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5年12月28日95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5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3時3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羅能清(兼圖書館館長) 邱繼智(莫積懿 代) 李貴豐 陳麗宇
李麒麟(顏寶龍 代) 賴振昌(王耘政 代) 鍾淑芬 林宏仁
黃健誌 夏德威 陳綉鶯(吳忠熹 代) 楊敏修(洪惠都 代)
張世佳(賴明政 代) 楊浩彥 賴明政 鍾 菁 李慶長
何志峰(蔡鈺霜 代) 賴金文 劉正田(古綺靚 代) 甘木蘭
應出席:25位 實到:21位
未出席:4位
許勝雄(公假) 邱繼智(公假) 歐俊男(上課) 閻瑞彥(請假)
工作人員:3位(李淑芳 陳雅薰 李後盛)
主 席:羅副校長能清 記錄 :陳雅薰
甲、報告事項(略)
乙、討論事項
案 由:為提升本校95年資本門預算執行率,研擬相關改善措施方案,提請
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為提升政府預算執行效率及提振經濟,行政院規定各機關學校,今年度至年底之資本門預算執行績效必須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否則行政院將檢討各級機關首長及相關業務單位之責任。
二、因往年教育部所屬機關執行情形並不理想,因此教育部極為重視此事,為提升執行績效,教育部各業務司每個月召集所屬各機關、館所、校院開會追蹤檢討資本門之執行情形。要求無法達到目標之機關校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將檢討機關首長責任與相關業務單位責任,並減少明後年之資本門及經常門補助額度。
三、教育部技職司於11月16日召開10月份技職司所屬校院之執行檢討會議,因已將屆年底但仍有多校資本門執行情形仍有待提升,因此會中主席技職司張司長裁示到目前為止,執行率仍尚未達到一定標準之校院,應提出具體可行之措施,提該校行政會議報告,並於11月23日前檢附行政會議紀錄,函報教育部備查。
四、本校今年度資本門分配之法定預算數為2746萬5千元,前兩年四維樓工程保留款1億2322萬2千元,合計本年度可支用預算數為1億5068萬7千元(詳見附表10月底資本支出計畫執行情形)。
五、今年全年資本門各科目,除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未列外,餘為房屋及建築1億2322萬2千元、機械及設備1605萬5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85萬3千元、什項設備1055萬7千元。至10月底其執行率,最高者為什項設備116.17%,最低者為房屋及建築1.83%,總平均執行率為39.96%。
六、截至10月底,本校除房屋及建築科目以外的其它科目其總執行數為1985萬7千元,其執行率僅約為72.30%,但因本校10月初已將未執行款重新分配。並要求各重獲分配單位在10月底前完成請購程序,故目前該部分應均已完成採購,只要各單位能控制於12月份完成驗收及付款,該部分執行率應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七、房屋及建築科目1億2322萬2千元佔本校今年度資本門總預算數之81.77%,均為四維樓重建工程,因無法順利執行而從前兩年遞延至今年之保留款,今年度並未編列預算。
八、四維樓重建工程前幾年因在各相關機關審議極不順利,而導致無法遲遲無法通過審議進行發包,以致預算無法執行。迄今年二月,終獲行政院核定總預算後,又逢油價及金屬等原物料大漲,使得原編預算又較市場行情偏低,所以在暑假連著兩次流標。因而造成本工程迄今無法發包出去執行房屋及建築科目的預算,致使該部分的執行率目前僅有1.83%。
九、四維樓重建工程暑假期間流標後,經本校爭取調高預算,已分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10月20日工程技字第09500384380號函與行政院95年10月30日院授主孝三字第0950006398號函同意調升7500萬元,核定匡列總計畫經費5億4200萬元。本案目前已由本校函請營建署再次辦理招標,營建署已上網公告,訂於12月14日第三次開標。
辦 法:
