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行銷學院 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行銷學院
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9月30日(三)中午12:10
地點:本校五育樓2樓育201A研討室
主席:郭○賢院長
出席人員:
當然委員―許○霖主任、孫○維主任、高○中主任
教師代表―陳○玲委員、林○霓委員、賴○堯委員、吳○委員
學生代表―專科部連○彤(應外系)、大學部曾○憶 (商務系)、研究所陳○ (貿談所)
學者專家與產業界代表―陳○銘委員、鄧○君委員、吳○華委員
紀錄:洪○玲行政專員
- 報告事項
為配合本校課程委員會時間,故本院115學年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擬訂於115年12月9日(三)中午12:10,敬請委員保留時間。
-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
本院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紀錄(如附件壹)。
- 討論事項
提案一
應用外語系提: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選修課程人數未達標準擬續停開課程案,提請備查。
說 明:
-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 17 條規定辦理。
- 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選修課程人數不符最低開課人數停開,因特殊因素仍必須開課之課程清單如附件。
- 本案業經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會審議通過在案及及115學年度第1學期停開課奉核簽呈。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並送教務處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國際商務系提: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選修課程人數未達標準擬續停開課程案,提請備查。
說 明:
-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 17 條規定辦理。
- 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選修課程人數不符最低開課人數停開,因特殊因素仍必須開課之課程清單如附件。
- 本案業經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會審議通過在案及及115學年度第1學期停開課奉核簽呈。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並送教務處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三
本院各所系科114學年度第2學期全英授課期末報告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校「教師全英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 本院各所系科、學位學程114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全英語授課課程期末報告案如下表,全英語授課之各科目期末報告如附件所示。
|
|
系所 |
課程 |
開課班級 |
授課老師 |
|
1 |
貿談所 |
貿易實務與談判專題研討(二) |
一年級甲班 |
吳○ |
|
2 |
貿談所 |
國際商務契約撰擬與管理 |
一年級甲班 |
高○中 |
|
3 |
貿談所 |
貿易救濟與爭端解決案例研究 |
一年級甲班 |
高○中、吳○ |
|
4 |
貿談所 |
國際租稅與跨國購併專題 |
一年級甲班 |
高○中、黃○洲 |
|
5 |
應用外語系 |
一般語言學(上) |
二技一甲 |
黃○恆 |
|
6 |
應用外語系 |
語言學概論(上) |
四技二甲 |
黃○恆 |
|
7 |
應用外語系 |
翻譯理論與實務(上) |
二技一甲 |
李○哲 |
|
8 |
應用外語系 |
AI與法律翻譯 |
四技三甲 |
李○哲 |
|
9 |
國際商務系 |
華人語言與文化(二) |
國際學程 |
許○嘉 |
|
10 |
國際商務系 |
亞洲投資 |
國際學程 |
郭○賢 |
|
11 |
國際商務系 |
國際企業管理 |
四技二甲 |
何○峰 |
|
12 |
國際商務系 |
台灣文化體驗服務學習 |
國際學程 |
李○欣 |
|
13 |
國際商務系 |
市場開發策略 |
四技應外二甲 |
王○薇 |
|
14 |
國際商務系 |
亞洲經貿 |
二技一甲 |
廖○儀 |
- 本案業經系所、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決 議:修正後通過。
附帶決議:114學年度第2學期大部EMI課程之教學評量結果出現填答人數為 0 人卻仍有問卷平均分數達3.5分以上之狀況,請教學發展中心針對114學年度第2學期EMI課程之教學評量系統結果再次提供完整來源說明或完整數據以維護授課教師權益與評鑑正確性及客觀性,以免影響後續 EMI 教師授課資格。
提案四
本院各所系科115學年度第2學期全英授課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校「教師全英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 本院各所系科、學位學程115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全英語授課案如下表,全英語授課之相關申請資料如附件所示。
|
|
系所 |
課程 |
開課班級 |
授課教師 |
|
1 |
貿談所 |
貿易實務與談判專題研討(二) |
一年甲班 |
吳○ |
|
2 |
貿談所 |
國際商務契約撰擬與管理 |
一年甲班 |
高○中 |
|
3 |
貿談所 |
貿易救濟與爭端解決案例研究 |
一年甲班 |
高○中、吳○ |
|
4 |
貿談所 |
國際租稅與跨國購併專題 |
一年甲班 |
高○中、黃○洲 |
|
5 |
國際商務系 |
華人語言與文化(一) |
國際學程 |
林○安 |
|
6 |
國際商務系 |
亞洲投資 |
國際學程 |
郭○賢 |
|
7 |
國際商務系 |
國際企業管理 |
