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98年6月11日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確認
時 間:98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劉瀚宇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 林純如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李正心代 陳素真代 華英俐 王維民 張世佳
楊浩彥 林淑媛 羅能清 周旭華 閻瑞彥 林宏仁 蕭幸金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吳秀麗 張翠寶 陶建國 張 婕
陳雍元 李玉立 林容如 謝承熹 何定燕 李燕芬 邱怡慧
王振行 何志峰 賴明政 鍾 菁 邢姍姍 盧益祥 張肇明 李慶長 蘇建興 陳恩航 丁慧瑩 謝銘仁 謝銘仁 廖高顯 林春龍 錢煥欽 劉碧芬 吳世忠
應出席:75位
實到:53位
請假:15位(周麗娟、邱宜文、陳勝源、蔡錦堂、范振乾、黃耀輝、
林麗容、黃崇術、李文瑞、盧智強、莊家彰、郭俊賢、
劉正田、汪瑞芝、鄭世賢)
未到:8位(朗榕澤、彭彥綾、邱泰翔、林韋廷、許庭嫣、吳軍浩、
林佳蓁、詹惟戎)
工作人員:4位(黃淑燕、徐慧芳、張淑媛、徐發義)
主 席:賴校長振昌 紀錄:徐慧芳
甲、報告事項:
壹、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提請確認:經同意確認備查。
貳、報告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各提案決議執行情形:
提案一、教務處提:本校申請100學年度商學研究所國際商務組及資訊管理組停招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本校商學研究所國際商務組及資訊管理組二組停招案列為優先申請。
執行情形:已於97年12月29日陳報教育部核定中。
提案二、教務處提:本校申請100學年度進修推廣部專科學制部份科班停招案,提請 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本案優先順序排在第1案之後,如第1案報部時若視為二案,則再延1年提報。
執行情形:本案應用外語科申請二專夜間部停招1班,已於97年12月29日陳報教育部核定中。
提案三、教務處提:本校申請99學年度增設會計財稅研究所案,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於97年12月29日陳報教育部核定中。
提案四、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實施。
提案五、研發處提:有關加拿大姊妹校麥迪森海特學院Medicine Hat College(以下簡稱MHC)提供本校交換生名額,擬簽訂之契約內容,提請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擬於本次會議提案修正部分內容。
提案六、總務處提: 有關平鎮校區之持續開發,提請審議確認。
決議:同意持續開發平鎮校區。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辦理。
提案七、教務處提:本校「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系所規劃修正案,提請 審議。
決議:尊重本校多數老師意見採選項一「二技搬遷至平鎮校區」。
附帶決議:選項二「五專前三年搬遷至平鎮校區」,則以附件併陳於計畫書中。
執行情形:本案「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修正4版業經教育部98年2月5日審查會議原則同意,審查意見並要求本校勿僅規劃二技學制搬遷至平鎮。本校已依審查意見重作規劃,續經本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98年3月12日)審議通過,並已據以修正計畫書第5版。
提案八、秘書室提:本校「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修正4版)修正案,提請 審議。
執行情形:本案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修正4版業經教育部98年2月5日審查會議原則同意,並要求局部修訂,本校已依審查意見調整計畫書內容綱要,並續提本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98年3月12日)審議通過,已據以修正計畫書第5版。
參、確認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肆、報告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
提案一、教務處提:本校「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含搬遷計畫>」(修正5版)系所規劃修正案,提請 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本案檢附資料「平鎮校區學制調整規劃教師意願徵詢統計表(如附件2)」,企管系對選項一之意願表達,加列備註:「企管系系務會議(98年2月18日)決議:「二技部維持原議搬遷至平鎮校區,另由專科進修學校扣除200個名額並轉至平鎮校區成立四技部1班。」(續經行政會議(98年2月19日)決議:「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自願優先搬遷四技學生各1班至平鎮校區;其餘各系搬遷四技生經抽籤決定順序如下:3.企業管理系、4.國際商務系、5.資訊管理系、6.財務金融系、7.應用外語系。」)
執行情形:依據會議決議平鎮校區第1期駐進學生數為1,000人,由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企業管理系每年級各搬遷1班日四技學生至平鎮校區;其餘四個學系每年級各搬遷1班二技學生至平鎮校區,並據以提平鎮校區計畫書編撰小組修正計畫書第5版。附帶決議並已據以執行。
提案二、秘書室提:本校「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含搬遷計畫>」(修正5版)修正案,提請 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依據會議決議提平鎮校區計畫書編撰小組修正計畫書第5版,預定本(3)月底前陳報教育部。
伍、主席報告:
