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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
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
103年10月09日 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確認

時 間:103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10分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廳
出席人員:劉瀚宇、邱繼智、王維民、李昭慶、李麒麟、廖文豪、黃其彥、曹立妍、尹敏芳、張梅芬、王素鳳、李貴豐、夏德威、王亦凡、王美慧、張世佳、陳恩航、林維珩、蕭幸金、林岳祥、孫克難、張旭華、許瑞娟、郭筱晴(李幸瑾代)、賴栗葦、莊靜芬、吳世忠、邱宜文、談玉儀、張翠寶、張婕、孫彩卿、李玉立、賴明政、張肇明、鄭美愛、林春龍、歐俊男、林麗容、林容如、謝承熹、莫積懿、楊雲明、林純如、盧智強、閻瑞彥、潘慈暉、盧益祥、唐日新、許晉龍、史育英、周旭華、張麗萍、史穎君、賴暄堯、謝文盛、李慶長、葉清江、陳瑋瑜   
應出席:82位
實到:60位(劉副校長瀚宇同時擔任進推部主任、李研發長麒麟同時擔任國商系主任)
請假:11位(江淑玲、范振乾、黃耀輝、陳勝源、李志偉、楊峰端、沈慧敏、張窈菱、鍾菁、唐震、謝銘仁)
未到:9位(朱士晉、陳羽寧、王柏堯、謝采欣、李芊槿、黃怡珍、鄭元智、江智賢、許筑淵)
工作人員:2位(王有康、李明才)
主 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盧晴鈺代
甲、報告事項:

壹、主席報告:
個人上任到今天剛好是第五十一天,記日子並不是說像當兵一樣,我已經在數饅頭等待退伍,而是感覺時間不夠用,過得那麼快,轉眼已經過了半百(天),在各位同仁的幫忙和努力下,校務能夠持續的推動。不過接下來明天的畢業典禮,下星期的校務諮詢委員會,八月一日的改名大學活動,桃園校區的持續建設,還是需要大家群策群力,以讓各項工作可以圓滿地進行。
本校是一個傳統的名校,就個人近日拜訪校友和各界的心得,外界對本校有很大的期待和期望,所以我們更應兢兢業業,努力辦學,以回應學生和家長和社會的期待。以下就個人近日接觸所得,本校需要持續努力改善的事項有:
首先要強調的是教師教學品質的改善和提升。本校有將近兩百位專任老師和超過五百位兼任老師,在加上學制複雜,課程眾多,所以更要注重所有課程的教學品質。尤其是跨學制教學的老師更要特別注意學生特性的不同,例如對同一個科目,教一般四技的同學和教專科進修班的同學就不能用完全一樣的教材和教法,對學生的期待也要有所不同,所謂因材施教也。但不管教甚麼,用心最重要,老師是否認真教學,學生絕對可以感受得出來,希望所有老師要隨時提醒自己,把書教好是第一個也是最基本的責任。
其次是學校基礎設施和教職員工服務態度的改善,我們既然是商業大學,大家對一家商業公司的期待一定是窗明几淨,氣氛和善。學校因歷史悠久,很多設備難免老舊,但我們一定要建立起很好的維護和保養的制度。很多人笑我們說清華交大都有將近百公頃校地,中正、暨南有一百多公頃,東華、屏科大有兩百多公頃,但教育部給的錢好像沒有按校地大小來分的,所以我們臺北兩公頃的校地相對來講應該很容易維護。雖然是玩笑話,但也不無道理。總務處要建立起良好的維護制度,學校每個人都要愛惜公物的使用,並隨時反應任何有問題的地方,讓學校的教學與學習的環境愈來愈好。
另外商業也是要強調服務的精神,我們很多同學畢業之後都是進入服務業工作,所以在校時要學習服務的精神,服務的精神只有十六個字,那就是「彎腰微笑、眼明手快、心美嘴甜、吃苦耐勞」,我想具備這種態度的學生一定是企業界爭相要聘取的學生。但我們若要教導學生有這些態度,所有教職員工都必須先以身作則,因為言教不如身教。所以大家在校園裡盡量和顏悅色,處理事情(尤其是學生的事情)不推拖,做事積極主動,讓大家每天愉悅地在此教學求學和工作。
當然其他要持續努力的方向還很多,包括:學校形象和知名度之提升、產學合作之加強、研發能力之提升、校園國際化之加強等等,我們就一件一件慢慢努力,讓學校愈來愈好。
本校教育目標訂為培養學生具備有專業素養、國際視野、社會關懷等三項,未來在經過討論和共識之後,希望可以把品格加進來,例如變成「專業素養、優秀品格、社會關懷、國際視野」,當然大方向來看社會關懷有包含品格在內,但對於培育未來國家商業棟樑的本校,強調學生要具備良好的品格絕不為過。近日大家在媒體上看到的弊案,不管是大(葉XX案)是小(某教授坐高鐵案),都是個人的品格出了問題,未來我們學生都可能是經理級以上的人物,具備良好品格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最後個人再次強調在就職典禮上所期許所有老師和同學的十六個字,那就是「走出校園(大學不在是象牙塔,老師要帶學生走出校園以知識服務社會,並發揮北商的影響力)、廣結善緣(各高中職、各中小企業、各法人、各政府機關都是我們合作的對象,要走出校園接觸才能廣結善緣),爭取資源(支援)(Resource and Backup,有善緣才能爭取資源),培養狀元(進入本校就讀的都是非常優秀的學生,如何讓他們發揮自己的潛能和實力,是我們學校和老師責無旁貸的責任)。」
再次謝謝大家的支持、鼓勵和幫忙,讓我們攜手共進,為一所偉大的大學而努力。

