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進104學年度第1次招生委員會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
104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間:103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10:10
地點:行政大樓六樓A607會議室
主席:張主任委員瑞雄 紀錄:張珊妮
出席人員:張主任委員瑞雄、劉副主任委員兼總幹事瀚宇、張委員肇明、
張委員旭華(鄭惟尹行政助理代)、林委員純如(請假)、閻委員瑞彥、張委員梅芬、黃委員其彥
列席人員:李主任祕書麒麟、莫組長積懿、方組長竹君、凌組長祥發(請假)、
張主辦幹事珊妮、王主辦幹事柔懿、呂主辦幹事紹如、苗幹事元欣、連幹事以慧
壹、 主席致詞(略)
貳、工作報告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25日臺教技(二)字第1030173708號函核定:本校104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為企業管理科450名、應用外語科139名。
二、 依據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產學合作委員會決議通過以下事項:
(一)104學年度計有下列7家產學合作企業退場:「微風廣場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樂雅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禮坊)」、「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翰林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翰林茶館)」、「台灣褲子大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PK褲子大王)」。
(二)104學年度計有下列7家產學合作企業進場:「寒舍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1世紀風味館)」、「台灣大戶屋股份有限公司」、「馬辣國際餐飲有限公司」、「名留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香城飯店集團」、「杰福爾舶樂股份有限公司(Plaza Tokyo)」。
(三)產學合作企業捐助本校招生宣傳費用原每名250元調整為每名300元。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由:修訂本校招生注意事項,提請審議。
說明:
一、 本校招生注意事項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表,修正草案如附件一。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注意事項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注意事項 更改校名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二、為辦理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事宜,特成立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設置要點另訂之。 二、為辦理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事宜,特成立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設置要點另訂之。 更改校名
八、錄取原則:
(十一)甲組登記分發後,若有缺額,其臺北及桃園校區缺額得統一併入丁組(臺北校區)。各科招生名額未達35人時,本校得不招生;各科錄取名額未達35人時,本校得不開班,並退還報名費。 八、錄取原則:
(十一)甲組登記分發後,若有缺額,其台北及桃園平鎮校區缺額得統一併入丁組(台北校區)。各科招生名額未達20人時,本校得不招生;各科錄取名額未達20人時,本校得不開班,並退還報名費。 1. 各校區名稱酌予修正。
2. 因校務運作成本考量,調整丁組招生名額及開班名額。
二、 本注意事項擬經本會審議後,報請教育部備查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案由:修訂本校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明:
一、 本校參考日間部相關要點,並因應實際作業情形,擬修訂本校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二,修正草案如附件三。
二、 本要點經本會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案由:修訂本校招生考試試場規則,提請審議。
說明:本校參考技專校院統一入學測驗試場規則,修訂本校招生考試試場規則,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四,修正草案如附件五,現行條文如附件六。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案由:修改本校乙丙組招生筆試時間表,提請審議。
說明:配合實際作業需求,擬修改乙丙組招生筆試時間表,於各節考試前均增加預備鈴響時間,修正對照表如下:
組別 修正後時間表 現行時間表
乙丙組 13:20預備
13:30~14:30 國文
14:50 預備
15:00~16:00 英文 13:20 預備
13:30~14:30 國文
14:45~15:45 英文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
案由:訂定104學年度招生簡章發售費用,提請審議。
說明:104學年度招生簡章開放網路免費下載及現場購買,建議每份簡章發售80元。
決議:104學年度招生簡章發售費用每份80元。
提案六
案由:訂定104學年度招生考試各組報名費及複查成績手續費,提請審議。
說明:
一、 104學年度甲乙丙組招生採筆試,建議其報名費1,500元;丁組招生採當年度統測成績,建議丁組報名費600元。
二、 104學年度成績複查科目有甲組專業科目、書面審查、口試、及乙丙組國文英文,建議複查成績手續費每一科目50元。
決議:1.104學年度招生考試甲乙丙組報名費1,500元、丁組報名費600元。
2.複查成績手續費每一科目50元。
提案七
案由:訂定104學年度招生工作時程表,提請審議。
說明:104學年度招生工作時程表(草案)如附件七。
