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中心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中心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1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中午12時10分~下午1時30分
地點:通識教育中心會議室
主席:張主任婕 紀錄:楊絜甯、俞家凱、潘昱妍
出席人員:張主任婕、段委員致成、劉委員冠麟、林委員修德、林委員熙中
學生代表:夜四技企管三甲吳采諠同學
一、主席報告:
(略)
二、提案討論:
提案一: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各學制之課程選修人數不足10人,是否停開課或維持續開課之班級,提請討論。
說 明:
1.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階段選課業已結束,經本中心同仁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查閱後,本中心未達開課準則之課程,如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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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班級 |
科目名稱 |
授課教師 |
學分 |
選修人數 |
上課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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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通識核心必修 |
人權法治與社會正義 |
施少棠 |
2 |
6 |
週二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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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二技通識核心必修 |
智慧綠能 |
洪煒峰 |
2 |
0 |
週四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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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四技興趣通必選 |
生活彩繪技法 |
姜寶美 |
2 |
2 |
週二11.12 |
2.續上述說明1,建請委員同意上述三門課程自開學第二週起停開。
3.本案依委員討論決議後,中心同仁將協助辦理後續學生辦理退選或轉班(應屆畢業生、延修生)事宜。
決議:
提案二:「115學年度通識五專學制、二專學制、日/進修部四技及日/進修部二技學制之課程科目表」(含3+2學制),提請審議。
說明:
1.「115學年度通識五專學制、二專學制、日/進修部四技及日/進修部二技學制之課程科目表」(含3+2學制),如附件一。
2.另檢附114學年度「修進部二專學制、日/進修部四技及日/進修部二技學制之課程加構圖」,供委員考量修正或維持課程規劃之依據,如附件二。
3.本校五專前三年之通識課程,依後期中等教育課程發展安排及調整,並為落實課程審查機制,定期/學年召開課程委員會議審查之;為提昇教師知能研習,鼓勵中心各組教師定期/學年召開小組會議交流,惟因近年數位科技逐步成為時代潮流,故如因特殊原因則可採遠距會議或線上群組交流;另為提昇教學品質,本中心依本校教學評量實施要點定期審視教師教學品質,以期符合本校學生及教育部要求。
4.本案業俟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通識日/進修部大學學制之興趣選修課程可放寬自102學年度入學學生之抵免學分及課程,基礎及核心必修課程則可放寬自105學年度入學學生之抵免學分及課程,如舊生之課程科目表與新生之課程科目表有所衝突時,需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及有利於學生之畢業權益優先採用之。據前述會議過案,同步修正各學制之通識學分規劃表單,並公告之。
5.有關日/進修部各學制各學年度核心必修修習範疇認列抵免對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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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學制 |
105-111 |
106-109 |
110-111 |
11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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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部 |
生活科技 |
生活科技 |
生活科技 |
資訊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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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進修部 四技學制 二技學制 |
民主社會與 當代公民 |
民主法治領域 |
公民意識/ 文明思維領域 |
公民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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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環境變遷與永續發展 |
環境保育領域 |
環境保育/ 生命科學領域 |
永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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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人生 |
生活美學領域 |
生活美學/ 心靈探索領域 |
生活美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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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部 二專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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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意識/文明思維 |