貳、宣讀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並報告各項決議案執行情形: 
一、教務處提:本校「改名商業大學計畫書」(修正2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為配合桃園縣市合併,本校平鎮校區更名為桃園校區,本校改大計畫書內容有提及平鎮校區部分一併修改為桃園校區。
(二)為加強國際化,規劃成立一級單位國際事務處,並納入改大計畫書本校組織規程草案中。
(三)平鎮校區第二階段發展學生總容量以擴充至2000人為目標,其初始將研議配合平鎮校區硬體工程及紓解臺北校區,暫先考量由原有7科調撥105名五專學生至平鎮校區3系之新設五專部,預估將可達到525名五專部學生數。而本規劃未來將配合系科特色發展及兩校區運作情形,並依部訂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循校內程序進行討論。
(四)本計畫書全文之文稿,由邱代理校長、李主任秘書、李研發長、李總務長及張主計主任組成之研修小組,負責修飾完妥後報部備查。
執行情形:本案已奉教育部核定103年8月1日改名商業大學,相關後續事宜將於工作報告中說明。

二、人事室提:修訂本校「教師借調處理要點」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本校「教師借調處理要點」第18條修訂後條文如下:
第18點 借調期間之年資,於辦理退休、撫卹、資遣時,其採計規定各依相關法令辦理。教師借調擔任須繳付或得補繳退撫基金之職務期間,得依規定採計退休、撫卹年資。教師留職停薪借調至依規定毋需繳付退撫基金之財團法人機構、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或擔任政務官等之任職期間,不得採計退撫年資。
執行情形:本案已於4月11日簽奉校長核定,並送各單位及陳送教育部備查在案。

三、教務處提:修訂本校「學則」第16條之規定,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本校「學則」第16條修訂後條文如下:
第16條 …
持海外中五學制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本校大學學士班者,應於註冊入學後補修至少12學分,其修習科目別由各學系訂定之。
執行情形:照案執行。

四、教務處提:訂定本校「103學年度行事曆」(草案)乙案,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如政府行政機關放假時間若有修改,將彈性調整本校行事曆。
教務處回覆修正: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處公告修正本校103學年度行事曆:103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04年2月24日,另2月27日(二二八紀念日),4月6日(清明節)及6月19日(端午節)補假1日。
執行情形:已照案執行,未來依此配合辦理。

五、秘書室提: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修正乙案,提請備查。
決 議: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第2、9、11至14條修訂後條文 如下:
第二條 …
辦理自我評鑑時當學年度及前一學年度成立之系所,免辦理當次自我評鑑。
各類評鑑內容參酌教育部公布之評鑑項目及本校特色訂之。
前項各款之評鑑內容,送指導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九條 各類自我評鑑之結果評定分為「通過」、「有條件通過」及「未通過」三種。
自我評鑑結果及評鑑報告應公告於本校網頁,各類評鑑結果依下列處理方式辦理後續持續改善並接受成效追蹤與考核:
一、通過:提出自我提升計畫,追求卓越精進。
二、有條件通過:提出自我改善計畫,一年後接受追蹤評鑑。
三、未通過:提出自我改善計畫,一年後接受再評鑑。
第十一條 受評單位對於自我評鑑結果認為有疑義時,得提出申復申請,其申復準則另訂之。
第十二條 自我評鑑所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第十三條 各受評單位得自行訂定自我評鑑實施要點。
第十四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送請本校指導委員會審議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執行情形:本案業經校長核定通過,並公告實施。

