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設系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商業設計管理系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104年1月6日(二)中午12:00時整
地點:A316商設系系所辦公室
出席委員:陳春富副教授、伍小玲副教授、陳金足助理教授
列席人員:邱怡迎助理
主 席:陳春富 副教授兼商業設計管理系單位主管
紀錄:邱怡迎
壹、主席致詞: 略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本系專任教師103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名單,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本系共有陳春富、伍小玲、陳金足等三位專任老師。
二、桃園校區103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時數分配為80小時/月(104年3~6月),而每位教學助理每月工作時數無下限,上限40小時。
決 議:
一、本系103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名單如下:
(一)四技商設一甲「行銷管理(專必,3學分)」:陳春富老師授課,洪千倪教學助理。
(二)四技商設一甲「色彩計畫專題(專選,2學分)」:伍小玲老師授課,洪千倪教學
助理。
(三)四技商設一甲「現代繪畫(專選,3學分)」:伍小玲老師授課,翁子雯教學助理。
(四)四技商設一甲「消費者行為(專必,2學分)」:陳金足老師授課,劉彥君教學助
理。
(五)四技商設一甲「顧客關係管理(專選,2學分)」:陳金足老師授課,楊奕翎教學
助理。
提案二:續聘邱員怡迎為本系約用行政助理,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經年終考核後,其綜合能力評比通過考核(89分),將予以續聘為本系約用行政助理。
二、其年終考核表評量如附件一。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有關本系相關法規(如附件二)之擬定,提請 討論。
說 明:本會提出審議之法規為系組織要點、系教評委員會設置要點、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學生實習輔導委員會組織要點、自我評鑑實施辦法及專業教室管理要點等。
決 議:
一、照案通過。
二、本會通過之系教評委員會設置要點將續提院教評及校教評會議審議核定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施行後實施。
提案四:本系教評會委員名單(含校外審查委員),提請 討論。
說 明:依校教評會設置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系教評會委員合計未達5人時,其不足人數由各系就學術領域性質相近系教授、副教授中遴選,經系務會議通過,送請院長轉請校長核聘。
決 議:
一、經討論,本系擬聘請商創系陳主任潔盈、本系陳主任春富、伍副教授小理及陳助理教授金足等及1名校外審查委員銘傳大學商品設計系黃教授國珍共5人擔任商業設計管理系系教評會委員。
提案五:本系課委會委員名單(含校外審查委員),提請 討論。
說 明:為因應改大訪視評鑑,本系擬學術領域性質相近系教授、副教授中遴選學、業界各1名代表,待系務會議通過後送請院長轉請校長核聘。
決 議:
一、經討論,本系擬聘請本系陳主任春富、伍副教授小理及陳助理教授金足等及1名學界代表之校外審查委員—銘傳大學商品設計系黃教授國珍及1名名業界代表之校外審查委員—中華平面設計協會楊理事長佳璋共5人擔任商業設計管理系系課委會委員。
提案六:有關本系課程委員會組織辦法之修訂,提請 討論。
說 明:考量本系為新成立系所師資不足,欲修正本會委員成員數量由6至8人修訂為5人,由系務會議推選本系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由1人修訂為2人組成(詳如附件三)。
決 議:
一、照案通過。
二、課程委員會開會時,必要時得邀請經驗豐富之他校學者、產業界代表及校友代表各1人參與
二、本會修訂之課程委員會組織辦法將續提院課委及校課委會議審議核定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施行後實施。
參、臨時動議:
無
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