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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98年10月08日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確認

時 間:98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  林純如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李正心  張梅芬  華英俐  王維民 張世佳
楊浩彥 林淑媛 羅能清  周旭華 周麗娟 閻瑞彥  林宏仁
蕭幸金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吳秀麗  張翠寶  陶建國
邱宜文 張 婕 陳雍元 李玉立 林容如 謝承熹 蔡錦堂
何定燕 李燕芬 邱怡慧 王振行 盧智強 何志峰 莊家彰
郭俊賢 邢姍姍  盧益祥 張肇明 李慶長 蘇建興  陳恩航 丁慧瑩 劉正田 謝銘仁 廖高顯 林春龍 鄭世賢 錢煥欽 劉碧芬 吳世忠 許庭嫣

應出席:75位
實到:59位
請假:9位(陳勝源、范振乾、黃耀輝、林麗容、黃崇術、李文瑞、
賴明政、鍾 菁、汪瑞芝)
未到:7位(朗榕澤、彭彥綾、邱泰翔、林韋廷、吳軍浩、林佳蓁、
詹惟戎)
工作人員:4位(黃淑燕、徐慧芳、宋利娟、徐發義)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徐慧芳

甲、報告事項:
壹、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提請確認:經同意確認備查。
貳、報告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提案決議執行情形:
提案一、教務處提:訂定本校「98學年度行事曆草案」(如附件一),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報部備查,並上網公告及發送各單位。

提案二、研發處提:有關本校與加拿大姊妹校「麥迪森海特學院」Medicine Hat College(以下簡稱MHC)之交換生合作協議,擬修訂協議內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據以執行中。

提案三、研發處提:有關本校與越南「胡志明經濟大學」University of Economics, Hochiminh City教育交流合作協議,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據以執行中。

提案四、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議:本案先行撤案,先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已將修改條文提相關會議討論,將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後,再提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五、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條本會執行秘書及第二條第九款教職員工生針對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研究、發展成效卓著者給予獎勵案,提請 審議。
決議:
一、 修正條文第3條增列「…除教務長、總務長、軍訓室主任、學生輔導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外,並由校長聘請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本校教師至少九人…」一字,另「具性別平等意識」等文字是否宜列入條文中,會後由提案單位參考他校一般做法予以確定。
二、 其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經參考他校大部分做法為列入「具性別平等意識」等文字,已據以修訂後,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提案六、附設專科進校提:依教育部函示,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修訂本校學則休學相關條文,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報部核覆,尚有部份條文需修正,擬提下次校務會議審議。

丙、臨時動議:
王委員振行提:有部份議題經老師反應如下:
1. 電話限制3分鐘,有老師反應往往造成與學生家長聯繫不便。
2. 空院監考費於考試當天發放為方便之舉。
3. 有關推動企業實習,本校辦理情形如何?
4. 建議辦理應外系學生至鄰近國小、國中或高中說英語,除可加強招生宣導外,將可增進學生學習動機。
5. 請研議增加應外系英文、日文作文及翻譯授課鐘點數加一支給。
6. 請研議成立本校出版社,以辦理教科書出版事宜。
決議:請各相關單位研議處理。
執行情形:
一、 已將會議紀錄轉知各相關單位處理。
二、 有關空院監考費發放部分,將依空院及會計室簽文所陳述意見透過行政程序處理。

因應改科大議題相關發言要點紀錄:
1. 在總量管制之下,本校很難單獨達成改科大之目標,與他校合併應為最快速的方式。
2. 建議成立併校評估小組,以明確掌握各項訊息。
3. 改科大已為本校老師的共識,學校發展要有宏觀,在不影響平鎮開發之下,應順應時勢與潮流,積極進行。
4. 本校在部份招生管道上已不具有優勢,若要找回已往光環,需訂定明確的目標,使學生認同學校,並擬訂未來十年及百年計畫。
5. 對於教育部改科大併校之措施,可向教育部提出補助要求,作為激勵本校朝向此一方向規劃的誘因。
6. 改制科大之經費補助,對本校目前受限於教師人數、系所設置及學生數的發展有所助益。
7. 已完成整併的國內大學,仍存有許多的爭議問題,本校應多予了解。
8. 本校可在開發平鎮校區的前題下,先建立良好的基礎後再朝向商業大學發展,將可吸引他校與本校尋求整併。
9. 老師應努力提升本校的競爭力,以提高本校在整併上的優勢。
10. 教育部已訂有技術學院降為專科學校之相關法規,若未能開發平鎮校區,本校校地面積將未達技術學院之標準,此亦為大家所應深慮之處。

