先敘明。
(二)查93年6月23日修正公布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17條規定:「(第3項)各級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學校,其員額編制表由各校依各級主管教育機關所定之員額編制標準定之。」第18條第1項規定:「各學校附設之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學校之教師,由校長依法聘請合格人員充任之;職員由校長指派現有人員兼任或依聘僱相關法規進用。」是以,各附設進修學校之職員,係由校長指派現有人員兼任或依聘僱相關法規進用。
(三)次查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定附設高商98學年度預算員額編制表,職員員額部分核定11人,又備註第3點:「專任且長1人,專任幹事7人,專任護理師或護士1人,專任書記2人均列出缺不補;其中專任幹事出缺改置兼任幹事。」第4點:「專任職員出缺後,其員額移撥原屬學校。」準此,附設高商職員員額均列出缺不補,如出缺後,其員額移撥原屬學校。
(四)又附設高商現有幹事3人,缺額4人,書記缺額2人,該缺額合計6人擬依上開預算員額編制表核定本規定移撥本校(惟仍應依主管機關核定案為準),因此,附設高商職員員額減列6人,本校(學院部分)職員員額同時增列6人(本校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案併陳提報,如附件五、六)。
(五)案經提報附設高商99年1月19日98學年度第1學期行政會議決議:「1、照案通過,高商進校職員員額移撥原屬學校(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2、俟高商進校職員員額移撥原屬學校後,依相關規定補聘約用人員2名,全職在高商進校服務。」。
(六)檢附附設高商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對照表暨修正草案各乙份。
辦 法:俟奉決議通過後,陳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辦(需轉陳考試院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王主任美慧提: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認為高商進校是附設單位,不能再聘任專任人員,員額將移撥原屬學校,高商進校現有的組長、專任幹事、護士、教官都有意願到學院部服務,請各單位如有職員出缺,優先提供給高商進校的職員請調至日間工作。
決 議:學院部聘用職員時,建議優先考慮提供給高商進校同仁請調機會。
散會:上午10時11分。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
99年3月11日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 間:99年2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鄭豐譯代) 李貴豐 邱繼智 王維民
李昭慶 林純如 魏榮貴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李正心(王允中代) 華英俐 張梅芬 張世佳(陳秋美代) 張肇明 陳勝源(李志偉代) 蕭幸金(李柏儀代) 謝文盛 周麗娟(林渭嫺代) 林宏仁 周旭華 林淑媛 張旭華 王美慧
應出席:26位 實到:25位
請假:1位(閻瑞彥)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黃淑燕代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8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擬訂本校職員甄選(審)作業準則(草案)乙種,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後續頒佈施行後,本校各單位原所訂職員甄選(審)作業準則同時停止適用。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辦理,並轉知各單位及公告於人事室網站上。
二、研究發展處提:草擬本校「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一條文字修正為「…從事學術或實務性專題研究…,…校內…」。
(二)依學校法規體例加列通過會議時間與會議名稱。
(三)附件審查評分表中審查項目第1點修正為「計畫是否能具有持續性發展」。
(四)修正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辦理。
三、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設置要點」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三點「…本小組置執行長…」修正為「…本小組置執行秘書…」
(二)修正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辦理。
四、會計資訊系提:本系擬設置「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全球可延伸企業報導語言研究中心(含組織章程)」(如附件一),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同意會計資訊系設立全球可延伸企業報導語言研究中心。
(二)附帶決議:
1.「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任務編組研究中心設置與裁撤要點」請研發處補送校務會議提案審議。
2.各系所附設之中心須補提中心組織章程送行政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辦理。
五、會議追蹤案:前發生專任助理人員溢繳勞健保與勞退金向勞健保局申請退費乙事。
執行情形:本案人事室已設計表格,請各單位填寫,待資料齊備後,發函勞保局申請退費或抵繳事宜。
叁、主席報告:
一、感謝各位主任撥冗出席本次行政會議,敬祝大家「新年快樂」。
二、分享此次在高雄召開之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之心得:
(一)打破學習年齡迷思:洪蘭教授之專題演講,指出人到八十幾歲甚至臨終前,頭腦仍持續學習,因此對於學生不要輕言放棄學習機會。洪蘭教授另舉一隱形記憶例子:有次她坐學生的便車,學生的兩歲小孩坐在後座,突然一個緊急煞車,車上兩個大人沒說話,小孩卻馬上冒出一句三字經,她馬上就明瞭學生因礙於老師在車上,所以忍住髒話不說,但若平常遇到同樣情況,一定會脫口而出,才會讓小孩有樣學樣。譬喻提醒與會校長,學生在學校也在觀察校長師長之身教行為,以作為日後之行為準則。