六、【臨時動議案】國際商務系李麒麟主任提:
(一) 本系學生反應通識課程應開放與他系共同選修上課,以增加多元學習的機會,並相互提升學習成效。
(二) 學校推動重大事項時,應即早發文通報各單位,例如教師評鑑的實施,應即早通知各位老師,以做充分的準備。
(三) 由於進修推廣部二技學制之招生情況不如預期,所以收到的學生素質也每下愈況,如有許多學生進來就讀後發現無法適應而辦理休學,應儘速面對此一問題進行研商。
決 議:
(一) 由於本校103學年度即將改大,有關通識課程開課部分,如有與各系所開課課程科目及通識課程學分數產生採計等問題,請各系與通識教育中心共同討論。
(二) 本校教師評鑑準則於去年12月已修訂通過,訂於今(103)年8月1日實施,由於本校申請各項計畫如教學卓越計畫即訂有應實施教師評鑑等申請門檻的規定,因限於辦理教師評鑑之急迫性,本學期可依新法試辦,請人事室進行相關事項的辦理,並發文通知各系所教師。
(三) 由於國際商務系進修部二技招生報名人數少,且該系重視英文,有些新生入學前又非修讀國貿,所以學習較易產生問題,因103學年度招生簡章已訂定,請該系可調整明年度的招生相關規範。另為因應本校進修部二技招生較為困難,後續也可進行評估調整上課時間、招生策略及招生學制等問題。
執行情形:
(一)(通識教育中心回應)103學年度起,四技學生有跨系選修的時間(每週二下午第五、六堂),另有關學分採計問題,本中心已於這學期與相關科系討論,並已解決。
(二)(人事室回應)有關教師評鑑準則進行試辦,本室已於4月8日行文各教學單位進行試辦,教師自評部分請於6月30日完成,系所中心室初評部分請於7月15日完成。
(三)(國際商務系回應)招生情形之問題,主要係因本系有兩班,人數較多。該現象已陸續和各老師討論,解決之道尚研議中。

