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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
99年1月14日98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 間:98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吳茂松代) 李貴豐 邱繼智 王維民(陳黛娜代) 李昭慶 林純如 魏榮貴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李正心(蕭正維代) 華英俐 張梅芬 張世佳 張肇明
陳勝源(李志偉代) 蕭幸金(古綺靚代) 謝文盛 周麗娟
閻瑞彥(周雪淇代) 林宏仁 周旭華 林淑媛 張旭華
王美慧(周淑玲代)
應出席:26位   實到:26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黃淑燕代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8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一、秘書室提:有關本校平鎮校區整體規劃未來發展規模修正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已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須知案,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通過之審查作業須知辦理各項審查作業。
三、研究發展處提:草擬本校「專案性培育計畫經費申請要點」,提請討論。
決  議:
(一)條文文字及附件內容修正如下:
1.第三點(一)款「…12月底前…」。
2.第五點「本計畫僅補助…」。
3.申請表格範例甘特圖下加註起迄時間可自行調整。
(二)修正後通過,如附件一。
(三)附帶決議:本案為新創要點,相關細節請研發處於研發會議上說明。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辦理,並於研發會議上向各位主管說明。
四、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五、研究發展處提:修正本校「傑出創作獎勵辦法」,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擬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六、圖書館提:研擬「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圖書館入館閱覽要點」第四點條文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公告實施。
七、圖書館提:研擬「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圖書館圖書借還規則」第五點第4項條文修正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公告實施。
八、專科進修學校提: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校務會議設置要點(草案)」。
決 議:
(一)依學校要點格式修改體例,條文內容修訂如附件二。
(二)修正後通過,續提校本部校務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已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九、專科進修學校提: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行政會議設置要點(草案)」。
決 議:
(一)依學校要點格式修改體例,條文內容修訂如附件三。
(二)修正後通過,續提校本部校務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已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十、專科進修學校提: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教務會議設置要點(草案)」。
決 議:
(一)依學校要點格式修改體例,條文內容修訂如附件四。
(二)修正後通過,續提校本部校務會議審議。
(三)附帶決議:有關與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教務委員會設置要點功能重疊部分請配合修法。
執行情形:已依會議決議完成檢視與教務委員會功能重疊部分。並已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十一、專科進修學校提: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學生事務會議設置要點(草案)」。
     決 議:
(一)依學校要點格式修改體例,條文內容修訂如附件五。
(二)修正後通過,續提校本部校務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已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十二、研究發展處提:本校申請101學年度專科部停招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已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十三、人事室提:擬具本校「教師借調處理要點」草案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照案通過,續提校教評會審議。
