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衛生委員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衛生委員會議紀錄
一、時間:100年5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10至13:20
二、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側廳
三、主席:王學務長維民 紀錄: 陳組長黛娜
四、出席人員:(簽到單,如附件)
李總務長昭慶、體育室鍾主任淑芬、軍訓室李主任正心、會計室張主任梅芬(陳素真代)、學生輔導中心石主任雅惠、課指組胡組長小娟、總務處事務組桂組長建華(簡專員素婉代)及衛生保健組陳組長黛娜。
請假:林教務長純如、生活輔導組王組長雅娟。
列席:余思慧小姐。
五、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百忙中出席會議,本委員會成員共十一人,現出席人數九人,已過半數,宣佈會議開始;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如附資料,請各委員就討論事項請多多提供寶貴意見。
六、上次會議決議及執行情形報告
討論事項:99學年度新生健檢參加醫院(共三家)報告及評分事宜。
決議:經委員評定,衛生署台北醫院加總序分為最低者,即為第一名,為本校99學年度新生健檢之廠商;博仁綜合醫院為第二名,社團法人中英醫院為第三名。
執行情形:99學年度新生健檢共1749人,至本(100)年2月16日完成驗收。。
七、討論事項:
一、100學年度新生健檢醫院決定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95-99學年度新生健檢醫院決定方式及決標價格一覽表:
學年度 決定方式 健檢醫院 決標價格
95 最有利標精神 宏恩醫院 400
96.97 價格標(最低標) 博仁醫院 350
98 價格標(最低標) 高雄健佑醫院 300
99 共同供應契約 署立台北醫院 310
各標案決定方式之優缺點比較表:
優點 缺點
最有利標 1.可選擇配合度高或優秀之廠商
2.廠商製作之品質可掌控 1.行政程序較繁雜
2.耗費時間多
最低標 1.價格低、節省學生支出
2.行政程序較簡短 1.易有低價搶標的風險
2.易有履約品質粗糙的風險
共同供應契約 1.價格及履約項目已由台灣銀行採購部明確訂定
2.可自行選擇配合度高之廠商
決議:經比較各標案決定方式之優缺點,沿用99年共同供應契約之方式,請博仁綜合醫院、仁愛醫院及中英醫院等三家醫院到校簡報辦理評選事宜。
二、本委員會委員,擬新增服務學習中心主任及學生委員代表兩人,提請討論。
說明:
1.本會99年3月修訂時服務學習中心尚未成立,本次修訂擬加入服務學習中心主任,以完備學務處二級主管。
2.因本會設置目的及任務與學生權益相關,故擬加入學生代表兩人,以廣納學生意見,保障學生權益。
決議: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八、散會:13時20分。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衛生委員會議紀錄
一、時間:100年5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10至13:20
二、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側廳
三、主席:王學務長維民 紀錄: 陳組長黛娜
四、出席人員:(簽到單,如附件)
李總務長昭慶、體育室鍾主任淑芬、軍訓室李主任正心、會計室張主任梅芬(陳素真代)、學生輔導中心石主任雅惠、課指組胡組長小娟、總務處事務組桂組長建華(簡專員素婉代)及衛生保健組陳組長黛娜。
請假:林教務長純如、生活輔導組王組長雅娟。
列席:余思慧小姐。
五、主席致詞:
感謝各委員百忙中出席會議,本委員會成員共十一人,現出席人數九人,已過半數,宣佈會議開始;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如附資料,請各委員就討論事項請多多提供寶貴意見。
六、上次會議決議及執行情形報告
討論事項:99學年度新生健檢參加醫院(共三家)報告及評分事宜。
決議:經委員評定,衛生署台北醫院加總序分為最低者,即為第一名,為本校99學年度新生健檢之廠商;博仁綜合醫院為第二名,社團法人中英醫院為第三名。
執行情形:99學年度新生健檢共1749人,至本(100)年2月16日完成驗收。。
七、討論事項:
一、100學年度新生健檢醫院決定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95-99學年度新生健檢醫院決定方式及決標價格一覽表:
學年度 決定方式 健檢醫院 決標價格
95 最有利標精神 宏恩醫院 400
96.97 價格標(最低標) 博仁醫院 350
98 價格標(最低標) 高雄健佑醫院 300
99 共同供應契約 署立台北醫院 310
各標案決定方式之優缺點比較表:
優點 缺點
最有利標 1.可選擇配合度高或優秀之廠商
2.廠商製作之品質可掌控 1.行政程序較繁雜
2.耗費時間多
最低標 1.價格低、節省學生支出
2.行政程序較簡短 1.易有低價搶標的風險
2.易有履約品質粗糙的風險
共同供應契約 1.價格及履約項目已由台灣銀行採購部明確訂定
2.可自行選擇配合度高之廠商
決議:經比較各標案決定方式之優缺點,沿用99年共同供應契約之方式,請博仁綜合醫院、仁愛醫院及中英醫院等三家醫院到校簡報辦理評選事宜。
二、本委員會委員,擬新增服務學習中心主任及學生委員代表兩人,提請討論。
說明:
1.本會99年3月修訂時服務學習中心尚未成立,本次修訂擬加入服務學習中心主任,以完備學務處二級主管。
2.因本會設置目的及任務與學生權益相關,故擬加入學生代表兩人,以廣納學生意見,保障學生權益。
決議:照案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八、散會:13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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