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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


102年03月07日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確認紀錄


時間:102年2月7日(星期四)9時3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李貴豐、邱繼智、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劉瀚宇、廖文豪(姜健代)、曹立妍、黃其彥、李正心、華英俐、張梅芬、賴明政(陳秋美代)、陳恩航、汪瑞芝、蕭幸金(江淑玲代)、李志偉(丁雪芬代)、孫克難(羅時萬代)、盧智強、閻瑞彥(楊筱茵代)、許瑞娟(蔡淳涵代)、郭筱晴、林淑媛、張旭華(莫積懿代)、王亦凡、王美慧
應出席:27位      實到:27位
工作人員:李明才、盧晴鈺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甲、報告事項
      壹、宣讀101年度第1學期第12次行政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如下所示: 
       一、人事室提:有關本校102年度文康活動-體育活動經費各項目支出調整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經表決,各項目仍予維持,唯經費以等比例方式刪減。
        執行情形:以等比例方式刪減現已另簽辦理,目前將配合修正相關規定,將再把各相關規定轉至各單位知悉。

二、學生事務處提:訂定本校「學生志願服務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經校長核定並公告實施。
     
三、人事室提:修訂本校「組織規程」,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續提三月份之校務會議。

四、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有關學務長及體育室主任建議有關出席國外學術研討會論文發表應提高機票補助金額,請研發處日後提教師研究獎(補)助審議小組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有關附帶決議將比照辦理。

      五、商研所提:有關本校中正紀念館頂樓滲水問題,其影響日益嚴重,協請總務處盡早處理【列管案】。
      決    議:請總務處處理,本案列入追蹤。
      執行情形:本案已由承商施作在案,目前已完成頂樓滲水處防水塗佈並復原完成,且因漏水造成下方研究生研究室牆面潮濕,情況目前已有改善,惟仍須待牆面完全乾燥後再行施作牆面復原作業。
  主席指示:繼續列管。

貳、主席報告:
         (一)先祝賀大家新年快樂,也向大家說聲謝謝,過去這一年大家辛苦了,學校做了很多事,年初忙著評鑑,後半年忙著改大計畫書撰寫,現已如期完成,將待教務長再次檢視後,於過年後正式向教育部提出送件申請。這幾年學校硬體已多方改善,另有關軟體方面節能減碳,如會議書面資料e化,將請總務處研議各單位一級主管配置一臺minipad,後續各會議資料以網路下載方式處理。會後請總務處及會計室確認經費。
         (二)另外想聽聽大家意見,學校最近有很多地方在整修,但其中有關本校門面這部份,將待改大後再一併施作。六藝樓旁之花圃使用人數較低,因該處不具親近性,未來規劃校園採開放空間,擬拆除鄰近濟南路之圍牆,使該處花圃結合濟南路之景觀併融入本校。不知大家是否可接受此觀念,將此構想先拋出讓大家思考。另平鎮校區亦預計於4月份完工,目前其大門設計較為四平八穩,格局類似軍營,有一構想將警衛室移至較旁處,預計採人車分離、校園開放之設計,利用四米高低差及蓄洪池引進水池至校門口,該觀念僅初步構想,不知大家是否可接受,後續具體意象圖可透過電視牆播放,將再集思廣益,聆聽大家之意見。
         (三)另有關創新學院及系科之規劃,學校部分人士疑慮其市場導向,當初研究發展處係經考量以學生未來出路之後端導向,參考行政院六大新興產業,參酌桃園產發局之規劃以及本校之商業學校屬性,經過多方討論才規劃出創新學院及三系科,大家應給參與規劃同仁多多支持。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電子檔請至秘書室網頁查閱,另補充以下口頭報告)。
      (一)教務處:
                1.有關改名大學之進度,首先非常感謝各行政單位群體分工合作,目前已完成三次校對作業,共有三本作品分別為「申請改名商業大學計畫書」、「基本條件檢核表」、「附錄」,按部裡期程3月1日前截止文件送達,故預計於2月25日前行文至教育部。麻煩各單位準備備審資料,目前採購1300餘本卷宗,從3月1日教育部收件後,將有三位委員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若發現書面資料有疑慮時,3月1日之後將至學校調資料或請本校報送資料至教育部進行書面資料審查,備審資料各單位現已積極準備,並請於3月1日完成,現已規劃2間會議室做為陳列室。網頁更新亦請各單位及學群即刻進行處理,亦包括改大專區。有關訪視當天40-45分鐘之簡報,請九小組及部分行政單位需製作10張摘要簡報,最後由教務處統整,盼於3月10-15日完成,應後續尚需修正及演練。
                2.教育部來文有關102年起將開始試辦自我評鑑,自我評鑑之規定其實很嚴格,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得向教育部申請自我評鑑結果之認定:最近一次本部主辦或委辦之綜合評鑑行政類成績為一等,且科技校院一等院系所占全校受評院系所百分之八十以上。曾獲本部典範科技大學計畫補助。曾獲本部四年以上獎勵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教學卓越計畫補助且獲補助金額總計達新臺幣二億元以上。全國100多所技專校校符合該條件僅有26所,本校列入26所辦學績優學校之一,表示本校多年來努力呈現蠻棒之結果,且26所中大部分為科技大學,僅3-4所為技術學院。許多學校皆向教育部反映學校辦理自我評鑑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及經費。本校今年仍以改大為優先處理,這部份將待今日教育部該議題座談會討論之後,後續確定要如何做之後,再將相關意見向大家報告。

