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商設系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業設計管理系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1040421()中午12:00時整

地點:A328商設系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春富副教授、伍小玲副教授、陳金足助理教授

列席人員:邱怡迎助理

    席:陳春富 副教授兼商業設計管理系單位主管                      

 

紀錄:邱怡迎

 

壹、主席致詞: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因應本校通識課程修訂,本系依據通識中心提供之「104學年度四技部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之通識教育課程異動(/夜間部)」修訂日四技103學年度及104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通識課程,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其修訂之104學年度四技部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之通識教育課程異動(/夜間部)(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及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附件一

    二、承上,本系依據其修訂之日四技103學年度及104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通識課程,其對應適用之課程科目一覽表及原核定與修正(通識課程)對照表如附件二

    三、此案修訂之通識課程亦融入本系「本位課程綱要」課程規畫內容(詳如附件三)

    四、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院課程及校課程委員會審議,於核定後實施(分別適用於日四技103學年度入學學生及104學年度入學新生)。

決 議: 照案通過。

 

提案二、本系擬續聘伍副教授小玲及陳助理教授金足為專任教師,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伍副教授小玲及陳助理教授金足到校年月皆為103/08/01,至104/7/31止聘期皆滿一年。

    二、承上,本系擬續聘伍副教授小玲及陳助理教授金足一年,自104/08/01105/07/31(附件四)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系擬變更校外實習課程時數,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本校校外實習課程開設準則第四條第一點(附件五),寒暑期校外實習課程須「於寒暑期間開設2學分(含以上),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8(寒假期間依實際實習週數計算),且實習時數達320小時為原則」。

    二、考量本系新成立配合實習單位尚不足,且設計領域實習空缺有限(經詢部分機構不願提供實習機會或僅願開放至多2名實習空缺)是以擬專案簽請 校長准予此案以寒暑期開設1學分且實習時數達160小時辦理本系寒暑期校外實習課程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有關本系雙軌二技「商品設計」及「工商企管高級管理」等2種職類之104學年

度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商品設計」及「工商企管高級管理」等2種職類之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分列

附件六

    二、以上2種職類之工作及課程綱要詳如附件七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本系教評會委員名單(含校外審查委員),提請 討論。

說  明:依校教評會設置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系教評會委員合計未達5人時,其不足人數由各系就學術領域性質相近系教授、副教授中遴選,經系務會議通過,送請院長轉請校長核聘。

  議:

    一、經討論,本系擬聘請商創系陳主任潔盈、本系陳主任春富、伍副教授小理及陳助理教授金足等及1校外審查委員台灣科技大學陳教授建雄共5人擔任商業設計管理系系教評會委員。

 

提案六:本系課委會委員名單(含校外審查委員),提請 討論。

說  明:為因應改大訪視評鑑,本系擬學術領域性質相近系教授、副教授中遴選學、業界各1名代表,待系務會議通過後送請院長轉請校長核聘。

  議:

    一、經討論,本系擬聘請本系陳主任春富、伍副教授小理及陳助理教授金足等及1名學界代表之校外審查委員—台灣科技大學陳教授建雄及1名名業界代表之校外審查委員—中華平面設計協會楊理事長佳璋共5人擔任商業設計管理系系課委會委員。

 

 

 

 

參、臨時動議:

 

肆、散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