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中心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5年9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10分~下午1時30分
地點:通識教育中心會議室
主席:張主任婕 紀錄:楊絜甯、俞家凱
出席人員:張主任婕、段委員致成、劉委員冠麟、林委員修德、林委員熙中
學生代表:夜二技企管二甲張婉玲同學
一、主席報告:
1.因應近年通識抵免流程頻出狀況,據此,本中心行政同仁已將問題彙整後,於114學年第2學期之第1次中心課程委員提案討論,決議:『本案應以「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惟有特殊情事,經各領域老師認定同意後,仍可採計抵免,前述,如有學生反應同一情事為何因教師不同導致抵免不同之情況,則由各組組長於組內進行組內會議後,由組長回覆疑義處理方式。』另本案續提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心會議提案決議後,決議:「一致同意通識課程之抵免,除考量課程領域內容、性質時否相似外(達80%以上),且需同時符合同等學制,才可採計予以抵免。」前述,經本中心行政同仁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後第一週檢示學生之申請抵免案件發現,公民組部分案件皆未依此決議辦理,惟考量尊重教師之專業度,中心仍先予以覆核通過,故請公民組組長再於組內加強宣導,如仍有其它疑義,再請公民組於下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提出討論。
二、議程:
提案一: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各學制之課程選修人數不足10人,是否停開課或維持續開課之班級,提請討論。
說 明:
1.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階段選課業已結束,經本中心同仁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查閱後,本中心未達開課準則之課程,如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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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班級 |
科目名稱 |
授課教師 |
學分 |
選修人數 |
上課時間 |
|
二技通識核心必修(桃園) |
人權法治與社會正義 |
施少棠 |
2 |
1 |
週二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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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二技通識核心必修 |
智慧綠能 |
張雅竹 |
2 |
0 |
週四11.12 |
2.續上述說明1,建請委員同意上述二門課程自開學第二週起停開。
3.本案依委員討論決議後,中心同仁將協助辦理後續學生辦理退選或轉班(應屆畢業生、延修生)事宜。
決議:
照案通過。
提案二:「116學年度通識五專學制、二專學制、日/進修部四技及日/進修部二技學制之課程科目表」(含3+2學制),提請審議。
說明:
1.「116學年度通識五專學制、二專學制、日/進修部四技及日/進修部二技學制之課程科目表」(含3+2學制),如附件一。
2.本校五專前三年之通識課程,依後期中等教育課程發展安排及調整,並為落實課程審查機制,定期/學年召開課程委員會議審查之;為提昇教師知能研習,鼓勵中心各組教師定期/學年召開小組會議交流,惟因近年數位科技逐步成為時代潮流,故如因特殊原因則可採遠距會議或線上群組交流;另為提昇教學品質,本中心依本校教學評量實施要點定期審視教師教學品質,以期符合本校學生及教育部要求。
3.本案業俟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通識日/進修部大學學制之興趣選修課程可放寬自102學年度入學學生之抵免學分及課程,基礎及核心必修課程則可放寬自105學年度入學學生之抵免學分及課程,如舊生之課程科目表與新生之課程科目表有所衝突時,需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及有利於學生之畢業權益優先採用之。據前述會議過案,同步修正各學制之通識學分規劃表單,並公告之。
4.有關日/進修部各學制各學年度核心必修修習範疇認列抵免對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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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學制 |
105-111 |
106-109 |
110-111 |
11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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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部 |
生活科技 |
生活科技 |
生活科技 |
資訊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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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進修部 四技學制 二技學制 |
民主社會與 當代公民 |
民主法治領域 |
公民意識/ 文明思維領域 |
公民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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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環境變遷與永續發展 |
環境保育領域 |
環境保育/ 生命科學領域 |
永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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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人生 |
生活美學領域 |
生活美學/ 心靈探索領域 |
