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
98年6月25日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8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 林純如 王維民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李正心 華英俐 張梅芬(洪惠都代) 張世佳(陳秋美代) 楊浩彥 蕭幸金 羅能清 周麗娟 林宏仁
閻瑞彥(陳皇志代) 周旭華 林淑媛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應出席:25位 實到:25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7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臨時動議決議加列「(三)購置前應經試用及評估程序。」;其餘紀錄經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提案討論:
一、教務處提:為修正本校「延修生返校補修學分管理辦法」,提請追認。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1。
執行情形:已照案實施。
二、教務處提:為修正本校「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2。
執行情形:已照案實施。
三、總務處提:有關本校「電話分機通話時間限時十分鐘」試辦及「一級單位主管之分機設定密碼」案,建請討論。
決 議:
(一)「電話分機通話時間限時十分鐘」乙節,照案通過。
(二)另有關分機設定等其他細節,請總務處再行研議,另案討論。
執行情形:業已實施電話分機通話時間限時十分鐘,一般反應尚良好。
四、總務處提:一般教室垃圾桶設置方式,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維持目前方式,於一般教室放置垃圾桶。)
執行情形:維持於一般教室放置垃圾桶;另責成事務組規劃於適當之公共區域放置紙類回收箱。
五、人事室提:有關「本校職員獎懲要點」修正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3。
執行情形:已簽奉 校長核定施行。
六、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訂本校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提請討論。
決 議:
(一)各單位共同項目「購置定製財物圖書事項」修正為「採購事項」;「一般性會議及活動」之「四、本校一般性業務、活動等需本校相關單位配合者」修正為「第一層(校長)核定」、「其他」之「四、各單位工讀生進用及管理案」修正為「第二層(主任)核定」。
(二)專科進校課務組「一般行政」之「六、審核教師授課時數」及「七、審查教師送審資料」修正為「第二層(主任)核定」。
(三)修正後通過。
執行情形:已簽奉 校長核定施行。
七、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八、研發處提: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產學合作申請作業流程」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施行
九、研發處提: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暨申請表」,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臨時動議:
一、教務處提:有關各教學單位購置資訊講桌案,請 討論。
決 議:
(一)請儘速召開經費重分配會議以確立經費來源。
(二)請總務處搜集資訊講桌相關規格資料,必要時召開會議以確定統一規格,並儘速進行購置。
(三)購置前應經試用及評估程序。
執行情形:
(一)98年度預算經本校相關會議分配後之額度,已授權由各受分配相關單位辦理,請提案單位專案簽辦並通知會計室配合辦理經費調整相關作業。
(二)總務處已著手收集有關資料,並請教學單位配合提供需求規格,預定於六月上旬召開會議確認。本案並將先經試用及評估後,再行整批採購。
叁、主席報告:
一、本次校務諮詢委員會簡報,同時使用兩台投影機以因應臨時狀況,顯見研發處同仁的用心,亦可提供各單位借鏡。
二、有關新型流感的因應對策,請學務處說明;另平鎮籌設計畫已獲教育部同意支持,計畫書已接近最後修正階段,後續的整體規劃作業,請總務處說明。
三、各位主管應更積極參與校外單位活動,以爭取更多機會及資源。
四、同仁應重視有關預算支用之財務責任,並增進審計法及會計法所定財務責任規定之瞭解,及審計機關查處違失責任案例之認知。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補充報告:
一、謝學務長文盛:
(一)下週一中午舉行畢業典禮第2次籌備會議,各系科如有相關意見,亦歡迎派員參加。
(二)學生請假之認定已稍作調整,只要經導師及系科主任簽章後,即告請假完成。請各位主任於核假時,特別留意該生係在七天期限之內請假。
(三)新型流感目前已有國內病例,5/15教育部函示校園新型流感病例處理原則。本處建請成立校園應變小組並擬定防制應變計畫,其成員以學校緊急危難事件工作小組為主,將於近日召開會議,討論有關防制應變計畫之分工及通報事宜。
二、李總務長昭慶:
有關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如經核定後,其後續之工作,應著手進行整體規劃報告書、構想書及細部規劃之重新編撰及提報審查,為此首先應遴選建築師;至於硬體方面,則可先做校區整地及植栽工程。
三、李主秘貴豐:
本校平鎮校區籌設暨搬遷計畫書定稿本,依教育部指示:「未來兩校區之發展及系所搬遷規劃,應在發展特色上,有長遠及周延之整體性規劃。」並應於修正後續報部備查。預定於學期末之前,完成修訂本。
四、林研發長純如:
教育部於技職改造會議,提出下列幾項方案:
(一)推動5 + 2方案,重新恢復五專學制的擴大招生。
(二)於101年之前,補助學生至校外實習,包括寒暑假及海外實習。
(三)技專校院教師可申請至企業深耕服務半年或一年,由教育部和學校各付一半經費;服務一年者企業應給予學校30萬元以上之產學合作案;服務半年者企業應給予學校20萬元以上之產學合作案。
(四)教師可申請3至8週(寒暑假)或7天以下(一般)至企業實習。
(五)補助技職體系延聘業界師資,採雙講師制。業界師資可至學校授課3分之1學期(約6週),由學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補助。
(六)技職體系教師可採技術升等。
五、廖館長文豪:
(一)本校圖書館1樓討論室歡迎大家使用;
(二)有關圖書館騷擾事件,已鎖定對象並請校安中心協助處理,並向警方通報;另將配合修正圖書館入館閱覽要點。
六、鍾主任淑芬:
體育館重量訓練室已整修完畢,設施功能完善,課餘時間歡迎各單位申請借用;另每週一至週五中午都有開放,目前學生使用率極高。
七、李主任正心:
本校校園面積不大,假日且有學生上課,建議校園開放時間可再做彈性調整,並公告於校門口,俾對校外人士有所規範。
八、夏主任德威:
(一)甲組假日班已完成報名,人數略減,預定於5月30日舉行招生考試。
(二)配合校園全面禁菸,已加強機動查核五育樓學生抽菸情形,並告知學生如再犯將通知企業,情況已略有改善。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及第39條條文,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校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暨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一案,業奉考試院98年4月7日考授銓法三字第0983044544號函修正核備,合先陳明。
(二)依教務處簡便行文表略以,奉教育部核定本校98學年度新設「資訊科技與管理研究所」,招收二技在職專班3系及四技日間部企業管理系,並停招二專夜間部「會計統計科」在職專班、「財政稅務科」及二專日間部「企業管理科」;另97學年度停招二專夜間部「國際貿易科」及「資訊管理科」。至有關該學年度新設「國際商務研究所」部分,業已明訂於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條文中。
(三)另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有關委員組成部分,業已刪除「遴聘委員」之規定,應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相關條文。
(四)爰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及第39條條文,並參考國立臺中技術學院、臺灣大學及政治大學體例,修正本校各學術單位條列方式。
(五)本案經提本學期第3次行政主管會報獲會商處理原則:「(一)照案通過。(二)有關畢業證書之研究所(或碩士班)名稱如何表達等相關配套,請教務處再行確認。」有關處理原則(二)部分,復經會請教務處確認。
辦 法:擬奉 討論通過,並依程序提請校務會議審議後,陳報教育部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人事室提:有關本校業界專業教師遴聘辦法(草案)暨聘用業界專業教師契約書(草案)乙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98年3月5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臨時動議決議一-(三)辦理。
(二)本校申請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九-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業經審核通過,其中整體計畫審查意見2對於專業教師遴聘辦法、契約書內容完整可行具體。
辦 法:擬請 審議通過之方案,簽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第一條修正為:「本辦法依據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九-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實施要點」規定訂定之。」
(二)第四條之〈四〉修正為「報酬標準:依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9-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實施要點陸補助基準支給。」
(三)第四條之〈六〉「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修正為「本校」。
(四)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提案三、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97.11.03企管系簽暨98年4月16日98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為完備導師運用班級活動費之規定,擬修訂本辦法第九條暨「導師輔導費及導師班級活動費報支作業規定」相關文字(本條文業經98年4月23日97學年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三)為順暢導師請假時導師業務之運作,擬新增本辦法第十一條。
