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
97年11月20日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7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 林純如
王維民(魏榮貴代)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黃健誌(李正心代)
華英俐(吳忠熹代) 楊敏修 張世佳 楊浩彥 蕭幸金 羅能清
周麗娟 閻瑞彥 林宏仁 周旭華 林淑媛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應出席:25位 實到:25位
列席人員:資管所籌備委員會張主任肇明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經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討論事項:
一、人事室提:為配合業務實際需要,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組織規程」第7條條文,提請討論。
決 議:
(一) 照案通過。第七條條文修正為「本校…等四組,各置組長一人,由校長遴選校本部專任講師以上教師或職級相當人員聘兼之,或由校本部薦任或相當薦任以上職員(派)兼任之,…..」。
(二) 續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續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第二條條文修正為「本辦法申請對象之資格為就讀本校具有學籍(不含空中學院、專科進修學校、高商進校、研究所在職專班等學制學生),…」。
執行情形:依程序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三、學務處提:擬修改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款工讀生待遇,提請審議。
決 議:
(一) 同意工讀生待遇修正為每小時新台幣95元。
(二) 第一點增列「台高(四)字第0960115873號函」為修訂依據。
(三) 第二點「技術合作處長」修訂為「研發長」。
(四) 第四點第2款後段「但為…..以五十小時為上限」為誤繕文字,應予刪除。
(五) 「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執行情形:依程序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四、進修推廣部提:擬請本會通過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進修推廣部學生減免學雜費標準表,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 重度、極重度身障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就讀夜二專、夜二技、夜四技,比照碩士在職專班(EMBA)學生,修正學雜費減免最高數額為21,520元。
(二) 「重要說明」增列第七點「軍訓及體育課程,以授課1小時比照1學分繳交學分費。」
(三) 修正後通過,學生減免學雜費標準表修正如附件2。
附帶決議: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得列為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之學生,常存在不合理現象。請進推部就現有案例專函請示教育部,視請示結果再行決定得否辦理減免及退費事宜。
執行情形:
(一) 照案施行。
(二) 有關附帶決議部分,經教育部函示,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之減免仍應比照日間部辦理;至於有關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之不合理現象,俟相關會議再向教育部反映。
臨時動議:
一、人事室提:有關「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條文修正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依據教育部97.7.14.台技(二)字第0970135346號函指示:「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由「本校年度預算業務費之服務費用」項下支應,修正為「以學雜費收入及5項自籌收入」支應。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二、張所長世佳提:商研所建請將現行之學費收費方式改以每學期固定總額方式收取,請列入追蹤案,移請學雜費調整小組會議討論。
決 議:本案和進修推廣部夜二技及夜四技學分費調整案,均請錄案列管,提請98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小組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98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專案小組已成立,商研所學費案改由註冊組及學雜費調整專案小組錄案列管,俟小組會議再討論;進推部夜二技及夜四技學分費調整案於校務會議持續追蹤列管。
三、林主任宏仁、黃主任健誌提:學生資料請嚴謹保密、慎勿外洩。
