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6年7月31日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6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兼圖書館館長) 邱繼智(莫積懿代) 李貴豐
李麒麟 賴振昌 夏德威 鍾淑芬 林宏仁 黃健誌 華英俐 楊敏修 張世佳 楊浩彥 劉正田 歐俊男 李慶長 賴金文鍾 菁(陳智強代) 閻瑞彥 邱繼智(呂秀濱代) 甘木蘭
陳麗宇
應出席:25位 實到:23位
請 假:2位 (何志峰、賴明政)
工作人員:4位(李淑芳 黃淑燕 張淑媛 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5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經檢視各案,均已照案執行。
參、主席報告:
一、各單位公文處理應審慎仔細,如實辦理。
二、本次辦理校自評,有許多值得深思檢討之處。校外委員的建議給我們很好的啓示,大家應深自惕勵、共同努力。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李總務長麒麟:
(一)人事行政局來函,省府移撥超額工友,各機關可提出需求;經檢討目前本校運作情形,總務處建議學校不予考慮。
(二)七月一日起停止使用紙杯,開會時請攜帶先前已發之不锈鋼杯。另本處將購買500個馬克杯,除部分可分配各單位留供外賓使用,其餘亦可當作本校紀念品。
(三)有關各系所空間問題,將於調查目前研究室使用情形後,提到相關會議統籌處理。
*共同科、資管系、商研所都提出空間使用問題。
(四)各行政單位及系所張貼海報之管理,宜有所規範。
主席指示:
(一)既然工友出缺不遞補已成定則,學校不予考慮接受他機關之移撥。
(二)總務處保管組應開發製作多樣化的本校禮品。
(三)各系所研究室使用現況亦請總務處予以調查,俾列入下週四(7/5)教學主管空間規劃協調會研議。
(四)有關行政單位及系所張貼海報之規範,尚未研議提會。
二、教務處莫組長積懿:
請參閱招生名額總量審查作業要點書面說明,其中尤應注意各校規劃總量招生名額之考量方向:1.各學制系科註冊率2.產業人力套案之重點人才培育3.透過產學攜手計畫與合作學校進行策略聯盟4.配合學校資源條件、發展重點與區域產業之結合5.重視招生宣導。
三、商研所張所長世佳:中正紀念館週日可否開放?應訂立相關規定。
*總務長回應:
(一)總務處留有各大樓各單位大門、電梯的鑰匙,將要求善加管理。
(二)可配合相關單位需求,處理假日中正紀念館門禁開放與管理事宜。
四、會計室楊主任敏修:
各單位分配資本門支出項目,未如期於6月底前辦理之單位,應儘速專案簽奉核准延期;另外無形資產部分,行政單位執行項目多為系統開發案,除電算中心外,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進推部及空院等單位截至目前皆尚未辦理,應請上開單位及早規劃辦理。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優良導師遴選與獎勵辦法(草案)」乙份,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二、研發處提:研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產學合作申請作業流程(草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請研發處研議非產學合作之建教合作(或其他名稱)案如何簽擬辦理。
(二)本案是否需提請校務會議審議,或逕由行政會議定案,請研發處查察,於下次確認會議記錄時提請確認。
提案三、體育室提: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四、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暨比賽優勝獎勵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第六條第(二)項文字修正為「各所系科學會…」。
(二)修正後條文如附件一,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散會:17時10分。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6年7月31日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6年6月28日(星期四)下午2時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兼圖書館館長) 邱繼智(莫積懿代) 李貴豐
李麒麟 賴振昌 夏德威 鍾淑芬 林宏仁 黃健誌 華英俐 楊敏修 張世佳 楊浩彥 劉正田 歐俊男 李慶長 賴金文鍾 菁(陳智強代) 閻瑞彥 邱繼智(呂秀濱代) 甘木蘭
陳麗宇
應出席:25位 實到:23位
請 假:2位 (何志峰、賴明政)
工作人員:4位(李淑芳 黃淑燕 張淑媛 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張淑媛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5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經檢視各案,均已照案執行。
參、主席報告:
一、各單位公文處理應審慎仔細,如實辦理。
二、本次辦理校自評,有許多值得深思檢討之處。校外委員的建議給我們很好的啓示,大家應深自惕勵、共同努力。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李總務長麒麟:
(一)人事行政局來函,省府移撥超額工友,各機關可提出需求;經檢討目前本校運作情形,總務處建議學校不予考慮。
(二)七月一日起停止使用紙杯,開會時請攜帶先前已發之不锈鋼杯。另本處將購買500個馬克杯,除部分可分配各單位留供外賓使用,其餘亦可當作本校紀念品。
(三)有關各系所空間問題,將於調查目前研究室使用情形後,提到相關會議統籌處理。
*共同科、資管系、商研所都提出空間使用問題。
(四)各行政單位及系所張貼海報之管理,宜有所規範。
主席指示:
(一)既然工友出缺不遞補已成定則,學校不予考慮接受他機關之移撥。
(二)總務處保管組應開發製作多樣化的本校禮品。
(三)各系所研究室使用現況亦請總務處予以調查,俾列入下週四(7/5)教學主管空間規劃協調會研議。
(四)有關行政單位及系所張貼海報之規範,尚未研議提會。
二、教務處莫組長積懿:
請參閱招生名額總量審查作業要點書面說明,其中尤應注意各校規劃總量招生名額之考量方向:1.各學制系科註冊率2.產業人力套案之重點人才培育3.透過產學攜手計畫與合作學校進行策略聯盟4.配合學校資源條件、發展重點與區域產業之結合5.重視招生宣導。
三、商研所張所長世佳:中正紀念館週日可否開放?應訂立相關規定。
*總務長回應:
(一)總務處留有各大樓各單位大門、電梯的鑰匙,將要求善加管理。
(二)可配合相關單位需求,處理假日中正紀念館門禁開放與管理事宜。
四、會計室楊主任敏修:
各單位分配資本門支出項目,未如期於6月底前辦理之單位,應儘速專案簽奉核准延期;另外無形資產部分,行政單位執行項目多為系統開發案,除電算中心外,教務處、學務處、總務處、進推部及空院等單位截至目前皆尚未辦理,應請上開單位及早規劃辦理。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優良導師遴選與獎勵辦法(草案)」乙份,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二、研發處提:研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產學合作申請作業流程(草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請研發處研議非產學合作之建教合作(或其他名稱)案如何簽擬辦理。
(二)本案是否需提請校務會議審議,或逕由行政會議定案,請研發處查察,於下次確認會議記錄時提請確認。
提案三、體育室提:本校運動代表隊組訓實施要點修正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四、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暨比賽優勝獎勵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第六條第(二)項文字修正為「各所系科學會…」。
(二)修正後條文如附件一,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散會:17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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