一、除房屋及建築以外之各科目之執行率,為本校可操之在我部分,請各獲分配預算單位,務請於12月15日前完成驗收,以利於今年度關帳前完成付款。
二、房屋及建築(四維樓重建工程)部分:
(一)為提升競標效果,並避免因投標廠商家數不足,導致工程再次流標,除在工程會網站及採購公報刊登招標訊息外,並在合法範圍內,透過適當管道提供依法可公開之資訊,鼓勵國內符合本工程投標資格的金質獎得獎廠商,踴躍領標與投標。
(二)於四維樓重建工程合約中依行政院88.3.2台工企字第0331號與教育部88.03.10教育部臺總字第8802883函擴大內需規定,提供預付款機制,以增加廠商領標與投標意願。得標廠商除非為低價搶標(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廠商得於提出還款擔保保證及購料訂單後,申領預付款九千五百萬元,用以先行下訂購買鋼結構及鋼筋等材料,以減少爾後物價指數調整本校可能的額外支出與提升本年度預算執行率。
(三)聯繫本校委託代辦招標單位營建署,瞭解有關決標後相關簽約等作業程序過程,本校先行預備及擬妥各項簽呈文件,俾以決標後能以最短時間完成相關行政作業。以期在今年度前將四維樓重建工程決標後應付之規費與相關款項(如附表所示),把握時間於會計年度結束前執行預算。如該等計畫能順利執行,且除房屋及建築項目外其它資本門科目的預算,能百分之百執行,則迄今年度結束時,預計將可提升本校資本門預算總執行率至90%左右,勉強符合行政院之要求。
決 議:
一、為嚴格控管預算,除「房屋及建築」預算科目外,其餘資本門支出項目應於12月15日前完成執行率達95%以上,未達成目標之單位,將做為明年分配各單位資本門預算時加倍扣減之依據。
二、有關「房屋及建築」預算科目之執行,請依總務處所提實施措施,在相關法規允許範圍內,掌握時效確實執行。
丙、臨時動議
李學務長貴豐:
一、五育樓地下室餐廳之核准參展之攤位數量及設攤空間應嚴加控管。
二、課指組影印機因非本校簽約維修廠商之機器,發生維修上之困擾。
主席指示:
一、參展攤位受空間限制僅宜擺設一家,以維走道通暢,且擺設埸地應與契約相吻合,請總務處嚴加控管並實地查核。
二、請總務處積極協商與研議影印機及其他類似情況之機器維護細部具體做法。
三、請學務處研擬供學生社團使用之設備(財產)外借及損壞賠償之相關實施要點,俾利執行與讓學生有規定可資遵循。
散會:16時35分。
9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5年12月28日95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確認
時 間:95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3時3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羅能清(兼圖書館館長) 邱繼智(莫積懿 代) 李貴豐 陳麗宇
李麒麟(顏寶龍 代) 賴振昌(王耘政 代) 鍾淑芬 林宏仁
黃健誌 夏德威 陳綉鶯(吳忠熹 代) 楊敏修(洪惠都 代)
張世佳(賴明政 代) 楊浩彥 賴明政 鍾 菁 李慶長
何志峰(蔡鈺霜 代) 賴金文 劉正田(古綺靚 代) 甘木蘭
應出席:25位 實到:21位
未出席:4位
許勝雄(公假) 邱繼智(公假) 歐俊男(上課) 閻瑞彥(請假)
工作人員:3位(李淑芳 陳雅薰 李後盛)
主 席:羅副校長能清 記錄 :陳雅薰
甲、報告事項(略)
乙、討論事項
案 由:為提升本校95年資本門預算執行率,研擬相關改善措施方案,提請
討論(總務處 提)。
說 明:
一、為提升政府預算執行效率及提振經濟,行政院規定各機關學校,今年度至年底之資本門預算執行績效必須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否則行政院將檢討各級機關首長及相關業務單位之責任。
二、因往年教育部所屬機關執行情形並不理想,因此教育部極為重視此事,為提升執行績效,教育部各業務司每個月召集所屬各機關、館所、校院開會追蹤檢討資本門之執行情形。要求無法達到目標之機關校院,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將檢討機關首長責任與相關業務單位責任,並減少明後年之資本門及經常門補助額度。
三、教育部技職司於11月16日召開10月份技職司所屬校院之執行檢討會議,因已將屆年底但仍有多校資本門執行情形仍有待提升,因此會中主席技職司張司長裁示到目前為止,執行率仍尚未達到一定標準之校院,應提出具體可行之措施,提該校行政會議報告,並於11月23日前檢附行政會議紀錄,函報教育部備查。