參、各單位工作報告:請詳參書面工作報告,另補充報告:
一、 教務處:
(一)有關本處書面工作報告出版組所提供第1點,本校自我評鑑整個法規已通過。除這學期賡續積極辦理KPI外,103學年度開始,就即將納入自我評鑑之程序,首先仍請各所系科先辦理自我評鑑,並盼這學期能完成。根據教育目標,剛校長已提示原三大教育目標,現新增另一目標「優秀品格」,此目標未來亦將訂定核心能力,根據校核心能力,各所系科應訂定所系科核心能力。各所系科培育所需人才時,應擬定課程規劃、教學策略、資源設備整合等策略,如何能達成培育該種人才之能力及目標,根據所訂的策略及實施方案再來明訂指標。現在評鑑精神和過去不太一樣,過去強調投入和過程,部分為產出;未來幾乎完全考慮學生的學習成效(output、outcome)。故各單位訂定KPI時,應注意未來發展趨勢-重視學生學習成效,此亦是上次劉維琪校長至本校演講所分享有關未來評鑑方向。根據KPI指標訂出後,校方會統整學校發展特色,包括校院系特色,研發處會訂定20-30個去看各單位KPI指標達成狀況,再給予分配競爭性之獎勵經費,同時這些指標亦是學校控管未來評鑑機制,若無達到這些指標,各系所應有改善措施,訂定自我改善機制,再回歸到檢討教育目標達成之情況。此為103學年度很重要之工作。
(二)有關本校改名商業大學奉教育部核定後,目前正積極籌設工作。校長亦指示有關上次教育部改大訪視意見,必須列入追蹤管制,本處現預擬2-3個月將有一次改善機制之查核,大約10月31日各單位就需填報資料,其他時間點為12月31日以及下學期3月底。預期明年5月份,因依規定改名1年內教育部會訪視改大實施狀況,改大後訪視將到各院各系去看。改名過程行政單位扮演重要角色,訪視則看各單位。改名滿2年以後,第2年至第3年之間需接受改大評鑑。感謝各單位這段時間為改大所努力奉獻之同仁,將簽請校長給予獎勵。
(三)本校「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成效指標」等三項指標,皆表現不錯。惟近3年來因自籌數低於學雜費收入,不符合「財務指標」相關規定,故本校103學年度學雜費收費基準不調漲。
二、學生事務處:
(一)後天是本校畢業典禮,此係為重要活動,請各委員踴躍出席。
(二)每年暑假本校皆派國際志工隊,以往皆至越南,現因越南發生問題,已接洽移往馬來西亞,但因至馬來西亞費用較高,故於畢業典禮時將義賣花與巧克力,請各位多予支持,讓同學有經費可前往馬來西亞。
三、總務處:
(一)暑假期間,六藝樓及大門口將進行整修工程,請各主任和同學說明,該區域盡量不要排課及辦理相關活動。
(二)103學年度起,本校停車場收費可採半年繳或全年繳方式辦理。
四、進推部:推廣教育收入成長431.32%,此係因當時變更科目而移至進推部承辦,感謝主計室及企管系之協助。102學年度在本部同仁努力之下,從原本3班增加至臺北5班、桃園增加2班,當時總共375位學生,對學校校務基金之挹注有幫助。原本今年可增加至500位,佔全國四分之一的學生,但後因教育部相關政策考量而刪減。雖今年無法如願增至500位,但仍能維持去年情形,在此感謝本部的同仁。
五、圖書館:本館自動化更新系統完成,5月已上線,目前運作皆正常。其中新增部分功能,在此簡單說明:第一為電子書的製作系統。未來各老師可將講義各類文件用簡單方式做成電子書,傳至雲端,學生透過ipad或手機等裝置皆可閱讀。第二為設置本館APP。過去和讀者聯繫僅使用e-mail,現在聯繫方式增加下載APP,此已設計好,待審查通過後,未來免費下載APP,各消息可透過此方式傳送。第三為入口網站統一帳密服務。第四為資料建構模組。過去推薦圖書需填書單,現僅需進入建構系統尋找關鍵字點選即可。第五為閱讀地圖。未來系上或教師可指定引導學生入學需閱讀哪些書目,可建構閱讀地圖之功能。該軟體特別感謝總務處協助及評鑑委員審查。未來會做些介紹,讓老師知道如何使用。
六、體育室:本週是教職員工老師體適能檢測週,請各位老師蒞臨本室檢測自己體能。該資料會輸入電腦,每年檢測皆有評估表,讓您瞭解自己身體狀況,希望多多參與。
七、軍訓室:現今社會各種詐騙手法越來越多元,最近本校同學因在外購物個資外洩,接到詐騙電話,當下因同學太過緊張未經查證即依對方指示操作,所以被詐騙金錢。詐騙手法最常見者,包括:自動提款機匯款或是以超商ibon遊戲平台操作方式。這部分已請教官利用上課或各集會時機,向同學加強反詐騙相關資訊及案例宣導。並在學校網頁亦公告反詐騙資訊、案例宣導及模擬狀況,這部分亦請各師長協助提醒同學上網去觀看內容,以防遇到狀況才知道如何應變,避免未來再有此狀況發生。
八、人事室:6月18日將召開臨時校教評會,請各單位若有需提校教評會討論之提案,請於6月13日前,將簽奉核准之書面資料送至本室,俾利辦理後續提會事宜。
九、主計室:請參閱書面補充資料,本校校務基金5月份之收支餘絀表,請酌參。
十、空中進修學院:本院6月1日已開始招生,透過網路報名。本次招生宣傳,除顯見之宣傳布條外,因網路滲透力很強大,故本次主要增加臉書宣傳,請各委員上網搜尋按讚並分享,此效果會非常大,華視已將他們加入我們粉絲團,廣告效力應會更強大,感謝大家對空院之支持。
十一、經費稽核委員會:
由經費稽核委員會林召集人純如進行本校「102年度校務基金決算稽核報告」(請參閱書面資料)。

校長指示:
(一)剛圖書館所提各種好用功能,請將相關使用說明書放置於網站。另APP現僅為android版,未來亦可開發iphone版。
(二)電算中心近日應將發文至各單位,本校已申請到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網域名稱(ntub.edu.tw)。未來各位電子郵件地址為@ntub.edu.tw,此底下透過gmail系統,應會很穩定。未來學校各單位網頁,同仁請統一以公務信箱(@ntub.edu.tw)聯繫使用,請電算中心持續推動。

