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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9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9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會議紀錄
95年4月20日94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紀錄確認

時 間:95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2時整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許勝雄 羅能清(兼圖書館館長) 邱繼智(兼專進主任) 李貴豐
李麒麟 賴振昌 江 洽 林宏仁 黃健誌 楊敏修 陳綉鶯
張世佳 夏德威 謝承熹 賴金文 歐俊男 鍾 菁 何志峰
李慶長 賴明政(鍾 菁 代) 鄭博文 謝文盛(段瑞華 代)
邱繼智 甘木蘭 陳麗宇
應出席:24位 實到:24位
工作人員:4位(王耘政 黃淑燕 陳雅薰 李後盛)
主 席:許校長勝雄 記錄 :陳雅薰

甲、報告事項(略)
乙、討論事項:
提案一、副校長室提:本校「平鎮分部籌設計畫書」(修正版)(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
(一)分部擬新設各系所應先經相關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另案提校務會議審議。
(二)分部籌設規畫應予補強下列項次:
1.新設系所與學院之架構-
(1)管理學院:資訊管理系、企業管理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系、文化創意行銷系。
(2)商學院:會計資訊系、財務金融系、財政稅務系、國際商務系、商學研究所、財務金融研究所、財金法律系。
(3)人文學院:應用外語系、共同學科、應用中文系、應用日文系。
2.人力規畫:請人事室、教務處再行協商,力求資料正確性,另人事室應儘早召開人力配置會議。
3.財力規畫:加強財源籌措方式。

提案二、秘書室提:本校校務會議代表推選辦法條文修訂案,提請討論。
決 議:彙整各類代表推選辦法,簡化成單一法規後,提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三、教務處提:為辦理本校五專新生甄選入學作業,修訂「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五專甄選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總務處提:擬訂「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場地委外經營部門管理辦法」(草案),提請審議。
決 議:本案先提行政主管會報討論後再議。

提案五、進修推廣部提:進修推廣部94學年度第1學期有二技學生純因興趣跨日間部加選課程,這部分學分並不列計在畢業學分數內,建議學校可否按選課所屬學制規定收費,提請審議。
決 議:仍應依身份別繳交學分費。
提案六、總務處提:有關本校電話分機之權限,是否比照他校做適當之管制案,建請討論。
決   議:請各系主任瞭解各系意見後,於下次會議再議。

提案七、秘書室提:本校校徽圖像修訂案,提請討論。
決 議:
(一)本案投票結果:楷書-9票、隸書-2票、新篆-8票、龍門石碑-3票。
(二)投票結果移送校務會議參考。

*程序討論:因時間因素,為使提案審議周延,本次會議尚未討論之提案,於下次行政會議再行審議。
1、人事室提:擬依據94年12月28日總統公布之大學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及本(95)年1月27日訂定之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校長遴選辦法」條文內容,提請審議。

2、人事室提:擬依據94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教學主管會報紀要中討論事項五決議修正「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新制助教聘任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5條部分內容,提請審議。

丙、臨時動議
教務長:5月20、21日四技二專招生,本校是否比照往例-於5月19日下午即停課以佈置試場?據了解成功高中、台科大係利用晚上10時以後或其空檔時間佈置。
總務長:其他學校可能不像本校如此充分利用空間,本校並無空置教室可利用空檔時間加以佈置。
校長指示:了解鄰近學校夜間教室利用情形及其變通作法,亦可考慮僅夜間部停課以利佈置考場,研提下次會議議定。

散會: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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