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級課程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
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05年5月3日(二)中午12時整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3樓教務處會議室
出席人員:
當然委員-邱繼智、李來春、吳彥緯、張世佳、邱怡慧(陳淑萍代)、李志偉、簡士捷(邱宜文代)、曹立妍(鄭世賢代)、尹敏芳、伍錦香
請假:
教師代表-張淑華、蕭幸金、黃國珍、廖文豪、謝芝玲
學生代表-簡良娟、劉鈺萱、陳宛暄
主席:邱教務長繼智 記錄:宋幸娟
壹、 主席致詞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撥冗出席指導。
改大滿2年的訪視報告結果出爐,已轉請各行政單位與系所檢討,並針對缺點部分持續改善。由於下次訪視預計在11~12月進行,校內相關改善報告規劃在6月底、8月底及9月底分3次提會檢討。有關校務行政的部分將提行政會議進行討論,通識、各所系科應經各所系、中心、院務會議報告備查以完成相關程序。
貳、 確認上次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紀錄(附件):確認通過。
參、 提案討論
提案一
教務處教務行政組提:擬訂定本校各所系科各學制「104學年度本位課程評鑑審查」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一、 依據本校推動本位課程發展施行要點第六點辦理,各所系科依本校課程評鑑審查表逐項檢核,再由校課程委員會審議。院所系科課程委員會得另聘請所系科相關業界及學界專家為本位課程評鑑委員。評鑑結果未達80分者,應於一個月內提送改進計畫送教務處,並於次年追蹤其執行情形。
二、 104學年度已完成本位課程評鑑之所系科:會計資訊系、通識教育中心、商學研究所、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應用外語系、資訊管理系、財務金融系,課程評鑑審查表如附件。
三、 各教學單位104學年度本位課程評鑑業經該系所課程委員會議及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餘未提案單位於下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教務處教務行政組提:擬訂定本校各所系科各學制「105學年度本位課程」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一、 依據本校推動本位課程發展施行要點辦理。
二、 為建立本位課程發展機制,期使各所系科課程發展能適合產業發展及社會需求,以強化學生就業知能,提升學生就業率,各所系科依課程發展規劃105學年度本位課程發展計畫書(摘要)如附件。
三、 本次提案單位有:財務金融系、財政稅務系、國際商務系、商學研究所、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企業管理系、應用外語系、資訊管理系,餘各系所於下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四、 各所系科本位課程計畫業經該系所課程委員會及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各單位依其計畫施行。
決議:
一、照案通過。
二、 為簡化本位課程審查,尊重各院所系科發展本位課程機制,相關實施內容由各院所系科自行發展,免提校級課程委員會。然每學年評鑑審查考核仍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提案三
教務處教務行政組提:訂定本校各所系各學制 105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課程科目表乙案,提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 8 點之規定:「各所系科應於每學年第 二學期結束前,經院、所系科課程委員會議,依據有關規定研議, 完成次學年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經所系科務會議通過,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後實施。」
二、本次提案單位:財務金融系(含進修學制)、財政稅務系(含進修學制)、國際商務系(含進修學制)、會計資訊系(含進修學制)、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商品創意經營系、企業管理系(含進修學制)、商學研究所(含在職專班,105學年度併入企業管理系)、資訊管理系(含進修學制)、應用外語系(含進修學制)、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一、 各院所系科各學制105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專業必、選修部分,照案通過。
二、 通識、軍訓、體育等課程,請相關單位予以審查,如有違反法規或需修正者,應經修正或相關程序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
三、 本次通識、軍訓、體育經審查除下列各系尚需修正外,其餘照案通過:
(一) 通識課程: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四點規定,二技通識科目為10學分,應用外語系二技通識課程之修訂應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9點第1項規定,經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議及中心會議通過後,經校課程委員會再提報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二) 軍訓課程:企業管理系、財務金融系、資訊管理系、應用外語系、會計資訊系、國際商務系,修正後通過。
(三) 體育課程:無。
提案四
創新經營學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擬修訂定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提請核備。
說明:
一、 為落實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課程,擬訂定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要點」(附件1)。
二、 本案業經本系105年4月11日系課程委員會及本院105年4月18日院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附件2、3)。
辦法:俟本會議核備通過後,辦理後續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
創新經營學院:訂定數位多媒體設計系「網頁媒體設計與經營學分學程」,提請審議。
說明:
一、 為整合本校設計與經營領域相關課程,培育網頁設計技術及經營運作實務人才,擬訂定本系「網頁媒體設計與經營學分學程」,學分學程作業要點、課程規劃、修習需知等,詳如附件1。