四技二甲 |
何○峰 |
|
8 |
國際商務系 |
台灣文化體驗服務學習 |
國際學程 |
李○欣 |
|
9 |
國際商務系 |
國際廣告學與顧客溝通 |
國際學程 |
李○欣 |
|
10 |
國際商務系 |
員工訓練與發展 |
國際學程 |
黃○楷 |
|
11 |
國際商務系 |
亞洲經貿 |
二技一甲 |
廖○儀 |
|
12 |
國際商務系 |
消費者行為(義務) |
四技二甲/乙 |
廖○儀 |
|
13 |
國際商務系 |
國際行銷管理(義務) |
碩一甲 |
王○薇 |
|
14 |
國際商務系 |
電腦多媒體設計(義務) |
四技四甲/乙 |
郭○蕙 |
|
15 |
國際商務系 |
國際經濟學(義務) |
五專四甲 |
施○峰 |
|
16 |
國際商務系 |
數位行銷(義務) |
二技一甲 |
許○霖 |
- 本案業經系所、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五
國際商務系提: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全英授課申請案,提請(追認)審議。
說 明:
- 依本校「教師全英語教學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 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擬申請全英語授課科目及班級如下表,申請表如附件。
|
|
系所 |
授課課程 |
開課班級 |
授課教師 |
|
1 |
國際商務系 |
華人語言與文化(一) |
國際學程 |
林○安 |
|
2 |
國際商務系 |
電腦多媒體設計(義務) |
二技二甲 |
郭○蕙 |
- 原「華人語言與文化(一)」由許○嘉老師授課,但許師於115年7月31日離職,改由林○安老師授課及「電腦多媒體設計」由115年8月1日始到職之郭○蕙老師授課,故無法於法規規定期限內辦理,呈核之簽呈詳附件,擬提請追認審議115學年度第1學期全英語授課申請。
- 本案業經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校課程委員會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六
本院各所系科115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申請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依本校「遠距教學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 本院各所系科115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遠距教學課程案如下表,遠距教學課程計畫書及開課教師自評表如附件所示。
|
|
系所 |
課程名稱 |
課程學制 |
授課教師 |
|
1 |
應用外語系 |
一般語言學(下) |
二技 |
林○安 |
|
2 |
國際商務系 |
服務行銷策略與個案研討 |
碩士班 |
許○霖 |
|
3 |
國際商務系 |
行銷策略與競爭力 |
碩士班 |
任○中、施○峰 |
|
4 |
國際商務系 |
跨境電商與數位行銷 |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 |
葛○詩 |
- 本案業經系所、學位學程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俟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續送數位學習推動委員會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七
貿易實務法律暨談判碩士學位學程提:
本學位學程115學年度第1學期遴聘業界專家案,提請審議備查。
- 依本校「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 本學位學程115學年度第1學期遴聘業界專家本次有1案申請,相關申請資料如附件所示。
- 本案業經本學位學程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辦 法:本會議備查,據以辦理相關事宜。
決 議:照案通過。
提案八
應用外語系提:本系「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修訂案,提請審議。
說 明:
- 本系前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增訂「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有關非外語專業能力畢業門檻之採認規定;及於113學年度2學期第4次系務會議通過增訂現行要點第三點規定:「本系日間部各學制、進修部二技部學生應於入學前後同時通過本系訂定之外語專業能力及非外語專業能力兩項畢業門檻標準,始得畢業……(後略)」。
- 為明確學生能力與規範檢定成績採認年限,本系提請修正現行要點第三點規定為:「本系日間部各學制、進修部二技部學生應於入學前二年內或入學後同時通過本系訂定之外語專業能力及非外語專業能力兩項畢業門檻標準,始得畢業……(後略)」,通過後自116學年度起實施。
- 本系「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學生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修訂修訂草案如附件一,修訂對照表如附件二。
- 本案業經本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及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 法:本會議審議通過,續提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備查。
決 議:照案通過。
- 臨時動議:
(一)目前教務處對於教師授課鐘點不足之規範係採每單一學期進行計算,致使部分專任教師於個別學期因特殊情況(如課程開課性質、開課人數門檻或專班需求等)產生鐘點微幅不足時,缺乏彈性調整空間。故建議教務處針對教師授課鐘點不足之考量標準,由「分學期分別計算」彈性調整為「以一學年度綜合考量」。
(二)擬請院級彙整本校相關不合時宜之法規以簡化會議審議後轉請各相關單位(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等)評估並作為後續政策調整之參考。
- 散會:下午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