*張教授肇明(資研所教師代表)提問:
有關學校各部門預算係以一整年為編列期間,但學校8月改大後之部分組織調整,包括:教學單位院級成立、部分系所合併、新設國際事務處單位等事宜,針對此部分預算,主計室是否有因應方式,讓新設單位運作有執行經費,或是在此之前,將有經費重分配等相關會議召開?
主計室回應:
(一)本室現刻正修改本校「預算分配原則」,目前蒐集各學校資訊,未來亦將徵詢各單位意見,彙總整理後會有一些改變。若單純就下半年調整因應事宜,校務基金運作尚無困難。
(二)藉此再關於決算稽核報告,有關第一點收入減少補充說明:
1.102年政府補助約5億元,後續因立法院統刪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約1780萬)、員工交通費(約490萬)、文康活動費(約73萬)。立法院統刪約2344萬元,教育部實質補助僅減約1133萬元,相對起來,本校政府補助實質收入表面上數字看起來政府補助減少,其實是因禍得福多出1200餘萬。學雜費收入之減少,係因高商停招,減少221位學生,空院102年招生減少945位,專進招生增加363位,整體學雜費收入不如預期
2.利息收入部分,則因校務基金墊付桃園校區工程款,政府補助4.76億尚未歸墊,故基金存款規模降低,利息相對減少。

乙、提案討論:
提案一、研究發展處提:為完成本校升格商業大學之校徽甄選業務,敬請惠予協助進行後階段校徽票選作業。
說 明:本校新校徽甄選作業第一階段,業經學生會作業完成,票選前三名,獲選者之圖示與設計理念如附件,請參閱。依校徽甄選辦法第七條規定,後階段擬利用本次校務會議辦理複選。本辦法規定甄選結果,正選一名(獎金壹拾萬元整)。佳作二名(獎金壹萬元整)。
辦 法:依本校校徽設計甄選辦法辦理。
決 議:
(一)票選結果為編號1為11票、編號 2為31票、編號3為9票。
(二)本校校徽甄選結果,正選一名為編號2,設計者為朱建安/宇騰設計工作室。佳作二名為編號1及編號3,設計者為黃郁雯/本校五專部資管科學生、高毓宏/永創設計。

提案二、秘書室提:本校103-104年度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聘任乙案,提請同意。
說 明:
(一)本校101-102年度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任期係自101年1月1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業經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同意在案。
(二)因前任賴校長於102年9月請辭校長職務,依本校人事室簽見及教育部臺教人(二)字第1020148982號函示說明五略以:「...自人事凍結之日起至新任校長就任之前,如有委員會職期屆滿情形,得由原擔任之委員暫時續任至新委員產生止」。故現今校務基金管委會之委員,除每年輪值科系委員已替換為本屆輪值科系委員外(企管系、國商系),其餘委員皆仍由前屆(101-102年度)委員暫續任之。
(三)依本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五點所示:「本會置委員9-15人,由校長、總務長及主計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校長遴選提經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之。其中不兼行政職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必要時得聘請校外專業人士參與」;本要點第六點所示:「本會委員任期2年,連選得連任1次。」張校長於103年4月16日就職,現已遴選本屆委員人選,名單如附件所示,提請本會議同意聘任。
(四)本案待本會議同意後,將再移請人事室發放聘書。本屆委員任期自103年6月5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為止。
(五)另有關輪值系科(企管系、國商系)委員聘任案前經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先通過在案,並已發放聘書。
(六)檢附本屆(103-104年度)委員名單、前屆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名單及本屆經費稽核委員會名單。
辦 法:經本會議同意後,聘任本屆委員,並再移請人事室發放委員聘書。
決 議:同意聘任。
附帶決議:兼行政主管委員,隨行政職務異動。

提案二、人事室提:本校業奉教育部核定,自103年8月1日起改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業務實際需要,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校組織規程修正一案,前報奉教育部103年1月21日臺教技(二)字第1030009474號函核復,同意溯自102年8月1日起生效;合先陳明。
(二)茲以本校將自103年8月1日起改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爰配合修正本校組織規程銜名,並為應業務實際需要,經配合修正(組織規程)規定,其修正情形詳如「本校組織規程修正草案總說明」。
(三)本案為慎重計,經請校長主持,分別於103年5月6日及14日召開2次研修會議,俾求週延;復提經本學期第8次行政會議審議修正通過在案。檢附本校組織規程修正草案對照表暨修正草案各乙份。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並陳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 本校「組織規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修正如下:
第三條