二、 本案業經本系105年3月14日系務會議及本院105年4月18日院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附件2、3)。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辦理後續事宜。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
創新經營學院: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擬訂定本系「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提請核備。
說明:
一、本系四技二甲同學提出建議,因校訂之英語能力畢業門檻無「劍橋博思職場英語檢測BULATS」此項英檢測驗,建議可增列此測驗。
二、本系參考「教育部各項英檢與CEF架構對照表」(附件1)所列各項英檢測驗,並依本校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第四點第四目規定(附件2),新訂本系學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附件3)。
三、本案業經本系105年4月11日系課程委員會及本院105年4月18日院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附件4、5)。
辦法:提請核備通過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創新經營學院:修訂商業設計管理系104學年度日間部二技及四技課程科目表及訂定105學年度日間部二技及四技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明:
一、修訂本系二技、四技日間部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附件1、2)。
二、訂定日間部四技及二技「105學年度課程科目表」(附件3、4)。
三、本案經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委(105/4/12)、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104/4/12)及創新經營學院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一、 104學年度修訂之課程科目表,照案通過。
二、 105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專業必、選修部分,照案通過。
三、 通識、軍訓、體育等課程,請相關單位予以審查,如有違反法規或需修正者,應經修正或相關程序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
提案八
教學發展中心提: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數位學習課程共計10門,提請審議。
說明:
一、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數位學習課程共計10門,本次申課程如下:
(一) 商業智慧應用(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1001
(二) 資料庫管理(上)(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1002
(三) 成本與管理會計(上)(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1003
(四) 成本會計(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1004
(五) 管理概論(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1005
(六) 策略管理 (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1006
(七) 服務業管理(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1007
(八) 品質管理(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51008
(九) 財務管理(財務金融系),申請編號:EC1051009
(十) 財務管理(一)(財務金融系),申請編號:EC1051010
二、105年4月20日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委員決議:全部案件有條件通過。
(一) EC1051003及EC1051004兩門課程應於提送校級課程委員會(105年5月3日)前,提出補足充分單元內容之證明資料。
(二) 依據本校數位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非同步網路教學需使用本校數位教學平台進行教學課程。故本次審核通過之10門課程,須於本學期期末前(105年6月24日)將3週數位教材上傳至本校數位教學平台(Black Board),否則停止105學年度第1學期鐘點加計之發放。
三、EC1051003及EC1051004之申請教師依據上述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決議內容,已於105年4月24日提出兩門申請課程內容之差異對照表,並於105年4月25日將三週完整課程內容補足,上傳至本校數位教材平台。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 校長核定於105學年度第1學期授課。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
財經學院提:建議學校將選修開課人數妥為調降,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因少子化之趨勢,各學制各班級學生人數都在下降中,若選修人數規定在18人始得開班,勢必造成選修課程將集中於部分課程無法達到學生多元學習之目標。
二、 105學年度外國學生申請入學案,應用外語系專班招生名額只有15人,未達目前規定最低開班人數。
三、 查靜宜大學開課辦法:
(一) 大學部課程屬全校性之必修、選修課程,最低開課人數為二十五人,各學系專業性之必修、選修課程開課標準,如學系各年級班級數為一班者,最低開班人數為十人,如雙班者為十五人,三班者為二十人,學籍分組視為不同系。不同學系合開課程,依兩系班級合計數為準,超過三班者為二十人,各學院開課,最低開班人數為十五人。
(二) 碩士班各課程開課最低人數以各系(所)招生名額為依據,招生名額 十五人(含)以下者,修課人數需達三人方得開課;招生名額十五人 以上者,修課人數達五人方得開課。
(三) 由學院開設碩士班課程(校外實習課程除外),修課人數需達九人方得開課。
四、 擬提校課委會討論建議大學部課程,如學系各年級班級數為一班者,最低開班人數為十人;碩士班招生名額 十五人(含)以下者,修課人數需達三人方得開課。
五、 本案業經會計資訊系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討論及本院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次院課程委員會討論。
辦法:俟本會議討論通過後,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決議:
