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會議資料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級課程委員會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04年9月9日(三)中午12時整

地點:本校行政大樓3樓教務處會議室

出席人員:

當然委員-邱繼智、李來春、張淑華、吳彥緯、蕭幸金、黃國珍、

         尹敏芳、賴栗葦(張谷良)、邱怡慧、廖文豪、伍錦香

教師代表-李志偉

學生代表-簡良娟

請假:

當然委員-賴栗葦

缺席:

當然委員-張世佳、曹立妍

教師代表-謝芝玲

學生代表-陳宛暄、劉鈺萱

主席:邱教務長繼智                             記錄:宋幸娟                                                                           

壹、 主席致詞

首先介紹本學年度新聘之校外專家委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互動設計研究所李來春所長、中華電信吳彥緯工程師、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張淑華總監,及感謝各位委員開學前撥冗出席指導。本校課程委員會秉持教學品保機制之理念,持續落實課程發展的規劃、執行、評鑑與修正。

本學期為因應組織變革,在課程委員會等相關法規上亦隨之修正。會議中所有決議,將續提教務會議討論審議。

貳、 工作報告:

一、     有關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之104學年度新生入學適用課程科目表提案之決議:「104學年度各學制各系科新生入學適用課程科目表為修正後通過」,是故,各所系科應依本校相關課程規定修訂課程科目表始得施行。

二、     依據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4點及第9點之規定:

(一)  第4點

1.  通識:四技26學分、二技10學分,五專62學分(不含軍護、體育及數學)

2.  體育:四技必修0學分(選修2學分)、二技必修0學分(選修2學分)、五專8學分。

(二)  第9點

通識科目異動應經通識教育中心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課程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審議。

三、     爰此,各所系科所開課程異動除應經該所、系、科、院課程委員會議審議外,若須更動他單位之課程,應提案他單位會議審議後始可提案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是故,各教學單位應檢視其課程異動之行政程序。

四、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有關104學年度新生入學適用課程科目表之決議本應於本次會議確認通過,惟尚有科系仍修正未逮,應依上開規定辦理後,予以確認通過。

參、 確認上次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紀錄(附件):確認通過。

肆、 提案討論

提案一

教務行政組提:擬修訂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要點」相關規定,提請審議。

說明:

1、依據本校103學年度第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決議暨組織規程辦理。

2、本委員會委員異動說明如下:

(1)進修推廣部教務組併入教務處,本處註冊組及課務組併為教務行政組,教學發展中心升格為一級單位,故委員異動為教務行政組長(兼任本會執行秘書)及教學發展中心主任,進修推廣部主任及教務組組長免任之。

(2)其條文修改如下:「本會由教務長、各學院院長、通識教育中心主任、進修推廣部主任教學發展中心主任、體育室主任、軍訓室主任、各院教師代表1人學者專家及產業界代表3~5人、學生代表3人、註冊組組長、課務組組長及教務行政組組長及進修推廣部教務組組長組成之,校外委員由各教學單位推薦,校長聘任之;教務長為主任委員及召集人,課務組教務行政組組長為執行秘書,綜理本會行政業務,本會於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教務行政組提:擬修訂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相關規定,提請審議。

說明:

1、依據本校104年8月26、27日主管共識營決議辦理。

2、修訂該準則第11點之規定:

(1)必修科目以本校專任教師授課為原則。

(2)若有兼任教師教授必修科目之必要者,應經開課單位課程委員會及院課程委員會審議,並另案簽准核定後始可排課。

3、因增訂第11點之規定,原第11點至第13點順延至第12點至第14點,其條文內容不變。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教務行政組提:擬修訂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相關規定,提請審議。

說明:

1、依據本校103及104學年度行政會議列管案辦理。

2、修訂該辦法第11條之規定:

(1)開班人數之下限:

A、大學部18人,研究所4人。

B、介於11~17人,且為本校專任教師授課,其授課鐘點計入教師基本授課時數,於超支鐘點核計時扣除。

C、低於10人,仍有開課之必要,其授課鐘點折半計算。

(2)低於開班人數下限仍有開課之必要者,應經所、系(科)、室及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後一週內專案簽准,始得開課。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1、本辦法第11條「低於開班人數下限仍有開課之必要者,應經所、系(科)、室及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後一週內專案簽准,始得開課」之規定,應加註:兼任教師授課鐘點不足者除外。

2、文字修正後通過。

提案四

教務行政組提:擬修訂本校「附設專科部學生選課辦法」相關規定,提請

審議。

說明:

1、依據本校103及104學年度行政會議列管案辦理。

2、 修訂該辦法第11條之規定:

(1)開班人數之下限:18人為原則。

A. 介於11~17人,且為本校專任教師授課,其授課鐘點計入教師基本授課時數,於超支鐘點核計時扣除。

B. 低於10人,仍有開課之必要,其授課鐘點折半計算。

(2)低於開班人數下限仍有開課之必要者,應經所、系(科)、室及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後一週內專案簽准,始得開課。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1、本辦法第11條「低於開班人數下限仍有開課之必要者,應經所、系(科)、室及中心教師評審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第二階段選課結束後一週內專案簽准,始得開課」之規定,應加註:兼任教師授課鐘點不足者除外。

2、文字修正後通過。

提案五

教務行政組提:檢陳本校各系所系科「104學年度本位課程摘要」,提請備查。

說明:

1、 依據本校推動本位課程發展施行要點辦理。

2、為建立本位課程發展機制,期使各所系科課程發展能適合產業發展及社會需求,以強化學生就業知能,提升學生就業率,各所系科依課程發展規劃104學年度本位課程發展計畫書(摘要)如附件。

