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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資料

通識中心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5528(星期四)中午1210~下午1330

地點:通識教育中心會議室

主席:張主任婕                                紀錄:俞家凱

出席人員:張主任婕、段委員致成、劉委員冠麟、林委員修德、林委員熙中

列席人員:楊絜甯行政專員、潘昱妍行政專員

學生代表:五專應外語五甲王亭頤同學

一、主席報告:

()

提案一:

審視並修正「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英文課程學分免修辦法」乙案,提請審議。

  明:

1.本案依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國際處提案「修定本校英文能力檢定獎勵辦法」,經 校長裁示:『請本校通識中心依程序審視並修正「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英文課程學分免修辦法」。』,如附件一

2.有關語言能力CEFR之六項(A1A2B1B2C1C2)等級說明,如下:

等級

能力分級說明

A1入門

能理解並運用日常生活常見且與自己喜好有關的表達方式,能介紹、詢問、回答自己或他人相關的個人資訊,例如居住地、人際關係、擁有的事物等,在與他人緩慢、清晰的對話過程中,只能以簡單的方式來互動

A2初級

能理解與自己最貼近的生活環境所常用的表達方式與句型,例如基本的個人及家庭資訊、購物、地理環境、工作,能在例行性工作上做簡單而直接的日常溝通對話,也能夠用粗淺的詞語來描述個人背景與周遭環境的事物

B1中級

能理解在職場、學校、休閒場合所遇到的熟悉事物,在對應語言地區旅遊時能應付大部分的可能狀況,在針對自己感興趣或熟悉的事物能夠提出簡單的相關資訊,另外還可描述經驗、事件、夢想、抱負等意見及建議等簡易說明

B2中高級

能理解複雜文章段落中的具體和抽象主旨,可與母語人士進行自然且流暢的溝通對話,在廣泛主題的探討過程中可說出清晰、細節性的文字,且有能力針對特定議題闡述個人觀點意見與利弊分析

C1高級

能理解那些長篇文章或意義含蓄的廣泛訊息,可自然、流暢的表達自己的意見,且沒有明顯的詞窮反應,能在社交場合、專業學術場合上有效率的運用語言能力,對較深入的議題能產生清晰、有組織、細節性的文字表達

C2精通

能夠輕易理解任何訊息,並可將不同的口頭或書面上的資訊統整出摘要大綱、重新組織論點,且能夠有條理地提出意見表達,即使在複雜的場合上也能辨別出更深層的意涵

3.檢附各類各類英檢證照等級對照表,如下:

4.經查114學年本國大專院校公立技專院校之大一英文免修辦法/要點及英文學分數,分列如下

 

 

 

 

 

 

 

 

 

 

 

 

學校

課程名稱

學分

免修規定

多益成績

畢業門檻及補修學分規定

國立台灣科技

大學

英文字彙與閱讀()()

4

會考550
(
等同B1)

550分以上

中級

多益550

(免修後須補修高階英文課程)

英語口語訓練()()

4

英文高階課程4學分

4

需修

需修

國立台北科技

大學

英文()上、下

4

CEFR B2

750分以上

中高級

「校內英語能力畢業門檻鑑定考試」C 級分或 D 級分à約多益550

(不須補修)

英文()上、下

4

CEFR C1

880分以上

高級

國立台北商業

大學

英文()()()

6

CEFR C1

880分以上

高級

多益550

國際視野英語文

2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英語聽講練習()()

4

多益成績

500分以上

多益成績

500分以上

多益700

(不須補修)

英文()()

4

多益成績

600分以上

多益成績

600分以上

進階英文()()

4

多益成績

700以上

多益成績

700以上

國立台中科技

大學

英文

6

多益成績670以上

670分以上

中/高級

多益550

(不須補修)

專雅通識

(以系、科不同)

2

需修

需修

0

國立台中教育

大學

英文

6

CEFR B2

750分以上

CEFR A2-B2

各系、科自訂

(補修第二外語)

國立雲林科技

大學

英文溝通實務() ()

4

CEFR B1

550分以上

多益500

(補修菁英英文課程)

英文創作與發表()()

4

CEFR B2

750分以上

職場英文、英文相關

4

5.經查114學年本國大專院校公立國立台北大學及台灣師範大學之大一英文免修辦法/要點及英文學分數,分列如下

學校

課程名稱

學分

免修規定

多益成績

畢業門檻

國立台北大學

大學英文()()

4

多益成績

785分以上

多益成績

785分以上

多益600

(補修各系選修)

向度四:全球視野

2

國立台灣師範

大學

英文()()()

6

CEFR B2

750分以上

中高級

多益650

(不須補修)

