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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星期四)中午12點整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劉麗珍小姐、文念湘先生
出席人員:張校務主任旭華、李主任貴豐、華主任英俐、張委員梅芬
李委員世峰(邱組長錦志代理)、邱組長錦志、葉組長仁專
許委員壬榮(黃組長衛文代理)、黃組長衛文
蕭主任幸金(蕭巧溱小姐代理)、許主任瑞娟(黃銘仁先生代理)
閻主任瑞彥、李主任志偉、郭主任筱晴、盧主任智強(劉孟思小姐代理)
莫組長積懿、伍組長錦香、凌組長祥發、唐組長震先生、樂組長浩然
列席人員:徐育招小姐、呂靜嫻小姐、徐昭容小姐、楊彩金小姐、陳憶均先生
學生代表:林珮嵐、洪世澤、林志斌(應到4人,實到3人)
一、主席致詞(略)
二、校務主任報告(略)
三、工作報告(略)
四、確認100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務會議紀錄:(附件1)
確認通過。
五、提案討論:
提案一:
主旨:『學則』部份條文修正對照表草案,提請討論。(提案單位:註冊組)
說明:
一、為使教師之評分更富彈性,比照日間學制開放可由各面授教師視情況自行調整考試配分比例,並配合部份同學能縮短修業年限,檢討修正『學則』部份條文,『學則』部份條文修正對照表及學則(修訂草案),詳附件。
二、『學則』部份條文修正對照表及學則修訂草案,業經空中學院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在案。
三、本案『學則』部份條文修正對照表及學則(修訂草案),詳附件2
辦法:經本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奉 校長核定後,陳請 教育部核定。
決議:第二十三條「..教師得視實際需要自行調整成績百分比,但應於學期開始第一次返校日前告知學生。..」修正為「教師得視實際需要自行調整成績百分比,但應於學期開始第一次返校日在課堂上宣告。」
餘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業經教育部102年2月4日臺教技(四)字第1020020111號函同意備查。
提案二:
主旨:空中進修學院「實踐獎學金實施要點」擬修訂,提請討論。(提案單位:學務組)
說明:一、依據空院101學年度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紀錄辦理。
二、擬修訂:「實踐獎學金實施要點」
壹、「辦法」修改為:要點
參、獎學金名額與金額:
柒、組織:
拾壹、「奉」修改為:陳
註:「奉」修改為:陳
建議:一、「實踐獎學金」因近年專戶儲存之孳息收入銳減;
「實踐獎學金金額」參仟元擬下修為壹仟柒佰元為原則:
二、「組織」修改為審查程序:
由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委員,校務主任、會計主任、各系科主任及各組組長所組成)審查之。
三、俟本案決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本案部份條文修正對照表及實踐獎學金實施要點(修訂草案),詳附件3
決議:1.取消「註」之補充說明,將條文修訂歷程改列於條文前。
2.將壹、貳..之國字編號改為一、二..編號,以符合「要點」之規範。
3.實踐獎學金金額修訂為新台幣壹仟元整。
4.十及十一、本辦法..修訂為本要點..
十一、本要點經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通過.. 修訂為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
5.七、審查程序及其他條文,授權秘書室作條文文字之修飾後,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得獎同學同時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提案三:
主旨:空中進修學院「學行優良獎學金實施要點」擬修訂,提請討論。(提案單位:學務組)
說明:一、依據空院101學年度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紀錄辦理。
二、近年招生暨學分費收入銳減,建請修訂「學行優良獎學金實施要點」擬修訂:
「學行優良獎學金實施要點」
一、「辦法」修改為:要點
三、獎學金名額與金額:
六、審查程序:
十、「奉」修改為:陳
註:「奉」修改為:陳
建議:一、學行優良獎學金金額肆仟元擬下修:
(二)本獎學金每名以頒發新台幣貳仟元為原則。
二、審查程序:
由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委員,校務主任、會計主任、各系科主任及各組組長所組成)審查之。
三、俟本案決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本案部份條文修正對照表及學行優良獎學金實施要點(修訂草案),詳附件4
決議:1.取消「註」之補充說明,將條文修訂歷程改列於條文前。
2.學行獎學金金額維持在新台幣肆仟元不作調整。
3.九及十、本辦法..修訂為本要點..
十、本要點經本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通過.. 修訂為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
4.六、審查程序及其他條文,授權秘書室作條文文字之修飾後,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得獎同學同時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102年1月3日下午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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