決 議:各單位同仁應持警惕,嚴格遵守保密事宜。
執行情形:請各單位同仁遵行。
參、主席報告:
一、教室課桌椅之汰換補充,請總務處擬訂計畫,和學系配合完成。
二、有關學校合併計畫現有數個方案,請大家集思廣益,共創未來。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補充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各學系預定99年新設EMBA 或研究所,以及100年之減班計畫,均應於下次行政會議提案;請各系於11月5日前將計畫案送至教務處彙整。
二、林研發長純如:
艾森豪獎學金申請辦法已行文各單位,請鼓勵學生踴躍申請。
三、廖館長文豪:
本校圖書館之證照用書、技術用書及題庫等方面藏書頗豐,漸成北商圖書館之優勢,請各系提供相關資訊,令館藏更具專業特色。
四、李主任麒麟:
(一)再次提醒各單位應確實填寫校務基本資料庫並注意時限。
(二)可用資源之再利用應為各單位同仁持續努力之目標。
五、楊主任敏修:
(一)各單位98年度各項委外系統維護案,請各單位應即開始規劃辦理各項採購相關事宜。
(二)各單位近期新換電腦主機者,有關螢幕設備請自行就學校現有之汰換機器中擇優選(移)用,不宜再以業務費單獨購買螢幕,以免造成財產管理上之困擾。
(三)各單位資本支出再分配執行之賸餘款部分,本室將於11月份再次檢討。
乙、討論事項:
(甲)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二、秘書室提:有關本校校園美化空間管理事宜,提請討論。
決 議:
(一)「校園美化空間管理要點」授權秘書室增訂一條獎勵規定,增訂如下:「六、認養單位表現優異之相關人員,由各單位簽請獎勵。」;原第六點修正為第七點。
(二)修正後通過,「校園美化空間管理要點」及各認養單位配置表如附件1。
提案三、總務處提:為擴充校務基金之挹注及落實五項收入規定「場地收入」之提升,擬修正本校場地外借管理辦法之第三條第二項條文,提請審議。
決 議:緩議,俟總務處釐清相關細節後另行提案再議。
提案四、人事室提:有關本校各所系科專任教師增加分配員額案,提請討論。
決 議:修正後通過,本校專任教師員額配置表及97學年度第1學期專任教師員額統計表如附件2。
提案五、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案,提請討論。
決 議:先行撤案,俟下次教師研究獎補助會議將獨立研究所代表納入後,再次討論相關修正內容。
提案六、研發處提:本校接受捐贈致謝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3。
提案七、體育室提: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4。
提案八、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學行優良、清寒優秀、合作社、中正、王克秋教授清寒優秀、吳春明校友及張國英女士等7項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學行優良獎學金及清寒優秀獎學金請學務處增列核獎之優先排序條款。
(二)本案各項獎學金末條均修正為: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經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並報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修正後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提案九、專科進修學校提:訂定本專科進校「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提請
討論。
決 議:撤案,請專進學校先行了解本助學計畫有關專進學生之適用性後再議。
(乙)有關「提升本校學生專業素養之執行方案」專題討論
一、邱教務長繼智:
(一)建教合作方面已有相關法源,各系可推動特色課程。
(二)英文畢業門檻預定於98學年度起實施。
(三)推動服務學習課程化。
(四)TA協助教學之推行。
(五)學系特色應適度包裝,甚至主動出擊至高職學校宣導。
二、楊主任浩彥:本系已經很有特色,該做的事都有做,雖不善包裝,仍以實際成效在評鑑取得佳績。今後將就現有特色再加以包裝,但學校各方面的資源限制問題仍應重新思考。
三、羅主任能清:
(一)提升高普考及財稅專業證照及格率。
(二)師資之徵求以具實務經驗為優先考量。
(三)課程安排和高普考及專業考試相近似,並加強法律方面之課程學分。
(四)加強課後輔導,分三方面進行:1.高普考2.專業證照3.研究所,輔導學生自一年級開始即建立目標願景。
四、閻主任瑞彥:
(一)推展流通管理學程。
(二)安排學生至企業界實習並抵學分。
(三)鼓勵學生考取管理方面之證照。
五、林主任宏仁:
(一)請畢業學長回來協助同學提升專業技術能力並取得認證。
(二)申請特色計畫以購足設備並充實經費。
(三)技術教師之引進。
六、周主任旭華:
(一)營造外語環境-系上使用雙語標示,並發行雙語簡訊。
(二)外語廣場(e cafe)全天播放英語節目,推展外語活動。
(三)持續推動教育部計畫如英語急診室、英語角落等。
(四)辦理英檢相關講座活動。
七、林主任淑媛:
(一)推動社會關懷課程,編撰相關教材。
(二)辦理講座,並帶領學生參加活動。
(三)TA人才培訓計畫。
八、謝學務長文盛:
(一)推動服務學習方案之課程化,和校外實習互補。
(二)社團向外推展-往社區及中小學服務,並和社區社服中心配合辦理社會關懷活動。
(三)學輔中心辦理之活動推展至社區及校外人士。
散會:17時30分。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
