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6年11月22日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6年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 林純如 王維民(唐震代)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黃健誌 華英俐 楊敏修 楊浩彥 劉正田 羅能清 巫立宇 閻瑞彥 林宏仁 周旭華 陶建國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應出席:25位 實到:23位
請 假:2位 (劉瀚宇、張世佳)
工作人員:4位(李淑芳、黃淑燕、戴景初、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一、總務處提:提報本校「財產管理要點」(草案),請 討論。
決 議:
(一)第一章第三條「一類、二類……五類」文字修正為:「第一類、第二類、……第五類」。
(二)文字修正後通過如附件一,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施行。
二、商研所提:有關商研所目前設立的三個組別(國際商務組、企業管理組、資訊管理組)調整案,請 審議。
決 議:先行撤案,請商研所於9月27日前召開所務會議,將會議決議內容送教務處憑辦。
執行情形:商研所已召開所務會議,將國際商務組更替為會計財稅組,並已於10/4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續送請教育部核備中。
三、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就學補助實施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條文如附件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施行。
四、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之合作社、中正、吳前校長仕漢、陳紹楷清寒獎學金等四項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將四項獎學金第二條有關基金來源修正一致:(一)…..基金。(二)基金之孳息。(三)其他捐贈。
(二)修正後通過如附件三,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施行。
五、研發處提:本校申請99學年度增調所系科班作業第一階段專科部減班、停招案,提請 審議。
* 更正原提案單表格如下:
本校99學年度擬減招生名額統計表 本校99學年度擬增招生名額統計表
五專日 二專
夜間部 合計 四技
日間部 四技
夜間部 二技夜
在職班 合計
會計資訊科 50 50 會計資訊系 50(新增) 50
企業管理科 50 50 企業管理系 25(新增) 25
應用外語科 50 80 130 應用外語系 50(新增) 80(新增) 130
合 計 50 180 230 合 計 50 25 130 205
決 議:
(一)照案通過。
(二)提校務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審議並排定優先順序。
執行情形:
(一)本案已提經校務發展委員會、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優先順序依次為1.企管系(科)二專夜間部停招1班50人,新增四技夜間部25人。2.應用外語系(科)減招1班40人,新增二技夜進修部40人。(因教育部訂有「不同學制間招生名額增減幅度,應以原有學制二分之一為限」之規定,會計資訊系申請案將留待下次再行提報。)
(二)另應用外語系(科)申請五專日減招50名,日四技增招50名,專案報部。
六、行政會議未結案辦理情形表確認如附件一。
參、主席報告:
一、因共同科的音樂教室方完成整修,本次會議原希望移至八樓舉行,讓大家共同體驗其環境之美,惟今日該教室重貼壁布,將俟施工完妥再另行安排。
二、本校改制升格大學為大家的共識與目標,除校務評鑑及平鎮開發案必須積極努力外,副校長提議聯合台北、台中、屏東三所商業技術學院,共同成立台灣商業大學,合併後台北校區保留「北商」之名稱,該二校校長已表達高度意願;本校各單位可規劃三校間之學術交流,亦可考慮由人事室統一辦理自強活動,安排至該二校參訪,加強彼此之合作與交流。並由三校共同努力,循可能之管道,建請教育部以政策性考量,將三所商業技術學院合併改制為商業大學。以上為目前考量之可行方式,請大家集思廣益。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校務評鑑的問卷調查已在10月4日完成,感謝人事室及電算中心的支援;分析報告已送至各單位存參。其中教師和職員的整體評價平均都在4分以上,學生部分的滿意度則稍低,請各單位多利用機會和同學溝通。
二、謝學務長文盛:
請各單位留意校慶相關活動之進度;另請各單位填列校慶活動程序表並儘速送回學務處彙整。
三、李總務長昭慶:
(一)新的交通費補助辦法係依據台北市政府補助規定辦理,請各單位提醒尚未申請者儘速提出。
(二)四維樓目前尚在停工,承包商三州行發生財務危機,本校將循法律途徑與其終止契約,再重新發包。
校長指示:請總務處將四維樓現況於本校網站公告。
四、廖館長文豪:
