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6年3月15日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6年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陳麗宇代) 邱繼智(兼專進主任) 李貴豐(陳
黛娜代)李麒麟(易若蓮代) 賴振昌(姜建代) 鍾淑芬
林宏仁 黃健誌 楊敏修 夏德威 陳綉鶯 楊浩彥 賴明政
鍾 菁 何志峰 李慶長 賴金文 劉正田 閻瑞彥(林子誠代)
羅能清(許澤宏代) 歐俊男 甘木蘭 陳麗宇
應出席:24位 實到:24位
工作人員:4位(李淑芳 黃淑燕 王耘政 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王耘政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一、確認9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臨時行政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二、確認95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 P.6提案二、學務
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
之決議(二)修正為:進修推廣部之「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
同時廢除。P.7提案三決議(四)修正為「第九條授權學務處文字修
正為…」,餘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議案執行情形:
一、報告9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臨時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有關「教育部96年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推
薦排序案,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案通過推薦以下三位同仁函送教育部參選,並以投票
表決三位推薦人選之排序如下:第一順位為盧益祥老師
,第二順位為劉曾美麗組員,第三順位為蘇燕玲組員。
附帶決議:請教務處及人事室研擬校內優秀教師及行政人員選
拔實施要點(草案),以發揮激勵同仁工作士氣之效
。
執行情形:本案推薦同仁名單已函送教育部辦理參選。校內優秀
教師及行政人員選拔實施要點(草案)已在研擬中。
校長指示:校內各種身份別獎勵措施,請業務單位務於下學期內
完成制定。
(二)劉主任正田提:四維樓改建工程開工在即,有關本校同仁停車問題,
在現有停車位不足狀況下,請學校妥為規劃相關配合措施。
執行情形(總務處說明):本處於下學期將嚴格執行憑新停車證入場措施,採總量管制,超過者禁止進入。另四維樓改建工程工務所設置位置已改置於五育樓前。
校長指示:此為非常時期,請同仁共體時艱,儘量搭乘大眾交通
工具。
二、報告95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行優良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實施要點修訂案照案通過。
(二)進修推廣部之「品學兼優獎學金實施要點」同時
廢除。
執行情形:本紀錄確認後,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實施要點修訂案照案通過。
(二)進修推廣部之「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同時
廢除。。
執行情形:本紀錄確認後,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學務處提: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修正條文(草案)」乙份,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五條第一項修正為「…研究所、學院部與附設專科部合計,………」,同條第二項修正為「各系(所、科)班導師應優先安排當學年擔任該班授課之教師擔任之。」。另增加第三項「各系(所、科)導師亦得安排共同科教師擔任之。」
(二)第六條第五款文字修正為「…另應隨機個別輔導…」。
(三)第七條修正為「各班導師應安排每週至少二小時導師時間,對重大輔導事項應保留書面紀錄。」
(四)第九條授權學務處文字修正為「班導師每年支給50,000元導師費。主任導師不支領主任導師費,惟得兼班導師,支領導師費。另各班每學期得以實報實銷方式核予最高5000元班級活動費。」。
(五)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如附件一。
執行情形:本案將續提校務會議討論。
校長指示:第九條文字部分請學務處於處務會議中再酌;另有關班級
活動費核銷方式亦請學務處參酌他校作法一併研議訂定。
參、主席報告:略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楊主任敏修:
(一)本校95年度決算業已核算完成,本年度共計賸餘138,479,890元(主要為人事費),相關資料請參閱工作報告。
(二)本(96)年度加班費預算仍比照上(95)年度標準,除電算中心、教務處視聽教育中心、圖書館、體育室及總務處等五個單位,爲因應處理各項額外及特定業務需要分配加班費額度外,其餘各單位均無分配加班費預算,若有同仁加班請循例辦理補休。
二、甘主任木蘭:因資管系一間教室改為研究室,高商部新學期上課時間將改回至下午6:10分(原為5:50分)。
校長指示:有關高商部同學上課時間,會後請相關單位再協調維持
5:50之可能。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三條修正為「…;男女學生代表各一人由學生
會選舉產生」。
(二)修正後通過,修正後條文如附件一。
提案二、學務處提:有關兼任行政職之教師得否擔任相同學制之導師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請業務單位先提行政主管或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提案三、教務處提:擬訂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草案如附件一,提請審議。
決 議:部分條文請業務單位再予研議修正,修正後條文併遴選作業要點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行政會議審議。
附帶決議:本案請業務單位於行政會議通過後,另送本校校務基金管理
委員會備查。
提案四、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優良導師評選辦法(草案)條文說明表」
乙份,提請審議。
決 議:部分條文請業務單位再予研議修正,修正後條文併遴選作業要點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行政會議審議。。
附帶決議:本案請業務單位於行政會議通過後,另送本校校務基金管理
委員會備查。
提案五、研發處提:研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職員執行產學合
作獎勵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請業務單位彙整相關資料後,先送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再提本會審議。
提案六、人事室提:擬修正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一條、第五條
及於本校「職員陞遷序列表」中,增訂「專門委員」
及「助理員」2陞遷序列,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未討論之提案如下,提下次會議討論:
一、研發處提:新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傑出校友選拔實施要點」(草案)
條文說明(如附件一),提請 討論。
二、人事室提:擬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
(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三、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就學補助實施辦法」,提請
審議。
四、教務處提:擬修訂「本校教師授課鐘點規定」如修正對照表草案(附件一),
提請審議。
五、總務處提:檢陳本校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公務車輛派用申請要點(草
案)提請審議。
六、總務處提:檢陳本校運動場地開放暨管理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散會:11時30分。
