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院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 院務會議 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 院務會議 紀錄
會議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月13日(星期二)中午12:00時
會議地點:行政大樓七樓側廳
會議主席:張肇明院長 記錄:古綺靚
出席人員:張旭華委員、葉清江委員、江梓安委員、許瑞娟委員、蘇建興委員
王維民委員、周旭華委員、邱怡慧委員、張世佳委員(楊素貞代理)
李慶長委員(請假)、楊東育委員、陳恩航委員(請假)、黃銘仁委員
壹、 主席報告
1. 本校改大後第1次訪視專業類系所基本資料表於104年4月1日前需繳交第1版資料。
- 本校103-107學年度校務發展計畫情形。
- 經103年10月份調查本院103年度各項計畫及舉辦活動情形(如頁3-7)。
- 經103年12月15日本院主管會議104年度資本門分配情形(如頁8)。
貳、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提案一:資訊管理系葉明貴副教授申請彈性薪資方案,提請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提送研發處彈性薪資評審委員會議審議。
提案二: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院務會議設置要點」,提請討論。
決 議:修訂後通過,如附(頁9)。
提案三: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討論。
決 議:
一、 修訂後通過。有關「本校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之第五條之規定:「…其餘委員由院務會議就該院符合資格條件之專任教授、副教授中推選產生。…不足之人數…經院務會議通,陳請校長核聘。…」需另提行政會議討論之。
二、 經103.12.4本校校教評會議修正後如頁10-11。
提案四:企業管理系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系組織要點」法規修訂一案,提請討論。
決 議:因本組織要點勿需經本會議審議,故撤案辦理。
提案五:企業管理系與商學研究所合併計劃案,提請審議。
決 議:
1. 修正本案申請之案名,經註冊組向教育部確認後,本申請案需分:一、企業管理系碩士班;二、企業管理系EMBA在職專班二件。計畫書之申請內容僅二班課程不同之差異性。
2. 經修正後通過,續提行政會議審議。
參、 討論事項
提案一管理學院提:訂定本院「核心能力指標」,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本案業經103.11.25院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二、 本院「核心能力指標」如附。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提案二管理學院提:修訂企管系、應外系、商研所核心能力指標,提請審議。
說 明:
一、 依據本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103.10.9)決議辦理。
二、 本案經本院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提案三管理學院提: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專業學科會考實施要點」,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基礎學科會考辦法」第五條規定訂本要點(如附)。
二、本案業經本院103年12月15日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主管會議及本院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如附)
決 議:照案通過,續提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核備。
肆、 臨時動議:
邱怡慧老師提:有關本院各單位之核心能力指標英文翻譯部份需請專業人士再次確認是否恰當,提請討論。
決 議:經出席委員同意請本院應用外語系協助確認。
伍、 散會(13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