(四)本辦法第十一條提案原提交98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因該次會議委員就原案提起疑議,經本處學輔中心向各校查詢並修正後,業經98年4月30日第一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再次提送本會審議。
辦 法:倘經本會議通過,擬提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總務處提:本校97學年度第2學期各研究所空間分配使用及相關研究室空間調度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有鑑於本校新設資訊科技與管理研究所需設置辦公室及研究生研究室,另國際商務研究所、財務金融研究所研究生之研究室不足,且需增置上課排課空間。經本處調查本校部分現有中大型教師共同研究室空間,若依目前使用狀況,以全校整體考量,似有局部調度以挪出部分空間供各研究所使用的條件;唯是否調動及如何協調處理,經98年3月16日主秘主持邀集教務長、總務長及各所所長討論,有關各研究所空間需求之調處,初步建議如辦法(一)至(五)。並提報97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教學主管會報通過。
(二)本案擬俟本次行政會議通過,於今年暑假期間由營繕組辦理招標委請廠商施工,以備98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使用。
辦 法:
(一)建議現有六藝樓四樓411教師研究室教師,全部移到六藝樓二樓203教師研究室,原六藝樓四樓411教師研究室,改為本校資訊科技與管理研究所辦公室及研究生研究室。
(二)建議現有五育樓三樓313教師研究室教師,全部移到五育樓六樓613教師研究室,原五育樓三樓313教師研究室,改為本校國際商務研究所研究生研究室。(嗣經商務系提議613與313室用途對調)。
(三)建議現有六藝樓二樓高商專用會議室,改為本校財務金融研究所研究生研究室。
(四)建議現有六藝樓一樓教師休息室,中間設置活動式拉門,休息室空間減半,一半空間做為高商會議室專用;但遇空院開會、招生報名、閱卷等需求期間,得洽高商機動騰出六藝樓一樓會議室供空院使用。
(五)中正紀念館6F第一教室與7F專業教室於商研所排課剩餘時段,開放供其它研究所排課使用。
*總務處補充說明:
因高商進校行政組別將由原先6組縮編為4組,上述說明(三)、(四)之空間調整為:原六藝樓二樓高商專用會議室及高商實習組辦公室,擬改為財務金融研究所研究生研究室二間;另六藝樓一樓教師休息室維持不變動,高商訓育組辦公室改為專用會議室。
決 議:
(一) 依總務處補充說明事項修正通過。
(二) 總務處應請系(科)轉知相關教師研究室異動情形及搬遷時程。
提案五、總務處提: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節能減碳要點(草案)」一案,建請討論。
說 明:
(一)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於3月31日到校審查時,建議擬定適用本校之節能減碳實行要點並確實執行,為有效推動配合行政院政策及全民節能減碳行動,故依據行政院97年8月6日院臺經字第0970030865號函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第一次會議紀錄及本校98學年度第2 學期第3次行政主管會報紀錄,辦理草擬適用本校節能減碳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本草案主要重點為:
1、訂定學校總體節能目標,用電量與用油量以負成長為原則,至104年累計總體節約能源以7%為目標。
2、節約能源減碳施行事項:
(1)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訂定小組人員編置及權責內容。
(2)節約用電採責任分區管理,由各一級單位主管指派專人管理,並於冷氣使用日中午確實紀錄空調溫度,定期呈閱備查。
(3)訂定購置及汰換設備、器具、車輛與節約用電、用油等相關使用原則以供參酌。
3、逐年編列預算以利執行推廣節能減碳工作、採購設備之汰換,其金額每年至少不得低於新台幣50萬元。
4、訂定節約能源執行工作成效之督導、評鑑考核與獎懲機制。
辦 法: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節能減碳要點(草案)」案,如經行政會議決議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即正式實施。
決 議:授權總務處將本要點分置為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與節能減碳施行要點,提下次會議備查,再據以召開小組會議研擬相關實施方案。
提案六、電算中心提:為配合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各政府機關(構)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施行計畫」,擬新增「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推動小組設置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各政府機關(構)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本校屬於C級。
(二)責任等級C級,應自行成立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ISMS) 推動小組規劃作業,內部稽核以自我檢視方式。