(二)附帶決議:公務年資接續與學術回饋金之門檻會後請人事室釐清,提校教評會報告。
執行情形:
(一)已提校教評會審議,續提下次校務會議審議。
(二)附帶決議中所提公務年資接續與學術回饋金之門檻不同之事,係為教師適用「留職停薪」與「留職留薪」之不同情況所致。
十四、人事室提:為使本校辦理五項自籌收入相關業務有績效之行政人員支領工作酬勞有所依循,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行政人員辦理五項自籌收入業務工作酬勞支給基準」草案一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條文文字修訂如下:
1.第七點「…總金額,依本校建教合作管理費分配實施要點之規定,由相關業務單位…」。
2.行政人員支給工作酬勞需排除捐贈收入與投資收入,文字修改授權人事室與秘書室於適當條文修訂表達。
(二)修正後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執行情形:本案有關決議(一)第2點部分排除情形,查依本校場地設備收支管理要點規定亦不適用,已配合修正相關條文內容,續提下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十五、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經擬訂本校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進用及離職程序,以及兼任教師離職程序等,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本校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進用及離職程序,照案通過;兼任教師離職程序,增加「加會電算中心」程序,修正後通過。會後請人事室函文送各單位查照施行。
(二)前發生專任助理人員溢繳勞健保及勞退金處理原則,請先向勞健保局申請退費,如無法退費,再從學校提撥之勞健保賸餘款中勻支或由校長專款吸收負擔。
執行情形:
(一)本案決議(一)部分,已函請各單位查照辦理。
(二)本案決議(二)部分,已詢問勞健保局需學校開立證明辦理退費事宜。
校長指示:後續退費事列入會議追蹤案管控。
十六、研發處提:本校申請100學年度增設「亞太政經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案,提請審議。
決 議:本案緩議。
執行情形:已遵照會議決議撤案緩議。
十七、教務處提:有關本校自我評鑑及專案評鑑時程規劃,提請討論。
辦 法:續提校務會議討論,並據以實施。
決 議:
(一)照案通過,請各單位主管於各項會議上,將評鑑訊息宣達及動員全校師生參與。
(二)請劉副校長瀚宇擔任評鑑工作推動工作小組召集人,邱教務長繼智及李主任秘書貴豐協助,全力推動學校自我評鑑及專案評鑑工作。
執行情形:已依校務會議決議辦理,並由劉副校長瀚宇擔任評鑑工作推動工作小組召集人,據以後續召開相關會議。並辦理檢核本校改科大條件作業中。
叁、主席報告:
感謝各位主管辛苦參與學校各項會議。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1.有關進修推廣部校慶補假更改於12月31日乙案,已獲教育部來函同意備查。
2.已獲教育部初審核准增加技職體系繁星計畫40學生名額,修正計劃須於12月31日前報部。教育部特別要求計畫內容需加強如課前輔導、就業輔導、生活輔導、獎學金等各類學生輔導與就學優惠,另有電子郵件通知預計明年將辦理全國性招生說明宣導會。本專案業務第一年由教務處主導,第二年後由各系科負責承辦。本專案奉教育部核准後,如課程等另將循相關會議審議。
3.感謝企管系申辦五專菁英班(5+2學制),相關計劃書請於近日內提送教育部申請。
4.教育部專案評鑑之申請條件,為符合改名科技大學之各項檢核條件完成後,始得提出申請。學校是否辦理?建議先自行檢核認定完成後,併提改制計畫書,再向教育部申請。研發處已將實務研究、產學合作等資料提供各主管參考;教務處也提出檢核表之分工負責單位,並提經行政主管會報討論通過,請各單位依分工表進行填寫檢核資料(檢核資料時間點,改名科大為2月1日,專案評鑑為8月1日),並著手各項改進計畫。
二、陳組長黛娜:
1.有關H1N1流感疫苗接種已於12月2日、3日辦理完成。本校五專1至3年級接種率為61.7%;高商進校為60.97%;依教育部來函將確診病例納入接種人數內,經重新計算後,本校五專1至3年級、高商進校接種率都未達8成,仍適用325停課原則。
2.已於本週二撤除校門口紅外線量測體溫站,感謝教務處; 學務處、總務處、研發處及校安中心同仁之協助與支援。
三、李總務長昭慶:四維樓工程進度正常,近日有班級班會紀錄建議是否於期末考期間停止施工,因涉施工進度無法停工,惟近日噪音已明顯降低許多,尚請校內師生多予包涵。
四、林研發長純如:
1.99年1月11日至13日舉辦研究方法研習營,歡迎各主管踴躍參與。
2.本周六於體育館舉辦國貿科與企管科成立四十週年慶暨校友回娘家慶祝活動,感謝體育室提供場地。
五、魏主任榮貴:12月21日晚上6時多本部國際商務系二技二乙同學林翠娥同學因車禍過世,目前進推部、國際商務系與軍訓室同仁正全力協助辦理後續事宜。
六、廖館長文豪:
1.圖書館送風空氣循環系統已完成驗收,將可改善館內空氣品質及具省電效果。
2.提供各系科將專題研究課程之文件資料典藏放置於圖書館陳閱,及未來評鑑展示時用。
