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
98年9月24日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8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李貴豐 邱繼智 王維民 李昭慶 林純如 魏榮貴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李正心(王允中代) 華英俐 張梅芬 張世佳(陳秋美代) 張肇明(楊進雄代) 陳勝源(李志偉代)
蕭幸金 謝文盛 周麗娟 閻瑞彥 林宏仁 周旭華 林淑媛
張旭華 王美慧
應出席:26位 實到:25位 請假:1位(劉瀚宇)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7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及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經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
提案討論:
一、學務處提:修訂本校飲水機管理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第三點 (二)-2-(1)文字修正如下:「由各班級衛生股長負責督導該班整潔區域內飲水機之清潔事項,並納入本校學生校園環境整潔競賽評分項目,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督導。」
(二)第四點文字修正如下:「飲水機如遇故障及維修之相關事項,由總務處營繕組通知廠商限時改善。」
(三)第六點文字修正如下:「每次飲水機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內容應詳載於「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設備維護記錄表」,並由總務處營繕組保存二年,…。」
(四)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行政會議
提案討論:
一、研發處提:「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人才延攬方案」本校教師申請案審查,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二、秘書室提:為推動改名大學,及評估與他校整併相關事宜,擬訂本校「籌劃改名大學諮議小組設置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臨時動議:
一、張所長肇明提:資研所為本學年度新設立之研究所,相關經費是否已匡列?後續可能設立之新研究所亦請及早因應。
決 議:請資研所於會後依行政程序簽核,詳列98年度所需經費項目及額度,由會計室檢視年度預算情況協助處理。
執行情形:資研所經費已依程序簽核中;後續新設立研究所請比照辦理。
叁、主席報告:
有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協助,本校具體作法如下:
一、本校炬光社於8月17日出團至南投縣信義郷服務。
二、本校第一梯次災區重建志工已於8月18日出發至屏東地區與慈濟志工屏東分會合作,協助災民中心雜務整理及清掃環境,並將持續號召師生踴躍參加各梯次災區服務工作。
三、請學務處於開學後儘速辦理捐血活動,以充裕災區血源。
四、本校可認養災區一至二個中小學,協助其整建、輔導等工作。
五、將本校報廢但仍屬堪用之電腦、用品、設備轉贈災區學校。
六、請各學系轉知導師主動和災區學生聯繫,表達關懷並提供援助。
七、鼓勵全校師生日後多消費災區產品,以促進災區經濟復甦。
其他相關事項可於本日會議第3案討論。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教育部將推動技專校院試辦五專菁英班紥實人力實施計畫,該計畫草案係以外加名額、每班最高50名,採5+2方式辦理。申辦系科須適合五專長期培育、特定領域及配合國家重大產業政策所需新興領域之人力需求,並以專業證照取得或實習經驗累積為目標,因此計畫須涵蓋建教合作、校外實習、輔導就業及證照取得等內容。預計教育部將補助最高50萬元經費,並須配合年度考核訪視;有意申辦學校應於11月底前提出計畫書(預計約50頁)。
依本校行政程序,該計畫應經系務會議、行政會議、校務發展委員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建議各系科可先提出1-3頁之構想書,由校長召開協調會議,決定由何系科辦理;或其他方式整合辦理。
本計畫俟教育部正式來文後,立即轉發各學系。
二、廖館長文豪:
部分系科教師於校務評鑑時反映本校期刊種類不足,本館希望各系能提供核心期刊名單,交由本館彙整訂閱,期能以有限資源達到符合各系需求之最大效益。
三、胡組長小娟:
已帶領本校第一梯次志工學生至屏東災區,參與災民中心雜務及協助環境清理工作,為期5天4夜。惟目前災區重建工作極為艱辛吃力,經審慎評估後,本校預計後續將調整為2天1夜為一梯次,有意參加災區志工服務的教職同仁及學生,可逕洽學務處課指組或通識教育中心報名。
校長指示:非常感謝胡組長的辛勞。請人事室予參加災區志工服務之同仁公假登記;另有關參與救災活動經費,亦請會計室優予協助。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本校職員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推選方式,擬依修正後之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配合修正乙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 依教育部人事處98年6月10 日台人處字第0980097254號函轉銓敘部98年6月5日部法二字第0983070616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修正後之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重點為:修正考績委員會委員人數上限為23人,且委員每滿4人應有2人由本機關受考人票選產生,票選委員候選人得由受考人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產生。
(三)本校自98年度起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選舉方式,擬參考去(97)年度分組,請各組先推薦產生2名票選委員候選人(人數較少之單位合併推薦),各組別如下:
