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5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6年2月12日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6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兼圖書館館長) 邱繼智(兼專進主任) 李貴豐
李麒麟 賴振昌 鍾淑芬 林宏仁 黃健誌 楊敏修 夏德威
陳綉鶯 楊浩彥 賴明政(盧益祥代) 鍾 菁(黃崇術代)
何志峰 李慶長 賴金文 劉正田 閻瑞彥(黃榮輝代)
歐俊男 甘木蘭 陳麗宇
未 到:張世佳(公假)
應出席:24位 實到:23位
工作人員:4位(李淑芳 黃淑燕 王耘政 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王耘政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5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
(一)P.3七、人事室提:有關本校夜間部教師,擬統一配置日間部1
案。決議執行情形修正為:「(一)依決議照案執行,自95學年度
第2學期起實施。(二)已發布人事動態。」
(二)P.4十、人事室提:有關公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提繳勞工
退休金一案。決議執行情形授權人事室依權責修正為:「(一)有關
在私人機構學校有專職人員是否亦應提繳疑議,已去函教育部解釋
。(二)在教育部未釋復前,為符規定,擬仍依教育部函規定提繳
。(三)已彙整可提繳勞退金之兼任教師名冊送請總務處配合辦理
。」
(三)P.5一、總務處提:為提升本校95年資本門預算執行率,研擬相關
改善措施方案,提請討論。執行情形修正為:「……除房屋建築科
目外,其餘各預算科目總執行率平均已高達99.5%。」
(四)P.6伍、主席報告一、修正為:「……兼任教師送審請副校長召集人事室、秘書室、空中學院及教務長等有關單位人員商訂。」
(五)餘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95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有關本校職員職務增置「助理員」職稱之員額配置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辦理現有職員改派。另助理員及專門委員陞遷序列及其資格列案提本次會討論審議。
二、教務處提:為配合本校學則修正,擬修訂「本校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與學籍處理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並簽請校長核定中。
校長指示:有關交換生操行評量問題請錄案檢討處理。
三、教務處提:為辦理本校學生休學及復學事宜,擬修正「本校學生休學與復
學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修正部分條文內容如下:
1.第4條修訂為「…一、患病屬公共防治要求之疾病者。(
一學年)…」
2.第5條修訂為「…五、學期中因懷孕或分娩。…」
(二)修正後通過,詳細條文如附件ㄧ。
執行情形:本紀錄確認後,本案將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四、教務處提:為辦理本校學生(含畢業生)請領各項學籍及學業成績證件,
擬修正「本校學生申請學業成績證明書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修正部分條文內容如下:
1.修訂第3條「本辦法所稱學籍暨學業成績證明書包括下
列各式中、英文證明書:….」,刪除「凡本校學生學籍及
學業成績證明書分為中文、英文兩種」。
2.第5條修訂於「簽署」欄位加註「教務長(進修推廣部主
任)」「註冊組組長(進修推廣部教務組長)」;於「印章」欄
位加註「註冊組戳記(教務組戳記)」
(二)授權教務處與文書組於會後了解「教務處鋼印」之適法性
。(註:經會後確認將「教務處鋼印」修正為「教務處戳記
」(進修推廣部戳記)。)
(三)修正條文如附件二。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五、學務處提:新訂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先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
六、學務處提:修訂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提案先撤案,併後續相關提案處理。
執行情形:已提學生事務會議討論,後續將併前案提本會審議。
七、人事室提:有關本校各單位行政人力配置之合理員額數乙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修改案由之文字為:「有關本校各單位行政人力員額配置表
,提請 審定。」