四維樓重建工程已於3月18日舉行開工典禮,預計750天完成興建,本校已要求承包商施工時盡量減少躁音,以免影響學生上課,並召開校園安全會議,加強施工期間安全維護。同時感謝各位委員於3月12日出席臨時校務會議審議平鎮校區籌設規劃調整案,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修正第5版大致已修訂完稿,近日即可報部審查。
另對於本校未來計劃改名科技大學乙事,其目標之達成,與他校研議合併為改名必要條件一,也是本校改制所將面對的問題,此事於校務發展委員會上亦曾有委員議建本校更應以提升體質為先,故待本校四維樓改建工程正式動工後,再提出與他校合併及改科大涉及之議題及程序,希望先取得全校對合併案之看法與原則之共識後,再進行各項交流、評估與規劃,來完成改名科大之任務。另檢附近年本校參與聯盟或合作學校情形提供委員參考(如附件1)。
陸、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另補充報告:
一、教務處:
1. 教育部近日研擬「技專校院學生人數總量發展規模資格條件標準」將作為審核各技專校院規劃增設、調整院、系、所、學程與招生名額之依據,其中有關師資質量考核標準部份,研究所(未含博士班者)助理教授以上之教師數,系所合一由原11位以上改為9位以上,獨立所原應達7位以上調整增列「或3位以上且該所研究生生師比20以下」。並明定第一年未符師資質量考核標準者,應於次一年度8月31日前將已聘師資報部,再予追踨評核,若仍不符考核標準,則扣減下一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
2. 教育部於98年2月23日檢送科技大學(含技術學院)評鑑指標有部份修正,專業類系所指標中,將原來之「學生學習成果與發展」增列「學生學習與輔導」一項,各占15%權重,內含學生基本能力及專業能力指標制訂、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建置、系所畢業門檻制訂、學生之生活、學習及職涯輔導機制之實施情形及配套措施等參考要項,同時每項指標皆訂有對前次評鑑(訪視)建議事項處理情形,預計本校下次評鑑年度在100或101學年度,請各系所及早因應。
3. 取消教師日誌,其成效如何?是否恢復?將提教務會議討論。
4. 五專前3年是否恢復集中考試,本學期已於教務會議討論,多數委員同意仍由授課老師隨堂考方式辦理,將再進一步了解各系科辦理情形並加強巡堂。
二、學務處:
1. 持續推展本校學生品德教育。
2. 社會關懷與服務學習部份為配合「2009台北聽障奧運大專校院志工招募」,本校已於3月23日辦理說明會,學生參加踴躍,另協助研發處辦理之「Up with people」活動,本校學生社團將參與演出。
3. 本學期將研議辦理「各系科導師會議-學務工作面對面」,加強與導師之溝通。
4. 有關校園整潔由學務處負責規劃,執行部份由總務處(公共區域)、學務處(教室)負責,並由軍訓室進行檢核。
5.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訪視已於3月26日辦理完成。
6. 學務處行事曆已上網公告,敬請參閱。
7. 海報張貼部份除仍持續加強管理外,將再與總務處研議全校公佈欄設置各項訊息張貼專區之可行性,如有髒亂情形可撥打校內6200專線電話反應。
三、總務處:
1.本校四維樓已於3月18日開工,並已召開校園安全會議以維護施工安全。
2. 試辦電話限時3分鐘,如有造成使用上之不便,敬請見諒,近日即將研議延長使用時間。
四、研發處:
1.「美國Up with people 表演團體世界巡迴活動」,由80餘國家青年所組成,將於4月7日蒞臨本校與學生面對面交流,及本校學生亦將於4月11日參加全國學生論壇,將可增進與國際青年交流的機會。
2. 為解決失業問題,教育部推動「企業實習方案」,針對95至97學年度畢業之學生,提供到企業實習的補助,本校已募集到3百餘位企業用才機會,目前只有1百餘同學登記,其中亦有許多大型企業,對同學未來就業頗有助益,並請老師鼓勵畢業班同學踴躍參加。
五、圖書館:
1. 辦理過期中文期刊拍賣反應踴躍,超過二分之一售出,而二手書交換活動反應略少。
2. 新購置EndNote書目管理軟體及Emerald Management Xtra套裝電子期刊資料庫,歡迎預約講解。
3. 評估辦理邀請暢銷書作者蒞校演講,歡迎老師提供意見。
六、體育室:
為推廣體育活動,訂於4月6日至10日舉行全校教職員工健走,歡迎踴躍參加。
乙、提案討論:
提案一、教務處提:訂定本校「98學年度行事曆草案」(如附件一),提請審議。
說明:
一、參照教育部90年8月31日台(九0)參字第90123358號令修正發布:「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如附件二)辦理。
二、紀念日、民俗節日假期調整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節錄如附件三)處理。
三、遵照部函規定,參酌本(97)學年度行事曆(附件四),由各單位草擬98學年度行事曆草案(詳見附件一),並經98年1月16日9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教務會議及98年2月19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行事曆議定後,檢送乙份陳送教育部存檔;並印製送交全校教職員並上網供學生下載。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研發處提:有關本校與加拿大姊妹校「麥迪森海特學院」Medicine Hat College(以下簡稱MHC)之交換生合作協議,擬修訂協議內容,提請審議。
說明:
一、 本校與加拿大「麥迪森海特學院」之交換生合作協議已於97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 98/2/11「加拿大麥迪森海特學院」派員蒞校參訪,兩校學術交流座談會中對於交換生人數,達成每年5個名額之共識,故兩校交換生合作協議內容需作修訂。辦法: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據以辦理報部作業。
辦法:依校務會議通過之交換生合約內容授權校長與該校簽訂。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研發處提:有關本校與越南「胡志明經濟大學」University of Economics, Hochiminh City教育交流合作協議,提請審議。
說明:
一、本校曾於98年1月14日參訪越南胡志明市經濟大學,該校國際關係合作處代表與本校討論合作交流機會(如派北商教師到越南短期授課的可能性),雙方達成合作交流的共識。