參、主席報告:
本校四維樓工程已順利施工,惟施工所造成的噪音請老師們多多體諒,安全部分除已要求施工單位注意,並請轉知同學注意安全。
另本校平鎮校區籌設已於5月5日向教育部部長簡報,原則已獲同意,由於平鎮校區開發費用龐大,教育部認為在財源允許下同意補助本校。平鎮校區開發初期將建置3棟大樓,其整體細部規劃提報及審查作業等流程應積極展開,希望能在明年中發包,101年正式啓用開始招生,而在籌備期間亦可同時進行各項雜項及植裁工程,在此特別感謝各位委員對平鎮校區籌設開發的支持。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另補充報告:
一、教務處:
教務處在未來1年將持續推動以下業務:
1. 由於教師評鑑已納入各項申請計畫補助及教育部評鑑查核指標項目,本校目前已制定教師評鑑辦法,計畫在下學年度起開始實施。
2. 學生證數位化將於下學期開始啓用,使用對象包括日、夜間部同學,未來人事室教職員證亦將數位化之外,本處並建議本校後續推動校園RFID之應用,包括社團管理門禁系統、學習歷程系統、場地管理系統、會議門禁系統、RFID中控式置物櫃,以及未來之智慧型課堂點名暨管理應用、校園周邊生活資訊服務、設備租借管理、圖書資訊系統整合服務、場地預約管理、校園服務整合小額消費機制及停車場管理等,歡迎老師提供建議。
3. 「會計財稅研究所」已獲教育部同意於99學年度招生,本校招生在總量管制之下,於四維樓完工後之樓地板面積仍有許多發展空間,目前各系科可先辦理整合數系之學位學程或學分學程,將可獲得教育部的補助,亦可成為本校之發展特色。
◎林委員春龍有關本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提案發言:
1. 在上學期校務會議所提相關建議係以制度面所提出,非針對個人,但至今仍未見有完整的處置,請教務處回覆。
2. 考試週老師雖未進行考試但仍應上課,非僅限於尊重老師之專業自主權,應訂出相關辦法予以規範,以防範於未然,教師日誌取消後將更難了解老師上課情形。
邱教務長回覆
本案之處理以建立制度面為原則,在上學期校務會議林委員提出建議後,教務處即已採取各項因應措施,並已提相關會議討論,其處理情形請參考本次會議未結案辦理情形(如附件),同時本處並將擬訂「教師授課守則」,做為教師授課規範依據。
◎ 校長提示
1. 以上所述相關應注意事項請專函告知老師。
2. 其相關改進措施及具體方案,由教務處提教務會議研議。
二、學務處:
1. 2009台北聽障奧運志工招募,本校計有3百餘位同學申請,參與極為踴躍。
2. 本處「各系科導師會議-學務工作面對面」已舉行3次,下學期將持續辦理。
3. 畢業典禮已於6月6日順利完成,惟秩序方面仍需加強管理。
4. 有關H1N1防治,本校於已於5月中旬成立「H1N1新型流感危機應變小組」,並由衛保組擔任第1線的防治處理。
5. 有關RFID的未來運用,將配合推動社團門禁系統等之管理,並配合本校暑期裝設資訊講桌,規畫未來能結合點名e化系統。
三、會計室:工作報告中所提校務基金99年度概算,有關四維樓教育部補助款修正為1億元。
四、研發處:
1.為推動本校與師範大學聯盟或合作,檢附本校與該校學術合作協議書(稿)請委員參閱並提供意見。
2. 依本校培育目標積極推動教學補助計畫;國際合作部分持續引進各項資源提供與學生,下學期將有國際扶倫社推薦之5位同學至本校學習;產學合作部分有校友提供6位同學暑假至越南實習,並結合校友資源提供就業輔導,有關辦理教育部企業實習方案本校已有3百多個名額,目前已積極媒合數十位同學,在配合教育部管控之下,本校在大專院校中之辦理進度仍屬快速。
五、圖書館:
1. 已舉辦EndNote書目管理軟體使用說明會,師生參與踴躍,並新增Emrald電子期刊資料庫,歡迎利用。
2. 為建立各系科核心期刊,並因應電子資料庫使用增加之情形,計畫以紙本期刊經費增訂電子資料庫。
六、電算中心:
1.由於本校上網IP不足,教育部已擴充本校IP,將於暑假期間調整,請各位老師配合。
2. 本校暑期電腦課程,歡迎老師踴躍參加。
七、體育室:
本校重量訓練室設施完備,歡迎同仁於暑假申請使用。
八、空中學院:
1. 有關本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臨時動議:王振行委員發言表示「空院監考費於考試當天發放為方便之舉」,而本學期空院期末考監考費已簽請發放現金,但會計室希望本院撤簽,請循行政程序簽請校長核示。
2. 監考費發放並非本院要求會計室發放現金,而係要求依據校務會議的決議辦理。
3. 日前收到空院輔導處概算表,顯示空院輔導處虧損1千萬,其帳目表冊是否正確,而空院往年賺5千萬,去年賺4千8百萬,請會計室與經費稽核委員會能予以澄清,並將空院96及97學年度帳目公布。
4. 會計室提供予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有關空院之資料只有97學年度概算,且未註記填表人及核章等,亦未含依經費稽核委員會決議要求會計室提供之96及97學年度收支決算。
◎會計室說明
1. 有關空院監考費是否以現金發放,依出納管理手冊第9條規範「支付部份,除零用金以外,以直接匯撥或簽發票據為原則。」,其中「原則」之訂定係保留彈性,以備例外發生時,免於窒礙難行。財務管理政策主要目標為降低或轉移風險(包括遺失、防弊…等),另內部控制之框架設定,有其一定之功能,每一功能、目標、職責、權限及統屬關係,皆有一定之運作程序,在組織層面採職責分工,例如空院在於辦理業務可不管付款,在權限分工方面,如1萬元以下零用金由校長授權予總務長核可後即可支付,又如會計室亦須受限制,1萬元以上之付款須以原始憑證之受款人為限,無法擅專,是以,例行業務支出,仍應恪守規範辦理。
2. 本學期空院期中考結束後已儘速撥款至老師帳戶,本次期末考亦將協商相關部門儘量縮短撥款時間。空院簽准試辦之現金付款之原因「撥款時間冗長」,業已消彌。
3. 本室依據經費稽核委員會97學年度第1次會議決議三「空院各輔導處收支決算表應個別表列」,由於會計室系統無管理會計之設計,係由空院各輔導處回覆後,經本室依實際收付情形核對,錯誤率應很低,如仍有需要將再次複算後提供予下次經費稽核委員會稽核。
◎校長提示:
1. 空院各輔導處是否有虧損,請相關單位釐清,而空院又負有社會教育政策的責任,其後續處理方案已逾經費稽核委員會之職責範疇。
2. 有關空院監考費發放部分,將依空院及會計室簽文所陳述意見透過行政程序處理。