一、 照案通過。
二、 修訂本校「學生選課辦法」:「大學部課程,如學系各年級班級數為一班者,最低開班人數為十人;碩士班招生名額十五人(含)以下者,修課人數需達三人方得開課。」,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提案十
財務金融系提: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銀行業稽核學分學程設置計劃書,提請審議。
說明:
一、 銀行業稽核學分學程是由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與財務金融系共同開設,並提供相關課程。(設置計劃書如附件)
二、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銀行業學分學程設置計劃書,已於
105年4月7日 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財務金融系課程委員會通過。
105年4月13日 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財務金融系系務會通過
105年4月8日 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計資訊系課程委員會通過
105年4月11日 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會計資訊系系務會通過
財經學院105年4月19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辦法:提請 審議通過後再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
財務金融系提:財金系張龍福老師申請105學年度四技一微積分(3學分)全英語授課案,提請審議。
說明:
一、 為促進本校教育與學習國際化,培養學生具國際觀及提昇外語能力,擬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由張龍福老師申請105學年度四技一微積分(3學分)開設全英語授課課程。
二、 依「教師開設英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每學期各系所開授之一般課程,並經各級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
三、 本案經
105年3月15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本系課程委員會議追認通過。
105年3月2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本系系務會議通過。
財經學院105年4月19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辦法:續提後續相關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二
財政稅務系提:修訂本系104學年度二技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案,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本系擬將104學年度二技一年下學期之「應用個體經濟學」(3學分、3小時、選修)課程調整為二技二年上學期授課,學分時數不變(詳如附件一所示)。
二、 本案業經本系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議(105.2.25)及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議(105.4.19)審議通過(詳如附件二所示)。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三
財政稅務系提:修訂本系101~104學年度五專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案,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系擬修訂101~104學年度五專五專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 (詳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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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學年度 |
科目名稱 |
必/選 修 |
修訂前 |
修訂後 |
修訂前 |
修訂後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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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年級/學期 |
學分數/時數 |
|||||||
|
五專 |
101 |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
選 |
— |
五下 |
— |
1/2 |
原「租稅申報實務」融入型課程恢復為一般必修課程,新增本課程提供欲參加納稅服務隊的五專畢業生選修。 |
|
102 |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
選 |
— |
五下 |
— |
1/2 |
||
|
103 |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
選 |
— |
五下 |
— |
1/2 |
||
|
104 |
租稅申報實務 |
必 |
五上下 |
五上 |
2/4 |
1/2 |
「租稅申報實務」課程由全學年課,改成上學期授課,將釋出之學分時數,列入二年級「稅務法規概要」課程。 |
|
|
稅務法規概要 |
必 |
二上 |
二上下 |
2/2 |
3/4 |
|||
|
租稅申報服務學習 |
選 |
— |
五下 |
— |
1/2 |
本課程提供欲參加納稅服務隊的五專畢業生選修。 |
||
|
會計證照考試輔導 |
選 |
五上下 |
三上下 |
4/4 |
4/4 |
變更授課年級 |
||
|
財會證照輔導 |
選 |
四上 |
四上 |
1/2 |
1/2 |
改名為「記帳士證照輔導」。 |
||
二、本案業經本系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議(105.4.15)、第3次系務會議(105.4.18)及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議(105.4.19)審議通過(詳如附件二所示)。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四
會計資訊系提:105學年度會計產業實務專班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說明:詳如會計產業實務專班105學年度新生入學科目表。
辦法:提請 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五
會計資訊系提:修訂財經學院會計資訊系104學年度碩士班課程科目表,提請 審議。