二、越南「胡志明市經濟大學」擬與本校簽訂合作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及促進研究教育交流合作協議(Agreement on the Promotion Research and Educational Exchange)。
三、「胡志明市經濟大學」係外交部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楊司恭代表推薦的學校,其世界排名3088名(本校為3539);且考量校園國際化趨勢,並配合本校短期目標,擬自東南亞地區作為本校積極推展國際化進程之踏板,與該學院簽訂合作備忘錄及交流合約,將有助於本校國際化目標之達成。
辦法:依校務會議通過之合作協議內容授權校長與該校簽訂。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導師制實施辦法」,提請審議。
說明:
一、 依97.11.03企管系簽辦理,增修本實施辦法第十一條之相關規定。
二、 為完備導師請假期間扣除導師費等相關規定,及訂定短期代理導師業務之教師身分與代理期等說明。
三、 本校業經98年2月19日97年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四、 依97年12月25日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本案已於98年1月13日提送97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倘經本會議通過,擬提送校務基金委員會會議審議。
決議:本案先行撒案,先提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五、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設置要點」第四條本會執行秘書及第二條第九款教職員工生針對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研究、發展成效卓著者給予獎勵案,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要點第三、四條委員配置案,已於97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二、本要點第二條第九款教職員工生針對性別平等教育議題之研究、發展成效卓著者給予獎勵案,於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辦法: 本會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
一、 修正條文第3條增列「…除教務長、總務長、軍訓室主任、學生輔導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外,並由校長聘請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本校教師至少九人…」一字,另「具性別平等意識」等文字是否宜列入條文中,會後由提案單位參考他校一般做法予以確定。
二、 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六、附設專科進校提: 依教育部函示,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修訂本校學則休學相關條文,提請審議。
說明:
一、 依教育部中華民國97年4月1日台社(一)字第0970049527號函示修訂本校學則(草案)相關條文。
二、 前揭條文修訂內容,詳見本校學則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
辦法:學則修正條文已經專科進修學校9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決議通過,依程序提請校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王委員振行提:有部份議題經老師反應如下:
1. 電話限制3分鐘,有老師反應往往造成與學生家長聯繫不便。
2. 空院監考費於考試當天發放為方便之舉。
3. 有關推動企業實習,本校辦理情形如何?
4. 建議辦理應外系學生至鄰近國小、國中或高中說英語,除可加強招生宣導外,將可增進學生學習動機。
5. 請研議增加應外系英文、日文作文及翻譯授課鐘點數加一支給。
6. 請研議成立本校出版社,以辦理教科書出版事宜。
決議:請各相關單位研議處理。
因應改科大議題相關發言要點紀錄:
1. 在總量管制之下,本校很難單獨達成改科大之目標,與他校合併應為最快速的方式。
2. 建議成立併校評估小組,以明確掌握各項訊息。
3. 改科大已為本校老師的共識,學校發展要有宏觀,在不影響平鎮開發之下,應順應時勢與潮流,積極進行。
4. 本校在部份招生管道上已不具有優勢,若要找回已往光環,需訂定明確的目標,使學生認同學校,並擬訂未來十年及百年計畫。
5. 對於教育部改科大併校之措施,可向教育部提出補助要求,作為激勵本校朝向此一方向規劃的誘因。
6. 改制科大之經費補助,對本校目前受限於教師人數、系所設置及學生數的發展有所助益。
7. 已完成整併的國內大學,仍存有許多的爭議問題,本校應多予了解。
8. 本校可在開發平鎮校區的前題下,先建立良好的基礎後再朝向商業大學發展,將可吸引他校與本校尋求整併。
9. 老師應努力提升本校的競爭力,以提高本校在整併上的優勢。
10. 教育部已訂有技術學院降為專科學校之相關法規,若未能開發平鎮校區,本校校地面積將未達技術學院之標準,此亦為大家所應深慮之處。
柒、散會:12時30分。
附件1
本校參與聯盟或合作學校記事
96年11月9日 校長暨本校相關主管赴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洽商本校與中技、屏技3校策略聯盟。
96年11月21日 於國立臺中技術學院簽署本校與中技、屏技3校策略聯盟備忘錄。
96年12月22日 於本校簽署與中技、屏技3校策略聯盟協議書。
97年10月27日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長、副校長、教務長來訪。
98年1月19日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副校長、研發長、國際處長及文化創藝產學中心主任來訪。
98年2月23日 國立臺北護理學院校長來電提出,該校與本校整併可能。
98年3月17日 本校校長暨教務長、研發長拜訪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校長、副校長。
98年3月25日 本校校長暨教務長、研發長拜訪國立臺北護理學院校長、副校長、教務長、研發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