七、鍾主任淑芬:感謝各單位主任率領同仁參與92週年校慶各項體育活動,各項競賽活動得以圓滿結束。
八、張主任梅芬:
1.本室工作報告第三點所列「(1) 設備保固期間維修,重複支付維修費。(2)包錶(含耗材)之影印機,重複請購耗材。(3)請購單及各式黏貼憑證單未使用新版本。」請各位主管協助加強督促並轉知所屬確實依規定辦理。
2.本(98)年度即將結束,有年度別之各項經費請確實依時限辦結。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秘書室提: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自我評鑑實施辦法,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本校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98.12.10)決議:有關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5條「各所系科至少每2年定期實施自我評鑑一次」之辦理期程修改事宜。
(二)有關調整本校自我評鑑辦理期程,經參考各大學校院自我評鑑實施期程草擬(如附件),提請討論。
辦  法:如經討論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
(一)第三條「…研究發展處處長…」修訂為「…研發長…」。
(二)應受評單位會後請秘書室釐清並於辦法之適當條文中表達。
(三)修正通過,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四)附帶決議:會後請各單位檢視及修訂單位之自我評鑑實施辦法。
提案二、人事室提:有關「教育部99年度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推薦排序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教育部98年12月18日台人(二)字第0980211304A號函辦理。
(二)查本校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實施要點第八點規定:「獲本獎勵第一名教師,得併同本校公務人員排序後,參加教育部暨所屬機關學校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另本校績優職員選拔及獎勵要點第八點規定:「獲本獎勵第1名職員,得併同本校優良教師排序後,參加教育部暨所屬機關學校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
(三)本校99年度優良教師及績優職員經各單位推薦,教師部份提校教評會評審排序,排序第1名為張婕助理教授;另職員部份提職員考績委員會評審排序,排序第1名為李淑芳組長。
(四)依前開規定,各排序第1名之教師、職員一併提行政會議總排序後,參加教育部99年度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
(五)提請本會審議。
辦 法:依會議之排序參加教育部99年度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事宜。
決  議:
(一)投票結果:張婕助理教授10票,李淑芳組長6票,廢票1票。
(二)依投票結果通過推薦順序,第1名為張婕助理教授,第2名為李淑芳組長。
提案三、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正本校「教職員工國內休閒旅遊活動實施計畫」部分規定,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查旨揭計畫前於94年12月29日提經本校94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並經簽陳核定實施;又有關「體育活動費」預算編列標準,原自95年度起編列每人每年4,800元,惟現已調降為每人3,840元,合先陳明。
(二)茲以本校共同學科業已更名為通識教育中心,爰配合修正相關文字;又以教職員工國內休閒旅遊活動所需經費係在上開「體育活動費」項下支用,該項經費既有調降,原規定補助每人1日1,000元,至多以2日1宿2,000元為限,退休人員部分則減半補助,擬酌予調整為2日1宿補助壹仟伍佰元(1日部分不調整),退休人員部分同步調整為2日1宿補助柒佰伍拾元,並增列得視經費情況覈實支給,如有短絀得停止或酌減補助。其他相關部分,一併酌作文字修正。
(三)本案提經98年12月17日本學期第4次行政主管會報討論決定處理原則:「原則通過,補助對象與經費來源相關文字釐正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經依上開原則,酌作部分文字修正。
(四)檢附本校教職員工國內休閒旅遊活動實施計畫修正草案及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各乙份。
辦 法:擬奉討論通過,並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人事室提:有關本校99年度體育活動經費各項目預估支出一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99年體育活動費核定以員額529人,每人3840元編列,計編列2031360元。99年度體育活動經費,計預估支出生日禮券371000元、歡送退休人員70000元、自強活動250000元、春節團拜474000元、教師節大會416800元、社團活動456000元(詳如99年度體育活動經費各項目預估支出表)。