97年11月20日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7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 林純如
王維民(魏榮貴代)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黃健誌(李正心代)
華英俐(吳忠熹代) 楊敏修 張世佳 楊浩彥 蕭幸金 羅能清
周麗娟 閻瑞彥 林宏仁 周旭華 林淑媛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應出席:25位 實到:25位
列席人員:資管所籌備委員會張主任肇明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經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討論事項:
一、人事室提:為配合業務實際需要,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組織規程」第7條條文,提請討論。
決 議:
(一) 照案通過。第七條條文修正為「本校…等四組,各置組長一人,由校長遴選校本部專任講師以上教師或職級相當人員聘兼之,或由校本部薦任或相當薦任以上職員(派)兼任之,…..」。
(二) 續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續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第二條條文修正為「本辦法申請對象之資格為就讀本校具有學籍(不含空中學院、專科進修學校、高商進校、研究所在職專班等學制學生),…」。
執行情形:依程序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三、學務處提:擬修改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款工讀生待遇,提請審議。
決 議:
(一) 同意工讀生待遇修正為每小時新台幣95元。
(二) 第一點增列「台高(四)字第0960115873號函」為修訂依據。
(三) 第二點「技術合作處長」修訂為「研發長」。
(四) 第四點第2款後段「但為…..以五十小時為上限」為誤繕文字,應予刪除。
(五) 「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執行情形:依程序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四、進修推廣部提:擬請本會通過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進修推廣部學生減免學雜費標準表,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 重度、極重度身障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就讀夜二專、夜二技、夜四技,比照碩士在職專班(EMBA)學生,修正學雜費減免最高數額為21,520元。
(二) 「重要說明」增列第七點「軍訓及體育課程,以授課1小時比照1學分繳交學分費。」
(三) 修正後通過,學生減免學雜費標準表修正如附件2。
附帶決議: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得列為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之學生,常存在不合理現象。請進推部就現有案例專函請示教育部,視請示結果再行決定得否辦理減免及退費事宜。
執行情形:
(一) 照案施行。
(二) 有關附帶決議部分,經教育部函示,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之減免仍應比照日間部辦理;至於有關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之不合理現象,俟相關會議再向教育部反映。
臨時動議:
一、人事室提:有關「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條文修正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依據教育部97.7.14.台技(二)字第0970135346號函指示:「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由「本校年度預算業務費之服務費用」項下支應,修正為「以學雜費收入及5項自籌收入」支應。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二、張所長世佳提:商研所建請將現行之學費收費方式改以每學期固定總額方式收取,請列入追蹤案,移請學雜費調整小組會議討論。
決 議:本案和進修推廣部夜二技及夜四技學分費調整案,均請錄案列管,提請98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小組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98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專案小組已成立,商研所學費案改由註冊組及學雜費調整專案小組錄案列管,俟小組會議再討論;進推部夜二技及夜四技學分費調整案於校務會議持續追蹤列管。
三、林主任宏仁、黃主任健誌提:學生資料請嚴謹保密、慎勿外洩。
決 議:各單位同仁應持警惕,嚴格遵守保密事宜。
執行情形:請各單位同仁遵行。
參、主席報告:
一、教室課桌椅之汰換補充,請總務處擬訂計畫,和學系配合完成。
