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4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5年7月20日94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紀錄確認
時 間:95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時整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兼圖書館館長) 邱繼智(兼專進主任) 李貴豐
李麒麟 賴振昌 江洽(曹立妍 代) 林宏仁 黃健誌 楊敏修
陳綉鶯 張世佳 夏德威 謝承熹 賴金文 歐俊男(謝文盛 代)
鍾菁 何志峰 賴明政 李慶長 鄭博文 謝文盛 甘木蘭 陳麗宇
應出席:24位 實到:24位
工作人員:3位(黃淑燕 陳雅薰 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 :陳雅薰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4學年度第2學期第4、5次行政會議紀錄:
一、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修正第2頁提案二決議(一):
「…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9人(上開二類代表均不得少於3人),其餘人數不變…」。
二、修正後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94學年度第2學期第4、5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
I、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本校95年度教職員訓練進修經費補助分配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二、總務處提:擬訂「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變更條次之寫法,因係「要點」故不設條文。
(二)條文3修正為各系科之教師代表各1人,故教師代表應為8人,合計委員21人。
(三)條文6修正為:「本校所簽定之場地委外經營契約有效期限原則為一年,惟本會得視其廠商在設備…」
(四)條文9刪除「安全」字樣。
(五)餘酌做文字修正(如附件)後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定據以實施。
執行情形:尚有部分科系未繳交委員名單。
※校長指示:如有時間緊迫性,應以簡便行文表促其儘速繳交。
三、進修推廣部提:擬修訂本校「二年制技術暨專科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如說明,提請 審議。
決 議:修正後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四、學務處提:擬訂定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本草案名稱原為「設置辦法」改為「實施要點」。
(二)申請時程、發放人數及金額,請再研議後提案審議。
執行情形:業提第五次行政會議審議。
五、學務處提:為因應學生就學補助、研究生獎助學金之實施,擬提升獎學金、調降工讀金所佔比例,提請 審議。
決 議:提升獎助學金比例為30%,調降工讀金為55%。
執行情形:業於本校「學生就學補助款實施要點」中予以修正;另本要點尚有部份條文待修正,亦本次會議提案討論。
∏、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提:擬訂定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變更條次之寫法,因係「要點」故不設條文。
(二)第2條增列「專職工作身份」字樣。
(三)第3條2、3項獎助學金名額書寫方式,應予統一。
(四)第6條修正為「…各所依分配之名額…」。
(五)第7條因休退學等情事,應予停發之時間點認定及處理程序,授權學務處衡酌修定。
(六)第8條修正為「…辦理系所務等工作,其工作內容由各所另訂之」。
(九)第9條修正為「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本要點逐條修正(如附件)通過,俟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簽奉 校長核定於95學年度開始實施。
二、人事室提:擬依據94年12月28日總統公布之大學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及本(95)年1月27日訂定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校長遴選辦法」條文內容,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2條遴選委員增修為21人,學校代表增為9人(其中教師代表為8 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9人(其中非校友至少3人),其餘人數不變。本條文第2項修正為「前項一至二款代表推選辦法另訂之。…」。
(二)第5條修正為「現任校長或代理校長應於本委員會…」。
(三)第6條漏列「五、」字樣,請予補正。
(四)第8條參酌他校條文修正為一般性規範,使其具普選或同意權之機制。
(五)第13條修正為「本會庶務工作,由人事室主辦,其他相關單位協辦」。
(六)本案修正後(如附件),再提下次會議確認;至於「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推選辦法」亦請研提該次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業依決議修正並提本會審議。
*校長指示:有關第2條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人數之決議應修正為「二類代表人數均不得少於3人」。
三、教務處提:為辦理本校二技新生甄選入學作業,修訂「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二技甄選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四、秘書室提:有關本校補助各單位舉辦各項活動之燈光音響費用,擬採按次定額補助方式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於試行相當時日後,再行檢討修正。
執行情形:本案業於95年5月17日簽奉 校長核可並影送各單位轉知所屬確實依本補助標準辦理。
五、總務處提:檢陳本校停車場管理要點(修正版)敬請 確認。
決 議:
(一)修正條文四.(二)1.為「星期六、日:依各學制實際課程之需要予以開放」。
(二)第六條修正為「…違者仍須按日十倍收費,嚴重者送相關會議議處」。
(三)本案修正通過(如附件),俟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擬於四維樓公告招標前一個月簽陳校長核定實施後,再行辦理換發新停車證事宜。
六、秘書室提:有關繳交「教職員參加校外研習活動報告表」以提升研討(習)會活動效益,業已試行1年,是否續辦,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再試行一年,另提案檢討其成效及改進其規劃。
