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議記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議記錄
 
時間:104年03月24日(星期二)下午12:10
地點:行政大樓6樓607會議室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孫蜀晴
出席人員:邱教務長繼智、李國際長幸瑾、盧學務長智強、閻總務長瑞彥、邱主任怡慧、林研發長純如、蕭院長幸金、張院長肇明、曹主任立妍、賴主任栗葦(張谷良代)林主任岳祥、李慶長老師(楊素貞代)、張主任旭華,王老師弘倫、郭筱晴老師、蔡美惠老師陳金足老師、校外委員
          邵玉銘董事長、吳春明理事長
請    假:校外委員邵玉銘董事長、吳春明理事長、林院長豪鏘、黃老師麗樺、李老師欣欣、梁老師治民、唐老師日新、陳老師潔瑩、謝老師芝玲、陳老師金足、劉老師雅文
列席者:莊主任家彰、簡組長士捷、黃組長仲凱、國際處薛豐旻、高鵬凱、劉誼蘋
 
壹、主席致詞(略)
 
貳、各組工作報告:詳書面工作報告。
 
參、提案一:104年度本校提送教育部學海築夢計畫,提請討論。
說  明:
1. 本校「學海築夢」計畫申請要點業經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104.02.05)審議通過,並奉校長核定實施。
2. 本年度僅有國際商務系及通識中心各提送一件海外實習計畫〈如附件一〉。
辦  法:經本會議通過後提送教育部。
決 議:通識中心所提計畫因主持人李沛澍老師因個人因素無法擔任計畫主持人,改由商務系黃仲楷老師擔任,餘照案通過。
 
提案二:請選派學生赴海外實習的系所訂定「學生至海外實習實施細則」,提請討論。
說  明:
1. 為使學生赴海外實習作業有周延的規定,學生赴海外實習時有管理的機制,請選派學生赴海外實習的系所訂定「學生至海外實習實施細則」。
2.請參考其他大學系所訂定之「學生至海外實習實施細則」〈如附件二〉。
辦  法:各系所訂定「學生至海外實習實施細則」,送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決 議:各系所訂定「學生至海外實習實施細則」,送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肆、臨時動議:3月18至22日國際長與商務系孟思至越南河內參加教育展,當地學生非常願意就讀本校,但獎學金、生活費補助相對他校較缺乏,請學校考慮給予免學雜費的獎勵以吸引外籍學生來本校就讀。
主席裁示:現階段希冀外籍生能與本校學生互相交流,不以收入優先考量,可訂定免收學雜費等相關辦法吸引外國學生。
 
伍、散會:下午14時30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