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
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8年3月3日(星期二)中午12:10
開會地點:行政大樓7樓國際會議廳
出席人員:賴主任委員振昌、林執行長純如、邱委員繼智、謝委員文盛、
李委員昭慶、李委員貴豐、張委員梅芬(洪惠都代)、鍾委員淑芬、
李委員正心、廖委員文豪、李委員麒麟、王委員維民、夏委員德威、
王委員美慧、張委員世佳、羅委員能清、周委員麗娟、閻委員瑞彥、
林委員宏仁、林委員淑媛、陳委員雍元、陳委員津美、何委員志峰、
陳委員素緞、盧委員益祥、林執行秘書子誠
應 出 席:32位
實到:26位
未到:6位
劉副主任委員瀚宇、華委員英俐、蕭委員幸金、楊委員浩彥、周委員旭華、
張委員婕
主 席:賴主任委員振昌 記錄:鄭麗娟
壹、主席致詞:感謝各位委員中午來開會,大家期待多年的四維樓工程,已於上星期完成發包手續。得標廠商將於98年3月18日舉行開工典禮,全部工期為開工日起750天(原合約為800天)內完成興建;預計100年4月5日為合約完工日,本校可望於100年9月15日正式使用新大樓。本項工程校務會議通過金額為652,522,868元,實際決標金額為586,000,000元,節省之預備金及標餘款計66,522,868元。另據營建署告知,四維樓原承包廠商(三州行)之違約賠償金48,000,000元業已收訖,加計應收利息約2,000,000元,本校共可回收款約50,000,000元。總計節省金額及回收款約116,522,868元。
貳、確認9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會議紀錄確認備查。
參、提案討論
案 由:本校「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修正5版)系所規劃修正案,提請 審議。
說 明:
一、 依教育部「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審查會議」(98.2.5)結論,因二技生源已有減少之趨勢,要求本校勿僅以二技學制搬遷至平鎮,應調整修正籌設計畫書併學生搬遷計畫同時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報。
二、 本校平鎮校區之系所規劃修正案,經徵詢本校7個系所屬專任教師意願後(如附件2),經提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98.2.19)討論(如附件1)決議,平鎮校區第1期駐進學生數為1,000人,含日四技3班600人、二技4班400人,第1期由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企業管理系各搬遷1班日四技學生至平鎮校區;其餘四個學系各搬遷1班二技學生。(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自願優先搬遷四技學生至平鎮校區;其餘各系搬遷四技生經抽籤順定序如下:3.企業管理系、4.國際商務系、5.資訊管理系、6.財務金融系、7.應用外語系。)
三、 本校平鎮校區學生規模與期程規劃如下:
|
學年度 |
平鎮校區規劃學生數 |
四技 |
二技 |
||
|
人數 |
每年級班級數 |
人數 |
每年級班級數 |
||
|
101 |
350 |
150 |
3班 |
200 |
4班 |
|
102 |
700 |
300 |
6班 |
400 |
8班 |
|
103 |
850 |
450 |
9班 |
400 |
8班 |
|
104 |
1,000 |
600 |
12班 |
400 |
8班 |
辦 法:
一、 討論通過後續提校務會議審議。
二、 據以修正平鎮校區籌設計畫書(含搬遷計畫)第5版。
附 件:
一、 1.97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
二、 2.本校專任教師意願調查統計表。
決 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2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