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管理系1022第1次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資訊管理系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 記錄
時間:103年03月25日(二)中午12:10
地點:藝403教室
主席:許瑞娟 主任 記錄:林姿萱
出席人員:李家生、夏德威、黃其彥、林宏仁、楊進雄、許晉龍、丁慧瑩、唐日新、葉明貴、陳增娟、史育英、林明毅、陳杏棻、陳秋良、朱佩慧、黃銘仁、黃立芳、李怡亭
請假人員:唐震、廖文豪、王維民、蘇建興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102/12/25):
提案一: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暨配套措施辦法研究修訂案,提請審議。
說 明:
1. 人事室依本校102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評審委員會第1次臨時會議提案,函請各教學單位於適當會議討論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暨配套措施辦法是否需予修正、修正建議為何(參附件一P1)。修正意見調查案列如下:
(1)甲案:維持現行辦法內容,不作修正。
(2)乙案:建議修正現行規定,具體修正文字為 。
2. 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暨配套措施辦法、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試辦學校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如附件一P2~5。
3. 本系教評會102學年第1學期第2次會議決議建議採甲案「維持現行辦法內容,不作修正。」並續提系務會議審議。
4. 本案審議結果,將依人事室來文回覆,並由人事室續提學校相關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修正,提請討論。
說 明:
1.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資訊管理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如附件二P1~2),學生須達以下任一標準始得畢業。
(1)學生於在學期間取得資訊類 A 組或語言類 A 組任一證照。
(2)學生於在學期間取得資訊類 B 組任二張證照。
2. 資訊類 A 組第3項「微軟Microsoft 原廠系列證照」,系列證照種類範圍多,證照難易程度差距大,提請系務會議討論修正。
3. 擬修改「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資訊管理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如附件二P3),適用於103學年度起本系(科)學生。
決 議:
1. 修改實施要點六、本要點適用於103學年度起入學之本系(科)學生。
2. 修改附表一資訊類A組3. 微軟Microsoft原廠系列證照(不含MOS系列)。
3. 新增附表一資訊類B組4. 微軟Microsoft MOS系列證照。
4. 新增附表一資訊類B組5. 其他由本系課程委員會認定之資訊類證照。
提案三:本系103學年度入學新生(日間部五專、四技、二技與進修推廣部四技、二技)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 明:
1. 依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附件三P1~2),103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之課程科目表須訂定2學分以上之校外實習必修課程(四技及五專學制至少為4學分,二技學制至少為2學分)。
2. 本系日間部五專、四技、二技103學年入學課程科目表(附件三P3~8)除依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新增校外實習相關課程外,擬延續102學年入學學生課程科目規劃。
3. 進修推廣部103學年入學之四技、二技學生課程科目表(附件三P9~12)擬延續進修推廣部102學年入學學生之課程科目規劃。
4. 本案經本系102學年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決議「五專校外實習必修課程暫訂為4學分,如學校母法(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修改最低學分數,則授權系辦公室依學校母法調整五專校外實習最低學分數。」
5. 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提請系務會議審議。
決 議:
1. 照案通過。
2. 將於學校相關會議上建議校外實習課程之認定擬改由系上相關委員會認定即可。
3. 系上相關辦法之修訂,將朝著增加實施的彈性方向作修正。
提案四:校外實習(必修)課程因應方案,提請討論。
說 明:
1. 案經102年12月17日校外實習委員會審議通過,續提系務會議審議。
2. 103學年度起校外實習課程列為必修,每年將需要120-150個實習名額。
3. 屆時請全系專任教師協助分攤校外實習名額。
決 議:暫緩討論,待校方相關法規修訂後,再行討論。
提案五:因應103學年度起本系四技、二技入學新生核定名額減少,建議調整本系大學部(四技、二技)課程科目表選修課程時程;相同課名、學分、時數之選修課程可調整至同樣上或下學期,以四技、二技合授方式增加選修課程之開設,提請討論。
說 明:
1. 本系103學年度四技新生核定名額為31名,二技新生核定名額為25名。
2. 12月10日本系本學期第2次課程規劃委員會決議:
(1)由系辦公室依四技、二技選修課程合授之方向擬定課程調整建議後提案審議。
(2)建議學校降低選修最低開課人數,以利課程開設(已於本校教務會議提出)。
3. 12月12日本校教務會議,教務長建議亦可考慮增加認可學生跨系科的選修學分數。
決 議:
1. 同意四技、二技選修課程朝合授之方向擬定課程調整。
2. 跨系科選修學分數認列上限暫不調整。
提案六:本系行政助理林姿萱續聘案,提請審議。
說 明:
1. 依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約用工作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第7條「新進之約用工作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約用單位之相關會議考核……」,辦理102學年度行政助理續聘投票。
2. 林姿萱同仁於12/2試用期屆滿,提請續聘投票。
決 議:會後由林宏仁老師協助監票,開票結果為12票同意,1票不同意,0廢票。依投票結果,辦理林助教續聘事宜。
貳、 主席報告:
1. 行政會議秘書室:本校改大後校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Business, NTUB),簡稱「北商」、「北商大學」、「國立北商大學」。
2. 校務會議主席:平鎮校區更名為「桃園校區」,新校長張瑞雄教授於4/16就任。
