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紀錄
97年10月23日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7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黃淑燕代) 林純如
王維民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黃健誌 華英俐 楊敏修
張世佳 楊浩彥 羅能清 周麗娟 閻瑞彥(陳皇志代) 林宏仁
周旭華 林淑媛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應出席:25位 實到:24位 請 假:1位(蕭幸金)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經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條本會執行秘書案,提請討論。
決 議:同意學務處先行撤案,俟重行研擬妥適後提下次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尚由學務處研議中。
二、研發處提:「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考取政府機構專業證照獎勵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三點文字修正為:「獎勵種類以職訓局、……直轄市或其他政府機構所發證照為主…..。」
(二)第四點文字修正為:「獎勵對象為本校在校學生於本要點實施後考取政府機構專業證照,…(畢業生則以畢業證書上日期為基準),同一證照以獎勵一次為限。」
(三)第五點各款修正為:「學生參加…證照之檢定,取得證照,並經科系(所)相關會議通過者,可核給…。」第(三)款丙級證照獎勵金額修正為「可核給100元獎勵金」。
(四)第六點第(一)款修正為:「申請時間:每年3月1日起至3月7日止及10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研發處提:「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國際化獎助金獎勵要點(修訂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依教育部函指示刪除「編制內正式職員」等文字。
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備查。
執行情形:已提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同意備查。
四、總務處提:校園場地設施空間廣告物設置案,提請討論。
決 議:先行撤案,由總務處先修訂本校場地外借管理辦法,再配合製訂廣告物設置租用相關規範。
執行情形:本案已請事務組研議修訂場地外借管理辦法,俟9月30日總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再提請行政會議審議。
五、人事室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性騷擾防治要點」為「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要點」,並修訂部分要點內容,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 第四點文字修正為:「本校每年應定期舉辦…..。」
(二) 第二十點後段文字修正為:「…,本校對被害人為回復名譽之處分時,應提供適當之協助。」
(三) 修正後通過,如附件2。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參、主席報告:
一、會議開始前先和各位主管分享小故事,希望彼此共勉,做事時難免遇到挫折或周圍有負面評論,請勿在意,相信只要持續努力必有成果。
二、第二期校園美化工程已即將完工;四維樓已委由營建署辦理公開招標,預定10月上旬開標;另平鎮校區籌建申請工作持續依計畫進行;至於提升學生專業素養、社會關懷與國際視野等相關工作,請各學系列為系務會議的正式提案,每系提出3-5個執行方案,於整理議定可行方案後,預定於97學年度下學期開始推動實施。
三、各單位在資本重分配會議裡所提需求,大都偏重在購買影印機、電腦等設備,建議各教學或行政單位可安排至其他學校參訪或觀摩,相信有利於各單位提出更切合實際的需求計畫,未來業務推動亦更具前瞻性。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補充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一)本校97年度卓越教學計畫未獲通過,明年度將持續提出申請。建議各系科研擬推動學生專業素養之子計畫可用原提之卓越教學計畫。
(二)教育部另提供卓越教學計畫之重點人才培育計畫補助經費,請各系科踴躍提出申請計畫。
二、謝學務長文盛:
(一)本學期開始清潔日競賽,各組優勝分別為:1.行政單位:軍訓室、研發處、體育室;2.教學單位:國際商務系、財政稅務系、應用外語系;3.社團:康輔社;感謝各評分小組委員的協助。另因開學日各單位諸事繁忙,且對學生事前宣導不易,研議爾後將清潔日競賽延至開學後一週舉行。
(二)最近發現有補習班及校外人士等未經系科辦公室同意即逕至班上宣傳,請各系科特別留意以防止不當情事發生。
校長指示:請以簡便行文表提醒各系科留意。
三、林研發長純如:
(一)96年度及97年度(1至8月)各教學單位產學合作件數統計已完成,請參閱書面報告資料。依改制為科大之條件,各教學單位產學合作案須達6件以上,本校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二)本校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世新大學共同舉辦之「職場金鑰匙-社會新鮮人研習營」,將於10月4、5日舉行,目前本校報名人數最少,請各系科鼓勵應屆畢業生踴躍報名。
四、李主任秘書貴豐:
(一)五育樓1樓梯廳常有非佈告欄區域隨意張貼海報情形,請總務處先委由專人徹底清理貼痕,以免學生持續任意張貼。
(二)第二期美化工程之中正紀念館前和圖書館南側新舖設木質地板為耐水材,請師生無須疑慮雨水問題,惟請廣為宣導,搬移傢俱時留意勿破壞地板。
五、李主任麒麟:
(一)學校基本資料庫請各單位務必詳實填寫,尤其填報之後要求修改資料的次數將累積公告,並列為校務評鑑參考指標之一,特別請各位系科主任務須協助。另各單位所填資料請於10月24日前送至彙整協調單位,10月31日前將由電算中心完成彙送填報。
(二)海報張貼問題建議由專責單位持續進行管理工作。
(三)最近行政大樓幾次無預警跳電,造成電腦機房極大困擾,請總務處了解其原因並設法處理。
※ 謝學務長回應:
有關海報管理問題,上學期行政會議已責成學務處先行訂定學生社團海報管理辦法,試行一段時日,如仍未見改善,再考量和總務處研擬全校性之海報管理辦法。另各電梯口顯而易見皆為最佳之海報張貼處所,將和總務處研議於該處設置公佈欄之可行性。
五、楊主任敏修:
(一)資本支出重分配項目業已確定,請各單位儘速完成採購申請程序。
(二)總務處資本支出尚未結案部分,請儘量於9月底前完成。
(三)各系科另行分配之競爭性經費,請併原分配預算儘速規劃執行。
六、劉副校長瀚宇:
空院已與台北縣勞工局完成簽約,規劃到勞工大學招生,並已議定學分認證和抵免事宜。目前為宣傳期,預定98 年1月份開始辦理學分抵免,98學年度開始招生。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為配合業務實際需要,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組織規程」第7條條文,提請討論。
決 議:
(一) 照案通過。第七條條文修正為「本校…等四組,各置組長一人,由校長遴選校本部專任講師以上教師或職級相當人員聘兼之,或由校本部薦任或相當薦任以上職員(派)兼任之,…..」。
(二) 續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第二條條文修正為「本辦法申請對象之資格為就讀本校具有學籍(不含空中學院、專科進修學校、高商進校、研究所在職專班等學制學生),…」。
提案三、學務處提:擬修改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款工讀生待遇,提請審議。
決 議:
(一) 同意工讀生待遇修正為每小時新台幣95元。
(二) 第一點增列「台高(四)字第0960115873號函」為修訂依據。
(三) 第二點「技術合作處長」修訂為「研發長」。
(四) 第四點第2款後段「但為…..以五十小時為上限」為誤繕文字,應予刪除。
(五) 「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提案四、進修推廣部提:擬請本會通過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進修推廣部學生減免學雜費標準表,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 重度、極重度身障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就讀夜二專、夜二技、夜四技,比照碩士在職專班(EMBA)學生,修正學雜費減免最高數額為21,520元。
(二) 「重要說明」增列第七點「軍訓及體育課程,以授課1小時比照1學分繳交學分費。」
(三) 修正後通過,學生減免學雜費標準表修正如附件2。
附帶決議: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得列為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之學生,常存在不合理現象。請進推部就現有案例專函請示教育部,視請示結果再行決定得否辦理減免及退費事宜。
丙、臨時動議:
一、人事室提:有關「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條文修正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依據教育部97.7.14.台技(二)字第0970135346號函指示:「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由「本校年度預算業務費之服務費用」項下支應,修正為「以學雜費收入及5項自籌收入」支應。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二、張所長世佳提:商研所建請將現行之學費收費方式改以每學期固定總額方式收取,請列入追蹤案,移請學雜費調整小組會議討論。
決 議:本案和進修推廣部夜二技及夜四技學分費調整案,均請錄案列管,提請98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小組會議討論。
三、林主任宏仁、黃主任健誌提:學生資料請嚴謹保密、慎勿外洩。
決 議:各單位同仁應持警惕,嚴格遵守保密事宜。
散會:16時10分。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紀錄