組別 單位
第1組 教務處
第2組 學生事務處
第3組 總務處(含駐衛警察)
第4組 進推部、各系所、秘書室、附設高商
第5組 研發處、圖書館、電算中心、人事室、會計室
(四)除上述各組推薦外,另受考人得自行向人事室登記為票選委員候選人,復採無記名複數投票方式選舉。
(五)提請本會審議。
辦 法:經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據以辦理98年度考績委員選舉。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進修推廣部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據本校97年11月5日推廣教育審查小組會議修改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第四點第四款中原訂定「開班教學人事費及業務費,為收入總額75%,…,學校統籌運用經費為收入總額25%(其中包含行政管理費為收入總額20%,業務承辦單位管理費為收入總額1.5%,支援行政單位管理費用為收入總額3.5%)」。
(二)為利於業務拓展之需要,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開班教學人事費及業務費,為收入總額70%,…,學校統籌運用經費為收入總額30%(其中包含行政管理費為收入總額20%,業務承辦暨支援行政單位管理費為收入總額10%,(業務承辦單位管理費為收入總額7%,支援行政單位管理費用為收入總額3%)」。
辦 法:通過後,提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討論。
決 議:同意依提案單位所請先行撤案,俟研議完備後再行提會。
提案三:學務處提:八八水災重創南台灣,各地災情慘重,基於人溺己溺,本校啟動志工招募以協助災區重建,展現「社會關懷」,以幫助災民重建家園。
說 明:
(一)學務處課指組與通識中心合作啟動災區志工招募,並已奉核(98.8.17)由胡小娟組長於8/18(星期二)領隊,前往屏東縣與慈濟志工屏東分會合作協助災民。
(二)學務處課指組與通識中心將持續與行政院青輔會高雄市青年志工中心及台東縣家扶中心或其他慈善團體合作協助災區復建工作。
(三)聯絡認養災區學校,持續關懷並提供人力、物力支援災後復建。
(四)提前聯絡捐血中心至本校,以供災區之需求。
辦 法:
(一)請各系科協助宣導全校學生踴躍參加災區重建志工活動。
(二)請人事室協助宣導全校同仁踴躍參加災區重建志工活動。
(三)請電算中心協助發佈最新訊息。
決 議:
(一)照案通過。
(二)其他重要決議事項:
1.本校災區重建志工服務原則以2天1夜為一梯次,有意參加之教職同仁及學生,可逕洽學務處課指組及通識教育中心報名;參加之教職同仁以公假登記。
2.參加災區重建志工師生,由學校統一辦理保險;並考慮製發統一之工作服。
3.請電算中心列印災區學生戶籍資料,除學務處已表達關懷之外,各學系亦請主動聯繫並提供協助。
4.配合教育部來函辦理教職同仁一日所得捐款,請人事室及會計室協助完成,並請各學系於二天內連絡系上教師以確立捐款名單。
5.本校協助災區重建工作以學務處為窗口,同仁可主動提出相關建言。
丙、臨時動議:無
散會:10時30分。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
98年9月24日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8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李貴豐 邱繼智 王維民 李昭慶 林純如 魏榮貴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李正心(王允中代) 華英俐 張梅芬 張世佳(陳秋美代) 張肇明(楊進雄代) 陳勝源(李志偉代)
蕭幸金 謝文盛 周麗娟 閻瑞彥 林宏仁 周旭華 林淑媛
張旭華 王美慧
應出席:26位 實到:25位 請假:1位(劉瀚宇)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7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及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經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
提案討論:
一、學務處提:修訂本校飲水機管理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第三點 (二)-2-(1)文字修正如下:「由各班級衛生股長負責督導該班整潔區域內飲水機之清潔事項,並納入本校學生校園環境整潔競賽評分項目,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督導。」
(二)第四點文字修正如下:「飲水機如遇故障及維修之相關事項,由總務處營繕組通知廠商限時改善。」
(三)第六點文字修正如下:「每次飲水機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內容應詳載於「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設備維護記錄表」,並由總務處營繕組保存二年,…。」
(四)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行政會議
提案討論:
一、研發處提:「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人才延攬方案」本校教師申請案審查,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二、秘書室提:為推動改名大學,及評估與他校整併相關事宜,擬訂本校「籌劃改名大學諮議小組設置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將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臨時動議:
一、張所長肇明提:資研所為本學年度新設立之研究所,相關經費是否已匡列?後續可能設立之新研究所亦請及早因應。
決 議:請資研所於會後依行政程序簽核,詳列98年度所需經費項目及額度,由會計室檢視年度預算情況協助處理。
執行情形:資研所經費已依程序簽核中;後續新設立研究所請比照辦理。
叁、主席報告:
有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協助,本校具體作法如下:
一、本校炬光社於8月17日出團至南投縣信義郷服務。
二、本校第一梯次災區重建志工已於8月18日出發至屏東地區與慈濟志工屏東分會合作,協助災民中心雜務整理及清掃環境,並將持續號召師生踴躍參加各梯次災區服務工作。
三、請學務處於開學後儘速辦理捐血活動,以充裕災區血源。
四、本校可認養災區一至二個中小學,協助其整建、輔導等工作。
五、將本校報廢但仍屬堪用之電腦、用品、設備轉贈災區學校。
六、請各學系轉知導師主動和災區學生聯繫,表達關懷並提供援助。
七、鼓勵全校師生日後多消費災區產品,以促進災區經濟復甦。
其他相關事項可於本日會議第3案討論。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教育部將推動技專校院試辦五專菁英班紥實人力實施計畫,該計畫草案係以外加名額、每班最高50名,採5+2方式辦理。申辦系科須適合五專長期培育、特定領域及配合國家重大產業政策所需新興領域之人力需求,並以專業證照取得或實習經驗累積為目標,因此計畫須涵蓋建教合作、校外實習、輔導就業及證照取得等內容。預計教育部將補助最高50萬元經費,並須配合年度考核訪視;有意申辦學校應於11月底前提出計畫書(預計約50頁)。
依本校行政程序,該計畫應經系務會議、行政會議、校務發展委員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建議各系科可先提出1-3頁之構想書,由校長召開協調會議,決定由何系科辦理;或其他方式整合辦理。
本計畫俟教育部正式來文後,立即轉發各學系。
二、廖館長文豪:
部分系科教師於校務評鑑時反映本校期刊種類不足,本館希望各系能提供核心期刊名單,交由本館彙整訂閱,期能以有限資源達到符合各系需求之最大效益。
三、胡組長小娟:
已帶領本校第一梯次志工學生至屏東災區,參與災民中心雜務及協助環境清理工作,為期5天4夜。惟目前災區重建工作極為艱辛吃力,經審慎評估後,本校預計後續將調整為2天1夜為一梯次,有意參加災區志工服務的教職同仁及學生,可逕洽學務處課指組或通識教育中心報名。
校長指示:非常感謝胡組長的辛勞。請人事室予參加災區志工服務之同仁公假登記;另有關參與救災活動經費,亦請會計室優予協助。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本校職員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推選方式,擬依修正後之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配合修正乙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 依教育部人事處98年6月10 日台人處字第0980097254號函轉銓敘部98年6月5日部法二字第0983070616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修正後之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重點為:修正考績委員會委員人數上限為23人,且委員每滿4人應有2人由本機關受考人票選產生,票選委員候選人得由受考人自行登記或經本職單位推薦產生。
(三)本校自98年度起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選舉方式,擬參考去(97)年度分組,請各組先推薦產生2名票選委員候選人(人數較少之單位合併推薦),各組別如下:
組別 單位
第1組 教務處
第2組 學生事務處
第3組 總務處(含駐衛警察)
第4組 進推部、各系所、秘書室、附設高商
第5組 研發處、圖書館、電算中心、人事室、會計室
(四)除上述各組推薦外,另受考人得自行向人事室登記為票選委員候選人,復採無記名複數投票方式選舉。
(五)提請本會審議。
辦 法:經審議通過,陳請 校長核定後,據以辦理98年度考績委員選舉。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進修推廣部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據本校97年11月5日推廣教育審查小組會議修改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第四點第四款中原訂定「開班教學人事費及業務費,為收入總額75%,…,學校統籌運用經費為收入總額25%(其中包含行政管理費為收入總額20%,業務承辦單位管理費為收入總額1.5%,支援行政單位管理費用為收入總額3.5%)」。
(二)為利於業務拓展之需要,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開班教學人事費及業務費,為收入總額70%,…,學校統籌運用經費為收入總額30%(其中包含行政管理費為收入總額20%,業務承辦暨支援行政單位管理費為收入總額10%,(業務承辦單位管理費為收入總額7%,支援行政單位管理費用為收入總額3%)」。
辦 法:通過後,提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討論。
決 議:同意依提案單位所請先行撤案,俟研議完備後再行提會。
提案三:學務處提:八八水災重創南台灣,各地災情慘重,基於人溺己溺,本校啟動志工招募以協助災區重建,展現「社會關懷」,以幫助災民重建家園。
說 明:
(一)學務處課指組與通識中心合作啟動災區志工招募,並已奉核(98.8.17)由胡小娟組長於8/18(星期二)領隊,前往屏東縣與慈濟志工屏東分會合作協助災民。
(二)學務處課指組與通識中心將持續與行政院青輔會高雄市青年志工中心及台東縣家扶中心或其他慈善團體合作協助災區復建工作。
(三)聯絡認養災區學校,持續關懷並提供人力、物力支援災後復建。
(四)提前聯絡捐血中心至本校,以供災區之需求。
辦 法:
(一)請各系科協助宣導全校學生踴躍參加災區重建志工活動。
(二)請人事室協助宣導全校同仁踴躍參加災區重建志工活動。
(三)請電算中心協助發佈最新訊息。
決 議:
(一)照案通過。
(二)其他重要決議事項:
1.本校災區重建志工服務原則以2天1夜為一梯次,有意參加之教職同仁及學生,可逕洽學務處課指組及通識教育中心報名;參加之教職同仁以公假登記。
2.參加災區重建志工師生,由學校統一辦理保險;並考慮製發統一之工作服。
3.請電算中心列印災區學生戶籍資料,除學務處已表達關懷之外,各學系亦請主動聯繫並提供協助。
4.配合教育部來函辦理教職同仁一日所得捐款,請人事室及會計室協助完成,並請各學系於二天內連絡系上教師以確立捐款名單。
5.本校協助災區重建工作以學務處為窗口,同仁可主動提出相關建言。
丙、臨時動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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