二、有關學校合併計畫現有數個方案,請大家集思廣益,共創未來。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補充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各學系預定99年新設EMBA 或研究所,以及100年之減班計畫,均應於下次行政會議提案;請各系於11月5日前將計畫案送至教務處彙整。
二、林研發長純如:
艾森豪獎學金申請辦法已行文各單位,請鼓勵學生踴躍申請。
三、廖館長文豪:
本校圖書館之證照用書、技術用書及題庫等方面藏書頗豐,漸成北商圖書館之優勢,請各系提供相關資訊,令館藏更具專業特色。
四、李主任麒麟:
(一)再次提醒各單位應確實填寫校務基本資料庫並注意時限。
(二)可用資源之再利用應為各單位同仁持續努力之目標。
五、楊主任敏修:
(一)各單位98年度各項委外系統維護案,請各單位應即開始規劃辦理各項採購相關事宜。
(二)各單位近期新換電腦主機者,有關螢幕設備請自行就學校現有之汰換機器中擇優選(移)用,不宜再以業務費單獨購買螢幕,以免造成財產管理上之困擾。
(三)各單位資本支出再分配執行之賸餘款部分,本室將於11月份再次檢討。
乙、討論事項:
(甲)提案討論:
提案一、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二、秘書室提:有關本校校園美化空間管理事宜,提請討論。
決 議:
(一)「校園美化空間管理要點」授權秘書室增訂一條獎勵規定,增訂如下:「六、認養單位表現優異之相關人員,由各單位簽請獎勵。」;原第六點修正為第七點。
(二)修正後通過,「校園美化空間管理要點」及各認養單位配置表如附件1。
提案三、總務處提:為擴充校務基金之挹注及落實五項收入規定「場地收入」之提升,擬修正本校場地外借管理辦法之第三條第二項條文,提請審議。
決 議:緩議,俟總務處釐清相關細節後另行提案再議。
提案四、人事室提:有關本校各所系科專任教師增加分配員額案,提請討論。
決 議:修正後通過,本校專任教師員額配置表及97學年度第1學期專任教師員額統計表如附件2。
提案五、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案,提請討論。
決 議:先行撤案,俟下次教師研究獎補助會議將獨立研究所代表納入後,再次討論相關修正內容。
提案六、研發處提:本校接受捐贈致謝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3。
提案七、體育室提: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如附件4。
提案八、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學行優良、清寒優秀、合作社、中正、王克秋教授清寒優秀、吳春明校友及張國英女士等7項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學行優良獎學金及清寒優秀獎學金請學務處增列核獎之優先排序條款。
(二)本案各項獎學金末條均修正為: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經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並報部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三)修正後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提案九、專科進修學校提:訂定本專科進校「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提請
討論。
決 議:撤案,請專進學校先行了解本助學計畫有關專進學生之適用性後再議。
(乙)有關「提升本校學生專業素養之執行方案」專題討論
一、邱教務長繼智:
(一)建教合作方面已有相關法源,各系可推動特色課程。
(二)英文畢業門檻預定於98學年度起實施。
(三)推動服務學習課程化。
(四)TA協助教學之推行。
(五)學系特色應適度包裝,甚至主動出擊至高職學校宣導。
二、楊主任浩彥:本系已經很有特色,該做的事都有做,雖不善包裝,仍以實際成效在評鑑取得佳績。今後將就現有特色再加以包裝,但學校各方面的資源限制問題仍應重新思考。
三、羅主任能清:
(一)提升高普考及財稅專業證照及格率。
(二)師資之徵求以具實務經驗為優先考量。
(三)課程安排和高普考及專業考試相近似,並加強法律方面之課程學分。
(四)加強課後輔導,分三方面進行:1.高普考2.專業證照3.研究所,輔導學生自一年級開始即建立目標願景。
四、閻主任瑞彥:
(一)推展流通管理學程。
(二)安排學生至企業界實習並抵學分。
(三)鼓勵學生考取管理方面之證照。
五、林主任宏仁:
(一)請畢業學長回來協助同學提升專業技術能力並取得認證。
(二)申請特色計畫以購足設備並充實經費。
(三)技術教師之引進。
六、周主任旭華:
(一)營造外語環境-系上使用雙語標示,並發行雙語簡訊。
(二)外語廣場(e cafe)全天播放英語節目,推展外語活動。
(三)持續推動教育部計畫如英語急診室、英語角落等。
(四)辦理英檢相關講座活動。
七、林主任淑媛:
(一)推動社會關懷課程,編撰相關教材。
(二)辦理講座,並帶領學生參加活動。
(三)TA人才培訓計畫。
八、謝學務長文盛:
(一)推動服務學習方案之課程化,和校外實習互補。
(二)社團向外推展-往社區及中小學服務,並和社區社服中心配合辦理社會關懷活動。
(三)學輔中心辦理之活動推展至社區及校外人士。
散會: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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