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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2年7月25日(星期四)9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邱繼智、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劉瀚宇、廖文豪、黃其彥、曹立妍(鄭豐譯代)、李正心、華英俐、張梅芬、賴明政、陳恩航(楊進雄代)、汪瑞芝(林維珩代)、蕭幸金、李志偉、孫克難、盧智強、閻瑞彥、許瑞娟(黃立芳代)、郭筱晴、林盈鈞、張旭華、王亦凡、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7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李明才、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1年度第2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列管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秘書室提:有關本校「接受捐贈致謝辦法」,其中建築物命名等相關事宜之落實推動,請研發處盡快辦理【列管案】。
            決    議:照案通過,並列入追蹤列管。
             回覆辦理情況:(研發處回覆)本週意願調查表已回收完成,並即完成簽文已送出會辦。
             主席指示:
(一)繼續列管。
(二)請研發處一併檢討本校「捐贈致謝辦法」之額度標準。

貳、主席報告:本年度有六位主管至本學期任期屆滿,但僅為轉換跑道至其他工作單位,仍與我們同在並持續共同努力。另感謝軍訓室在李正心主任之帶領下,校安中心協助同學之各項表現,在此給予高度肯定,感謝並肯定其第一時間處理經驗及專業。本次為本學期最後一次行政會議,原本欲討論有關改大結果之各項意見,現將待新任主管就任後之下學期第一次行政會議上討論。改大結果共計42項意見,部分為對學校肯定意見、未來建議事項、部分為需努力及改進意見,將於下次行政會議報告及分工。另本校雖非於今年度8月1日即刻改大,亦請大家不要洩氣,一年時間或使我們準備改大更為充裕。新學年度開始後,除繼續完成改大任務之外,過去這幾年,學校努力建設硬體,後續將在北商發展特色及尋找優秀學生就讀上努力。北商最為人津津樂道處必定是學生優秀,故持續吸引優秀學生就讀,勢必為本校往上發展最根本之處,此亦為下學年本校應努力方向。再次感謝所有主管這一年來之辛苦。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有關本校自評之評鑑指標(詳見書面資料),上次會議已請研發處研擬,目前研發處研擬後已送交至教務處,後續本處將提送本校自評委員會討論。國際化指標部分有關系級部分之四項校標,請各系主任及所長針對這四項校標檢視,若有任何意見,請於會後提交至徐組長。本指標將提至7月31日上午10時之自我評鑑會議上討論,當日會議有校外委員,亦將請各一級主管共同列席與會,請大家撥空參與。會議資料將放置於FTP之教務處資料區,請各主管事先供參,由於該計劃書高達50頁,故請各一級主管攜帶平板電腦與會,將不再提供紙本。

     (二)學生事務處:各系科辦理校外夜宿迎新等活動,應有學校單位人員參加為要,其相關之膳宿費宜由學校相關經費支出。此依據102年06月19日召開之101學年度第2學期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紀錄辦理。本案係委員於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臨時動議提案,爰鑒於當今學生無論在同儕或異性互動上,皆比以前複雜,故建請在各系(科)學會所辦理的校外夜宿迎新等活動上實應有系科之教師、行政人員或教官隨行,除掌握學生安全外,更處理學生之突發狀況,其相關經費宜由學校預算支應。
      校長指示:各系科辦理校外夜宿迎新等活動(不包含畢業旅行),教師、行政人員或教官仍應隨行,經費請循行政程序審核辦理。原則上以各系科之業務費支應,但請主計室於年度分配業務費時,列入該因素考量。

     (三)空中進修學院:有關桃園輔導處將於今明兩天進行搬遷,由原先所設中壢高商正式遷入平鎮校區,下週起正式於平鎮校區辦公。其為本校第一個學制正式進駐辦公排課,故下週二將由校長帶領同仁訪視及考察相關軟體建設狀況。

     (四)研究發展處:有關各系所國際化指標,本處因擔心自評時達不到,僅針對原則訂定,並未太嚴格,故若有需加強或改進處,請各主管檢視並提出。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修訂本校「約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三點,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本校「約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相關規定及其附表「附件三」、「附件四」修正一案,提經101年11月29日本校101年度第6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簽請 核定後於101年12月4日以本校北商技人字第1010014568號函送各單位施行在案。
              (二)為因應本校發展及業務實際需要,擬放寬職員員額出缺改進用約用工作人員人數之比例,爰配合修正旨揭要點第3點規定,將該類人員得進用之比例,由各單位現職職員數「百分之二十」,酌予調整為「百分之二十五」。
              (三)檢附本校「約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三點修正草案對照表暨本校「約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修正草案各乙份。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主計室提:修訂本校「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區分表」主計類部分,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3月28日臺教秘(四)字第1020046816號函辦理。
              (二)因教育部檢送檔案管理局修正後之「主計類檔案保存年限基準表」,本室就修訂內容衡酌處置修訂之(詳如附件)。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移請總務處就檔案管理相關法規衡酌處置。
          決    議:授權主計室依規並配合上級單位意見辦理。

     提案三、學生事務處提:各系科辦理校外夜宿迎新活動,應有學校單位人員參加為要,其相關之膳宿費宜由學校相關經費支出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102年06月19日召開之101學年度第2學期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紀錄辦理。
              (二)本案係委員於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臨時動議提案,援鑒於當今學生無論在同儕或異性互動上,皆比以前複雜,故提案建請在各系(科)學會所辦理的校外夜宿迎新活動上實應有系科之教師、行政人員或教官隨行,除掌握學生安全外,更處理學生之突發狀況,其相關經費宜由學校預算支應。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簽奉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撤案,本案已改列為報告案。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1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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