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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資訊管理系1022第2次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資訊管理系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 紀錄
時間:103年04月18日(五)中午12:10
地點:大研討室
主席:許瑞娟 主任       紀錄:林姿萱
出席人員:夏德威、黃其彥、林宏仁、楊進雄、廖文豪、王維民、蘇建興、丁慧瑩、唐日新、陳增娟、林明毅、陳杏棻、朱佩慧、黃銘仁、黃立芳、李怡亭。
請假人員:李家生、黃其彥、唐震、許晉龍、葉明貴、史育英、陳秋良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103/03/25):
提案一:遴選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自我評鑑本系之自評工作小組教師代表。
說 明:
1.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二款說明:系、所評鑑為對本校各系、所等教學單位,針對其教育目標、課程、教學、師資、學習資源、學習成效、畢業生生涯追蹤、行政管理等進行之評鑑與追蹤考核。
2.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二款第四項說明:自評工作小組任務為蒐集資料、參加評鑑相關訓練與研習、填寫自我評鑑資料表冊、辦理該小組自我評鑑相關工作。
3. 選票如附件一,依投票結果得票數由高至低順序為自評工作小組教師代表推薦序(薦送人事室與教務處、管理學群)。
決  議:會後由林宏仁老師協助監票,依得票數由高至低順序為:蘇建興(9票)、楊進雄(9票)、唐日新(9票)、丁慧瑩(8票),由以上四位老師擔任本系自評工作小組教師代表。
提案二:本系102學年度暑期重修開課案,提請討論。
說 明:
1. 日間部擬開設之暑修科目為:大學部資料庫管理 (開課統計如附件二)。
2. 進推部擬開設之暑修科目為:作業系統 (開課統計如附件三)。
3. 暑修課程開班條件為學生繳費人數達16人以上,本系102學年度暑期重修預計開二門課。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103學年度日間部五專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修正,提請審議。
說 明:
1. 本案原依學校母法(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訂為必修課程4學分,另建請學校審酌該規定之合適性。
2. 經校方建議可由各系考量實際情況,陳請核定後放寬。
3. 考量五專部畢業生多以升學為導向,本系102學年第2學期第1次校外實習委員會及102學年第2學期第1次課程規劃委員會決議將103學年度五專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中資訊管理實務實習課程修正為選修科目2學分(如附件四)。
4. 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提請系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會後依相關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提案四:因應本校改制升格,本系相關法規修訂原則,提請審議。
說 明:
1. 本校已奉核於今年8月改制升格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2. 因應改制本系相關法規須併同修正,本系相關法規一覽表如附件五。
3.  為簡化相關流程,本系擬定修訂原則如下:
(1)原則不另提各委員會,由系務會議通過後送相關校級會議;涉及實質內容或較為複雜之修正則例外先提委員會審議,再提系務會議。
(2)本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擬修訂形式為母法(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資訊管理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由系務會議通過,法規授權課程委員會視實際情況需要審議畢業門檻證照一覽表。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系學生抵免科目學分核准認可方式,提請討論。
說 明:
1. 案經103年2月26日系學術及系務規劃委員會臨時動議提議,建議調整本系學生抵免科目學分核准認可方式。
2.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負責初核單位得視實際需要成立審查小組或指定專人就抵免科目之實質內涵進行專業審查,並由單位主管核定審查結果。」
3. 現行抵免科目學分流程為先由該科目任課教師核准簽名後,再至系上核准認可,由任課教師直接面對學生的抵免核准申請,老師表示壓力甚大,建議改變抵免科目學分流程。
4. 建議學生向課程委員會提出抵免科目學分核准認可申請,由課程委員會諮詢專業科目任教老師之意見(抵免科目認定宜由專業科目任教老師認定,系上可代為諮詢),再於會中決議學生抵免通過與否。
決  議:
1. 籲請同學於規定期限內備妥授課大綱至系上申請抵免科目學分核准認可。
2. 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六:專科部「資訊系統專案設計」及大學部「資訊管理實務專題」課程鐘點費計算調整案,提請討論。
說 明:
1. 案經103年3月12日專題委員會會議臨時動議提議,建議調整專科部「資訊系統專案設計」及大學部「資訊管理實務專題」課程鐘點費之計算。
2.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第十六條:「各所系科得開設專題課程,其時數每週以二至四小時為限,每位任課教師其授課鐘點計算方式如下:專題課程每週時數乘以三再除以專題組數再乘以每位教師授課組數。」
3. 當同學專題課程不及格,重修時將造成專題組數增加,指導老師鐘點費因而被稀釋,或組內人數增加,指導老師負荷加重。
4.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之專題課程鐘點費計算方式,皆為專題鐘點數=專題人數÷4,最多以四小時為上限。
5. 本系專題課程鐘點數計算方式維持本校原計算方式,抑或採計上述台科大等校計算方式,提請討論,決議後視狀況提案建請校級會議修正。
決  議:維持原鐘點核計方式。
 
貳、 主席報告:
1. 本學期教師評鑑屬試評性質,因僅試用新法之狀況,故評鑑年度僅102學年度。請老師於5月底前備妥相關資料,填報繳交至系辦,並擬於6月中旬召開系務會議通過此次試評。
2. 103年8月各系所辦理自我評鑑,教務處建議可由系的核心能力指標中找出可量化與質化的指標。
3. 104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有關高等教育相關提案,有提案意見的老師可向系上提出,俾便彙總給校方。
4. 若知悉對教育具有貢獻,且生活困苦需濟助之教師,請推薦。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盧素美老師獎學金實施要點」條文修改,提請討論。
說 明:
1. 依據盧素美老師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七條:「本要點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案經103.3.28學生事務委員會提案通過,續提系務會議討論。
2. 「盧素美老師獎學金實施要點」如附件一,擬修正條文如下。
3. 修正對照表

項次

修改後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三、(一)申請學業獎學金者:前一學年必修之統計學或應用統計學成績優良且同一學年學業成績名次達全班成績前百分之十。

三、(一)申請學業獎學金者:前一學年統計學成績優良且同一學年學業成績名次達全班成績前百分之十。

新增文字。

四、(一) 學業獎學金之核給,以申請學制各1名,各學制至多2名為原則。擇優核給前一學年統計學(包括應用統計學)平均成績優良者;若平均成績相同時,以學年總平均成績排序之。

四、(一) 學業獎學金之核給,以申請學制各1名,各學制至多2名為原則。擇優核給前一學年統計學(包括應用統計學)平均成績優良者;若平均成績相同時,以學年總平均成績排序之。

刪除文字。

五、申請人應於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五、申請人應於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刪除文字。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102、103學年度入學學生課程科目表通識科目修正,提請審議。
說 明:
1. 為配合103學年起大學部校外實習課程改為必修,通識中心調整日間部二技通識科目授課時間如附件二。
2. 配合通識教育中心增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適用於102、103學年度入學之四技部(含日、夜間部)課程科目標準表(如附件三)。
決  議:照案通過。
 
肆、 臨時動議: 無
 
伍、 散會(12:50)
 
 
 
敬陳
系主任 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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