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102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2年度第2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初稿)

時間:102年5月7日(星期二)中午12時10分
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側廳
出席人員:邱繼智、李貴豐、李昭慶、張梅芬、張旭華、孫克難、許瑞娟(黃銘仁代)、顏怡音、朱永瑞、陳素緞、陳津美、夏德威、謝銘仁
列席人員:莊靜芬、王維民
請假: 1人 劉瀚宇
主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盧晴鈺
壹、 宣讀102年度第1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之執行情形:
1.其中提案五說明部分文字刪除並修正如下:
提案五、總務處提:為辦理本校臺北校區大門整修工程計畫
部份預算來源擬動支校務基金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新興工程預算支用要點」第4條辦理。
(二)計畫內容為:
1.本校濟南路大門入口整修。
2.行政大樓穿堂及校園內側入口整修。
3.六藝樓時光走廊整修。
4. 3.六藝樓南側(濟南路)及西側(紹興南路)外牆磁磚整修。
5. 4.承曦樓入口(青島東路)意象施作。
(三)為降低程施作之影響,擬於102年暑假期間辦理施工, 概估預算為新台幣43,414,92541,653,000元整(其費用包含工程費用及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費用),詳如附件1。
(四)惟考量應本案衍生之空間調整或零星整修等未納入預算辦理之工程部分,建議增列10%約新台幣4,341,4934,165,300元之工程預備金作為後續擴充經費,共計新台幣47,756,41845,818,300元整。

2.各項決議案執行情況:
一、研究發展處提:修訂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提
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簽請校長核定並公告實施在案。

二、主計室提:修訂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校「年度預算分配原則」首段文字修正如下:
本校各單位之年度預算分配,除附設空中進修學院及專科進修學校,以該學院(校)上一年度學雜費淨收入之85%為支用上限,並按其規劃之需求分項核列外,其他單位經費分配,悉依下列原則辦理。
(二)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已簽奉校長核定,並公告於本室網頁。

三、人事室提:修訂本校「兼任法律諮詢遴聘要點」第7點修正草案,
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簽陳核定後,以本校102年2月18日北商技人字第1020560096號函送各單位周知;又為應業務實際需要,並提供本校專業法律諮詢,復經簽奉核准聘請理昂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陳怡文律師兼任本校法律諮詢,聘期自102年3月15日起至103年3月14日止。

四、主計室提:有關本校校務基金101年度資本門支出由5項自籌收入支應部分,逾原編預算306,781元,擬併決算辦理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已併決算辦理在案。

五、總務處提:為辦理本校臺北校區大門整修工程計畫部份預算來源擬動支校務基金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本計畫名稱請修正為「本校臺北校區門廊及外圍整修工程」,另有關本校東西側植栽美化亦請併納入參酌規劃。
執行情形:本案已遴選建築師完成,建築師並已第一次簡報,提出預算約4,581萬元,本案經費預計約壓低至4,000萬元,剩餘1,000萬元將做為平鎮校區經常門之運用。

貳、主席報告:教育部改大訪視於本周五舉行,利用各會議場合,向各同
仁提醒叮嚀,當日服裝儀容亦請注意。
叁、工作報告:(無)
肆、提案討論:
提案一、主計室提:擬編本校「校務基金103年度概算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第4點第1項第3款之規定辦理。
(二)依教育部會計處102年4月24日通報,各校應依規定函送預算相關書表至教育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等單位。
(三)另依教育部102年4月23日通知,本校103年度教育部基本需求補助款奉核定為5億1,605萬6千元、績效型補助截至4月30日尚未核定(績效型補助暫依102年額度匡列921萬9千元)。
(四)有關本校103年度資本支出及無形資產額度匡列數,匡列明細如下:
1.一般設備費共計匡列8,619萬2千元,其中屬補助款擬暫編列3,791萬5千元、自籌款暫編列4,827萬7千元,明細如附件1。
2.工程經費編列如下:平鎮校區工程部分,103年預算需求總額2,500萬元,全數為自籌款,明細如附件1。
3.無形資產參考電算中心提報之概算金額編列1,100萬元,其中屬補助款部分擬暫編列600萬元及自籌款暫編列500萬元。
(五)依教育部編列原則規定,103年度賸餘數以較102年度預算數及101年度決算數提高為原則(查本校102年度編列1,158萬7千元),惟考量103年度新增平鎮校區營運所需經費,故賸餘數擬編列1,160萬元,較102年度酌增1萬3千元。
(六)檢附本校103年度預算收支預計表乙份(如附件2),提請審議。
辦 法:本概算如經本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將於期限內依
規定陳報教育部等相關單位。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學生事務處提:修訂本校「陳定川傑出校友品格優良清寒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102年4月25日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納入高商進修學校學生可申請本獎學金(附件1)。
(二)原條文與修訂條文,提請討論。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無)
散會:12時35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