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
一、開會時間:103年3月5日(星期三)中午12時10分
二、開會地點:校務主任室
三、主席:夏主任德威 記錄:陳憶均
四、出席人員:蔡組長錦堂、江組長梓安、顏組長寶龍、徐昭容小姐 蔡美金小姐、徐育招小姐、劉麗珍小姐、呂靜嫻小姐、楊彩金小姐
文念湘先生(留守辦公室)、李永春先生(留守辦公室)
五、宣達及討論事項:
1.有關本校改大,各組需配合修訂之法條規章,已於3/24彙整送交秘書室,但仍請各組仔細檢視,務求改名後前後內容一致。
2.102學年度招生工作檢討,擬利用兩校聯合會議召開前之會前會討論。103學年度招生宣傳重點,除拜會機關團體、學校及企業外,宣傳文案統一以『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為名,且需加強網路宣傳及連結網頁功能,請學務組與系(科)學會及網通社等幹部聯繫,協助設立相關網頁。
3.企業專班之說帖,請先確認網址是否需修改,並強調上課時間是在平日,臺東輔導處暫不列入,定稿後,送請華視印製。
4.請課務組研擬增加一項內控作業,其他既有之內控作業亦請各單位研究是否有未盡理想之處,以減少抱怨事件;至於校務行政系統,擬請工程師協助修改不敷使用之報表格式、頁面及欄位,若遇故障,可導入另一網頁查看訊息。
5.本院已簽准於3/21至臺東高商洽談合作事宜,而該處承辦業務人員之配置,將視東商給予場租費多寡來考量,初步構想為:第一、與東商合僱專人負責;第二、本院聘專任幹事進駐花商,平日於目前所租借之辦公室處理業務,返校面授日則出差至東商,工讀生僅於重點時間及面授日僱用。
六、臨時動議:
1.有關招生『報名資格』部份條文修正案,依教育部來函辦理,照案通過,並列入招生簡章。
2.爾後行事曆之編排,儘可能與其他學制配合,開學日勿相差太久。
二、開會地點:校務主任室
三、主席:夏主任德威 記錄:陳憶均
四、出席人員:蔡組長錦堂、江組長梓安、顏組長寶龍、徐昭容小姐 蔡美金小姐、徐育招小姐、劉麗珍小姐、呂靜嫻小姐、楊彩金小姐
文念湘先生(留守辦公室)、李永春先生(留守辦公室)
五、宣達及討論事項:
1.有關本校改大,各組需配合修訂之法條規章,已於3/24彙整送交秘書室,但仍請各組仔細檢視,務求改名後前後內容一致。
2.102學年度招生工作檢討,擬利用兩校聯合會議召開前之會前會討論。103學年度招生宣傳重點,除拜會機關團體、學校及企業外,宣傳文案統一以『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為名,且需加強網路宣傳及連結網頁功能,請學務組與系(科)學會及網通社等幹部聯繫,協助設立相關網頁。
3.企業專班之說帖,請先確認網址是否需修改,並強調上課時間是在平日,臺東輔導處暫不列入,定稿後,送請華視印製。
4.請課務組研擬增加一項內控作業,其他既有之內控作業亦請各單位研究是否有未盡理想之處,以減少抱怨事件;至於校務行政系統,擬請工程師協助修改不敷使用之報表格式、頁面及欄位,若遇故障,可導入另一網頁查看訊息。
5.本院已簽准於3/21至臺東高商洽談合作事宜,而該處承辦業務人員之配置,將視東商給予場租費多寡來考量,初步構想為:第一、與東商合僱專人負責;第二、本院聘專任幹事進駐花商,平日於目前所租借之辦公室處理業務,返校面授日則出差至東商,工讀生僅於重點時間及面授日僱用。
六、臨時動議:
1.有關招生『報名資格』部份條文修正案,依教育部來函辦理,照案通過,並列入招生簡章。
2.爾後行事曆之編排,儘可能與其他學制配合,開學日勿相差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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