(二)審議通過。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辦理。
八、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案,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授權研發處修改第3點第2項之文字。
(二)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如附件三。
執行情形:
(一)照案執行。
(二)本要點第三條第二款第三小點文字部分再予修正為「….此期刊為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所建立,或在TSSCI所收錄期刊中發表的…..」。
九、研發處提: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交換生甄選作業辦法(修訂草案)」(如附件1),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參、主席報告
一、寒假已開始,請各單位主管於同仁請假應否准假時,應考量保留
適當辦公人力。
二、本年度預算會議,請會計室於會前先行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
三、各單位函報有關單位或陳報上級之資料,單位主管應對所屬承辦
同仁函送資料內容詳加審閱,以確保函報資料之正確性。
四、前次會議人事室所提:有關公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提繳
勞工退休金一案。決議情形請空院正式行文各輔導處配合辦理。
另各單位重要事項傳達,一定要正式行文(尤其空院與各輔導處
),以避免糾紛。
五、前次會議人事室所提:有關本校夜間部教師,擬統一配置日間部
決議1案,若有教師認為有課程安排不便之處,系上得以專簽方
式簽請該師得自96學年度實施。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林主任宏仁:
有關本校各單位填報雲科大基本資料庫資料,部份資料並未提報,
內容亦恐有所誤(參附件應更整表),請惠予補填及查詢更正。
校長指示:
各單位填報之資料表件:(1)應於可修改之期限內檢校修正。
(2)填報表件之間應求一致性。(3)不知如何填報者務請洽詢相
關單位。(4)若填報之資料涉及其他單位者,應請相關單位予以
確認。
附帶決議:本資料庫各單位若有修改之資料,請於1/30前將修改前、後資料送電算中心,以利於期限內彙整函報教育部。
二、李總務長麒麟:
(一)四維樓改建工程即將開工,相關安全及注意配合事項將發送
各單位,請廣為轉知師生同仁配合辦理。
(二)原預估四維樓改建須移走四棵椰子樹,現經工程單位評估,
須多移三棵(共計需移七棵),各單位有何遷移方面建議,請
儘快提供本處參考辦理。
(三)另配合工程所需,圖書館前鐘碑,亦須配合工程予以拆除。
(四)緊貼四維樓改建工程圍籬之球場,為求安全,請於圍籬1~2
公尺外,方作為學生運動場地。
(五)2/4至過年前,因配合施工須關閉地下停車場,屆時須開放校
園停車。另地下停車場鐵捲門亦須配合遷移,恐至2/26開學
後地下停車場尚無法開放使用,如何處理,請提供意見。
(六)有關四維樓改建工程相關注意事項,已商請教務處及學務處
配合以書面及網路資訊協助發布。
(七)四維樓開工典禮預訂於1/26(星期五)上午9:30舉行,敬請
同仁屆時踴躍參加。
(八)有關教室裝設投影機位置及規格,為達一致性及以統一採
購降低費用,已於日前開會與各系助教溝通,將力求統一。
有關裝設位置及規格各單位有何建議,請於1/26(星期五)
前告知本處,以利辦理。
(九)有關四系教師研究室工程,目前本處規劃將同時進行施作。
校長指示:
(一)四維樓改建工程相關注意配合事項之資訊一定要確實發佈。
(二)圖書館前鐘碑拆除前,應照相留存,重要大理石文字研議是
否可找廠商切割,一併留存校史館。
(三)地下停車場鐵捲門位置往後(內)遷移,以解決2/26施工之
地下停車場停車問題。
(四)四維樓開工典禮訂貴賓之邀請,校友部分請副校長、賴研發
長研擬邀請名單,教部長官及歷任校長由本人邀請,營建署
長官請營繕組研擬邀請,並邀請附近社區里長及成功中學校
長參加。
三、邱教務長繼智:
有關本校改制科技大學,目前本校條件及實施狀況,請參本處工作
報告之附件本校改制科技大學基本條件檢核表。其中辦學績效及研
究計畫部份,仍有待努力(尤其研究計畫大部分系科嚴重不足)。
校長指示:
(一)表列實務師資比率較低之各系亦請注意提升。
(二)請人事室及研發處協調發函各教學單位,重申教師承接各種
計畫案之有關規定。
(三)檢核表中各項資料請各單位再予確認其正確性。
四、賴研發長振昌:
教育部已於日前正式函送「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施辦法」,明訂有關
產學合作之定義及契約應明訂經費來源等規定;並將產學合作列為學
校評鑑項目之ㄧ。本辦法本處將正式行文各單位參考及張貼於本處網
頁上,本處並草擬「本校教職員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草案)」,提
本次會議討論。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行優良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實施要點修訂案照案通過。