說明:
調整本系104學年度碩士班課程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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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科目類別 |
原核定課程 |
異動情形 |
更動原因 |
||||||||||||
|---|---|---|---|---|---|---|---|---|---|---|---|---|---|---|---|---|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時 數 |
上 |
下 |
科目名稱 |
學分數 |
時數 |
上 |
下 |
|||||||
|
授課 |
實習 |
授課 |
實習 |
授課 |
實習 |
授課 |
實習 |
|||||||||
|
碩士班 |
必修 |
會計稅務議題與實務 |
0 |
12 |
6 |
0 |
6 |
0 |
會計稅務議題與實務 |
0 |
6 |
3 |
0 |
3 |
0 |
因業師經費有限且配合105學年度入學科目表,刪除二年級會計稅務議題與實務。 |
辦法:提請 審議通過後實施。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六
體育組提:有關各學制體育興趣選項課程(四技三年級、五專五年級)由學年選課改為學期選課案,提請審議。
說明:
一、 因應學生於相關會議反應體育興趣選項課程由現行學年選課改為學期選課。
二、 業經本室課程委員會及室務會議討論通過,自105學年度體育興趣選項開課由現行學年選課改為學期選課。
辦法:俟決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七
體育組提:有關桃園校區四技三年級體育課程自105學年度實施體育興趣選項案,提請審議。
說明:
一、 目前桃園校區四技學制學生為二年級,105學年度便有三年級學生。
二、 業經本室課程委員會及室務會議討論通過,桃園校區四技三年級體育興趣選項開課項目比照校本部開課項目同步實施。
辦法:俟決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八
通識教育中心提:105學年度各學制入學新生之通識課程開設及學分一覽表,提請審議。
說明:
一、 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辦理,各系科二技部通識學分數為10學分;四技部通識學分數為26學分,且依前述準則第九條:「新增及更改通識課程科目名稱、學分數或授課學期異動需先經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議及中心會議通過,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再提報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二、 本校應外系提請異動「通識105學年度應外系二技新生入學科目表之通識課程學分數為8學分」,經中心104-2-1中心課程委員會議及104-2-4中心會議討論決議後,仍維持10學分。
三、 本案已經本中心104-2-1中心課程委員會議(如附件一)及104-2-4中心會議決議(如附件二)通過。
辦法:
一、 俟本案決議通過後,依相關程序續提最近一期教務會議。
二、 本中心開課課程由各系合併課程科目表,且依程序提案。
三、 通識課程之上下學期安排為暫擬,可依開學前實際狀況由通識中心 與系科協調後調整。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九
通識教育中心提:105學年度入學新生之學院部(日夜間)通識課程地圖(含架構),提請討論。
說明:
一、 本校學院部通識課程地圖之學分數,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辦理,各系科二技部通識學分數為10學分;四技部通識學分數為26學分,且依前述準則第九條:「新增及更改通識課程科目名稱、學分數或授課學期異動需先經通識教育中心課程委員會議及中心會議通過,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再提報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二、 本案已經本中心104-2-1中心課程委員會議(如附件一)及104-2-4中心會議決議(如附件二)通過。
三、 105學年度入學新生之學院部(日夜間)通識課程地圖(含架構),詳如附件三。
四、 本案適用於105學年度入學新生。
辦法:
一、俟本案決議通過後,依相關程序續提最近一期教務會議。
二、本中心開課課程由各系合併課程科目表,且依程序提案。
三、通識課程之上下學期安排為暫擬,可依開學前實際狀況由通識中心與系科協調後調整。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
通識教育中心提:通識五專部課程名稱異動【應用英文(含實習)及國文(含現代文學習作)】,提請 審議。
說明:
一、本中心擬於105學年度起異動部分五專部課程名稱,如列:
|
開設學制 |
開設領域 |
學分/時數 不異動 |
(原) 科目名稱 |
(異動後) 科目名稱 |
原因 |
|
五專部 |
必修課程 |
2/3 |
國文(含現代文學習作) |
國文四(含實習) |
統一課程 名稱 |
|
五專部 |
必修課程 |
2/3 |
應用英文 |
英文四(含實習) |
二、業經本中心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105.4.20)及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中心會議(105.4.22)決議通過。
辦法:本案決議通過後,依相關程序續提最近一期教務會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一
通識教育中心提:學院部興趣選修之國際視野英語文相關課程認定,提請審議。
說明:
一、通識教育學院部國際視野英語文相關課程科目認定如下列一覽表:
|
科目 |
學分 |
科目 |
學分 |
|
時事英文選讀 |
2 |
電腦輔助英語學習 |
2 |
|
旅遊英文 |
2 |
跨文化溝通與翻譯 |
2 |
|
英語簡報 |
2 |
希臘羅馬神話 |
2 |
|
跨文化之旅 (含歐美音樂劇) |
2 |
|
|
二、業經本中心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105.4.20)。
三、關於跨文化之旅(含歐美音樂劇)於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中心會議(105.4.22)決議:英文領域教師建議更名為「越界之旅」。
辦法:俟本案決議通過後,依相關程序續提最近一期教務會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二
通識教育中心提:有關104學年度(含)入學新生之五專部通識課程整體學分數已調降8學分之狀況,提請討論抵免、重修科目及學分方式。
說明:
一、本中心因應全校各系之總畢業學分數之調降,於103-2-2教務會議提案通過,自104學年度(含)入學新生之五專部通識課程整體學分數已調降8學分,調整內容及抵免、重修方案如下:
|
科目 |
104學年度以前 |
104學年 度(含)以後 |
學級 |
不足學分數 |
|
國文一 |
8 |
6 |
專一 |