二、管理學院:
(一)企業管理系(四技「含進修部」、二技「含進修部」、五專)暨商學研究所(碩士班、高階企管碩士EMBA在職專班):四技(含進修部)、二技(含進修部)、五專
(二)資訊管理系:四技(含進修部)、二技(含進修部)、五專
(三)應用外語系:四技、二技(含進修部)、五專
(四)商學研究所:碩士班、高階企管碩士(EMBA)在職專班
(四)(五)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碩士班
(五)(六)學士後流通管理與行銷服務學士學位學程:二技

(二)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一)企業管理系暨商學研究所,其「暨」字表示,商研所可維持在學術上獨立運作,且為維持其特色及未來發展,商研所可成立自己的所務會議等。
(二)本校「組織規程」中,將EMBA在職專班放置於商研所。但實際運作上所務委員會成員可擴大至全院更多相關教師之參與,未來招生亦可分組。未來的實際執行細節,校方會盡量以管理學院之整體角度,來執行EMBA課程。
(三)有關本校組規修訂及兩單位更名整併案,請人事室及教務處雙軌進行。


*張肇明教授(資研所教師代表)發言:
(一)本提案說明第3點有遺漏之處。本校組規研修過程中,除經2次研修會議及行政會議討論外,尚經校務發展委員會討論,說明第3點卻完全未提及。校務發展委員會中亦做許多實質改變,如:國際商務系改歸於財經學院…等。其中組規第3條有關學術單位之歸屬,與校務發展委員會決議有出入。當時曾提出企管系及商研所該兩單位應予以合併,校長當天已裁決更名為「企管系暨商學研究所」。該案亦與本次會議提案七之員額及師生比有關。校務發展委員會1年才開1次會,係很重要之會議,這部分請研發處或人事室說明。
(二)本人認為EMBA不應歸屬在商研所。當時EMBA成立背景,乃因北商當時僅有商研所一個研究所,分成資管組、國際商務組、企管組,但假以時日,現已有六個所(包含系所合一者)。上次在教務處所召開之招生會議中,提供這幾年學生報到率情形。在我印象中,商研所連續3年報到率都僅約50%。雖有此名額,但招生卻流失學生,故站在學校最大利益以及改大時刻,EMBA班應歸屬在管理學院,由管院經營。員額亦可有一部分移至財經學院,資源分配必須要平均,以增益EMBA班收入之財源,希望各委員在此方面可表示意見。
(三)企管系這幾年進來許多年輕的助理教授,因本校八年條款,這些老師皆很積極,去年競爭性獎勵分配,企管系名次皆排在前面,表示這些教師皆很優秀。年輕教師進到這學校來,滿懷熱血,上課卻僅上五專的課,對學校是種損失,欲讓年輕教師付出他們的時間,僅行政合併不夠,建議商研所應將課程分享出來,讓年輕教師來上,這樣才能讓學校走得更快更遠。目前商研所僅3位老師,除正規碩士班外又有EMBA班,其學生資源非常多。就整體學校最大利益考量下,排課時應讓企管系這些年輕教師有機會參與。

*張所長世佳(商研所)發言:
(一)在上次校務發展委員會中,校長承諾給我們一點時間做適度處理,並非已經決議。今日校長所做決議亦認為在企管系及商研所合併過程中,行政整合運作、但學術獨立運作,學術獨立運作包括:所務會議、所教評會、課程委員會。和校長討論結果,商研所設召集人來處理學術獨立運作,同時將EMBA放在商研所底下運作,EMBA設有執行長。行政整合,學術部分依其特色著力。
(二)剛校長所提係教育部規定,EMBA須放置商研所底下。EMBA招生除今年11名外,前2年皆為滿額15名。今年為何11名,係因當時賴校長對本所合併政策未定案,嚴重影響本系教師行政及授課情緒,並非如張教授所言皆不足額,亦非50%,該認知錯誤。另外各所皆可成立自己的EMBA,財金系就曾申請過EMBA,但未申請通過,故亦並非僅可放置管院底下,本來各所皆可成立自己的EMBA去運作。
(三)商研所原本MBA及EMBA的課,也是有外系老師授課。MBA最多參與外系老師者即為企管系,EMBA這塊教師更多,學校很多老師幾乎都授課過,並非僅是所上三位教師上課,談論事實應講求證據。EMBA課包括在座研發長、葉清江教師都授課過。只是因企管系新進教師越來越多,課要不斷地分享出去,這也是必然要走的路。也用到一些臺北大學老師、一些實務老師,包括最近新進會計教師。可以去看看我們的課表,,這些都是事實。