3、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國際商務系、資訊管理系、通識教育中心104學年度本位課程發展計畫書於本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

4、財務金融系、企業管理系、應用外語系、商品創意經營系、商商業設計管理系及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於下次課程委員會議提案審議。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各單位依其計畫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

教務行政組提:擬修訂本校各系所系科「103學年度本位課程評鑑案」,提請審議。

說明:

1、依據本校推動本位課程發展施行要點第辦理,各所系科依本校課程評鑑審查表逐項檢核,再由校課程委員會審議。所系科課程委員會得另聘請所系科相關業界及學界專家為本位課程評鑑委員。評鑑結果未達80分者,應於一個月內提送改進計畫給教務處,並於次年追蹤其執行情形。

2、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國際商務系及通識教育中心104學年度本位課程評鑑於本次會議審議。

3、財務金融系、企業管理系、應用外語系、商業設計管理系及商品創意經營系及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於下次課程委員會議提案審議。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教學發展中心提:擬申請數位學習課程共計1門,提請審議。

說明: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數位學習課程共計1門,本次申課程如下:策略管理(企業管理系),申請編號:EC1041001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陳請 教務長核定

於104學年度第1學期授課。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

資訊與決策科學研究所提:擬修正本所「學生英語能力及專業能力及專業

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提請審議。

說明:

1、修正萃案對照表如附件一。

2、本案亦經本所104年6月24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所務會議及104年9月3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課委會通過。

辦法:本要點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九

通識教育中心提:擬於本中心文創學程開設一門新課程提請審議。

說明:

1、本中心擬於104學年度起於文創學程開設一門新課程,如表列課程:

開設學院

開設學群

科目名稱

學分

提案教師

文創學程

興趣選修

漢字文化與數位開發

Chinese character culture and digital development

50001770

2

廖文豪

2、漢字文化與數位開發開課計畫書,詳見附件。

3、104學年度起擬於文創學程開設一門新課程案,業經本系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104.5.27)。

辦法:俟本案決議通過後,於104學年度實行。

決案:照案通過。

提案十

資訊管理系提:擬於本系開設「商業智慧應用學分學程」提請審議。

說明:

1、配合教育部產業學院計畫,擬設置「商業智慧應用學分學程」,計畫書如附件一。

2、案經104 學年度第1 學期第1 次資訊管理系系務會議及管理學院104 學年第1 學期第1 次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

3、依程序提課程委員會。

辦法:經本會議通過後,續提校課程委員會。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一

教務行政組提:擬修訂本校各系所系科「104新生入學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本校課程修訂準則第8點之規定:「各所系科應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前,經院、所系科課程委員會議,依據有關規定研議,完成次學年入學新生課程科目表,經所系科務會議通過,送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後實施。」

2、本次提案單位有:會計資訊系會計財稅碩士班、會計資訊系(五專、

日二技含進修、日四技含進修)、財務金融系(日二技、五專)、國際

商務系(日二技含進修)、財政稅務系(五專、日二技含進修)、

國際貿易科(五專)、企業管理系(雙軌二技)。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1、各系(科)所已先行提案至校級課程委員會議備查者,仍應俟院級課程委員會成立後再提案至院級課程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備查,以完備相關行政程序。

2、修正後通過。

提案十二

商業設計管理系提:擬修訂本系「103、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明:

1、本課程科目表之二技通識課程依據通識中心提供之課程異動修訂,適用於日二技103學年度及104學年度入學學生。

2、修訂本系二技及四技日間部103學年度及104學年度課程科目表。

3、雙軌訓練旗艦計畫104學年度二技課程科目表

4、本案經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課委(104/9/1)及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104/9/1)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案校課程委員會會議審議,並於核定後實施。

決議:

1、各系(科)所已先行提案至校級課程委員會議備查者,仍應俟院級課程委員會成立後再提案至院級課程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備查,以完備相關行政程序。

2、修正後通過。

提案十三          

商品創意經營系提:擬修訂本系四技「103學年度課程科目表」,提請審議。

說明:修改本系103學年度入學學生課程科目表。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1、各系(科)所已先行提案至校級課程委員會議備查者,仍應俟院級課程委員會成立後再提案至院級課程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備查,以完備相關行政程序。

2、修正後通過。

提案十四

商品創意經營系提:本系「103學年第二學期李介文老師全外語授課課程期末報告書」,提請備查。

說明:李介文老師103學年第2學期全外語授課課程期末報告書提請備查。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十五

商品創意經營系提:本系「104學年第一學期李介文老師全外語授課」,授課課程如說明,提請審議。

說明:李介文老師授課之二技一甲故事行銷與表達、智慧財產權及四技一甲故事行銷與表達及數媒系四技二甲設計倫理與法規等課程,擬以全程使用外語授課。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1、照案同意。

2、於開課資料註明「全英語授課」,教師需於上課前公告注意事項供學生參考。

3、其授課鐘點以1.5倍計算,但總超支鐘點數仍受本校教師授課鐘點核計要點之限制。

提案十六

國際商務系提:修訂本系「核心能力指標」,提請審議。

說明:

1、依據本校核心能力指標辦理。

2、本次各院系(科)所核心能力指標提案審議之單位:國際商務系。

3、上開各單位之核心能力指標業經該本系課程委員會議、系(科)所務會議、財經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辦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後,續提教務會議審議。

決議:

1、該系核心能力指標對應表校「校核心指標」誤值為「校本位指標」。

2、修正後通過。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13時30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