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第2學期 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95學年度第2學期
第1次臨時校務會議暨校長遴選座談/說明會紀錄
96年6月14日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確認
時 間:96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正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 邱繼智 李貴豐 賴振昌 羅能清 林宏仁
鍾淑芬(曹立妍代) 黃健誌 楊敏修 吳忠熹 夏德威
張世佳 楊浩彥 賴金文 歐俊男 鍾 菁 何志峰 賴明政
李慶長 邱繼智 甘木蘭 陳麗宇 張翠寶 張 婕 曹立妍
李玉立 陳勝源 謝承熹 蔡錦堂 黃崇術 張秀珍 李燕芬
王振行 楊雲明 周麗娟 林宜霓 張旭華 張肇明 廖文豪
王維民 丁慧瑩 謝銘仁 唐 震 李昭慶 吳宗原 黃淑燕
黃振宗 廖秀雲(註:改為座談會時廖代表離席)
應出席:74位
實到:47位
請假:8位 (陶建國、吳秀麗、孫克難、林長友、鄒慶士、盧益祥、詹場、呂雅雯)
公假:1位(閻瑞彥)
未到:18位(李麒麟、劉正田、林容如、范振乾、黃耀輝、劉瀚宇
葉清江、蕭幸金、林春龍、林純如、李永春 郎榕澤
卓倩如、張弘青、謝宜霖、林辰蔓、常芸芝 蔡慧珊)
工作人員:4位(黃淑燕、李淑芳、宋利娟、張淑媛、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紀錄:李淑芳
*召開本臨時會議之說明:
1.本95學年度校務會議王代表維民擔任發起人,獲18位代表連署,提請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有關本校校長遴選事宜。(如附件)
2.依本校組織規程第29條規定「必要時經校務會議應出席人員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本校95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共計76人,王維民等代表18人連署召開臨時會議,符合規定。本臨時會議據以召開。
壹、主席報告:略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王代表維民提:因本次校長遴選委員會於4/18會議未能順利產生校長,因此召開臨時會議,討論如何協助遴選委員會順利產生校長,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議:「(一)為提高新任校長之威望,其得票數宜達到一定之門檻(目前暫定出席委員之半數)。(二)就3位候選人分別行使同意權投票,均未通過門檻,遴選程序尚未完成。(三)為求遴選作業程序完備,請人事室報請教育部核示,本校校長遴選會可否自訂通過之門檻(參酌本會所訂作業細則第12條第3款規定),而後依該部核示辦理後續遴選作業,以決定新任校長人選。」與本校校長遴選作業原則第12條第3款規定:「遴委會各階段作業如下:第三階段:遴委會應就第二階段選出之候選人,辦理治校理念簡報與詢答,並票決其中最高票者一人呈報教育部核聘。」有所違背。
二、校長遴選委員會未能決定校長人選,希望透過此次會議研商充分溝通尋求共識,謀求可能解決之道。
辦法:
一、請校長遴選委員會執行秘書張肇明委員出席說明會議之經過及決議。
二、請校長遴選委員會之委員出席校務會議與校務會議代表充分溝通討論。
三、經校務會議代表討論可行辦法提供遴選委員會參考之。
*程序事宜:經在場代表38位舉手表決, 23票過半數通過同意本次會議改為座談/說明會。
叁、校長遴選座談/說明會
結論:
一、感謝並肯定遴選委員們的辛勞。
二、全校教職員生對校長遴選甚表關切。
三、請張執行秘書與蒞會委員適時適當向遴委會表達本座談會所表達意見。
肆、散會:11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