(一)圖書館藏書已達148000多冊,15萬冊目標即將達成,多謝歷任館長的努力。
(二)一樓多功能視聽討論室已修繕完工,請大家多加利用。
五、鍾主任淑芬:
配合校慶活動,各項教職員工及學生趣味及體育競賽規程已規劃完成,請鼓勵同仁及學生踴躍參加。
六、華主任英俐:
如確定要統一辦理自強活動,必須先修訂本校員工國內休閒旅遊活動實施計畫的活動方式及經費補助規定。
校長指示:請人事室於會後調查各單位意願。
七、楊主任敏修:
(一)年關將屆,各單位經常門經費請儘速執行完成。
(二)請人事室規劃新進教職員同仁研習活動,於適當時間舉辦。
八、李秘書淑芳:
各單位校務評鑑行政類基本資料表應修改部分,請修訂後於10/26中午前送至秘書室彙整;其中歷史資料部分本次已無法修改,但應留供做為下次修改之依據。所有評鑑資料表預定10/29送印裝訂,於10月底前報部。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配合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於第三十條「所、系、科…」後加列「專班」。
(二)修正後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附帶決議:有關體育室和共同學科(通識教育中心)之關係應如何釐清界定,另案研議。
提案二、研發處提:草擬本校「任務編組研究中心設置與裁撤要點」,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將「第一條、第二條、…. 」修正為「一、二、三…」。
(二)第一點加列法源依據,以下條次依序變更。
(三)第二點刪除二類研究中心性質區分之說明文字。
(四)將第三、六、七點之「各中心」文字修正為「中心」。
(五)第四點修正為「中心組織層級與權利義務」,並授權人事室與研發處於會後文字修訂。
(六)第五點「中心之成立程序」第一、二項合併並作文字修正。
(七)第七點中心裁撤原因加列「完成階段性任務」、「一定期限無法完成任務」,並做文字修正。
(八)第八點將「本辦法」修正為「本要點」,並加列「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等文字。
(九)本要點修正後如附件三。
提案三、研發處提:研擬「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建教合作實施辦法(草案)」,提請 討論。
※ 該辦法經本次會議討論,原決議為「文字修正後通過」;惟會後經研發處確認,本辦法所適用之母法,已在96學年度經教育部公告廢除,擬於下次會議再行討論本辦法是否尚有訂定之必要。
散會:下午4時。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6年11月22日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6年10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振昌 邱繼智 謝文盛 李昭慶 林純如 王維民(唐震代)
廖文豪 鍾淑芬 李麒麟 黃健誌 華英俐 楊敏修 楊浩彥 劉正田 羅能清 巫立宇 閻瑞彥 林宏仁 周旭華 陶建國 夏德威 王美慧 李貴豐
應出席:25位 實到:23位
請 假:2位 (劉瀚宇、張世佳)
工作人員:4位(李淑芳、黃淑燕、戴景初、張淑媛)
主 席:賴校長振昌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6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項提案決議之執行情形:
一、總務處提:提報本校「財產管理要點」(草案),請 討論。
決 議:
(一)第一章第三條「一類、二類……五類」文字修正為:「第一類、第二類、……第五類」。
(二)文字修正後通過如附件一,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施行。
二、商研所提:有關商研所目前設立的三個組別(國際商務組、企業管理組、資訊管理組)調整案,請 審議。
決 議:先行撤案,請商研所於9月27日前召開所務會議,將會議決議內容送教務處憑辦。
執行情形:商研所已召開所務會議,將國際商務組更替為會計財稅組,並已於10/4提校務會議審議通過,續送請教育部核備中。
三、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就學補助實施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條文如附件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施行。
四、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之合作社、中正、吳前校長仕漢、陳紹楷清寒獎學金等四項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將四項獎學金第二條有關基金來源修正一致:(一)…..基金。(二)基金之孳息。(三)其他捐贈。
(二)修正後通過如附件三,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陳請校長核定施行。
五、研發處提:本校申請99學年度增調所系科班作業第一階段專科部減班、停招案,提請 審議。
* 更正原提案單表格如下:
本校99學年度擬減招生名額統計表 本校99學年度擬增招生名額統計表
五專日 二專
