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總務處處務會議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總務處處務會議紀錄
時 間:104年11月11日下午2時
地 點:總務長室
主 席:閻總務長瑞彥
出席人員:孫組長秀蘭、顏組長寶龍、陳組長莉玲、王組長有康、劉組長碧芬、樂組長浩然
記錄:張碗屏
一、 主席指示:
(一) 104年11月16日教育部蒞校訪視,總務處的相關工作要分工。
(二) 年度快結束,重大工程支出要注意主計室關帳時程。
(三) 規劃校慶時光膠囊,留待百年後開啟。
(四) 校務資訊系統整合可與其他學校交流。
二、工作報告:
桃園校區綜服組:
1. 圖資大樓、教學大樓刷卡用教職員證及學生證;宿舍用門禁卡。
2. 國際會議廳工期至104年12月14日。
經管組:
1. 本組已於104年11月11日請系科通知退休教師於104年11月30日前搬離教師研究室,若不搬離,總務處再行處理。
2.本組將依餐飲區第7次會議行文廠商,依規定處理。
3.財稅系會聞到餐廳發出的味道,依合約規定由學校負責汰
換增購排油煙機及水洗設備,擬簽請經費,裝設排油煙淨
化器、濾網改善。
營繕組:
1. 桃園校區音響系統將於104年11月17日驗收。
2. 活動中心整修案由校園規畫委員會提行政會議通過,整體規劃書報部核備,構想書撰寫要兩個月。
出納組:
1. 日間教師的超支鐘點費已造冊陳核中。
2. 薪資、出納、零用金系統已上簽議價。
文書組:例行性文書工作。
事務組:
1.104年11月16日教育部訪視,校務細部簡報已交教務
處。
2.全校清潔會盯緊清潔班。
三、提案討論:
提案1:檢陳「有關桃園校區綜合服務組之工程助理梁耀105年度不予續僱」
案,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桃園校區綜服組)
說明:如附件提案說明。
辦法:本提案經總務處處務會議討論通過後,簽會人事室續辦。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2:檢陳「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內公文持送工作細則」,提請討論。(提
案單位:文書組)
說明:為使公文處理具備時效,減少校內公文持送次數與時間,增
進行政效率,特依本校郵件收發處理規定作業要點訂定本工
作細則。
辦法:本提案經總務處處務會議討論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3:教育部來函有關本校校園美食街於消防安檢合格前即行營運,承辦單位明知美食街營運時違反建築管理法令,仍同意廠商先行營運,影響學校公共安全,涉有行政疏失,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1) 由於本校歷年來對建築及消防法規專業能力不足、合約訂
定不明確及過於相信廠商會誠實履約,而使廠商未取得消
防安檢即行營運,需有檢討與改進之處,但本校絕無教育
部來函所指稱之「明知違反建築管理法令」。
(2)經查此案本處相關人員,皆已依契約、會議決議及專家意見,
積極處理,來來公司亦已於104年9月16日取得室裝消防
合格證明,本處並研擬具體改善措施,作為往後承辦人員
SOP作業流程。
決議:就本案103年9月22日開幕,行政疏失相關人員計有承辦
人-余行政助理思慧、張組員素端、楊工程助理修毅;二級
主管-孫組長秀蘭、顏組長寶龍;一級主管-閻總務長瑞彥等
合計6人。本案經處務會議討論後,建請將組長及職員合計
5人予以口頭告誡,並作為平時考核參考;總務長閻瑞彥提
請 鈞長懲處。
四、散會(下午4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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