四、本校今年度資本門分配之法定預算數為2746萬5千元,前兩年四維樓工程保留款1億2322萬2千元,合計本年度可支用預算數為1億5068萬7千元(詳見附表10月底資本支出計畫執行情形)。
五、今年全年資本門各科目,除土地及土地改良物未列外,餘為房屋及建築1億2322萬2千元、機械及設備1605萬5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85萬3千元、什項設備1055萬7千元。至10月底其執行率,最高者為什項設備116.17%,最低者為房屋及建築1.83%,總平均執行率為39.96%。
六、截至10月底,本校除房屋及建築科目以外的其它科目其總執行數為1985萬7千元,其執行率僅約為72.30%,但因本校10月初已將未執行款重新分配。並要求各重獲分配單位在10月底前完成請購程序,故目前該部分應均已完成採購,只要各單位能控制於12月份完成驗收及付款,該部分執行率應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七、房屋及建築科目1億2322萬2千元佔本校今年度資本門總預算數之81.77%,均為四維樓重建工程,因無法順利執行而從前兩年遞延至今年之保留款,今年度並未編列預算。
八、四維樓重建工程前幾年因在各相關機關審議極不順利,而導致無法遲遲無法通過審議進行發包,以致預算無法執行。迄今年二月,終獲行政院核定總預算後,又逢油價及金屬等原物料大漲,使得原編預算又較市場行情偏低,所以在暑假連著兩次流標。因而造成本工程迄今無法發包出去執行房屋及建築科目的預算,致使該部分的執行率目前僅有1.83%。
九、四維樓重建工程暑假期間流標後,經本校爭取調高預算,已分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10月20日工程技字第09500384380號函與行政院95年10月30日院授主孝三字第0950006398號函同意調升7500萬元,核定匡列總計畫經費5億4200萬元。本案目前已由本校函請營建署再次辦理招標,營建署已上網公告,訂於12月14日第三次開標。
辦 法:
一、除房屋及建築以外之各科目之執行率,為本校可操之在我部分,請各獲分配預算單位,務請於12月15日前完成驗收,以利於今年度關帳前完成付款。
二、房屋及建築(四維樓重建工程)部分:
(一)為提升競標效果,並避免因投標廠商家數不足,導致工程再次流標,除在工程會網站及採購公報刊登招標訊息外,並在合法範圍內,透過適當管道提供依法可公開之資訊,鼓勵國內符合本工程投標資格的金質獎得獎廠商,踴躍領標與投標。
(二)於四維樓重建工程合約中依行政院88.3.2台工企字第0331號與教育部88.03.10教育部臺總字第8802883函擴大內需規定,提供預付款機制,以增加廠商領標與投標意願。得標廠商除非為低價搶標(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廠商得於提出還款擔保保證及購料訂單後,申領預付款九千五百萬元,用以先行下訂購買鋼結構及鋼筋等材料,以減少爾後物價指數調整本校可能的額外支出與提升本年度預算執行率。
(三)聯繫本校委託代辦招標單位營建署,瞭解有關決標後相關簽約等作業程序過程,本校先行預備及擬妥各項簽呈文件,俾以決標後能以最短時間完成相關行政作業。以期在今年度前將四維樓重建工程決標後應付之規費與相關款項(如附表所示),把握時間於會計年度結束前執行預算。如該等計畫能順利執行,且除房屋及建築項目外其它資本門科目的預算,能百分之百執行,則迄今年度結束時,預計將可提升本校資本門預算總執行率至90%左右,勉強符合行政院之要求。
決 議:
一、為嚴格控管預算,除「房屋及建築」預算科目外,其餘資本門支出項目應於12月15日前完成執行率達95%以上,未達成目標之單位,將做為明年分配各單位資本門預算時加倍扣減之依據。
二、有關「房屋及建築」預算科目之執行,請依總務處所提實施措施,在相關法規允許範圍內,掌握時效確實執行。
丙、臨時動議
李學務長貴豐:
一、五育樓地下室餐廳之核准參展之攤位數量及設攤空間應嚴加控管。
二、課指組影印機因非本校簽約維修廠商之機器,發生維修上之困擾。
主席指示:
一、參展攤位受空間限制僅宜擺設一家,以維走道通暢,且擺設埸地應與契約相吻合,請總務處嚴加控管並實地查核。
二、請總務處積極協商與研議影印機及其他類似情況之機器維護細部具體做法。
三、請學務處研擬供學生社團使用之設備(財產)外借及損壞賠償之相關實施要點,俾利執行與讓學生有規定可資遵循。
散會:16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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