執行情形:本案業於95年5月11日行政主管會報討論成效,至其改進規劃業提本會討論。
七、電算中心提:擬訂本校「受理人民申請閱覽校務資訊作業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案緩議,先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本會審議。
執行情形:業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俟蒐集他校資料後再行提會審議。
八、人事室提:擬依據本校94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教學主管會報紀要討論事項五決議修正「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新制助教聘任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5條條文部分內容,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案緩議,先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本會審議。
執行情形:業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並提本會討論。
九、軍訓室提:為本校軍訓教官(含護理教師)納入本校「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辦法」適用對象乙案,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緩議,先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本會審議。
執行情形:業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俟了解各大專院校作法後,再行提會審議。
參、主席報告(略)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書面工作報告(略)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擬具「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專任教師出國講學研究要點」及「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專任教師出國進修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案緩議,請人事室以簡便行文表並影印資料送各系(科),彙集教師們意見後再議。
提案二、應用外語系提:有關應用外語系「英文寫作」、二技「英文寫作」、「中英口譯」、「中英筆譯」及進修部二專「英文寫作」專業必修科目,擬採小班制分A、B兩組授課案,提請 審議。
決 議:請教務處做前置作業(小班之定義、可小班教學之科目、法規之修訂…),先提教學主管會報研議。
提案三、人事室提:有關本校奉准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之健保投保事宜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增列學校同意為同仁繼續投保之選項。
提案四、總務處提:為提升本校環境衛生品質,擬調整各清潔區域負責範圍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請總務處製作環境清潔檢查表等相關檢核措施,於總務會議提案討論。
(二)請各學部主管單位研議督導措施提相關學務會議討論。
提案五、人事室提:擬依據94年12月28日總統公布之大學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修正「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系(科)主任推薦準則」條文內容,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並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六、人事室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校長遴選辦法」條文內容,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2條第1項第2款修正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9人,二類代表各至少3人…」。
(二)第8條修正為:「本會辦理校長遴選,其候選人名單應經本校專任教師行使同意權。」
(三)第7條、第8條條文對換。
(四)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附如後),本案另提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七、人事室提:擬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草案),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第二條第一、二階段後之標點符號「冒號」刪除。
(二)第二-一-(一)條修正為:「…共同學科(含體育室,以下同)…推選工作由各系(科)、共同學科分別辦理。」。
(三)第二-一-(二)條修正為:「…但職員人數較少的單位應合併推選…」。
(四)第二-一-(三)-1條修正為:「校友代表之推薦人選,由本校校友總會推薦六至九人,或由校友三十人以上連署推薦一人,每位校友限連署一人。」。
(五)第二-一-(三)-2條修正為:「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之推薦人選,由本校各系科及共同學科各推薦一至二人,或由校內專任教職員三十人以上連署推薦一人,每位教職員限連署一人。」。
(六)第二-二條修正為:「以上各款候選人名單送人事室彙陳校務會議投票,各系科及共同學科依得票數高低順序產生各系科及共同學科教師代表與候補代表各一人、行政人員代表與候補代表各一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九人(二類代表各至少三人)及其候補代表九人。」
(七)第三條修正為:「…於出缺後二個月內產生。選任代表因故出缺時,由各款候補名單遞補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八)是否將高商教職員納入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候選人乙節,請人事室徵詢教育部意見。
(九)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附如後),本案另提校務會議法案審查小組、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八、學務處提:有關修訂「本校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組織要點」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再提行政主管會報研議,目前仍依現行法規執行。