*校長說明:
(一)當然本人很贊成EMBA是整個管理學院的EMBA,但根據教育部規定,EMBA需附在研究所上,無法放置管理學院之層級,故組織規程仍須如此表示。但實際運作上,所務委員會可擴及全院參與,招生亦可分組。
(二)一般研究所成立2年後,即可成立在職進修碩士專班。但現在總量管制,即使教育部准許成立,學生員額仍需協議挪動調整。

*張主任旭華(企管系)發言:
因本案涉及本系,還是要為本系教師請命。一開始向校長提出本系盼能成立研究所,係因系上10餘位教師,至少15位教師皆是博士學歷,有研究能力且有意願指導學生,故希望能在系上成立研究所,讓老師們有研究生可指導。但依校長目前裁示結果,似乎是商研所靠行企管系,讓人認為企管系有研究所,但對本系教師來說實際上卻是沒有,因為在學術教學上是分開的,此對本系教師來說很不公平,扼殺他們的發展機會。

*王主任素鳳(人事室)發言:
若是系所整併,需經過校方相關會議流程,再報教育部核定。若合併案未先經教育部核准,就已先納入組織規程,可能將造成組織規程核定上延宕之問題。

*邱教務長繼智(教務長)發言:
本案並非成立新系,類似更名或合併。因現非陳報合併程序之時間點(年底前),將再與教育部聯繫。分雙軌進行,先更名,之後本處會配合教育部期程,整併計畫另案提報。

提案三、秘書室提:訂定本校「校務會議設置辦法」(草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為配合本校自103年8月1日起改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及組織編制之調整,擬訂定本校「校務會議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草案如附件1-1、1-2。
(二)本辦法經依大學法相關條文(如附件2-1)、本校組織規程第29-30條(如附件2-2)、「校務會議代表推選辦法」(如附件2-3)及「校務會議議事規則」(如附件2-4),並參考國立各大學校院台北科技大學等6校校務會議相關規定(如附件2-5),擬將本校現行之「校務會議代表推選辦法」、「議事規則」整併為「校務會議設置辦法」。
(三)另校務會議之代表部分,經依本校改大後行政組織之調整及新設學院、系、所修訂如下:
1.當然代表修正部分為:原學術單位一級主管改由各學院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為代表。
2.教師代表:由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及體育室選舉產生。專任講師以上教師每五人置代表一名,餘額為三人或四人者,得多推選一名。
3.其他人員為研究人員、教官、助教代表一人,職員代表二人,技工、工友代表一人。
4.學生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全體代表十分之一。
(四)本辦法其餘各條文並考量實際運作情形酌作文字修訂,請 討論。
(五)本辦法提經103年5月8日行政會議通過,俟本會議通過後於103年8月1日開始實施,本校原「校務會議代表推選辦法」、「校務會議議事規則」予以作廢。
辦 法:本辦法提請本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於103年8月1日開始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四、人事室提:修訂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暨配套措施辦法」乙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本案前依本(103)年2月13日本校102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評審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將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暨配套措施辦法續送研商小組參酌各系所中心意見研議辦理。嗣經本年4月7日研修小組第5次會議決議,由本室依各教學單位意見,提供2至3個修正版本,陳報新任校長核奪。本年5月12日研修小組再召開第6次會議,就校長核示之方案-兼採財務金融系及多數系所建議版本,進行討論,並決議提校教評會審議。
(二)本修正草案修正內容如下:
1.兼採財務金融系及多數系所建議版本,並配合本校教師評鑑準則規定將原8年條款規定修正為「本校新進教師經聘任後,助理教授須於到職後8年內升等為副教授,副教授須於到職後10年內升等為教授,如未能升等則視為待觀察,應於2年內接受教師評鑑,評鑑結果為良以上者,以後每兩年須再接受教師評鑑,直到通過升等為止;評鑑結果為尚待改進者,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提經各級教評會決議通過並報請教育部核准後,不予續聘。」
2.增列未依限升等之教師於待觀察期間不予晉薪、不得超支鐘點且不得於校內外兼課、兼職。
3.修正兼任行政職務與執行計畫之延長升等年限規定。
4.增列本次修正條文適用範圍包括91學年度第2學期起進用之新進教師。
(三)另本修正草案依程序修正通過後,因係立即適用於91學年度第2學期起進用之新進教師,從而修正前依原規定已屆滿8年升等年限之教師,於103學年度即須接受教師評鑑。
(四)檢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及修正草案條文各乙份,請 審議。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
(一)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暨配套措施辦法」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三項修正如下:
第三條
本校新進教師經聘任後,講師須於到職後8年內升等為助理教授,助理教授須於到職後8年內升等為副教授,副教授須於到職後10年內升等為教授,如未能升等則視為待觀察,應於2年內接受教師評鑑,評鑑結果為良以上者,以後每兩年須再接受教師評鑑,直到通過升等為止;評鑑結果為尚待改進者,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提經各級教評會決議通過並報請教育部核准後,不予續聘。