伍、經費稽核委員會稽核報告:
說明:
一、依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設置要點第5條第4項規定,辦理本校校務基金97年度決算之稽核工作,稽核內容詳參書面報告。
二、本次所提校務基金決算有關空中學院部分,請會計室提供空院各輔導處收支決算,並應分開表列。
建議:依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設置要點第8條聘請執行秘書及幹事各1人,辦理日常事務,為求會務運作順暢及常態化,下學年度請由秘書室推薦執行秘書人選,幹事則由召集人指派。(秘書室:會後將依行政程序簽處)

陸、秘書室程序發言:有關本次會議提案初審會議召開後收到之五項提案,是否列入本次會議討論?
說明:
一、 本次會議原訂提案計有五件,已提校務會議提案初審會議通過提會討論,而於初審會議(98年6月2日)召開後復收到秘書室等所提五件提案如下:
1. 秘書室提:本校平鎮校區籌設暨搬遷計畫書定稿本(修正6版)修訂事宜,提請 討論。
2. 人事室提:擬修訂本校教師升等辦法,提請 審議。
3. 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修訂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相關條文暨附表;本校「職員陞遷序列表」,報請 備查。
4. 人事室提:擬具「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新進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草案)」乙案,提請 審議。
5. 專科進校提:新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並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教務委員會設置要點」兩案,提請 合併審議。
二、 其中第1案已於初審會議中報備。
決議:第1案同意列入本次會議討論,其他2至5案尊重部分委員意見予以緩議。