提案九、學務處提:有關本校活動中心中正廳折疊桌椅採購數量、規格及如何兼顧學生活動與全校性其他活動需求案,提請 討論。
決 議:依共同契約規格(代號c1875,長寬高180*75*74cm)採購60張桌子;至二樓體育館桌椅,視「勞保局95年度人員甄試案」之結餘款多寡,再行決定採購數量。
提案十、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就學補助款實施要點」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第二條修正為:「本校研究所、學院部、專科部及進修推廣部學生每年學雜費收入總額應提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另文中「騰餘款」係誤繕,應予更正為「賸餘款」。
(二)第三條第二項修正為:「…除學雜費減免有最高使用比例限制不可變動外,其他各項目得流通支應…」;同條文第三項修正為:「上述各款補助辦法…」。
(三)修正通過(修正條文附如後),並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十一、教務處提:訂定「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95學年度行事曆」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請各單位確認各自負責事項之日期。
(二)今(95)年9月14日前應加開校務會議,俾討論校長遴選有關事宜,由人事室擇定日期。
(三)明年寒假開學日期暫訂2/26或3/1兩案,供校務會議代表擇定。
提案十二、秘書室提:有關研擬「本校教職員撰寫校外研習心得報告注意事項」草案,提請 討論。
決 議:文字部分授權秘書室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如附件),並陳校長核可實施。
提案十三、總務處提:有關本校電話分機之權限,是否比照它校做適當之管制案,提請 討論。
決 議:教師研究室分機權限,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行政部門分機權限,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
提案十四、技術合作處提:請 討論「教學發展中心」設置案。
決 議:先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提案十五、技術合作處提:請 討論「流通管理研究中心」設置案。
決 議:先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程序討論:因時間因素,本次會議尚未討論之提案,於第7次行政會議(95年6月22日召開)一併討論。
1、學務處提: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2、總務處提:有關本校財產管理辦法(草案),提請 討論。
3、技術合作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第三條案,提請討論。
4、技術合作處提:有關本校「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專案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5、人事室提:擬依據本校94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教學主管會報紀要討論事項五決議修正「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新制助教聘任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5條條文部分內容,提請 審議。
散會:17時40分。
94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5年7月20日94學年度第2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紀錄確認
時 間:95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時整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兼圖書館館長) 邱繼智(兼專進主任) 李貴豐
李麒麟 賴振昌 江洽(曹立妍 代) 林宏仁 黃健誌 楊敏修
陳綉鶯 張世佳 夏德威 謝承熹 賴金文 歐俊男(謝文盛 代)
鍾菁 何志峰 賴明政 李慶長 鄭博文 謝文盛 甘木蘭 陳麗宇
應出席:24位 實到:24位
工作人員:3位(黃淑燕 陳雅薰 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 :陳雅薰
甲、報告事項
壹、確認94學年度第2學期第4、5次行政會議紀錄:
一、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紀錄--修正第2頁提案二決議(一):
「…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9人(上開二類代表均不得少於3人),其餘人數不變…」。
二、修正後紀錄確認備查。
貳、報告94學年度第2學期第4、5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
I、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
一、人事室提:本校95年度教職員訓練進修經費補助分配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二、總務處提:擬訂「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變更條次之寫法,因係「要點」故不設條文。
(二)條文3修正為各系科之教師代表各1人,故教師代表應為8人,合計委員21人。
(三)條文6修正為:「本校所簽定之場地委外經營契約有效期限原則為一年,惟本會得視其廠商在設備…」
(四)條文9刪除「安全」字樣。
(五)餘酌做文字修正(如附件)後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定據以實施。
執行情形:尚有部分科系未繳交委員名單。
※校長指示:如有時間緊迫性,應以簡便行文表促其儘速繳交。
三、進修推廣部提:擬修訂本校「二年制技術暨專科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部分條文如說明,提請 審議。
決 議:修正後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四、學務處提:擬訂定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設置辦法」,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本草案名稱原為「設置辦法」改為「實施要點」。
(二)申請時程、發放人數及金額,請再研議後提案審議。
執行情形:業提第五次行政會議審議。
五、學務處提:為因應學生就學補助、研究生獎助學金之實施,擬提升獎學金、調降工讀金所佔比例,提請 審議。
決 議:提升獎助學金比例為30%,調降工讀金為55%。
執行情形:業於本校「學生就學補助款實施要點」中予以修正;另本要點尚有部份條文待修正,亦本次會議提案討論。