兼任本校副校長、一二級主管、學術單位襄助教師及其他相關行政職務滿一年,得延長一年升等期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

(二)餘照案通過。

提案五、人事室提:修訂本校「教師評鑑準則」,提請審議。
說 明:為配合本校「新進教師限期升等暨配套措施辦法」修正草案第三條規定,增訂本校教師評鑑準則第十三條條文第二項。
辦 法:經本會議審查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秘書室提:本校改大後其法規名稱更名乙案,提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校奉行政院103年2月17日核定通過,本校自103年8月1日起改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二)為因應本校改名大學後之實際情況,部分法規需修訂內容,部分法規仍適用僅需更名即可。
(三)本室彙整全校各單位所提供法規資料,全校法規共580餘種。其中共計59種法規,其於新(修)訂時,最高通過層級需提送至校務會議審議。
(四)在59種法規中,有31種法規(辦法或要點),僅需更改校名,內容不變,詳如附件1。上述各法規自103年8月1日起,法規名稱全數由「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附設〇〇)〇〇〇辦法(要點)」更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〇〇)〇〇〇辦法(要點)」。
(五)另餘28種法規(辦法或要點),尚需修訂內容,詳如附件2。上述法規,除法規名稱亦自103年8月1日起全數更名外,至於內容修訂部分,仍請各單位依相關會議程序,依序提送各層級會議審議,以完備法規修訂程序。
辦 法:經本會議審議通過後,上述法規自103年8月1日起全數更名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〇〇)〇〇〇辦法(要點)」。
決 議: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空院及電算中心部分法規名稱,因改大體制異動,亦請配合本校「組織規程」修訂調整。

提案七、教務處提:本校104學年度各所系科學制招生名額,提請討論。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頒訂之「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100.8.3修正版)辦理。
(二)本校104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及各學制招生名額分配說明如下:
1.因各所系科學制招生名額未符增量申請條件,本校不提出104學年度增量申請。
2.由商學研究所調減一般生4名,以1換1.25比例流用至高階企管碩士在職專班(EMBA)5名。
3.由臺北校區現有七系調減之日四技名額70名(各系10名),以同比例流用至創意經營學群三系日四技56名,及以1換2比例流用至創意經營學群三系日二技28名。
4.104學年度財金科夜二專停招30名,限以2換1比例流用至財金系進四技15名。
(三)調整後之本校104學年度各學制招生名額及分配如「總量作業用表及招生名額分配表 (草案)」。(詳附件)
(四)因教育部尚未公告104學年度總量作業用表及招生名額分配用表,擬暫依103學年度報部格式填列以利後續校內審議程序。
(五)配合教育部預計於本(103)年6~8月陸續公告「四技申請入學」核定人數及「師資質量考核」核定結果,因函復報部期程緊迫,將以專簽方式另行辦理生額調整事宜,並提下一次校務會議報告備查。
辦 法:本案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配合教育部公告新式表格(預計103年7月上旬公布)再行繕填後提報教育部審查。
決 議:
(一) 表1「研究所(含學院、學位學程)招生名額分配計畫表」,商研所修正為一般生18人,在職專班15人。
(二)餘照案通過。

丙、臨時動議: (無)
丁、散會:上午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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