97年10月23日 9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7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黃淑燕代) 林純如
王維民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黃健誌 華英俐 楊敏修
張世佳 楊浩彥 羅能清 周麗娟 閻瑞彥(陳皇志代) 林宏仁
周旭華 林淑媛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應出席:25位 實到:24位 請 假:1位(蕭幸金)
工作人員:徐慧芳、黃淑燕、徐發義、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7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紀錄經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條本會執行秘書案,提請討論。
決 議:同意學務處先行撤案,俟重行研擬妥適後提下次會議討論。
執行情形:本案尚由學務處研議中。
二、研發處提:「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考取政府機構專業證照獎勵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第三點文字修正為:「獎勵種類以職訓局、……直轄市或其他政府機構所發證照為主…..。」
(二)第四點文字修正為:「獎勵對象為本校在校學生於本要點實施後考取政府機構專業證照,…(畢業生則以畢業證書上日期為基準),同一證照以獎勵一次為限。」
(三)第五點各款修正為:「學生參加…證照之檢定,取得證照,並經科系(所)相關會議通過者,可核給…。」第(三)款丙級證照獎勵金額修正為「可核給100元獎勵金」。
(四)第六點第(一)款修正為:「申請時間:每年3月1日起至3月7日止及10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研發處提:「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國際化獎助金獎勵要點(修訂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依教育部函指示刪除「編制內正式職員」等文字。
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備查。
執行情形:已提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同意備查。
四、總務處提:校園場地設施空間廣告物設置案,提請討論。
決 議:先行撤案,由總務處先修訂本校場地外借管理辦法,再配合製訂廣告物設置租用相關規範。
執行情形:本案已請事務組研議修訂場地外借管理辦法,俟9月30日總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再提請行政會議審議。
五、人事室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性騷擾防治要點」為「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要點」,並修訂部分要點內容,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 第四點文字修正為:「本校每年應定期舉辦…..。」
(二) 第二十點後段文字修正為:「…,本校對被害人為回復名譽之處分時,應提供適當之協助。」
(三) 修正後通過,如附件2。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實施。
參、主席報告:
一、會議開始前先和各位主管分享小故事,希望彼此共勉,做事時難免遇到挫折或周圍有負面評論,請勿在意,相信只要持續努力必有成果。
二、第二期校園美化工程已即將完工;四維樓已委由營建署辦理公開招標,預定10月上旬開標;另平鎮校區籌建申請工作持續依計畫進行;至於提升學生專業素養、社會關懷與國際視野等相關工作,請各學系列為系務會議的正式提案,每系提出3-5個執行方案,於整理議定可行方案後,預定於97學年度下學期開始推動實施。
三、各單位在資本重分配會議裡所提需求,大都偏重在購買影印機、電腦等設備,建議各教學或行政單位可安排至其他學校參訪或觀摩,相信有利於各單位提出更切合實際的需求計畫,未來業務推動亦更具前瞻性。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補充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一)本校97年度卓越教學計畫未獲通過,明年度將持續提出申請。建議各系科研擬推動學生專業素養之子計畫可用原提之卓越教學計畫。
(二)教育部另提供卓越教學計畫之重點人才培育計畫補助經費,請各系科踴躍提出申請計畫。
二、謝學務長文盛:
(一)本學期開始清潔日競賽,各組優勝分別為:1.行政單位:軍訓室、研發處、體育室;2.教學單位:國際商務系、財政稅務系、應用外語系;3.社團:康輔社;感謝各評分小組委員的協助。另因開學日各單位諸事繁忙,且對學生事前宣導不易,研議爾後將清潔日競賽延至開學後一週舉行。
(二)最近發現有補習班及校外人士等未經系科辦公室同意即逕至班上宣傳,請各系科特別留意以防止不當情事發生。
校長指示:請以簡便行文表提醒各系科留意。
三、林研發長純如:
(一)96年度及97年度(1至8月)各教學單位產學合作件數統計已完成,請參閱書面報告資料。依改制為科大之條件,各教學單位產學合作案須達6件以上,本校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二)本校與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世新大學共同舉辦之「職場金鑰匙-社會新鮮人研習營」,將於10月4、5日舉行,目前本校報名人數最少,請各系科鼓勵應屆畢業生踴躍報名。
四、李主任秘書貴豐:
(一)五育樓1樓梯廳常有非佈告欄區域隨意張貼海報情形,請總務處先委由專人徹底清理貼痕,以免學生持續任意張貼。
(二)第二期美化工程之中正紀念館前和圖書館南側新舖設木質地板為耐水材,請師生無須疑慮雨水問題,惟請廣為宣導,搬移傢俱時留意勿破壞地板。
五、李主任麒麟:
(一)學校基本資料庫請各單位務必詳實填寫,尤其填報之後要求修改資料的次數將累積公告,並列為校務評鑑參考指標之一,特別請各位系科主任務須協助。另各單位所填資料請於10月24日前送至彙整協調單位,10月31日前將由電算中心完成彙送填報。
(二)海報張貼問題建議由專責單位持續進行管理工作。
(三)最近行政大樓幾次無預警跳電,造成電腦機房極大困擾,請總務處了解其原因並設法處理。
※ 謝學務長回應:
有關海報管理問題,上學期行政會議已責成學務處先行訂定學生社團海報管理辦法,試行一段時日,如仍未見改善,再考量和總務處研擬全校性之海報管理辦法。另各電梯口顯而易見皆為最佳之海報張貼處所,將和總務處研議於該處設置公佈欄之可行性。
五、楊主任敏修:
(一)資本支出重分配項目業已確定,請各單位儘速完成採購申請程序。
(二)總務處資本支出尚未結案部分,請儘量於9月底前完成。
(三)各系科另行分配之競爭性經費,請併原分配預算儘速規劃執行。
六、劉副校長瀚宇:
空院已與台北縣勞工局完成簽約,規劃到勞工大學招生,並已議定學分認證和抵免事宜。目前為宣傳期,預定98 年1月份開始辦理學分抵免,98學年度開始招生。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為配合業務實際需要,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組織規程」第7條條文,提請討論。
決 議:
(一) 照案通過。第七條條文修正為「本校…等四組,各置組長一人,由校長遴選校本部專任講師以上教師或職級相當人員聘兼之,或由校本部薦任或相當薦任以上職員(派)兼任之,…..」。
(二) 續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第二條條文修正為「本辦法申請對象之資格為就讀本校具有學籍(不含空中學院、專科進修學校、高商進校、研究所在職專班等學制學生),…」。
提案三、學務處提:擬修改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二款工讀生待遇,提請審議。
決 議:
(一) 同意工讀生待遇修正為每小時新台幣95元。
(二) 第一點增列「台高(四)字第0960115873號函」為修訂依據。
(三) 第二點「技術合作處長」修訂為「研發長」。
(四) 第四點第2款後段「但為…..以五十小時為上限」為誤繕文字,應予刪除。
(五) 「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修正後通過,如附件1。
提案四、進修推廣部提:擬請本會通過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進修推廣部學生減免學雜費標準表,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 重度、極重度身障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就讀夜二專、夜二技、夜四技,比照碩士在職專班(EMBA)學生,修正學雜費減免最高數額為21,520元。
(二) 「重要說明」增列第七點「軍訓及體育課程,以授課1小時比照1學分繳交學分費。」
(三) 修正後通過,學生減免學雜費標準表修正如附件2。
附帶決議: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得列為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之學生,常存在不合理現象。請進推部就現有案例專函請示教育部,視請示結果再行決定得否辦理減免及退費事宜。
丙、臨時動議:
一、人事室提:有關「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條文修正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依據教育部97.7.14.台技(二)字第0970135346號函指示:「約用工作人員管理要點」第4點,由「本校年度預算業務費之服務費用」項下支應,修正為「以學雜費收入及5項自籌收入」支應。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
二、張所長世佳提:商研所建請將現行之學費收費方式改以每學期固定總額方式收取,請列入追蹤案,移請學雜費調整小組會議討論。
決 議:本案和進修推廣部夜二技及夜四技學分費調整案,均請錄案列管,提請98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小組會議討論。
三、林主任宏仁、黃主任健誌提:學生資料請嚴謹保密、慎勿外洩。
決 議:各單位同仁應持警惕,嚴格遵守保密事宜。
散會:16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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