綜合說明5:各校免修辦法多數以B2(750以上)為免修標準,免修後多數採補足學分方式(補修第二外語、高階英文、或各系選修)居多,不須補足者標準較高。

6.檢附「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英文課程學分免修辦法」,詳如附件二。

7.11555日與教務處同仁調閱114學年度入學新生,台北校區具有英文統測成績均分約78.6分/227(約為多益550分以上程度);桃園校區具有英文統測成績均分約68分/131(約為多益550分以上程度)

8.續上述說明7,惟114學年度第2學期英檢模擬考試,英文()550以上為台北校區137人、桃園校區31人;(114學年度第1學期英檢模擬考試,英文()550以上為台北校區143人、桃園校區36人、英文()台北校區則為169人、桃園校區34)。參考前列二組數據,若採550以上免修,將大幅影響英文一、二、三開課數量及各班人數估算作業。且此成績與調閱教務處所查核估計成績有所落差,建請審慎討論及多方檢示。

9.截至11556日左右,中心建議先行修正附件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英文課程學分免修辦法」(草案),條列如下:

(1)修正條文及現行條文,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三、本辦法所稱免修英文課程,係指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四技部「英文(一)、(二)、(三)」課程

三、 本辦法所稱英文課程,係指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五專部「英文()()」、二技部「英文」、四技部「英文(一)、(二)、(三)」與興趣選修國際視野領域之英文課程

修正等同大學四制英文分級課程範疇為免修課程。

四、 學生凡具有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得申請免修英文課程:

()持有效期內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 能力分級B2(各類英語文檢定分數以最新版CEF對照表為準)級以上之檢定考試成績單或證書。

四、 學生凡具有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得申請免修英文課程:

() 持有效期內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 能力分級C1級以上之檢定考試成績單或證書。

調整可免修標準。

五、學生提出申請免修英文課程核准後,須以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國際視野類別英語文相關興趣選修科目與學分數補足畢業學分數。

五、 學生提出申請免修英文課程核准後,須以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興趣選修科目與學分數補足畢業學分數。

調整免修後補足畢業學分採記課程。

六、符合免修英文課程資格之學生,應於入學時當學期加退選期間結束前持相關證明文件向通識教育中心提出免修申請,除特殊情況經專案簽准者除外,逾期恕不受理。通識教育中心彙整申請名單後,組成審查小組,並將審查通過名單送教務處

六、符合免修英文課程資格之學生,應於入學後第一學年上學期加退選結束之前持相關證明文件向通識教育中心提出免修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特殊情況經專案簽准者除外。通識教育中心彙整申請名單後,組成審查小組,並將審查通過名單送教務處。

調整免修申請方式。

(2)說明原及擬修正之英文免修辦法各檢定分數對照表如下:

原英文免修辦法各檢定分數對照表

 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全民英檢(GEPT)

劍橋國際英語認證(CambridgeMain Suite)

劍橋博思

職場英語檢測(BULATS)

雅思國際英語測驗系統(IELTS)

多益測驗(TOEIC)

托福測驗(TOEFL iBT)

C1 流利級

高級

CAE

ALTE Level 4

6.5以上

880以上

95以上

C2 精通級

優級

CPE

ALTE Level 5

7.5以上

950以上

擬改英文免修辦法各檢定分數對照表

 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全民英檢(GEPT)

劍橋國際英語認證(CambridgeMain Suite)

劍橋領思

職場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

雅思國際英語測驗系統(IELTS)

多益測驗(TOEIC)

托福測驗(TOEFL iBT)

B2

高階級

中高級

FCE

160以上

5.5

以上

750

以上

72

以上

10.本案業經中心英文小組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決議後,續送本次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議:

照案通過,續送中心會議審議。

提案二:115學年度起,有關本校五專學制通識英文()之課程架構調整及一致性,提請審議。

說明:

1.本案依英文組114-2-1會議決議辦理,有關本校五專學制通識英文()課程之架構調方向,建議及說明羅列如下:

(1)課程教學目標之銜接性:包含核心能力、語言技能(聽、說、讀、寫)配置,以及與前後課程之銜接性及課程大綱之一致性,確保學生英語能力循序提升。

(2)課程教材範疇與選用原則:明確界定教材使用及內容範圍,包括英文字彙、生活應用英文或跨域素養導向內容等,並說明教材選用標準、補充教材規劃學習資源。

(3)考試方式與評量機制:平時評量、期中/期末考試、口語報告、作業或線上測驗等評量方式之比例與實施原則,並檢視是否符合學生學習成效與課程目標。

(4)評分標準與學生學習支持措施:建立一致且明確之評分標準,避免各班級評分差異過大;另可討論補救教學、學習預警、英語能力落差輔導及多元評量機制,以兼顧學生學習需求。