夜間部 合計 四技
日間部 四技
夜間部 二技夜
在職班 合計
會計資訊科 50 50 會計資訊系 50(新增) 50
企業管理科 50 50 企業管理系 25(新增) 25
應用外語科 50 80 130 應用外語系 50(新增) 80(新增) 130
合 計 50 180 230 合 計 50 25 130 205
決 議:
(一)照案通過。
(二)提校務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審議並排定優先順序。
執行情形:
(一)本案已提經校務發展委員會、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優先順序依次為1.企管系(科)二專夜間部停招1班50人,新增四技夜間部25人。2.應用外語系(科)減招1班40人,新增二技夜進修部40人。(因教育部訂有「不同學制間招生名額增減幅度,應以原有學制二分之一為限」之規定,會計資訊系申請案將留待下次再行提報。)
(二)另應用外語系(科)申請五專日減招50名,日四技增招50名,專案報部。
六、行政會議未結案辦理情形表確認如附件一。
參、主席報告:
一、因共同科的音樂教室方完成整修,本次會議原希望移至八樓舉行,讓大家共同體驗其環境之美,惟今日該教室重貼壁布,將俟施工完妥再另行安排。
二、本校改制升格大學為大家的共識與目標,除校務評鑑及平鎮開發案必須積極努力外,副校長提議聯合台北、台中、屏東三所商業技術學院,共同成立台灣商業大學,合併後台北校區保留「北商」之名稱,該二校校長已表達高度意願;本校各單位可規劃三校間之學術交流,亦可考慮由人事室統一辦理自強活動,安排至該二校參訪,加強彼此之合作與交流。並由三校共同努力,循可能之管道,建請教育部以政策性考量,將三所商業技術學院合併改制為商業大學。以上為目前考量之可行方式,請大家集思廣益。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邱教務長繼智:
校務評鑑的問卷調查已在10月4日完成,感謝人事室及電算中心的支援;分析報告已送至各單位存參。其中教師和職員的整體評價平均都在4分以上,學生部分的滿意度則稍低,請各單位多利用機會和同學溝通。
二、謝學務長文盛:
請各單位留意校慶相關活動之進度;另請各單位填列校慶活動程序表並儘速送回學務處彙整。
三、李總務長昭慶:
(一)新的交通費補助辦法係依據台北市政府補助規定辦理,請各單位提醒尚未申請者儘速提出。
(二)四維樓目前尚在停工,承包商三州行發生財務危機,本校將循法律途徑與其終止契約,再重新發包。
校長指示:請總務處將四維樓現況於本校網站公告。
四、廖館長文豪:
(一)圖書館藏書已達148000多冊,15萬冊目標即將達成,多謝歷任館長的努力。
(二)一樓多功能視聽討論室已修繕完工,請大家多加利用。
五、鍾主任淑芬:
配合校慶活動,各項教職員工及學生趣味及體育競賽規程已規劃完成,請鼓勵同仁及學生踴躍參加。
六、華主任英俐:
如確定要統一辦理自強活動,必須先修訂本校員工國內休閒旅遊活動實施計畫的活動方式及經費補助規定。
校長指示:請人事室於會後調查各單位意願。
七、楊主任敏修:
(一)年關將屆,各單位經常門經費請儘速執行完成。
(二)請人事室規劃新進教職員同仁研習活動,於適當時間舉辦。
八、李秘書淑芳:
各單位校務評鑑行政類基本資料表應修改部分,請修訂後於10/26中午前送至秘書室彙整;其中歷史資料部分本次已無法修改,但應留供做為下次修改之依據。所有評鑑資料表預定10/29送印裝訂,於10月底前報部。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為應業務實際需要,擬配合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於第三十條「所、系、科…」後加列「專班」。
(二)修正後條文對照表如附件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附帶決議:有關體育室和共同學科(通識教育中心)之關係應如何釐清界定,另案研議。
提案二、研發處提:草擬本校「任務編組研究中心設置與裁撤要點」,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將「第一條、第二條、…. 」修正為「一、二、三…」。
(二)第一點加列法源依據,以下條次依序變更。
(三)第二點刪除二類研究中心性質區分之說明文字。
(四)將第三、六、七點之「各中心」文字修正為「中心」。
(五)第四點修正為「中心組織層級與權利義務」,並授權人事室與研發處於會後文字修訂。
(六)第五點「中心之成立程序」第一、二項合併並作文字修正。
(七)第七點中心裁撤原因加列「完成階段性任務」、「一定期限無法完成任務」,並做文字修正。
(八)第八點將「本辦法」修正為「本要點」,並加列「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等文字。
(九)本要點修正後如附件三。
提案三、研發處提:研擬「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建教合作實施辦法(草案)」,提請 討論。
※ 該辦法經本次會議討論,原決議為「文字修正後通過」;惟會後經研發處確認,本辦法所適用之母法,已在96學年度經教育部公告廢除,擬於下次會議再行討論本辦法是否尚有訂定之必要。
散會:下午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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