(二)進修推廣部之「品學兼優獎學金實施要點」同時
廢除。
提案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實施要點修訂案照案通過。
(二)進修推廣部之「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同時
廢除。
提案三、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修正條文(草案)」乙份,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五條第一項修正為「…研究所、學院部與附設專科部合計,………」,同條第二項修正為「各系(所、科)班導師應優先安排當學年擔任該班授課之教師擔任之。」。另增加第三項「各系(所、科)導師亦得安排共同科教師擔任之。」
(二)第六條第五款文字修正為「…另應隨機個別輔導…」。
(三)第七條修正為「各班導師應安排每週至少二小時導師時間,對重大輔導事項應保留書面紀錄。」
(四)第九條授權學務處文字修正為「班導師每年支給50,000元導師費。主任導師不支領主任導師費,惟得兼班導師,支領導師費。另各班每學期得以實報實銷方式核予最高5000元班級活動費。」。
(五)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如附件一。
未討論之提案如下,提下次會議討論:
一、教務處提:擬訂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草案如附件一,
提請審議。
二、研發處提:新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傑出校友選拔實施要點」(草案)
條文說明(如附件一),提請 討論。
三、人事室提:擬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
(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四、研發處提:研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職員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
點(草案)」,提請 討論。
五、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優良導師評選辦法(草案)條文說明表」乙份,提
請審議。
六、人事室提:擬修正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一條、第五條及於本
校「職員陞遷序列表」中,增訂「專門委員」及「助理員」
2陞遷序列,提請 討論。
散會:13時10分。
95學年度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6年2月12日95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6年1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兼圖書館館長) 邱繼智(兼專進主任) 李貴豐
李麒麟 賴振昌 鍾淑芬 林宏仁 黃健誌 楊敏修 夏德威
陳綉鶯 楊浩彥 賴明政(盧益祥代) 鍾 菁(黃崇術代)
何志峰 李慶長 賴金文 劉正田 閻瑞彥(黃榮輝代)
歐俊男 甘木蘭 陳麗宇
未 到:張世佳(公假)
應出席:24位 實到:23位
工作人員:4位(李淑芳 黃淑燕 王耘政 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王耘政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5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
(一)P.3七、人事室提:有關本校夜間部教師,擬統一配置日間部1
案。決議執行情形修正為:「(一)依決議照案執行,自95學年度
第2學期起實施。(二)已發布人事動態。」
(二)P.4十、人事室提:有關公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提繳勞工
退休金一案。決議執行情形授權人事室依權責修正為:「(一)有關
在私人機構學校有專職人員是否亦應提繳疑議,已去函教育部解釋
。(二)在教育部未釋復前,為符規定,擬仍依教育部函規定提繳
。(三)已彙整可提繳勞退金之兼任教師名冊送請總務處配合辦理
。」
(三)P.5一、總務處提:為提升本校95年資本門預算執行率,研擬相關
改善措施方案,提請討論。執行情形修正為:「……除房屋建築科
目外,其餘各預算科目總執行率平均已高達99.5%。」
(四)P.6伍、主席報告一、修正為:「……兼任教師送審請副校長召集人事室、秘書室、空中學院及教務長等有關單位人員商訂。」
(五)餘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95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有關本校職員職務增置「助理員」職稱之員額配置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辦理現有職員改派。另助理員及專門委員陞遷序列及其資格列案提本次會討論審議。
