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時30分
開會地點:行政大樓7樓行政會議廳
主席:張校長瑞雄 記錄:簡慧紋
出席者:邱委員繼智、盧委員智強、閻委員瑞彥、黃委員其彥、李委員幸瑾、林委員盈鈞(林偉龍代理)、邱委員怡慧、蕭委員幸金、張委員肇明 (楊進雄代理)、林委員豪鏘、王委員美慧、賴委員栗葦(陳閔翔代理)、王委員素鳳(吳忠熹代理)、張委員梅芬、尹委員敏芳、林委員岳祥、林委員維珩、曹委員立妍、夏委員德威(張婕代理)、林執行長純如、黃執行秘書瑞傑
請 假:劉副主任委員瀚宇、李委員麒麟、張委員世佳、林委員宏仁
壹、 主席致詞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有關本校「數位創新菁英人才培育計畫」,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本案係依據教育部104年5月19日臺高(一)字第1040067191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大學轉型發展,教育部規劃「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方案」,透過法令鬆綁及經費獎勵,鼓勵學校找出自身優勢及特色,發展創新計畫。本校已積極規劃並提出旨揭計畫草案,提請會上討論。
辦 法:旨揭計畫擬依委員建議修正後,向教育部提案辦理。
決 議:
一、 研發處「數位創新菁英人才培育計畫」建議-
(一)請於計畫中敘明博士班是專門為企業培養高階人才,應強調博士班並無就業問題。
(二)「311學制」方案特色需鮮明,目前大學生如果表現夠優秀即可三年畢業,所以計畫敘述請強調創新元素及自主學習。
(三)數位多媒體系五名學生單獨招生一事,請另案備文向教育部申請即可,毋需列入本計畫中。
(四)針對本校大學四技部各系菁英學生,實施「311學制」以培養「網路行銷人才」,請改為培養「數位創新行銷人才」。
(五)本計畫培養之學生請納入本校桃園校區學生。
二、 國際處「ESTEEM北商大商業教育」計畫建議-
(一)國際處所提計畫名稱為「ESTEEM北商大商業教育」,但計畫目標為:六個步驟帶領北商大進入北商大ESTEEM領航商業教育,建議改為:六個步驟帶領北商大進入Mendoza策略。
(二)計畫目標需明確(例如:培養學生為碩士班學生或博士班學生),計畫較易獲得通過。
(三)本計畫為單獨提列計畫,儘量不要與其他計畫(例如:青年築夢計畫)混合在一起。
三、 本次所提計畫原則上通過,請各提案單位依建議修正後提送教育部辦理。
參、臨時動議: 無
肆、散會:下午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