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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專進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

時間:103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14時
記錄:連以慧
地點:本校五育樓8樓育804會議室
主席:王亦凡委員
出席委員:王亦凡委員、張旭華委員(林文晟老師代理)、郭筱晴委員、楊鎮魁委員、邱怡慧委員(請假)、鄭美滿委員、盧益祥委員(請假)葉清江委員代理、張秀珍委員、郭佳瑜委員(柯家欽委員代理)、朱瑞愷委員(莊月美委員代理)
列席人員:連以慧、張珊妮、苗元欣、王柔懿
出席人數:13人
壹、主席報告 (略)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由:10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更正申請案,提請討論。
說 明:
1、相關資料詳見成績更正申請書,請參閱附件一,p.1 。
2、俟審議通過後,即進行成績更正、重新列印班級成績總表。
科別 年級 學號 學生
姓名 課程名稱
(課號) 學期成績
更正前 學期成績
更正後 任課
教師 更正原因
企業管理科 一 E10250334 林柏勳 人際溝通
(61103) 0 75 方蕾清 前一位同學休學,漏登一欄位
決議:同意更正林生成績。

提案二
案由:102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學分數達退學標準之學生共計33人,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本校學則第27條「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連續兩學期達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者,應令退學」、第28條「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應令退學」等學生退學規定,審議本學期符合退學標準之學生是否退學。
二、連續兩學期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不及格者共計林生1人,本學期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三分之二不及格者共計吳生等32人,請參閱附件二,p.3。
三、俟審議通過後,即寄發退學通知,通知學生辦理離校手續。
決議:連續兩學期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不及格者共計林生1人,本學期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三分之二不及格者共計吳生等32人,予以退學。

提案三
案由:校本部改大後其法規名稱更名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校本部奉行政院103年2月17日核定通過,自103年8月1日起改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二、為因應校本部改名大學後之實際情況,部分法規僅需更改校名,內容不變,提送本會議者共10項,請參閱附件三,p.5。
三、擬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上述各法規自103年8月1日起,法規名稱全數由「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〇〇〇辦法(要點)」更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〇〇〇辦法(要點)」。
決議:各項法規共10項,自103年8月1日起名稱更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〇〇〇辦法(要點)」。

參、臨時動議:無
肆、散會:1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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