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進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1月28日(星期三)早上10時 記錄:連以慧
地點:本校五育樓804會議室
主席:劉瀚宇委員
出席委員:劉瀚宇委員、張旭華委員、張肇明委員、莫積懿委員、
方竹君委員、凌祥發委員、袁漱萱委員(黃瑞傑老師代理)、
伍錦香委員、左閔秀委員、朱瑞愷委員(請假)
列席人員:陶建國老師、苗元欣、張珊妮、呂紹如、連以慧
出席人數:14人 請假人數:1人
壹、主席報告
謝謝各位委員在寒假期間撥空來參加今日的會議。
貳、工作報告
1.依據本校「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如附件一,英文成績單及休學申請書改由第二層(一級單位主管)核定,表格如附件二。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由:102學年度第2學期暑修成績更正申請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相關資料詳見下表,成績更正申請書請參閱附件三。
科別 年級 學號 學生
姓名 課程名稱
(課號) 學期成績
更正前 學期成績
更正後 任課
教師 更正原因
企業管理科 四 E10050420 林富凱 暑修國文(一)
(61001) 32 72 陶建國 遺漏期末考試成績
二、俟審議通過後,即進行成績更正、重新列印林生成績表。
決議:同意林生成績更正。
提案二
案由: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退學標準之學生共計46人,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條「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應令退學」之學生退學規定,審議本學期符合退學標準之學生是否退學。
二、本學期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三分之二者共計黃生等46人,其中序號8石恩蕙(學號E10350327)、序號29洪孟偉(學號E10250531)具原住民身份,依學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多重障礙學生、嚴重情緒障礙學生及派外人員子女學生之學業成績退學,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修習科目其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應令退學」。據此石生及洪生不予學退,故本次符合學則第二十八條退學規定者共計有黃生44人,請參閱附件四。
三、俟審議通過後,即寄發退學通知,通知學生辦理離校手續。
決議:本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共44人,應予退學。
提案三
案由:擬訂定本校「學生申請雙重學籍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則」第二十六條及參考校本部「學生申請雙重學籍要點」訂定之。
二、學生申請雙重學籍要點(草案)及申請雙重學籍申請書(稿)如附件五。
三、本要點擬經本會議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第七、八、九點修正為第六、七、八點;第二、六點修正為「…系(科所)…」。第三點第二款修正為「…所屬科主任、…」;第四點為「…、轉系、…」修正為「轉科」,餘照案通過。
提案四
案由:擬修訂本校「學生選課辦法」,提請討論。
說明:
一、經本校檢視及討論並參考校本部專科部選課辦法,部分條文需予以修訂,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及現行條文如附件六。
二、本辦法擬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
案由:擬修訂本校「學生暑期重(補)修辦法」,提請討論。
說明:
一、經本校檢視及討論並參考校本部暑期重(補)修班授課辦法,部分條文需予以修訂,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及現行條文如附件七。
二、本辦法擬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肆、散會 10:55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1月28日(星期三)早上10時 記錄:連以慧
地點:本校五育樓804會議室
主席:劉瀚宇委員
出席委員:劉瀚宇委員、張旭華委員、張肇明委員、莫積懿委員、
方竹君委員、凌祥發委員、袁漱萱委員(黃瑞傑老師代理)、
伍錦香委員、左閔秀委員、朱瑞愷委員(請假)
列席人員:陶建國老師、苗元欣、張珊妮、呂紹如、連以慧
出席人數:14人 請假人數:1人
壹、主席報告
謝謝各位委員在寒假期間撥空來參加今日的會議。
貳、工作報告
1.依據本校「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如附件一,英文成績單及休學申請書改由第二層(一級單位主管)核定,表格如附件二。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由:102學年度第2學期暑修成績更正申請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相關資料詳見下表,成績更正申請書請參閱附件三。
科別 年級 學號 學生
姓名 課程名稱
(課號) 學期成績
更正前 學期成績
更正後 任課
教師 更正原因
企業管理科 四 E10050420 林富凱 暑修國文(一)
(61001) 32 72 陶建國 遺漏期末考試成績
二、俟審議通過後,即進行成績更正、重新列印林生成績表。
決議:同意林生成績更正。
提案二
案由:103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退學標準之學生共計46人,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條「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應令退學」之學生退學規定,審議本學期符合退學標準之學生是否退學。
二、本學期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三分之二者共計黃生等46人,其中序號8石恩蕙(學號E10350327)、序號29洪孟偉(學號E10250531)具原住民身份,依學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語言障礙、多重障礙學生、嚴重情緒障礙學生及派外人員子女學生之學業成績退學,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修習科目其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應令退學」。據此石生及洪生不予學退,故本次符合學則第二十八條退學規定者共計有黃生44人,請參閱附件四。
三、俟審議通過後,即寄發退學通知,通知學生辦理離校手續。
決議:本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共44人,應予退學。
提案三
案由:擬訂定本校「學生申請雙重學籍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學則」第二十六條及參考校本部「學生申請雙重學籍要點」訂定之。
二、學生申請雙重學籍要點(草案)及申請雙重學籍申請書(稿)如附件五。
三、本要點擬經本會議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第七、八、九點修正為第六、七、八點;第二、六點修正為「…系(科所)…」。第三點第二款修正為「…所屬科主任、…」;第四點為「…、轉系、…」修正為「轉科」,餘照案通過。
提案四
案由:擬修訂本校「學生選課辦法」,提請討論。
說明:
一、經本校檢視及討論並參考校本部專科部選課辦法,部分條文需予以修訂,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及現行條文如附件六。
二、本辦法擬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
案由:擬修訂本校「學生暑期重(補)修辦法」,提請討論。
說明:
一、經本校檢視及討論並參考校本部暑期重(補)修班授課辦法,部分條文需予以修訂,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草案及現行條文如附件七。
二、本辦法擬經本會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肆、散會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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