辦 法:擬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
決 議:
(一)第二章各節小組成員均加列「為無給職」等文字。(會後修正為增列第17條條文:「本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全部條文增加為19條)
(二)修正後通過,如附件2。
提案七、專科進校提:新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並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教務委員會設置要點」兩案,提請合併審議。
說 明:
(一)為提升專科進修學校校務發展規劃、提高與建教合作夥伴關係層級,增強產學合作聯繫、審議建教企業夥伴之進退場機制等事宜。擬增設「專科進修學校校務發展委員會」並新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原「專科進修學校教務委員會」功能隨之變動,故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教務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合併審議。
辦 法:經本會討論後,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
(一)本案「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八點修正為「本要點經校本部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本案「教務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八點修正為「本要點經校本部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修正後通過。
提案八、圖書館提:研擬「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圖書館入館閱覽要點」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提請 審議。
說 明:為使圖書館在處理館內違規情事時,其處理依據更加明確。
辦 法: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
決 議:依程序宜先提請圖書館委員會議審議。
丙、臨時動議:
一、軍訓室提:本校假日及夜間均有學生上課,校園開放時間宜考慮適度調整,並修改相關規定,請 討論。
決 議:請總務處審酌本校「戶外運動場地開放暨管理要點」相關規定有無修改必要,再行提會討論。
散會:16時30分。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
98年6月25日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8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 林純如 王維民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李正心 華英俐 張梅芬(洪惠都代) 張世佳(陳秋美代) 楊浩彥 蕭幸金 羅能清 周麗娟 林宏仁
閻瑞彥(陳皇志代) 周旭華 林淑媛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應出席:25位 實到:25位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7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臨時動議決議加列「(三)購置前應經試用及評估程序。」;其餘紀錄經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提案討論:
一、教務處提:為修正本校「延修生返校補修學分管理辦法」,提請追認。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1。
執行情形:已照案實施。
二、教務處提:為修正本校「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2。
執行情形:已照案實施。
三、總務處提:有關本校「電話分機通話時間限時十分鐘」試辦及「一級單位主管之分機設定密碼」案,建請討論。
決 議:
(一)「電話分機通話時間限時十分鐘」乙節,照案通過。
(二)另有關分機設定等其他細節,請總務處再行研議,另案討論。
執行情形:業已實施電話分機通話時間限時十分鐘,一般反應尚良好。
四、總務處提:一般教室垃圾桶設置方式,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維持目前方式,於一般教室放置垃圾桶。)
執行情形:維持於一般教室放置垃圾桶;另責成事務組規劃於適當之公共區域放置紙類回收箱。
五、人事室提:有關「本校職員獎懲要點」修正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3。
執行情形:已簽奉 校長核定施行。
六、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訂本校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提請討論。
決 議:
(一)各單位共同項目「購置定製財物圖書事項」修正為「採購事項」;「一般性會議及活動」之「四、本校一般性業務、活動等需本校相關單位配合者」修正為「第一層(校長)核定」、「其他」之「四、各單位工讀生進用及管理案」修正為「第二層(主任)核定」。
(二)專科進校課務組「一般行政」之「六、審核教師授課時數」及「七、審查教師送審資料」修正為「第二層(主任)核定」。