         乙、提案討論:
提案一、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及第39條條文,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本校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暨職員員額編制表修正一案,業奉考試院98年4月7日考授銓法三字第0983044544號函修正核備,合先陳明。
二、 依教務處簡便行文表略以,奉教育部核定本校98學年度新設「資訊科技與管理研究所」,招收二技在職專班3系及四技日間部企業管理系,並停招二專夜間部「會計統計科」在職專班、「財政稅務科」及二專日間部「企業管理科」;另97學年度停招二專夜間部「國際貿易科」及「資訊管理科」。至有關該學年度新設「國際商務研究所」部分,業已明訂於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條文中。
三、 另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有關委員組成部分,業已刪除「遴聘委員」之規定,應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相關條文。
四、 爰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第3條及第39條條文,並參考國立臺中技術學院、臺灣大學及政治大學體例,修正本校各學術單位條列方式。
五、 本案經提本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辦法:擬奉 討論通過,並陳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教務處提:擬訂本校「98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提請審議。
說明:
一、本校98學年度學雜費調整方案重點計有:
1.考量國內經濟成長狀況及學生家長負擔能力,進推部二技在職專班學雜(分)收費標準調降16.67%。
2.比照本校商研所、財金所及商務所之學雜(分)費收費標準,訂定資研所98學年度新生收費標準。
3.訂定本校碩士班一般生之學費收取方式改以每學期固定總額方式計算,並自98學年度(含)起入學之碩士班一般生適用。
二、依上述調整方案重點以表列方式,擬訂本校「98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如附件一),業經本校98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98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擬續提校務會議審議後,依規定報教育部核備後實施。
辦法:經校務會議審議後,報教育部核備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教務處提:本校99學年度各所系科學制招生名額,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依教育部「技專校院增設調整院所系科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發展審查作業要點」(98.5.20修正)及96年5月9日台技(二)字第0960067601C號函核定:99學年度停招企業管理科二專夜間部50名;減招應用外語科五專1班50名及夜間部二專1班40名及98年5月26日台技(二)字第0980085173號函核定本校新設「會計財稅研究所」招生名額15名辦理。
二、 本校99學年度各所系科學制招生名額經會請各所系科填報彙整,計有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企業管理系、國際商務系、資訊管理系及應用外語系提出調整名額之申請,其他各系所依98學年度教育部核定名額申請,未作調整(如附件一)。
三、 調整後本校各學制系科招生名額如「99學年度招生名額分配表」(如附件二)。
四、 本案經98年5月27日本校99學年度總量招生名額調整暨分配協調會通過(如附件三)。
辦法:討論通過後,提報教育部核定。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研發處提:修正「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暨申請表」,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97年12月18日「97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發展會議」決議辦理,針對本獎勵要點申請採計時間、檢附資料、評分基準等處增補增修訂,如附件五修正條文對照表。
二、 本辦法業已於98年6月15日經98學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提案通過。
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備查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秘書室提:本校應與相關學校加強交流活動,進而研議整併改科大之可能性,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本校於98年3月26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曾就改科大議題提出討論,經與會委員自由發言達成下列共識:
1. 改科大應積極進行。
2. 與他校整併應為改科大最快速方式。
3. 提升競爭力,以提高本校在整併上之優勢。
(※因應改科大議題相關發言要點詳如上次會議紀錄第11頁)
二、 目前與本校互訪交流並提及整併可能性之學校:
1.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國立臺中技術學院,該2校已與本校完成策略聯盟。
2.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及國立臺北護理學院,該3校已與本校進行互訪活動。
辦法:依本會議決議賡續辦理相關事宜。
決議:
一、 成立改科大研議整併小組,其設置要點由秘書室研擬,提下次會議討論。
二、 小組成立後進行整併資料收集及評估,並提校務會議報告。
三、 本校整併之前提應以改名科技大學為目標。

提案六、秘書室提:本校平鎮校區籌設暨搬遷計畫書定稿本(修正6版)修訂事宜,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本校平鎮校區籌設暨搬遷計畫之規劃,業經教育部98年5月5日簡報會議決議:「本部樂觀其成並同意支持」(教育部98年5月18日台技(二)字第0980080673號函);惟有關平鎮校區籌設暨搬遷計畫書定稿本(修正6版),依部函指示:「為免造成教育資源的分散或重複投資,未來兩校區之發展及系所搬遷規劃,應在發展特色上,有長遠及周延之整體性規劃。」
二、 本案經98年6月4 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教學主管會報及98年6月8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行政會議討論,決議平鎮校區籌設暨搬遷計畫書(修正6版)修正重點如下:
(一)以四技搬遷至平鎮校區之3系,往後有新增四技班級時仍以設在平鎮校區為原則;以二技搬遷至平鎮校區之4系,往後有新增二技班級時仍以設在平鎮校區為原則,以避免兩校區資源重複。
(二)各系在兩校區間之二技或四技班級,以分別發展不同之課程特色為考量,未來再以各系在平鎮校區之課程特色為基礎,於客觀條件允許時,據以於平鎮校區成立新系。
(三)以財稅系所提修正建議文字,納入平鎮校區籌設暨搬遷計畫書(修正6版)之修訂。(附件1)
(四)圖書館所提「圖書資源有效運用計畫」,可一併納入計畫書相關資源運用之修改。(附件2)
(五)授權秘書室依上述重點配合文字修訂。
辦法:經本會議審議後,據以修訂平鎮校區籌設暨搬遷計畫書(修正6版)。
決議:
一、財稅系所提建議(一)師資聘任方面:…「及「戶籍設在桃園地區者優先考量錄用」之優惠性規定。」等文字刪除。
二、其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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