∏、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各提案決議後執行情形
一、學務處提:擬訂定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變更條次之寫法,因係「要點」故不設條文。
(二)第2條增列「專職工作身份」字樣。
(三)第3條2、3項獎助學金名額書寫方式,應予統一。
(四)第6條修正為「…各所依分配之名額…」。
(五)第7條因休退學等情事,應予停發之時間點認定及處理程序,授權學務處衡酌修定。
(六)第8條修正為「…辦理系所務等工作,其工作內容由各所另訂之」。
(九)第9條修正為「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本要點逐條修正(如附件)通過,俟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已簽奉 校長核定於95學年度開始實施。
二、人事室提:擬依據94年12月28日總統公布之大學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及本(95)年1月27日訂定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校長遴選辦法」條文內容,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2條遴選委員增修為21人,學校代表增為9人(其中教師代表為8 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9人(其中非校友至少3人),其餘人數不變。本條文第2項修正為「前項一至二款代表推選辦法另訂之。…」。
(二)第5條修正為「現任校長或代理校長應於本委員會…」。
(三)第6條漏列「五、」字樣,請予補正。
(四)第8條參酌他校條文修正為一般性規範,使其具普選或同意權之機制。
(五)第13條修正為「本會庶務工作,由人事室主辦,其他相關單位協辦」。
(六)本案修正後(如附件),再提下次會議確認;至於「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推選辦法」亦請研提該次會議審議。
執行情形:業依決議修正並提本會審議。
*校長指示:有關第2條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人數之決議應修正為「二類代表人數均不得少於3人」。
三、教務處提:為辦理本校二技新生甄選入學作業,修訂「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二技甄選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四、秘書室提:有關本校補助各單位舉辦各項活動之燈光音響費用,擬採按次定額補助方式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於試行相當時日後,再行檢討修正。
執行情形:本案業於95年5月17日簽奉 校長核可並影送各單位轉知所屬確實依本補助標準辦理。
五、總務處提:檢陳本校停車場管理要點(修正版)敬請 確認。
決 議:
(一)修正條文四.(二)1.為「星期六、日:依各學制實際課程之需要予以開放」。
(二)第六條修正為「…違者仍須按日十倍收費,嚴重者送相關會議議處」。
(三)本案修正通過(如附件),俟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執行情形:擬於四維樓公告招標前一個月簽陳校長核定實施後,再行辦理換發新停車證事宜。
六、秘書室提:有關繳交「教職員參加校外研習活動報告表」以提升研討(習)會活動效益,業已試行1年,是否續辦,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再試行一年,另提案檢討其成效及改進其規劃。
執行情形:本案業於95年5月11日行政主管會報討論成效,至其改進規劃業提本會討論。
七、電算中心提:擬訂本校「受理人民申請閱覽校務資訊作業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案緩議,先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本會審議。
執行情形:業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俟蒐集他校資料後再行提會審議。
八、人事室提:擬依據本校94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教學主管會報紀要討論事項五決議修正「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新制助教聘任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5條條文部分內容,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案緩議,先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本會審議。
執行情形:業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並提本會討論。
九、軍訓室提:為本校軍訓教官(含護理教師)納入本校「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及評議辦法」適用對象乙案,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緩議,先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後,再提本會審議。
執行情形:業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俟了解各大專院校作法後,再行提會審議。
參、主席報告(略)
肆、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書面工作報告(略)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人事室提:擬具「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專任教師出國講學研究要點」及「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專任教師出國進修要點」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本案緩議,請人事室以簡便行文表並影印資料送各系(科),彙集教師們意見後再議。
提案二、應用外語系提:有關應用外語系「英文寫作」、二技「英文寫作」、「中英口譯」、「中英筆譯」及進修部二專「英文寫作」專業必修科目,擬採小班制分A、B兩組授課案,提請 審議。
決 議:請教務處做前置作業(小班之定義、可小班教學之科目、法規之修訂…),先提教學主管會報研議。
提案三、人事室提:有關本校奉准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之健保投保事宜案,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增列學校同意為同仁繼續投保之選項。
提案四、總務處提:為提升本校環境衛生品質,擬調整各清潔區域負責範圍案,提請 討論。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請總務處製作環境清潔檢查表等相關檢核措施,於總務會議提案討論。
