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
95學年度第1學期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95年9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10分
地點:六藝樓5樓會計資訊系510專業教室
主席:許主任委員勝雄 記錄:鄭麗娟
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壹、主席致詞
一、本會除有關法定程序明確規定須提本會審議之議案外,本會也是凝聚有關廣義校務發展之共識的平台。可惜所安排的討論時間有限,難以發揮此功能。
二、首長的責任之一涵蓋人才培養及制度建立。教師參與行政提供服務,以及擔任會議代表了解校務貢獻意見,都是為學校培養人才的方式之一。
三、本校校務發展目標,淺顯表述即努力達成改名大學之各項指標;較深入說法,則是特色定位及競爭力提昇之種種策略,例如設計類與服務類新系所之規劃籌辦。台北校區建物更新營造的二、三十年長程計畫也應排上時程表,予以認真思考構想。
貳、確認94學年度第2學期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紀錄
參、提案討論
案由一:請討論「教學發展中心」設置案,計畫書詳附件一。
說 明:
一、依本校「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如附件二)辦理。
二、本案已經行政會議、專案審查委員會同意設置(會議紀錄如附件三)。
辦 法:本案經本會同意設置後,移請校務會議作最後審議。
決 議:同意設置。
案由二、擬於97學年度增設資訊管理研究所、國際商務研究所、會計財稅研究所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資訊管理研究所、國際商務研究所申請案經9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其排序為:國際商務第1、資訊管理第2;會計財稅研究所申請案經9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同意追認(因作業時效,已先行辦理報部作業)。
二、本案經9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決議適用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第7條「本辦法施行前業經校務會議或相關會議通過之增設、變更、停辦計畫不適用本辦法規定之審議作業程序。」,即經行政會議通過毋需經專案審查會議。
辦 法:本案經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校務會議審議並排定優先順序。
決 議:
一、因屬舊案,適用教學研究單位及附設機構之設立變更與停辦審核標準及作業辦法第7條,本會免審。
二、移請校務會議排定優先順序。
案由三:本校申請97學年度增調所系科班作業第一階段專科部減班、停招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教育部「技專校院增設調整所系科學程及招生名額總量審查作業要點」(95.6.1修訂如附件四)規定辦理。
二、本校97學年度專科部停招案計有會計資訊科二專夜在職專班減1班(50人),財政稅務科夜二專減1班(50人);企管管理科二專減1班(50人)及二技10人;以上除企業管理科二技減10人案外,減班後該系科之該學制即行停招,規畫內容如下表:
本校97學年度擬減招生名額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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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日 |
二技 |
二專 夜間部 |
二專夜 在職專班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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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資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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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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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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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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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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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科 |
5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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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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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50 |
10 |
50 |
50 |
160 |
本校97學年度擬增招生名額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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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日間部 |
二技夜 在職專班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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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資訊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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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新增)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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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務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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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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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系 |
30(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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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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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30 |
100 |
130 |
三、本案經行政會議通過增減班。
辦 法:本案經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校務會議審議並排定優先順序。
決 議:
一、通過會計資訊系(科)、財政稅務系(科)、企業管理系(科)之增減班案。
二、移請校務會議審議,並排定其優先順序。
案由四:94學年度校務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已於95.6.8召開完畢,95學年度會議辦理方式為何,提請討論。
說 明:
一、94學年度校務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已於95.6.8召開完畢,會議流程及會議紀錄如附件五。
二、此次會議為首次採分組方式進行,請各位委員予以指正。
註:因時間因素未及討論,於下次會議再行處理。
主席裁示:
一、年底前加開一次會議討論。
二、將95學年度校務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召開方式及上次評鑑報告(92年度技術學院評鑑),涉及校務發展部份亦列入議程討論。
肆、散會:下午1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