學院部大學國文學(一)、(二)、應用文與習作、國文、人文藝術領域、校際課程(需由中心專任教師先行認定) |
|
英文一 |
8 |
6 |
專一 |
學院部英文(一)、(二)、(三)、英文、國際視野領域校際課程、校際課程(需由中心專任教師先行認定) |
|
歷史 |
3 |
2 |
專一 |
學院部社會融合及人文藝術領域、校際課程(需由中心專任教師先行認定) |
|
地理 |
3 |
2 |
專一 |
學院部自然科學及應用科學領域、校際課程(需由中心專任教師先行認定) |
|
國文二 |
8 |
6 |
專二 |
學院部大學國文學(一)、(二)、應用文與習作、國文、人文藝術領域、校際課程(需由中心專任教師先行認定) |
二、業經本中心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105.4.20)及中心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中心會議(105.4.22)決議通過。
三、且經決議如有特殊情事(由中心主任認定之),並依104-1-3中心課程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辦法:俟本案決議通過後,依相關程序續提最近一期教務會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三
教務處教務行政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程設置辦法」相關規定,提請審議。
說明:修正該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參考高雄應用科大相關規定,增列「如由二個以上之系(所)開設,開放給本系及外系學生修讀,其內容應涵蓋專業必修與選修課程,且修課學分數至少應修讀十二學分」條文內容,增訂二個以上系(所)合開設跨領域學分學程之課程規劃規範。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四
教務處教務行政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選課辦法」暨「附設專科部學生選課辦法」相關規定,提請審議。
說明:為提高學生選課自由性及回應本學期校長有約提案12,擬修訂上述辦法第十一條,將大學部及專科部選課最低人數18人下修至15人。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一、 照案通過。
二、 與財經學院所提之提案9併案,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提案二十五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企管系更改99-104學年度二年制菁英班課程科目表為104-109學年度,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本案經管理學院105年4月28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及企管系105年4月21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課程委員會議、105年4月26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 企管系五專菁英班99-104學年度入學課程採「5+2」一貫銜接規劃並據以辦理,原99-104學年度入學二年制菁英班課程科目表係按學生五年制入學時之學年度做適用版本區別,擬修正課程科目表為按學生二年制入學時之學年度做適用版本區別,故更改為104-109學年度入學。
三、 依「本校課程修訂準則」修訂企管系二年制菁英班104-109學年度課程科目表,最低畢業總學分數為72學分。
四、 二年制菁英班104-109學年度課程科目表修正如附。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六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企管系修訂學生企管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本案經管理學院105年4月28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及企管系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及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 修正後企管系學生企管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實施要點,新、舊條文修正對照表如附。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七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資管系設置「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學分學程,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本案經管理學院105年4月28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及資管系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及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 配合本校獲得教育部補助「校辦虛擬社會企業與社區服務計畫」之執行,並使師生創作作品能有展售機會,將收益使用於照顧清寒學生,本校應推動創作商品電子商務平台的經營。
三、 為使經營與課程學習整合,擬由資管系設置創作商品電子商務交易與虛擬社會企業經營學分學程,以整合本校各學院系課程,計畫書如附。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十八
管理學院提:管理學院應外系撤銷五專部100學年度新生課程科目表「研究方法」為「必修」科目之不當決議,並更正為原先新生入學之「選修」科目,提請 審議。
說明:
一、 本案經管理學院105年4月28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及應外系105年4月11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課程委員會及105年4月27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 旨揭課程科目表中,「研究方法」於100年5月26日經99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訂為五專入學新生之四年級下學期選修;惟於102年5月17日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更改為必修科目,後經學生反應,經查有違「選修」改為「必修」之相關規定,故擬撤銷102年5月17日該不當之決議,本科目仍維持為專業選修科目。
三、 應外科五專部100學年度新生課程科目表如附。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13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