(二)本案經98年12月17日98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主管會報討論決定處理原則:「本案原則通過,附表之各項目預估支出數會後請人事室依相關規定重新調整後,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辦 法:擬請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通過,並據以執行99年度體育活動經費。
(附註說明:99年度經費預算實際分配為202萬元)
提案五、人事室提:有關本校職缺甄選作業所定銓審資格問題乙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本校原辦理甄選公告作業時,均提列「須為現職公務人員,並具下列資格之一:1、薦任組員:...2、委任組員:...」,聯絡方式乙節,註明「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新版橫式,含相片)、...、現職銓審函、...(如附件一)」惟以「現職銓審函」部分,因與出缺職務之職系未盡吻合,易生爭議;爰經調整甄選公告,改為提列「須為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審○○○○職系有案者,○○○○學校畢業:1、薦任組員...2、委任組員...」(如附件二),以求明確。嗣後為因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年7月3日修正各機關得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非現職人員規定,本校配合調整甄選公告,改為刪除「須為現職公務人員」之規定(如附件三)。
(二)案經施行以來,用人單位咸認該「須經銓審○○○○職系有案」之規定限制條件過當,不利人才招募;查依考試院修正發布「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規定,以「文教新聞行政」為例:「本職組各職系與一般行政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但以本職組現職人員單向調任為限。」(即部分所謂專業之職系,均得單向調任一般行政職系,惟一般行政職系不得調任該專業職系,詳如附件四)。因此,為避免影響業務推動,並利廣招人才,爰據上開規定擬具下列方案:
1.有關上開「須經銓審○○○○職系有案者,...」之資格條件,擬予調整為「須具有○○○○職系任用資格...」。
2.聯絡方式:「現職銓審函」部分,調整為「現職派令及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非現職人員請提供離職原因相關資料)」(如附件五)。
(三)本案提經98年12月17日本學期第4次行政主管會報討論決定處理原則:「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辦 法:擬俟 審議通過後照案施行。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總務處提:有關爾後校園操場平面配置方案,提請 討論。
說  明:為配合本校四維樓完工後,因受限於殘障坡道及鋪面將會與現存籃球場重疊(如附件一),與目前籃球場地之標準尺寸已有變動,故原運動場地之規劃已無法使用,故必需變更現有運動場之配置,茲提出三個配置方案以供討論(詳如附件二、三、四)。
辦 法:確定方案後,即由總務處續辦變更設計,配合四維樓工程施作。
決 議:提案附件三與附件四之規劃方案再提總務會議討論。
提案七、總務處提:請議定學生活動中心2F室內體育館音響設備之管理單位。
    說  明:
(一)依98.9.17日召開之本年度「資本門預算重分配會議」決議,分配27萬4,000元改善本校學生活動中心2F室內體育館音響設備,已於日前完成更新,即將辦理驗收。
(二)因該音響設備原先並無專責管理單位,而由體育館工友黃先生兼管,故經協調後請學務處生輔組先填寫採購申請單,並由總務處辦理採購。
(三)惟體育室及生輔組並非音響使用唯一單位,管理工友亦無專業技能,恐影響爾後音響無法發揮正常效用,故擬重新議定適當之管理單位。
辦 法:討論通過後,據以執行。
決 議:本案學生活動中心2F室內體育館音響設備由教務處視聽教育中心管理。
丙、臨時動議:
一、會計室提:修正「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年度預算分配原則」草案(如會議附件資料),提請審議。
辦 法:
(一)擬奉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二)本案自99年度起適用。
決 議:修正通過,修正條文如附件一。
二、秘書室提:本校是否續推動辦理因應改名科大之專案評鑑工作,提請討論。
決 議:
(一)改名科大之專案評鑑,因涉圖書館需擴增1000平方公尺空間,擠壓系科教學空間、及經性預算需求,另且本校目前專案研究數不足等檢核條件尚需解決,暫緩向教育部提出專案評鑑申請。惟推動改名科大之各項重點工作仍請各單持續積極推動。
(二)為增加各系科教學單位之專案研究計畫數量,除原有之事前(專案性培育計畫經費補助)、事中(研究計畫配合款保留)、事後(績效型經費)三類獎勵措施 外,本年度將另新增加100萬補助經費(50萬資本門、50萬經常門)。
(三)請林研發長及會計室張主任研議將本校「建教合作收支管理辦法」納入適用產學合作案;及提高計畫管理人、系所行政管理費與謄餘款之可運用額度,以鼓勵提高教師辦理產學合作案之意願 。

散會:下午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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