(三)修正後通過。
執行情形:已簽奉 校長核定施行。
七、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八、研發處提: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產學合作申請作業流程」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施行
九、研發處提: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暨申請表」,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臨時動議:
一、教務處提:有關各教學單位購置資訊講桌案,請 討論。
決 議:
(一)請儘速召開經費重分配會議以確立經費來源。
(二)請總務處搜集資訊講桌相關規格資料,必要時召開會議以確定統一規格,並儘速進行購置。
(三)購置前應經試用及評估程序。
執行情形:
(一)98年度預算經本校相關會議分配後之額度,已授權由各受分配相關單位辦理,請提案單位專案簽辦並通知會計室配合辦理經費調整相關作業。
(二)總務處已著手收集有關資料,並請教學單位配合提供需求規格,預定於六月上旬召開會議確認。本案並將先經試用及評估後,再行整批採購。
叁、主席報告:
一、本次校務諮詢委員會簡報,同時使用兩台投影機以因應臨時狀況,顯見研發處同仁的用心,亦可提供各單位借鏡。
二、有關新型流感的因應對策,請學務處說明;另平鎮籌設計畫已獲教育部同意支持,計畫書已接近最後修正階段,後續的整體規劃作業,請總務處說明。
三、各位主管應更積極參與校外單位活動,以爭取更多機會及資源。
四、同仁應重視有關預算支用之財務責任,並增進審計法及會計法所定財務責任規定之瞭解,及審計機關查處違失責任案例之認知。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補充報告:
一、謝學務長文盛:
(一)下週一中午舉行畢業典禮第2次籌備會議,各系科如有相關意見,亦歡迎派員參加。
(二)學生請假之認定已稍作調整,只要經導師及系科主任簽章後,即告請假完成。請各位主任於核假時,特別留意該生係在七天期限之內請假。
(三)新型流感目前已有國內病例,5/15教育部函示校園新型流感病例處理原則。本處建請成立校園應變小組並擬定防制應變計畫,其成員以學校緊急危難事件工作小組為主,將於近日召開會議,討論有關防制應變計畫之分工及通報事宜。
二、李總務長昭慶:
有關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如經核定後,其後續之工作,應著手進行整體規劃報告書、構想書及細部規劃之重新編撰及提報審查,為此首先應遴選建築師;至於硬體方面,則可先做校區整地及植栽工程。
三、李主秘貴豐:
本校平鎮校區籌設暨搬遷計畫書定稿本,依教育部指示:「未來兩校區之發展及系所搬遷規劃,應在發展特色上,有長遠及周延之整體性規劃。」並應於修正後續報部備查。預定於學期末之前,完成修訂本。
四、林研發長純如:
教育部於技職改造會議,提出下列幾項方案:
(一)推動5 + 2方案,重新恢復五專學制的擴大招生。
(二)於101年之前,補助學生至校外實習,包括寒暑假及海外實習。
(三)技專校院教師可申請至企業深耕服務半年或一年,由教育部和學校各付一半經費;服務一年者企業應給予學校30萬元以上之產學合作案;服務半年者企業應給予學校20萬元以上之產學合作案。
(四)教師可申請3至8週(寒暑假)或7天以下(一般)至企業實習。
(五)補助技職體系延聘業界師資,採雙講師制。業界師資可至學校授課3分之1學期(約6週),由學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補助。
(六)技職體系教師可採技術升等。
五、廖館長文豪:
(一)本校圖書館1樓討論室歡迎大家使用;
(二)有關圖書館騷擾事件,已鎖定對象並請校安中心協助處理,並向警方通報;另將配合修正圖書館入館閱覽要點。
六、鍾主任淑芬:
體育館重量訓練室已整修完畢,設施功能完善,課餘時間歡迎各單位申請借用;另每週一至週五中午都有開放,目前學生使用率極高。
七、李主任正心:
本校校園面積不大,假日且有學生上課,建議校園開放時間可再做彈性調整,並公告於校門口,俾對校外人士有所規範。
八、夏主任德威:
(一)甲組假日班已完成報名,人數略減,預定於5月30日舉行招生考試。
(二)配合校園全面禁菸,已加強機動查核五育樓學生抽菸情形,並告知學生如再犯將通知企業,情況已略有改善。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及第39條條文,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校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暨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一案,業奉考試院98年4月7日考授銓法三字第0983044544號函修正核備,合先陳明。
(二)依教務處簡便行文表略以,奉教育部核定本校98學年度新設「資訊科技與管理研究所」,招收二技在職專班3系及四技日間部企業管理系,並停招二專夜間部「會計統計科」在職專班、「財政稅務科」及二專日間部「企業管理科」;另97學年度停招二專夜間部「國際貿易科」及「資訊管理科」。至有關該學年度新設「國際商務研究所」部分,業已明訂於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條文中。
(三)另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有關委員組成部分,業已刪除「遴聘委員」之規定,應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相關條文。
(四)爰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及第39條條文,並參考國立臺中技術學院、臺灣大學及政治大學體例,修正本校各學術單位條列方式。