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6年3月15日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6年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陳麗宇代) 邱繼智(兼專進主任) 李貴豐(陳
黛娜代)李麒麟(易若蓮代) 賴振昌(姜建代) 鍾淑芬
林宏仁 黃健誌 楊敏修 夏德威 陳綉鶯 楊浩彥 賴明政
鍾 菁 何志峰 李慶長 賴金文 劉正田 閻瑞彥(林子誠代)
羅能清(許澤宏代) 歐俊男 甘木蘭 陳麗宇
應出席:24位 實到:24位
工作人員:4位(李淑芳 黃淑燕 王耘政 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王耘政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一、確認9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臨時行政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二、確認95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紀錄: P.6提案二、學務
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
之決議(二)修正為:進修推廣部之「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
同時廢除。P.7提案三決議(四)修正為「第九條授權學務處文字修
正為…」,餘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上次會議決議議案執行情形:
一、報告9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臨時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有關「教育部96年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選拔」推
薦排序案,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案通過推薦以下三位同仁函送教育部參選,並以投票
表決三位推薦人選之排序如下:第一順位為盧益祥老師
,第二順位為劉曾美麗組員,第三順位為蘇燕玲組員。
附帶決議:請教務處及人事室研擬校內優秀教師及行政人員選
拔實施要點(草案),以發揮激勵同仁工作士氣之效
。
執行情形:本案推薦同仁名單已函送教育部辦理參選。校內優秀
教師及行政人員選拔實施要點(草案)已在研擬中。
校長指示:校內各種身份別獎勵措施,請業務單位務於下學期內
完成制定。
(二)劉主任正田提:四維樓改建工程開工在即,有關本校同仁停車問題,
在現有停車位不足狀況下,請學校妥為規劃相關配合措施。
執行情形(總務處說明):本處於下學期將嚴格執行憑新停車證入場措施,採總量管制,超過者禁止進入。另四維樓改建工程工務所設置位置已改置於五育樓前。
校長指示:此為非常時期,請同仁共體時艱,儘量搭乘大眾交通
工具。
二、報告95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行優良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實施要點修訂案照案通過。
(二)進修推廣部之「品學兼優獎學金實施要點」同時
廢除。
執行情形:本紀錄確認後,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實施要點修訂案照案通過。
(二)進修推廣部之「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同時
廢除。。
執行情形:本紀錄確認後,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三)學務處提: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修正條文(草案)」乙份,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五條第一項修正為「…研究所、學院部與附設專科部合計,………」,同條第二項修正為「各系(所、科)班導師應優先安排當學年擔任該班授課之教師擔任之。」。另增加第三項「各系(所、科)導師亦得安排共同科教師擔任之。」
(二)第六條第五款文字修正為「…另應隨機個別輔導…」。
(三)第七條修正為「各班導師應安排每週至少二小時導師時間,對重大輔導事項應保留書面紀錄。」
(四)第九條授權學務處文字修正為「班導師每年支給50,000元導師費。主任導師不支領主任導師費,惟得兼班導師,支領導師費。另各班每學期得以實報實銷方式核予最高5000元班級活動費。」。
(五)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如附件一。
執行情形:本案將續提校務會議討論。
校長指示:第九條文字部分請學務處於處務會議中再酌;另有關班級
活動費核銷方式亦請學務處參酌他校作法一併研議訂定。
參、主席報告:略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楊主任敏修:
(一)本校95年度決算業已核算完成,本年度共計賸餘138,479,890元(主要為人事費),相關資料請參閱工作報告。
(二)本(96)年度加班費預算仍比照上(95)年度標準,除電算中心、教務處視聽教育中心、圖書館、體育室及總務處等五個單位,爲因應處理各項額外及特定業務需要分配加班費額度外,其餘各單位均無分配加班費預算,若有同仁加班請循例辦理補休。
二、甘主任木蘭:因資管系一間教室改為研究室,高商部新學期上課時間將改回至下午6:10分(原為5:50分)。
校長指示:有關高商部同學上課時間,會後請相關單位再協調維持
5:50之可能。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學務處提:擬修訂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三條修正為「…;男女學生代表各一人由學生
會選舉產生」。
(二)修正後通過,修正後條文如附件一。
提案二、學務處提:有關兼任行政職之教師得否擔任相同學制之導師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請業務單位先提行政主管或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提案三、教務處提:擬訂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草案如附件一,提請審議。
決 議:部分條文請業務單位再予研議修正,修正後條文併遴選作業要點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行政會議審議。
附帶決議:本案請業務單位於行政會議通過後,另送本校校務基金管理
委員會備查。
提案四、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優良導師評選辦法(草案)條文說明表」
乙份,提請審議。
決 議:部分條文請業務單位再予研議修正,修正後條文併遴選作業要點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行政會議審議。。
附帶決議:本案請業務單位於行政會議通過後,另送本校校務基金管理
委員會備查。
提案五、研發處提:研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職員執行產學合
作獎勵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決 議:請業務單位彙整相關資料後,先送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再提本會審議。
提案六、人事室提:擬修正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一條、第五條
及於本校「職員陞遷序列表」中,增訂「專門委員」
及「助理員」2陞遷序列,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未討論之提案如下,提下次會議討論:
一、研發處提:新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傑出校友選拔實施要點」(草案)
條文說明(如附件一),提請 討論。
二、人事室提:擬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
(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三、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就學補助實施辦法」,提請
審議。
四、教務處提:擬修訂「本校教師授課鐘點規定」如修正對照表草案(附件一),
提請審議。
五、總務處提:檢陳本校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公務車輛派用申請要點(草
案)提請審議。
六、總務處提:檢陳本校運動場地開放暨管理要點(草案),提請審議。
散會:1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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