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進修學院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院務會議
一、開會時間:104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時
二、開會地點:校務主任室
三、主席:夏主任德威 記錄:陳憶均
四、出席人員:江組長梓安、蔡組長美惠、張組長婕、孫組長秀蘭 文念湘先生、劉麗珍小姐、徐育招小姐、蔡美金小姐、徐昭容小姐
楊彩金小姐、李永春先生(留守)
五、宣達及討論事項:
1.(1)宜蘭輔導處業務分由學務組及總務組兩單位承接,徐昭容小姐負責學院部業務,楊彩金小姐負責專科部業務;至於其他綜合性業務及基隆輔導處學籍管理,則由兩人每學期輪流接辦,返校日亦由彼等其視業務狀況輪流1人前往宜商 (除6/14期末考由兩人共同前往,其餘時間兩人互為業務代理人,綜理校本部學務組、總務組及宜蘭輔導處業務);104學年度第1學期起先由楊彩金小姐負責綜合性業務。而承接輔導處業務者,原則上本年度考核給予甲等,面授返校及考試日亦得依實際出差申報兩天一夜之差旅補助。
(2)為使同學能縮短修業年限,宜蘭輔導處自104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整上課時數為10-11節(面授8次,含考試),並將期中、末考試由集中命題改為隨堂考試。
(3) 104學年度招生若無法達到開班規定(50人),則所招新生改至臺北校本部上課。現有102、103學年度入學學生,規劃在104學年度畢業,延修生則改至校本部上課,以利課程銜接;而基隆與宜蘭輔導處後續學籍管理、證書、成績單等申辦業務,自105學年度起回歸校本部註冊組。
2.各輔導處教師續聘案本學期暫不提送系教評會。
3.有關企業專班之開設,請學務組擇日邀集人事、主計及系主任召開本院行政會議討論,並於本院104學年度第2次招生委員會中追認簡章。至於上課教室之使用,擬於本校空間分配會議中提出,並請孫組長協助。
4.針對訪評委員所提建議,擬依時勢修正本院預期目標及改善計畫。
二、開會地點:校務主任室
三、主席:夏主任德威 記錄:陳憶均
四、出席人員:江組長梓安、蔡組長美惠、張組長婕、孫組長秀蘭 文念湘先生、劉麗珍小姐、徐育招小姐、蔡美金小姐、徐昭容小姐
楊彩金小姐、李永春先生(留守)
五、宣達及討論事項:
1.(1)宜蘭輔導處業務分由學務組及總務組兩單位承接,徐昭容小姐負責學院部業務,楊彩金小姐負責專科部業務;至於其他綜合性業務及基隆輔導處學籍管理,則由兩人每學期輪流接辦,返校日亦由彼等其視業務狀況輪流1人前往宜商 (除6/14期末考由兩人共同前往,其餘時間兩人互為業務代理人,綜理校本部學務組、總務組及宜蘭輔導處業務);104學年度第1學期起先由楊彩金小姐負責綜合性業務。而承接輔導處業務者,原則上本年度考核給予甲等,面授返校及考試日亦得依實際出差申報兩天一夜之差旅補助。
(2)為使同學能縮短修業年限,宜蘭輔導處自104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整上課時數為10-11節(面授8次,含考試),並將期中、末考試由集中命題改為隨堂考試。
(3) 104學年度招生若無法達到開班規定(50人),則所招新生改至臺北校本部上課。現有102、103學年度入學學生,規劃在104學年度畢業,延修生則改至校本部上課,以利課程銜接;而基隆與宜蘭輔導處後續學籍管理、證書、成績單等申辦業務,自105學年度起回歸校本部註冊組。
2.各輔導處教師續聘案本學期暫不提送系教評會。
3.有關企業專班之開設,請學務組擇日邀集人事、主計及系主任召開本院行政會議討論,並於本院104學年度第2次招生委員會中追認簡章。至於上課教室之使用,擬於本校空間分配會議中提出,並請孫組長協助。
4.針對訪評委員所提建議,擬依時勢修正本院預期目標及改善計畫。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