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進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時00分 紀錄:呂紹如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第二會議室
主席:張校長瑞雄
出席人員:張校長瑞雄、劉校務主任瀚宇、企管科張主任旭華(請假)、應外科張主任肇明(古綺靚代)、李主任秘書麒麟、人事室王主任素鳯、主計室張主任梅芬、課務組莫組長積懿、註冊組方組長竹君(莫積懿代)、生輔組凌組長祥發、企管科教師代表葉副教授清江(黃瑞傑代)、應外科教師代表鄭講師美滿(請假)、職員代表苗元欣小姐、企管科學生代表林家逵同學(請假)及應外科學生代表何欣泰同學
列席人員:連以慧、張珊妮(請假)
壹、主席報告
(無)
貳、工作報告
課務組
1.召開本校104學年度第2次招生委員會會議
2.召開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3.4.5次轉學生招生委員會會議
3.名開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招生委員會
4.寄發103學年度第2學期課表
5.準備開學相關作業:印製各班課表、各班選課單、教室配置圖表。
註冊組
1.印製103學年度第1學期各班學期成績總表、學期成績排名、教師成績冊等表件存檔備查;寄發成績通知及退學通知。
2.辦理轉學考登記分發、新生報到,共計錄取24人。
3.開學相關事宜:註冊繳費作業、印製註冊程序單、通知復學及轉班學生。
生輔組
1.辦理學生申請轉換產學合作企業,計有20人申請。
2.辦理離校生緩徵原因消滅共10人、儘後召集原因消滅共3人。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由:本校產學合作企業「博大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小林髮廊)申請放棄103學年度專班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該公司104年1月26日來文(如附件一)申請自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放棄103學年度企業管理科專班與103學年度應用外語科專班,共兩班。
二、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產學合作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該企業放棄兩班專班(附件二)。
三、依據本校「產學合作企業進場、名額分配與退場作業要點」第六點第10款:「產學專班之企業違反本要點,另應支付懲罰性違約金100,000元。」(附件三)待博大公司(小林髮廊)繳交上述款項後,方退還專班保證金855,750元。
四、擬經本會審議通過,該公司自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毋須補繳不足之學雜費,且後續有轉班學生或復學生則可編入該班。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案由: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自我評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明:
一、配合校本部「自我評鑑實施辦法」修訂,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四、修訂草案如附件五、現行條文如附件六。
二、本要點擬經本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第三條「本會」修正為「自我」,第四條「本會」修正為「自我評鑑」,餘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無)
伍、散會:下午14時20分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時00分 紀錄:呂紹如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第二會議室
主席:張校長瑞雄
出席人員:張校長瑞雄、劉校務主任瀚宇、企管科張主任旭華(請假)、應外科張主任肇明(古綺靚代)、李主任秘書麒麟、人事室王主任素鳯、主計室張主任梅芬、課務組莫組長積懿、註冊組方組長竹君(莫積懿代)、生輔組凌組長祥發、企管科教師代表葉副教授清江(黃瑞傑代)、應外科教師代表鄭講師美滿(請假)、職員代表苗元欣小姐、企管科學生代表林家逵同學(請假)及應外科學生代表何欣泰同學
列席人員:連以慧、張珊妮(請假)
壹、主席報告
(無)
貳、工作報告
課務組
1.召開本校104學年度第2次招生委員會會議
2.召開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3.4.5次轉學生招生委員會會議
3.名開本校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招生委員會
4.寄發103學年度第2學期課表
5.準備開學相關作業:印製各班課表、各班選課單、教室配置圖表。
註冊組
1.印製103學年度第1學期各班學期成績總表、學期成績排名、教師成績冊等表件存檔備查;寄發成績通知及退學通知。
2.辦理轉學考登記分發、新生報到,共計錄取24人。
3.開學相關事宜:註冊繳費作業、印製註冊程序單、通知復學及轉班學生。
生輔組
1.辦理學生申請轉換產學合作企業,計有20人申請。
2.辦理離校生緩徵原因消滅共10人、儘後召集原因消滅共3人。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由:本校產學合作企業「博大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小林髮廊)申請放棄103學年度專班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該公司104年1月26日來文(如附件一)申請自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放棄103學年度企業管理科專班與103學年度應用外語科專班,共兩班。
二、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產學合作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該企業放棄兩班專班(附件二)。
三、依據本校「產學合作企業進場、名額分配與退場作業要點」第六點第10款:「產學專班之企業違反本要點,另應支付懲罰性違約金100,000元。」(附件三)待博大公司(小林髮廊)繳交上述款項後,方退還專班保證金855,750元。
四、擬經本會審議通過,該公司自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起毋須補繳不足之學雜費,且後續有轉班學生或復學生則可編入該班。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案由:擬修訂「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自我評鑑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明:
一、配合校本部「自我評鑑實施辦法」修訂,修正條文對照表如附件四、修訂草案如附件五、現行條文如附件六。
二、本要點擬經本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第三條「本會」修正為「自我」,第四條「本會」修正為「自我評鑑」,餘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
(無)
伍、散會:下午14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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