二、教務處提:為配合本校學則修正,擬修訂「本校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與學籍處理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並簽請校長核定中。
校長指示:有關交換生操行評量問題請錄案檢討處理。
三、教務處提:為辦理本校學生休學及復學事宜,擬修正「本校學生休學與復
學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修正部分條文內容如下:
1.第4條修訂為「…一、患病屬公共防治要求之疾病者。(
一學年)…」
2.第5條修訂為「…五、學期中因懷孕或分娩。…」
(二)修正後通過,詳細條文如附件ㄧ。
執行情形:本紀錄確認後,本案將簽請校長核定實施。
四、教務處提:為辦理本校學生(含畢業生)請領各項學籍及學業成績證件,
擬修正「本校學生申請學業成績證明書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修正部分條文內容如下:
1.修訂第3條「本辦法所稱學籍暨學業成績證明書包括下
列各式中、英文證明書:….」,刪除「凡本校學生學籍及
學業成績證明書分為中文、英文兩種」。
2.第5條修訂於「簽署」欄位加註「教務長(進修推廣部主
任)」「註冊組組長(進修推廣部教務組長)」;於「印章」欄
位加註「註冊組戳記(教務組戳記)」
(二)授權教務處與文書組於會後了解「教務處鋼印」之適法性
。(註:經會後確認將「教務處鋼印」修正為「教務處戳記
」(進修推廣部戳記)。)
(三)修正條文如附件二。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
五、學務處提:新訂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先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執行情形:已依決議執行。
六、學務處提:修訂本校「學生獎懲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提案先撤案,併後續相關提案處理。
執行情形:已提學生事務會議討論,後續將併前案提本會審議。
七、人事室提:有關本校各單位行政人力配置之合理員額數乙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修改案由之文字為:「有關本校各單位行政人力員額配置表
,提請 審定。」
(二)審議通過。
執行情形:依會議決議辦理。
八、研發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案,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授權研發處修改第3點第2項之文字。
(二)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如附件三。
執行情形:
(一)照案執行。
(二)本要點第三條第二款第三小點文字部分再予修正為「….此期刊為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所建立,或在TSSCI所收錄期刊中發表的…..」。
九、研發處提:有關「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交換生甄選作業辦法(修訂草案)」(如附件1),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參、主席報告
一、寒假已開始,請各單位主管於同仁請假應否准假時,應考量保留
適當辦公人力。
二、本年度預算會議,請會計室於會前先行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
三、各單位函報有關單位或陳報上級之資料,單位主管應對所屬承辦
同仁函送資料內容詳加審閱,以確保函報資料之正確性。
四、前次會議人事室所提:有關公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提繳
勞工退休金一案。決議情形請空院正式行文各輔導處配合辦理。
另各單位重要事項傳達,一定要正式行文(尤其空院與各輔導處
),以避免糾紛。
五、前次會議人事室所提:有關本校夜間部教師,擬統一配置日間部
決議1案,若有教師認為有課程安排不便之處,系上得以專簽方
式簽請該師得自96學年度實施。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
一、林主任宏仁:
有關本校各單位填報雲科大基本資料庫資料,部份資料並未提報,
內容亦恐有所誤(參附件應更整表),請惠予補填及查詢更正。
校長指示:
各單位填報之資料表件:(1)應於可修改之期限內檢校修正。
(2)填報表件之間應求一致性。(3)不知如何填報者務請洽詢相
關單位。(4)若填報之資料涉及其他單位者,應請相關單位予以
確認。
附帶決議:本資料庫各單位若有修改之資料,請於1/30前將修改前、後資料送電算中心,以利於期限內彙整函報教育部。
二、李總務長麒麟:
(一)四維樓改建工程即將開工,相關安全及注意配合事項將發送
各單位,請廣為轉知師生同仁配合辦理。
(二)原預估四維樓改建須移走四棵椰子樹,現經工程單位評估,
須多移三棵(共計需移七棵),各單位有何遷移方面建議,請
儘快提供本處參考辦理。
(三)另配合工程所需,圖書館前鐘碑,亦須配合工程予以拆除。
(四)緊貼四維樓改建工程圍籬之球場,為求安全,請於圍籬1~2
公尺外,方作為學生運動場地。
(五)2/4至過年前,因配合施工須關閉地下停車場,屆時須開放校
園停車。另地下停車場鐵捲門亦須配合遷移,恐至2/26開學
後地下停車場尚無法開放使用,如何處理,請提供意見。
(六)有關四維樓改建工程相關注意事項,已商請教務處及學務處
配合以書面及網路資訊協助發布。
(七)四維樓開工典禮預訂於1/26(星期五)上午9:30舉行,敬請
同仁屆時踴躍參加。
(八)有關教室裝設投影機位置及規格,為達一致性及以統一採
購降低費用,已於日前開會與各系助教溝通,將力求統一。
有關裝設位置及規格各單位有何建議,請於1/26(星期五)
前告知本處,以利辦理。
(九)有關四系教師研究室工程,目前本處規劃將同時進行施作。
校長指示:
(一)四維樓改建工程相關注意配合事項之資訊一定要確實發佈。
(二)圖書館前鐘碑拆除前,應照相留存,重要大理石文字研議是
否可找廠商切割,一併留存校史館。
(三)地下停車場鐵捲門位置往後(內)遷移,以解決2/26施工之
地下停車場停車問題。
(四)四維樓開工典禮訂貴賓之邀請,校友部分請副校長、賴研發
長研擬邀請名單,教部長官及歷任校長由本人邀請,營建署
長官請營繕組研擬邀請,並邀請附近社區里長及成功中學校
長參加。
三、邱教務長繼智:
有關本校改制科技大學,目前本校條件及實施狀況,請參本處工作
報告之附件本校改制科技大學基本條件檢核表。其中辦學績效及研
究計畫部份,仍有待努力(尤其研究計畫大部分系科嚴重不足)。
校長指示:
(一)表列實務師資比率較低之各系亦請注意提升。
(二)請人事室及研發處協調發函各教學單位,重申教師承接各種
計畫案之有關規定。
(三)檢核表中各項資料請各單位再予確認其正確性。
四、賴研發長振昌:
教育部已於日前正式函送「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施辦法」,明訂有關
產學合作之定義及契約應明訂經費來源等規定;並將產學合作列為學
校評鑑項目之ㄧ。本辦法本處將正式行文各單位參考及張貼於本處網
頁上,本處並草擬「本校教職員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點(草案)」,提
本次會議討論。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行優良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實施要點修訂案照案通過。
(二)進修推廣部之「品學兼優獎學金實施要點」同時
廢除。
提案二、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決 議:
(一)本實施要點修訂案照案通過。
(二)進修推廣部之「清寒優秀獎學金實施要點」同時
廢除。
提案三、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導師制實施辦法修正條文(草案)」乙份,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五條第一項修正為「…研究所、學院部與附設專科部合計,………」,同條第二項修正為「各系(所、科)班導師應優先安排當學年擔任該班授課之教師擔任之。」。另增加第三項「各系(所、科)導師亦得安排共同科教師擔任之。」
(二)第六條第五款文字修正為「…另應隨機個別輔導…」。
(三)第七條修正為「各班導師應安排每週至少二小時導師時間,對重大輔導事項應保留書面紀錄。」
(四)第九條授權學務處文字修正為「班導師每年支給50,000元導師費。主任導師不支領主任導師費,惟得兼班導師,支領導師費。另各班每學期得以實報實銷方式核予最高5000元班級活動費。」。
(五)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如附件一。
未討論之提案如下,提下次會議討論:
一、教務處提:擬訂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草案如附件一,
提請審議。
二、研發處提:新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傑出校友選拔實施要點」(草案)
條文說明(如附件一),提請 討論。
三、人事室提:擬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
(草案)」乙種,提請 審議。
四、研發處提:研擬訂定「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教職員執行產學合作獎勵要
點(草案)」,提請 討論。
五、學務處提:檢陳本校「優良導師評選辦法(草案)條文說明表」乙份,提
請審議。
六、人事室提:擬修正本校「職員遴用及陞遷辦法」第一條、第五條及於本
校「職員陞遷序列表」中,增訂「專門委員」及「助理員」
2陞遷序列,提請 討論。
散會:13時10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