(二)閉幕會時,政務委員曾志朗先生說明去年有許多技職體系學生如古又文(樹德大學)等,於國際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並提及技專院校學生為台灣爭光之人數已超越台大清大等頂尖學校之學生人數,提醒與會校長除將焦點放在優秀學生身上外,亦不要輕言放棄技職體系之學生,只要給予機會,這些學生一樣也會有優秀的表現。
三、四維樓之施工進度,預訂於農曆年前可施工至地下二樓之樓地板。
四、平鎮校區爭取教育部經費乙事,感謝總務長與總務處營繕組同仁的辛苦,已於1月底前將構想書送教育部審查完畢。現正上網公告徵選建築師。請總務長予營繕組表現優異之同仁肯定及敘獎。
五、對於各單位同仁之優劣表現,也請各行政與教學主管對予以核實之適當獎勵與懲處。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1. 申請經濟部RFID技術運用計畫,目前規劃將學校識別證數位化及結合悠遊卡等功能,並納入教務處、圖書館、社團、電算中心、會議室門禁管理,計畫經費預計400萬,學校配合款200萬。本計畫另將向教育部爭取經費補助,如未獲補助仍建議學校逐年編列預算推動。
2.繁星計畫本年度新加入12所學校210名學生,本校獲准招收最高名額40名學生。冀望進入學校就讀學生,其學業成績、社團表現等能有平均水準之上。會後將與學務處共同擬訂一系列之生活輔導、學生輔導、社團輔導及獎學金等之配套措施。
3.校外學習課程,已列入教育部技職再造方案之政策,及技職學校之特色課程,教育部短期內是以鼓勵方式辦理,未來將發展為必修課程。本校目前已有會資系、企管系、財金系有興趣開設相關課程,應請各系積極推動,落實結合理論與實務之課程。
4.本年度新增「5-10-D設立跨領域學程計畫—商業服務力培育學程」計畫,計畫經費為200萬,由通識教育中心執行;及「3-3-B-C連鎖加盟創業人才培育計畫」,計畫經費為400萬,9項子計畫分由本校企管系、中國科技大學、德明科技大學、致理技術學院相關企管與行銷流動科系執行。
5.五專菁英班計畫已送請教育部審核中,本校之pr值為88。
二、王學務長維民:
1.98年9月7日至99年2月1日H1N1病例計有122人。
2.校外學習課程,學務處現正撰寫計畫書,將循行政程序成立服務學習中心,推動各項工作。初步規劃四技學生,以社團為參與重心;二技學生則以專業課程校外學習認證時數為主。36小時服務學習課程,規劃為4小時服務學習觀念課程,16小時為社區服務,16小時校外實習課程。
三、李總務長昭慶:
1.平鎮校區規劃案,現正上網公告徵選設計監造建築師,待建築師遴選完成後,進行細部規劃,預計於5月提送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查。感謝營繕組同仁這段時間的辛苦。
2.六藝樓電梯增設工程已召開辦理評選委員會,原預訂寒假期間施工,惟因時間倉促,將延至暑假施工。
校長指示:請營繕組將下周一至平鎮市公所簡介之書面資料於開學時分送教師週知。
四、魏主任榮貴:辦理產學合作計畫「企業策略規劃師培訓課程」已於98年10月開辦第1期,12月開辦第2期,預計99年3月開辦第3期,未來仍將積極推動此項重點工作。
五、廖館長文豪:圖書館建立特色館藏,請各系科協助將學生論文與各專題報告之資料提供圖書館典藏。另專案培育性計畫所產生之各項資料或各系特色資料等亦可提供典藏。
六、張主任梅芬:
1.會計室書面資料中檢附「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新修訂條文及各項表格,請轉知所屬遵辦。1月1日生效,相關資料亦將公告於本校網站。
2.98年度決算已進入最後整編階段,年度總收入936,137,527元,年度總支出976,676,420元,收支差短40,538,893元,詳細數據將於2月28日前公告。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配合修正本校附設高級商業職業進修學校(以下簡稱附設高商)職員員額編制表,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檢附附設高商組織規程暨職員員額編制表一案,前經考試院92年5月29日考授銓法三字第0922248800號函修正核備,其中職員員額編制表部分,置組長(事務組)1人,幹事7人,護士1人,書記2人,合計11人,合先敘明。
(二)查93年6月23日修正公布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17條規定:「(第3項)各級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學校,其員額編制表由各校依各級主管教育機關所定之員額編制標準定之。」第18條第1項規定:「各學校附設之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學校之教師,由校長依法聘請合格人員充任之;職員由校長指派現有人員兼任或依聘僱相關法規進用。」是以,各附設進修學校之職員,係由校長指派現有人員兼任或依聘僱相關法規進用。
(三)次查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定附設高商98學年度預算員額編制表,職員員額部分核定11人,又備註第3點:「專任且長1人,專任幹事7人,專任護理師或護士1人,專任書記2人均列出缺不補;其中專任幹事出缺改置兼任幹事。」第4點:「專任職員出缺後,其員額移撥原屬學校。」準此,附設高商職員員額均列出缺不補,如出缺後,其員額移撥原屬學校。
(四)又附設高商現有幹事3人,缺額4人,書記缺額2人,該缺額合計6人擬依上開預算員額編制表核定本規定移撥本校(惟仍應依主管機關核定案為準),因此,附設高商職員員額減列6人,本校(學院部分)職員員額同時增列6人(本校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案併陳提報,如附件五、六)。
(五)案經提報附設高商99年1月19日98學年度第1學期行政會議決議:「1、照案通過,高商進校職員員額移撥原屬學校(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2、俟高商進校職員員額移撥原屬學校後,依相關規定補聘約用人員2名,全職在高商進校服務。」。
(六)檢附附設高商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對照表暨修正草案各乙份。
辦 法:俟奉決議通過後,陳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核辦(需轉陳考試院核備)。
決 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王主任美慧提: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認為高商進校是附設單位,不能再聘任專任人員,員額將移撥原屬學校,高商進校現有的組長、專任幹事、護士、教官都有意願到學院部服務,請各單位如有職員出缺,優先提供給高商進校的職員請調至日間工作。
決 議:學院部聘用職員時,建議優先考慮提供給高商進校同仁請調機會。
散會:上午10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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