2.本案依英文組114-2-2會議決議:

(1)因本案內容尚有諸多細節需再行討論,尤其課程目標之訂定、教材內容之遴選,以及評量制度之規劃,均攸關課程實施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實有審慎研議之必要。為使課程設計更臻完善,並兼顧教學方向一致性、教材適切性及評量公平性,擬再蒐集相關意見與建議,進一步整合各方看法後續行討論。爰此,擬於最近一期再次召開會議審議,俾利凝聚共識,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作為後續推動與執行之依據,以確保本案規劃周延並符合實際教學需求。

(2)有關教材使用部分:雖然現階段臺灣並無教育部正式公布「技職學校高職部英文教科書市佔率」的公開統計資料,但依各校教科書選用資料、技高英文教材能見度,以及技職體系教師普遍使用情形來看,技高英文教材市占較高的出版社,大致前三名為:龍騰文化、東大圖書及三民書局。為更符合國家推動之108英文課程綱要,故擬於最近一期再次召開會議前,請前述三家業者提供樣版書,供中心專任老師公開討論及酌參。

3.為顧及學生受教權利,並維持課程實施之穩定性與教學品質,因本次課程結構異動幅度較大,相關課程內容、教學目標及能力指標均需重新調整與整合,爰有必要就授課安排進行整體規劃。另考量五專四年級課程定位與大學部英文(一)(二)課程仍應有所區隔,以符合五專學制之培育目標及學生學習需求,課程內容與教學進度亦須具一致性與延續性。基於上述因素,為利課程銜接順暢、制度運作完整及後續課程推動之穩定,五專四年級課程於115學年度擬優先以專任教師統籌安排授課為原則。透過專任教師進行整體課程規劃與協調,除可提升教學品質與課程一致性外,亦有助於建立完整之教學架構與評量制度,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並強化整體課程成效。

4.本案業經11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英文小組討論決議後,決議如附件三,並將前述附件續送本次中心課程委員會審議。

決議:

照案通過,續送中心會議審議。

提案三:115學年度第2學期,本中心因應111入學年度五專企管系甲班之實際排課需求,擬增開設跨系五專四年級之英文()下課程一班,提請審議。

  明:

1.114學年度第2學期起,本中心陸續接獲五專企四甲同學反應,該班之英文()下,重修人數眾多。前述重修生於學期中因五專課程專業課程繁重,多次透過本中心向該班授課教師陳師進行課程教學度溝通,惟因尊重教師授課自主權,及同時顧及學生之修課權利。故本中心擬如114學年度第2學期因修習陳師該門課程未取得畢業學分數者達該班之二分之一學生人數,且人數達10人以上者,則本中心擬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增開五專四(英文四)下一門課程以供學生重修。

2.本案之班級開設時間,將依111學年度入學之五專企管系學生多數可修課時間為原則辦理,以利學生修課及課程安排。惟如於114學年度畢,經企管系助教協助調查後,應重修該門課程之學分數人數未達10者,則擬不陳請該重修班級,並協請系科宣導應修且尚未修畢該學分之學生,需於畢業前修畢該課程,以免因未取得該學分而延誤畢業期程。

3.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續提中心會議討論。

  議:

照案通過。

提案四:Ucan共同職能診斷結果, 115學年度通識各領域課程是否需調整其教學標的,提請討論。

  明:

1.檢附本案之相關資訊,如附件四。

2.依本案之附件二所提及之內容,探討問題如下:

(1)對於「UCAN 共通職能診斷之全校性數據」如何回應?(PR 值最低前3 名:

持續學習、人際互動、創新)?

(2)對於「共通職能養成之教學能量回饋問卷」的二維分析,如何回應?(第III

象限優先改善:創新、溝通表達。第IV 象限優化調整:持續學習、問題解決)?

(3) 對於「共通職能養成之教學能量回饋問卷」的學習經驗統計,如何回應?

(4) 是否調整課程與共通職能的對應表?

3.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續提中心會議討論。

  議:

經委員討論決議後,決議及報告檢核內容如附件。

提案五:攸關115學度起之大學部通識教育課程地圖,提請討論修正。

說 明:

1.114學年度校務自我評鑑待改善事項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之委員建議:通識教育及各系所(教學單位)建議可建立更直觀的視覺化課程地圖,標明各類別課程與職涯能力、公民素養的具體連結,幫助學生理解課程的定位與目標。

2.續上述說明1,檢附115學度起之大學部通識教育課程課程地圖修正草案,如附件五。

3.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續提中心會議討論。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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