(五)本案經提本學期第3次行政主管會報獲會商處理原則:「(一)照案通過。(二)有關畢業證書之研究所(或碩士班)名稱如何表達等相關配套,請教務處再行確認。」有關處理原則(二)部分,復經會請教務處確認。
辦 法:擬奉 討論通過,並依程序提請校務會議審議後,陳報教育部核定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人事室提:有關本校業界專業教師遴聘辦法(草案)暨聘用業界專業教師契約書(草案)乙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98年3月5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臨時動議決議一-(三)辦理。
(二)本校申請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九-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業經審核通過,其中整體計畫審查意見2對於專業教師遴聘辦法、契約書內容完整可行具體。
辦 法:擬請 審議通過之方案,簽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第一條修正為:「本辦法依據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九-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實施要點」規定訂定之。」
(二)第四條之〈四〉修正為「報酬標準:依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方案9-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實施要點陸補助基準支給。」
(三)第四條之〈六〉「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修正為「本校」。
(四)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提案三、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97.11.03企管系簽暨98年4月16日98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為完備導師運用班級活動費之規定,擬修訂本辦法第九條暨「導師輔導費及導師班級活動費報支作業規定」相關文字(本條文業經98年4月23日97學年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三)為順暢導師請假時導師業務之運作,擬新增本辦法第十一條。
(四)本辦法第十一條提案原提交98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因該次會議委員就原案提起疑議,經本處學輔中心向各校查詢並修正後,業經98年4月30日第一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再次提送本會審議。
辦 法:倘經本會議通過,擬提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總務處提:本校97學年度第2學期各研究所空間分配使用及相關研究室空間調度一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有鑑於本校新設資訊科技與管理研究所需設置辦公室及研究生研究室,另國際商務研究所、財務金融研究所研究生之研究室不足,且需增置上課排課空間。經本處調查本校部分現有中大型教師共同研究室空間,若依目前使用狀況,以全校整體考量,似有局部調度以挪出部分空間供各研究所使用的條件;唯是否調動及如何協調處理,經98年3月16日主秘主持邀集教務長、總務長及各所所長討論,有關各研究所空間需求之調處,初步建議如辦法(一)至(五)。並提報97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教學主管會報通過。
(二)本案擬俟本次行政會議通過,於今年暑假期間由營繕組辦理招標委請廠商施工,以備98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使用。
辦 法:
(一)建議現有六藝樓四樓411教師研究室教師,全部移到六藝樓二樓203教師研究室,原六藝樓四樓411教師研究室,改為本校資訊科技與管理研究所辦公室及研究生研究室。
(二)建議現有五育樓三樓313教師研究室教師,全部移到五育樓六樓613教師研究室,原五育樓三樓313教師研究室,改為本校國際商務研究所研究生研究室。(嗣經商務系提議613與313室用途對調)。
(三)建議現有六藝樓二樓高商專用會議室,改為本校財務金融研究所研究生研究室。
(四)建議現有六藝樓一樓教師休息室,中間設置活動式拉門,休息室空間減半,一半空間做為高商會議室專用;但遇空院開會、招生報名、閱卷等需求期間,得洽高商機動騰出六藝樓一樓會議室供空院使用。
(五)中正紀念館6F第一教室與7F專業教室於商研所排課剩餘時段,開放供其它研究所排課使用。
*總務處補充說明:
因高商進校行政組別將由原先6組縮編為4組,上述說明(三)、(四)之空間調整為:原六藝樓二樓高商專用會議室及高商實習組辦公室,擬改為財務金融研究所研究生研究室二間;另六藝樓一樓教師休息室維持不變動,高商訓育組辦公室改為專用會議室。
決 議:
(一) 依總務處補充說明事項修正通過。
(二) 總務處應請系(科)轉知相關教師研究室異動情形及搬遷時程。
提案五、總務處提: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節能減碳要點(草案)」一案,建請討論。
說 明:
(一)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於3月31日到校審查時,建議擬定適用本校之節能減碳實行要點並確實執行,為有效推動配合行政院政策及全民節能減碳行動,故依據行政院97年8月6日院臺經字第0970030865號函核定之「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本校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第一次會議紀錄及本校98學年度第2 學期第3次行政主管會報紀錄,辦理草擬適用本校節能減碳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本草案主要重點為:
1、訂定學校總體節能目標,用電量與用油量以負成長為原則,至104年累計總體節約能源以7%為目標。
2、節約能源減碳施行事項:
(1)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訂定小組人員編置及權責內容。
(2)節約用電採責任分區管理,由各一級單位主管指派專人管理,並於冷氣使用日中午確實紀錄空調溫度,定期呈閱備查。
(3)訂定購置及汰換設備、器具、車輛與節約用電、用油等相關使用原則以供參酌。
3、逐年編列預算以利執行推廣節能減碳工作、採購設備之汰換,其金額每年至少不得低於新台幣50萬元。
4、訂定節約能源執行工作成效之督導、評鑑考核與獎懲機制。
辦 法: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節能減碳要點(草案)」案,如經行政會議決議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即正式實施。
決 議:授權總務處將本要點分置為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與節能減碳施行要點,提下次會議備查,再據以召開小組會議研擬相關實施方案。
提案六、電算中心提:為配合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各政府機關(構)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施行計畫」,擬新增「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推動小組設置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各政府機關(構)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本校屬於C級。
(二)責任等級C級,應自行成立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ISMS) 推動小組規劃作業,內部稽核以自我檢視方式。
辦 法:擬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
決 議:
(一)第二章各節小組成員均加列「為無給職」等文字。(會後修正為增列第17條條文:「本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全部條文增加為19條)
(二)修正後通過,如附件2。
提案七、專科進校提:新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並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教務委員會設置要點」兩案,提請合併審議。
說 明:
(一)為提升專科進修學校校務發展規劃、提高與建教合作夥伴關係層級,增強產學合作聯繫、審議建教企業夥伴之進退場機制等事宜。擬增設「專科進修學校校務發展委員會」並新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原「專科進修學校教務委員會」功能隨之變動,故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教務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合併審議。
辦 法:經本會討論後,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決 議:
(一)本案「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八點修正為「本要點經校本部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本案「教務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八點修正為「本要點經校本部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修正後通過。
提案八、圖書館提:研擬「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圖書館入館閱覽要點」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提請 審議。
說 明:為使圖書館在處理館內違規情事時,其處理依據更加明確。
辦 法: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
決 議:依程序宜先提請圖書館委員會議審議。
丙、臨時動議:
一、軍訓室提:本校假日及夜間均有學生上課,校園開放時間宜考慮適度調整,並修改相關規定,請 討論。
決 議:請總務處審酌本校「戶外運動場地開放暨管理要點」相關規定有無修改必要,再行提會討論。
散會: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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