決議:工作人員欄中有關「員」之文字一律改為「工作人員」,其餘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0時50分)
104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間:103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10:10
地點:行政大樓六樓A607會議室
主席:張主任委員瑞雄 紀錄:張珊妮
出席人員:張主任委員瑞雄、劉副主任委員兼總幹事瀚宇、張委員肇明、
張委員旭華(鄭惟尹行政助理代)、林委員純如(請假)、閻委員瑞彥、張委員梅芬、黃委員其彥
列席人員:李主任祕書麒麟、莫組長積懿、方組長竹君、凌組長祥發(請假)、
張主辦幹事珊妮、王主辦幹事柔懿、呂主辦幹事紹如、苗幹事元欣、連幹事以慧
壹、 主席致詞(略)
貳、工作報告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25日臺教技(二)字第1030173708號函核定:本校104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為企業管理科450名、應用外語科139名。
二、 依據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產學合作委員會決議通過以下事項:
(一)104學年度計有下列7家產學合作企業退場:「微風廣場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樂雅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禮坊)」、「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翰林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翰林茶館)」、「台灣褲子大王百貨股份有限公司(PK褲子大王)」。
(二)104學年度計有下列7家產學合作企業進場:「寒舍餐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1世紀風味館)」、「台灣大戶屋股份有限公司」、「馬辣國際餐飲有限公司」、「名留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香城飯店集團」、「杰福爾舶樂股份有限公司(Plaza Tokyo)」。
(三)產學合作企業捐助本校招生宣傳費用原每名250元調整為每名300元。
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案由:修訂本校招生注意事項,提請審議。
說明:
一、 本校招生注意事項修正條文對照表如下表,修正草案如附件一。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注意事項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注意事項 更改校名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二、為辦理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事宜,特成立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設置要點另訂之。 二、為辦理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事宜,特成立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設置要點另訂之。 更改校名
八、錄取原則:
(十一)甲組登記分發後,若有缺額,其臺北及桃園校區缺額得統一併入丁組(臺北校區)。各科招生名額未達35人時,本校得不招生;各科錄取名額未達35人時,本校得不開班,並退還報名費。 八、錄取原則:
(十一)甲組登記分發後,若有缺額,其台北及桃園平鎮校區缺額得統一併入丁組(台北校區)。各科招生名額未達20人時,本校得不招生;各科錄取名額未達20人時,本校得不開班,並退還報名費。 1. 各校區名稱酌予修正。
2. 因校務運作成本考量,調整丁組招生名額及開班名額。
二、 本注意事項擬經本會審議後,報請教育部備查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案由:修訂本校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提請審議。
說明:
一、 本校參考日間部相關要點,並因應實際作業情形,擬修訂本校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二,修正草案如附件三。
二、 本要點經本會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案由:修訂本校招生考試試場規則,提請審議。
說明:本校參考技專校院統一入學測驗試場規則,修訂本校招生考試試場規則,修正草案對照表如附件四,修正草案如附件五,現行條文如附件六。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
案由:修改本校乙丙組招生筆試時間表,提請審議。
說明:配合實際作業需求,擬修改乙丙組招生筆試時間表,於各節考試前均增加預備鈴響時間,修正對照表如下:
組別 修正後時間表 現行時間表
乙丙組 13:20預備
13:30~14:30 國文
14:50 預備
15:00~16:00 英文 13:20 預備
13:30~14:30 國文
14:45~15:45 英文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
案由:訂定104學年度招生簡章發售費用,提請審議。
說明:104學年度招生簡章開放網路免費下載及現場購買,建議每份簡章發售80元。
決議:104學年度招生簡章發售費用每份80元。
提案六
案由:訂定104學年度招生考試各組報名費及複查成績手續費,提請審議。
說明:
一、 104學年度甲乙丙組招生採筆試,建議其報名費1,500元;丁組招生採當年度統測成績,建議丁組報名費600元。
二、 104學年度成績複查科目有甲組專業科目、書面審查、口試、及乙丙組國文英文,建議複查成績手續費每一科目50元。
決議:1.104學年度招生考試甲乙丙組報名費1,500元、丁組報名費600元。
2.複查成績手續費每一科目50元。
提案七
案由:訂定104學年度招生工作時程表,提請審議。
說明:104學年度招生工作時程表(草案)如附件七。
決議:工作人員欄中有關「員」之文字一律改為「工作人員」,其餘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0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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