生活美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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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 二專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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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識/文明思維 |
公民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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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育/生命科學 |
永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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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美學/心靈探索 |
生活美學 |
5.續上述說明4,如105學年度入學前學生之課程修習與106-116入學年度學生之課程修習有所有衝突時,則經中心主任依「本校通識核心課程領域之發展」及「有利於學生畢業權益」核示之。
6.各學年度學生仍先依通識教育中心公告之入學年度課程先行修習為原則,如欲特殊情事,則依上述說明3-5辦理。
7.通識各學制各領域之課程開設,則依通識教育當學年度公告為准則。
8.建請教務處於規劃招生前或實際招生完畢後,提供一份經教務處統籌後之下一學年度開班表單供通識中心排定新年度之各學系、科課程科目表使用,除可確保於該年度師資延聘任之困難外,亦可保障學生授課權益。
10.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續提中心會議討論。
決議:
照案通過。
提案三:本中心擬於115學年度第二學期起,依大學學制開課需求,增開設一門通識興趣選修課程,提請討論。
說 明:
1.本中心擬於115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增開設一門通識興趣選修之國際視野【英語文相關】領域課程,如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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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學制 |
開設學群 |
領域別 |
科目名稱 |
學分 |
年度 |
|
學院部 |
通識興趣 通必選 |
國際視野 【英語文相關】 |
實用科技英文 |
2 |
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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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遊電影文學 |
2 |
115 |
2.說明1之開課計劃書,詳見附件二。
3.本案業俟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其課程可放寬自102學年度入學學生之抵免學分及課程,如舊生之課程科目表與新生之課程科目表有所衝突時,需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及有利於學生畢業之權益優先採用之。
4.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續送中心會議審議。
決議:
修正後通過。
提案四:審查115學年度第一學期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應聘履歷及課程資料」,提請審議。
說明:
1.依教發中心114年1月9日公告,本校為提升學生就業力,鼓勵各單位引進業界師資參與教學並豐富教學內容,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依據前述要點第八條規定:『各教學單位應填具…「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應聘履歷及課程資料表」,並經所、系、科課程委員會審查後,送院課程委員會備查通過後,再據以辦理核銷相關事宜。』
2.依說明1,中心已於8月中公告,敬請擬於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專題講座之教師,需於開學第一週之週三繳交相關資料,以利中心協助辦理後續審查及提案事宜,前述彙整資料如附件三。
3.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依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決議:
照案通過。
提案五:因應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決議,調整並檢示115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安排之兼任教師授課增減,以藉此提昇教師教學研習能量,提請審議。
說明:
1.經本中心同仁統整截至115年9月14日止之學生選課申請單,少數兼任教師(如名單附件四)『黃鍾宇老師、洪煒峰老師及魏明治老師(魏師超收學生皆為應屆畢業生)』皆於選課滿班後,仍超收學生近約6-12人,前述,未依本中心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辦理,決議如下:因考量課程之多元性,且維護教師教學授課品質,故擬教師同意加簽對象以應屆畢業生為主,且至多以5人為限,惟特殊情事可依教師實際授課狀況予以適量增額加簽。如該學期未依本案之決議辦理,則中心將該學期之選課狀況送交課委會,以利課委會酌量是否調整次學期或次學年度之開班班級數。以免因學生人數錯估而導致班級開設與學生選課人數不符之情事風險。
2.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依決議辦理後續事宜。
決議:
本次先予以提醒並觀察115學年度第二學期本案說明1教師之加簽情況,如仍未改善則續提本中心課程委員會進行檢討。
提案六:因應114-116學年度英文教師退休及離職所遺課程之安排,提請調整並擬提聘專任英文教師之開缺課程需求,提請審議。
說明:
1.本中心自114學年度至116學年度,共計3位專任英文教師退休及離職,爰擬請中心課程委員會依實際教學需求及校務發展規劃,檢視並調整相關課程配置,據以研議115學年度專任英文教師開缺之課程需求。(如附件五)
2.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依決議續提中心教評委員會審議。
決議:
經委員討論並檢示課程調整後,建請依本校規定辦理英文專任教師徵聘事宜,依課程安排,建議開缺員額為2名,並續送中心教評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