3. 103年度教職員訓練進修經費補助分配,資管系計20人,分配金額27,500元,平均每位老師分配1,375元。
4. 本學期將實施教師評鑑,請老師自人事室網頁參考「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評鑑準則」、「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評鑑受評項目評分標準」即早做準備。
5. 103年8月各系所擬辦自我評鑑,104學年擬辦系所外部自評。
6. 因通識中心課程要調整以配合校外實習課程的實施,各系自我評鑑要自訂KPI,103學年度起大學部新生人數銳減,選修課程開班考量等因素,大學部課程將配合調整。
7. 請於4月2日前推薦適當產、官、學各界學者專家為本校校務發展提供建言,並請敘明欲推薦人選學經歷、現職及推薦理由。
8. 前商業智慧研究中心主任唐日新副教授於102學年第1學期末提出口頭請辭,並已將業務交接予葉明貴副教授。本系依「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商業智慧研究中心設置要點」第3條規定,自本學期起推薦葉明貴副教授兼任商業智慧研究中心主任,已簽請校長奉核在案。
9. 已轉知本系各位老師張校長3/21(五)來函,鼓勵老師申請華碩雲端開放合作計畫。
10.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委員投票,請老師於今日下午三時前至行政大樓六樓會議室投票。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遴選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自我評鑑本系之自評工作小組教師代表。
說 明:
1.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二款說明:系、所評鑑為對本校各系、所等教學單位,針對其教育目標、課程、教學、師資、學習資源、學習成效、畢業生生涯追蹤、行政管理等進行之評鑑與追蹤考核。
2.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二款第四項說明:自評工作小組任務為蒐集資料、參加評鑑相關訓練與研習、填寫自我評鑑資料表冊、辦理該小組自我評鑑相關工作。
3. 選票如附件一,依投票結果得票數由高至低順序為自評工作小組教師代表推薦序(薦送人事室與教務處、管理學群)。
決 議:會後由林宏仁老師協助監票,依得票數由高至低順序為:蘇建興(9票)、楊進雄(9票)、唐日新(9票)、丁慧瑩(8票),由以上四位老師擔任本系自評工作小組教師代表。
提案二:本系102學年度暑期重修開課案,提請討論。
說 明:
1. 日間部擬開設之暑修科目為:大學部資料庫管理 (開課統計如附件二)。
2. 進推部擬開設之暑修科目為:作業系統 (開課統計如附件三)。
3. 暑修課程開班條件為學生繳費人數達16人以上,本系102學年度暑期重修預計開二門課。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103學年度日間部五專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修正,提請審議。
說 明:
1. 本案原依學校母法(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訂為必修課程4學分,另建請學校審酌該規定之合適性。
2. 經校方建議可由各系考量實際情況,陳請核定後放寬。
3. 考量五專部畢業生多以升學為導向,本系102學年第2學期第1次校外實習委員會及102學年第2學期第1次課程規劃委員會決議將103學年度五專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中資訊管理實務實習課程修正為選修科目2學分(如附件四)。
4. 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提請系務會議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會後依相關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提案四:因應本校改制升格,本系相關法規修訂原則,提請審議。
說 明:
1. 本校已奉核於今年8月改制升格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2. 因應改制本系相關法規須併同修正,本系相關法規一覽表如附件五。
3. 為簡化相關流程,本系擬定修訂原則如下:
(1)原則不另提各委員會,由系務會議通過後送相關校級會議;涉及實質內容或較為複雜之修正則例外先提委員會審議,再提系務會議。
(2)本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擬修訂形式為母法(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資訊管理系學生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由系務會議通過,法規授權課程委員會視實際情況需要審議畢業門檻證照一覽表。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系學生抵免科目學分核准認可方式,提請討論。
說 明:
1. 案經103年2月26日系學術及系務規劃委員會臨時動議提議,建議調整本系學生抵免科目學分核准認可方式。
2.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負責初核單位得視實際需要成立審查小組或指定專人就抵免科目之實質內涵進行專業審查,並由單位主管核定審查結果。」
3. 現行抵免科目學分流程為先由該科目任課教師核准簽名後,再至系上核准認可,由任課教師直接面對學生的抵免核准申請,老師表示壓力甚大,建議改變抵免科目學分流程。
4. 建議學生向課程委員會提出抵免科目學分核准認可申請,由課程委員會諮詢專業科目任教老師之意見(抵免科目認定宜由專業科目任教老師認定,系上可代為諮詢),再於會中決議學生抵免通過與否。
決 議:
1. 籲請同學於規定期限內備妥授課大綱至系上申請抵免科目學分核准認可。
2. 其餘照案通過。
提案六:專科部「資訊系統專案設計」及大學部「資訊管理實務專題」課程鐘點費計算調整案,提請討論。
說 明:
1. 案經103年3月12日專題委員會會議臨時動議提議,建議調整專科部「資訊系統專案設計」及大學部「資訊管理實務專題」課程鐘點費之計算。
2. 依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第十六條:「各所系科得開設專題課程,其時數每週以二至四小時為限,每位任課教師其授課鐘點計算方式如下:專題課程每週時數乘以三再除以專題組數再乘以每位教師授課組數。」
3. 當同學專題課程不及格,重修時將造成專題組數增加,指導老師鐘點費因而被稀釋,或組內人數增加,指導老師負荷加重。
4.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之專題課程鐘點費計算方式,皆為專題鐘點數=專題人數÷4,最多以四小時為上限。
5. 本系專題課程鐘點數計算方式維持本校原計算方式,抑或採計上述台科大等校計算方式,提請討論,決議後視狀況提案建請校級會議修正。
決 議:維持原鐘點核計方式。
肆、 臨時動議: 無
伍、 散會: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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