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務會議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11點整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劉麗珍小姐、文念湘先生
出席人員:張校務主任旭華、李主任貴豐、華主任英俐、張委員梅芬
李委員世峰(邱組長錦志代理)、邱組長錦志
許委員壬榮(黃組長衛文代理)、黃組長衛文
許主任瑞娟 、郭主任筱晴、盧主任智強(姜寧小姐代理)
莫組長積懿、林組長文晟、凌組長祥發、唐組長震先生、樂組長浩然
列席人員:徐育招小姐、呂靜嫻小姐、徐昭容小姐、楊彩金小姐、陳憶均先生
學生代表:劉旭景、張碧君、游淑瑛(應到4人,實到3人)
請假人員:蕭主任幸金、閻主任瑞彥、李主任志偉
一、主席致詞(略)
二、校務主任報告(略)
三、工作報告(略)
四、確認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紀錄:(附件1)
確認通過。
五、提案討論:
提案一:
主旨:學生返校面授上課時間調整修正草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課務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已核定新修訂之學則第七條:「……學生選課,每學期以二十五學分為上限,…」及第二十九條:「本校採學期學分制,二年制學院部及二年制專科部學生修業年限至少各二年為原則,無上限。……」之規定修正學生返校面授上課時間。
二、為達成同學欲二年取得學位期望,參考教育部核頒之空中進修學院課程標準,將原六學期之開課科目調整為四~六學期之開課科目及學分數表(草案),詳如附件2。
三、經檢討,畢業總學分數為80,二年四學期平均開課學分需在20學分上下,故原返校面授節數8節已不敷使用,上課時間建議調查如下:
1.上午調整為5節:(1)08:00~08:45 (2)08:50~09:35 (3)09:40~10:25
(4)10:30~11:15 (5)11:20~12:05
下午調整為6節:(6)13:00~13:45 (7)13:50~14:35 (8)14:40~15:25
(9)15:30~16:15 (10)16:20~17:05 (11)17:10~17:55
2.重修班維持在星期六,以不影響進推部及專科進修學校為原則,上課時間同步調整。
(避免影響其他學制上課,星期六空院不司鈴,由面授教師控管)
3.必修科目一、二年級以安排在1~8節為主,三年級及各年級之9~11節則以選修及通識科目為主,並視人數調整併班或重新編班。
4.未在二年修畢學分而需升級至三年級者,名稱仍維持三年級,校務行政之選課、修課編班作業方式同延修生,餘註冊、減免、操行等作業方式則仍維持三年級在校生作法。
辦法:經本校務會議通過,奉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1.本提案原說明四行政人員配合上班輪值建議予以刪除,改依行政程序專簽處理。
2.餘照案通過。
3.各輔導處返校面授上課時間(含面授次數)可因地制宜,授權各輔導處自行調整。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102年5月21日下午12:15)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劉麗珍小姐、文念湘先生
出席人員:張校務主任旭華、李主任貴豐、華主任英俐、張委員梅芬
李委員世峰(邱組長錦志代理)、邱組長錦志
許委員壬榮(黃組長衛文代理)、黃組長衛文
許主任瑞娟 、郭主任筱晴、盧主任智強(姜寧小姐代理)
莫組長積懿、林組長文晟、凌組長祥發、唐組長震先生、樂組長浩然
列席人員:徐育招小姐、呂靜嫻小姐、徐昭容小姐、楊彩金小姐、陳憶均先生
學生代表:劉旭景、張碧君、游淑瑛(應到4人,實到3人)
請假人員:蕭主任幸金、閻主任瑞彥、李主任志偉
一、主席致詞(略)
二、校務主任報告(略)
三、工作報告(略)
四、確認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會議紀錄:(附件1)
確認通過。
五、提案討論:
提案一:
主旨:學生返校面授上課時間調整修正草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課務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已核定新修訂之學則第七條:「……學生選課,每學期以二十五學分為上限,…」及第二十九條:「本校採學期學分制,二年制學院部及二年制專科部學生修業年限至少各二年為原則,無上限。……」之規定修正學生返校面授上課時間。
二、為達成同學欲二年取得學位期望,參考教育部核頒之空中進修學院課程標準,將原六學期之開課科目調整為四~六學期之開課科目及學分數表(草案),詳如附件2。
三、經檢討,畢業總學分數為80,二年四學期平均開課學分需在20學分上下,故原返校面授節數8節已不敷使用,上課時間建議調查如下:
1.上午調整為5節:(1)08:00~08:45 (2)08:50~09:35 (3)09:40~10:25
(4)10:30~11:15 (5)11:20~12:05
下午調整為6節:(6)13:00~13:45 (7)13:50~14:35 (8)14:40~15:25
(9)15:30~16:15 (10)16:20~17:05 (11)17:10~17:55
2.重修班維持在星期六,以不影響進推部及專科進修學校為原則,上課時間同步調整。
(避免影響其他學制上課,星期六空院不司鈴,由面授教師控管)
3.必修科目一、二年級以安排在1~8節為主,三年級及各年級之9~11節則以選修及通識科目為主,並視人數調整併班或重新編班。
4.未在二年修畢學分而需升級至三年級者,名稱仍維持三年級,校務行政之選課、修課編班作業方式同延修生,餘註冊、減免、操行等作業方式則仍維持三年級在校生作法。
辦法:經本校務會議通過,奉 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1.本提案原說明四行政人員配合上班輪值建議予以刪除,改依行政程序專簽處理。
2.餘照案通過。
3.各輔導處返校面授上課時間(含面授次數)可因地制宜,授權各輔導處自行調整。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102年5月21日下午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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