      (二)學生事務處:本處今年將進行校務行政電腦化,另請電算中心協助將各一級主管提出對學務系統之需求,一併納入設計,管理階層也需要資訊化系統協助決策工作,將有助於後續使用及資料調閱,以提升學校效率。
   
          (三)總務處:今年因學校統籌維護費較不足,僅能做學校公共區域及系科簡易維護,往例於第2學期召開總務會議請各單位提出需求,但今年若各單位仍有需求請尋找經費或專簽辦理。

      (四)研究發展處:改名大學在即,各單位皆在準備備審資料,請系所主任、所長督促未提結案報告之教師,盡快完成,俾利後續委員查看。

      (五)軍訓室:最近保全人員及教官一再反映,部份研究生有在校留夜之情況發生,學校晚上實施門禁管制,研究生雖留校做研究報告,但恐有校外人士隨同進入研究室及研究生翻牆離校之安全顧慮,故初步與保全人員協商將設計表冊放置研究室入口,請留讀之研究生登記,俾保全進行核對,並提供保全人員電話給研究生,若需離校可請求保全人員協助開門,不知道各所是否有更好之建議或需本室配合之處,敬請提供。各系科學生仍宜配合學校門禁最遲23時前離校。
          校長指示:請校安中心會後召集各所所長研議管理事宜。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專科進修提:訂定本校附設專科進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專科進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條文原制訂於本校附設專科進校「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中,有鑒於101學年度第2學期起將核發企業捐贈之獎學金,故擬訂定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以增加其相關職掌,並辦理企業獎學金審查事宜。
(二)本要點(草案)已於102年1月29日業經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專科進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附設專科進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點第(四)項修正如下:
                 四、本委員會職掌:
                     …
                    (四)審議各獎助學金其他有關管理事宜。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體育室提:修訂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運動場館管理辦法」、「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網球場管理規則」,提請審議。
          說    明:
(一)因現況變化進而針對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運動場館管理辦法」、「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網球場管理規則」之部分條文內容進行修正,請審議。
(二)本案亦經本室102年1月14日第四次室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提送行政會議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第七點第(三)項、第八點第(一)項修正如下:
                 七、獎勵與輔導
                     …
                 (三)運動代表隊學生之課業、生活輔導,由體育室協同教務處、學務處及各所系科辦理之。運動績優生應參加教務處辦理之課業輔導課程。
                 八、服裝及經費補助
                 (一)代表隊參賽服裝請購原則,每隊每兩年申請一次,每人預算金額新台幤2000元以內;請購以比賽服裝或運動鞋襪或比賽器材為主。
(二)本校「運動場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部分錯別字,請體育室會後一併檢視訂正。
(三)餘照案通過。

  提案三、研究發展處提:學生考取政府機構專業證照獎勵金發放方式,改由各申請系所以借支現金方式發給所屬學生,提請討論。
說    明:
(一)學生考取政府機構專業證照獎勵金發放方式,邇來因總務處反應學生獎勵金金額小且筆數多,以致作業繁複。是否改由各申請系所以借支現金方式自行發給所屬學生提請討論。
(二)依本校學生考取政府機構專業證照獎勵要點第二條學生考取政府機構專業證照獎勵金之經費係由申請學生所屬科系(所)經費項下支應。
(三)本案業經102年1月28日研究發展處處務會議通過在案。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    議:本案撤案,會後請相關單位(會計室、總務處、研究發展處)共同協商處理。
          附帶決議:有關丙級證照是否核給獎勵金、高考等同乙級證照認定之合宜性,請研發處再研議。

  提案四、人事室提:本校102年度教職員訓練進修經費補助分配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查本校102年度教職員訓練進修經102年度預算分配會議核定匡列為72萬元,另依93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決議,訓練進修經費分配為:
     1.教師國內進修補助分配為總訓練進修預算35%。
     2.教師短期研習補助分配為總訓練進修預算35%。
     3.職員(含高商教師及教官)進修補助為總訓練進修預算30%。        
(二)本(102)年度本校教職員訓練進修經費擬依上開標準分配如下:
     1.教師國內進修補助(25萬元)。
     2.教師短期研習補助(25萬元)。
     3.職員(含高商教師及教官)進修補助(22萬元)。
(三)上項經費分配除(A)、(C)項經費由人事室及會計室共同控管外,餘(B)項分配予各所、系(中心、室)自行控管。
(四)有關(B)項預算係依各所、系(中心、室)102年2月1日專任教師員額數(不含新制助教)分配如後附表。本項經費實際執行時,如有多餘或短缺情形,各所、系(中心、室)不得流用,屆年終時,經費如有結餘,均應繳回作為學校統籌之運用。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一、通識教育中心提:承曦樓1樓藝文中心即將完工,有關空間管理及使用問題,提請討論。
          決    議:請總務處通盤規劃全校空間管理之調配。承曦樓1樓優先於開學前規劃其使用申請辦法。

          二、圖書館提:有關承曦樓8-9樓教師研究室,6-7樓學生下課時,部分學生於8-9樓喧嘩吵雜並造成廁所環境髒亂之情況發生,協請相關單位處理。
          決    議:請學生事務處加強學生生活教育,請總務處製作標示提醒學生,請軍訓室將此處列為重點巡查,亦請各教師於上課時宣導。
     
  散會: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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