(二)請各學部主管單位研議督導措施提相關學務會議討論。
提案五、人事室提:擬依據94年12月28日總統公布之大學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修正「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系(科)主任推薦準則」條文內容,提請 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並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六、人事室提: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校長遴選辦法」條文內容,提請審議。
決 議:
(一)第2條第1項第2款修正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9人,二類代表各至少3人…」。
(二)第8條修正為:「本會辦理校長遴選,其候選人名單應經本校專任教師行使同意權。」
(三)第7條、第8條條文對換。
(四)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附如後),本案另提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七、人事室提:擬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推選辦法」(草案),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第二條第一、二階段後之標點符號「冒號」刪除。
(二)第二-一-(一)條修正為:「…共同學科(含體育室,以下同)…推選工作由各系(科)、共同學科分別辦理。」。
(三)第二-一-(二)條修正為:「…但職員人數較少的單位應合併推選…」。
(四)第二-一-(三)-1條修正為:「校友代表之推薦人選,由本校校友總會推薦六至九人,或由校友三十人以上連署推薦一人,每位校友限連署一人。」。
(五)第二-一-(三)-2條修正為:「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之推薦人選,由本校各系科及共同學科各推薦一至二人,或由校內專任教職員三十人以上連署推薦一人,每位教職員限連署一人。」。
(六)第二-二條修正為:「以上各款候選人名單送人事室彙陳校務會議投票,各系科及共同學科依得票數高低順序產生各系科及共同學科教師代表與候補代表各一人、行政人員代表與候補代表各一人、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九人(二類代表各至少三人)及其候補代表九人。」
(七)第三條修正為:「…於出缺後二個月內產生。選任代表因故出缺時,由各款候補名單遞補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八)是否將高商教職員納入校長遴選委員會代表候選人乙節,請人事室徵詢教育部意見。
(九)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附如後),本案另提校務會議法案審查小組、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八、學務處提:有關修訂「本校膳食衛生協調委員會組織要點」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再提行政主管會報研議,目前仍依現行法規執行。
提案九、學務處提:有關本校活動中心中正廳折疊桌椅採購數量、規格及如何兼顧學生活動與全校性其他活動需求案,提請 討論。
決 議:依共同契約規格(代號c1875,長寬高180*75*74cm)採購60張桌子;至二樓體育館桌椅,視「勞保局95年度人員甄試案」之結餘款多寡,再行決定採購數量。
提案十、學務處提:擬修訂「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就學補助款實施要點」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
決 議:
(一)第二條修正為:「本校研究所、學院部、專科部及進修推廣部學生每年學雜費收入總額應提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另文中「騰餘款」係誤繕,應予更正為「賸餘款」。
(二)第三條第二項修正為:「…除學雜費減免有最高使用比例限制不可變動外,其他各項目得流通支應…」;同條文第三項修正為:「上述各款補助辦法…」。
(三)修正通過(修正條文附如後),並簽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提案十一、教務處提:訂定「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95學年度行事曆」草案,提請 審議。
決 議:
(一)請各單位確認各自負責事項之日期。
(二)今(95)年9月14日前應加開校務會議,俾討論校長遴選有關事宜,由人事室擇定日期。
(三)明年寒假開學日期暫訂2/26或3/1兩案,供校務會議代表擇定。
提案十二、秘書室提:有關研擬「本校教職員撰寫校外研習心得報告注意事項」草案,提請 討論。
決 議:文字部分授權秘書室修正後通過(修正條文如附件),並陳校長核可實施。
提案十三、總務處提:有關本校電話分機之權限,是否比照它校做適當之管制案,提請 討論。
決 議:教師研究室分機權限,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行政部門分機權限,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
提案十四、技術合作處提:請 討論「教學發展中心」設置案。
決 議:先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提案十五、技術合作處提:請 討論「流通管理研究中心」設置案。
決 議:先提教學主管會報討論。
*程序討論:因時間因素,本次會議尚未討論之提案,於第7次行政會議(95年6月22日召開)一併討論。
1、學務處提:擬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學生工讀助學金作業要點」,提請審議。
2、總務處提:有關本校財產管理辦法(草案),提請 討論。
3、技術合作處提:修正本校「教師研究獎(補)助實施要點」第三條案,提請討論。
4、技術合作處提:有關本校「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專案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5、人事室提:擬依據本校94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教學主管會報紀要討論事項五決議修正「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新制助教聘任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5條條文部分內容,提請 審議。
散會:17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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