公民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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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育/生命科學 |
永續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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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美學/心靈探索 |
生活美學 |
6.續上述說明4,如105學年度入學前學生之課程修習與106-115入學年度學生之課程修習有所有衝突時,則經中心主任依「本校通識核心課程領域之發展」及「有利於學生畢業權益」核示之。
7.各學年度學生仍先依通識教育中心公告之入學年度課程先行修習為原則,如欲特殊情事,則依上述說明4及5辦理。
8.通識各學制各領域之課程開設,則依通識教育當學年度公告為准則。
9.建請教務處於規劃招生前或實際招生完畢後,提供一份經教務處統籌後之下一學年度開班表單供通識中心排定新年度之各學系、科課程科目表使用,除可確保於該年度師資延聘任之困難外,亦可保障學生授課權益。
10.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續提中心會議討論。
決議:
照案通過。
提案三:「115學年度通識五專學制、二專學制、日/進修部四技及日/進修部二技學制之課程科目表」(含3+2學制)之課程與核心能力對照訂定及修正,提請審議。
說明:
1.本中心之通識教育課程理念旨在以「公能弘毅」校訓為精神總指標,以學校二大培育目標「專業素養、品格素養」及五大核心能力指標「創意創新、社會關懷、實務技能、自我管理及數位化」為指導原則,並依前述規定提案至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中心課程委員會審議決議通過,故訂定通識六大核心能力指標「環境教育、國際宏觀、社會倫理、品味鑑賞、問題溝通、語言思辯」,惟為符合國際發展趨勢,本中心之仍採取滾動式修正及調整,據此,建請委員審議115學年度起是否需修正。
2.檢附通識教育「五專學制、二專學制、日/進修部四技及日/進修部二技學制之課程科目表」,如附件二。
3.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後,訂定及修正各學制之課程及六大核心能力指標對照表。
4.本案經中心委員討論決議後,續提中心會議討論。
決議:
經委員討論決議後,無需修正。
提案四:修正「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提請審議。
說明:
1.為顧及學生學習保障及教師授課品質,並有效提昇學生於畢業前可順利修畢通識核心課程之目標,故建議修改「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以利促使本校本土語之選課作業,更加完善及健全。
2.檢附「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三。
3.本案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是否修正後,續辦理後續事宜。
決議:
照案通過。
提案五:審查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應聘履歷及課程資料」,提請審議
說明:
1.依教發中心114年1月9日公告,本校為提升學生就業力,鼓勵各單位引進業界師資參與教學並豐富教學內容,特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依據前述要點第八條規定:『各教學單位應填具…「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應聘履歷及課程資料表」,並經所、系、科課程委員會審查後,送院課程委員會備查通過後,再據以辦理核銷相關事宜。』
2.依說明1,中心已於8月中公告,敬請擬於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專題講座之教師,需於開學第一週之週三繳交相關資料,以利中心協助辦理後續審查及提案事宜,前述彙整資料如附件四。
3.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討論決議後,依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決議:
照案通過。
提案六:有關本中心國文、英文及公民涵養之各領域之課程授課大綱、評分準則,是否各組(含領域)需有具體共識,提請審議。
說 明:
1.本中心於113學年度起陸續接獲本校學生反應:「修習課程名稱相同/領域相同,但課程大綱及教師評分卻有極大差距」,經中心同仁查閱,實有前述情事産生,詳如附件五。
2.續上述說明1.如經本會決議討論後,倘若有具體共識,則續送中心會議審議,待審議結果後,敬請各組組長統籌將最新資訊公告於各組群組(含兼任教師)。
決議:
經委員討論決議後,本案因涉及層面較廣,故擬由各組組長先行與組內進行討論後,並據此續送中心會議討論。
提案七:檢討114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申請抵免)流程執行狀況,釐清問題點並建請委員經討論後,提出有效之改善方案,以提升學生選課體驗、行政效率及減少教師們於開學第一週産生開/減班問題。
說 明:
1.本校四技學制修習日/進修部修習分級課程之大學國文學(一)及英文(一)(三),是否可同意學生經由授課教師/組長同意後,由各組組長協助學生更換班級?
2.經統整截至114年9月12日止之學生申請抵免文件,有多項皆不符「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第六、七條」,但部分教師(含專/兼任)皆予以認列簽名,故建請委員們討論是否以上述辦法之第十三條辦理?
3.經統整截至114年9月12日止之學生選課申請單,部分教師(含專/兼任)皆於選課滿班後,仍超收學生近約20-30人,恐因其溢收學生導致違反「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之法規,故建請委員們討論如經滿班且已接獲行政同仁提醒仍未改善者,是否應有相對因應措施,可免影響學生受教權或其他教師之教授權益?
4.於選課第三階段接獲教務處江組長來電,其接獲教育部來文,內容主述請本校回覆關於五年制專科部之原住民學生該如何輔導,前述情形為該本土語言課程未達開班人數,本中心接獲教育部調查,僅低於10位學生有意願選修,故建請委員共商其配套措施?
5.本中心於114年9月15日接獲教務處進修部來電,近期接獲進修部學生,其因於雙校修課,故擬以專案方式申請於學期間至它校修課,並於取得學分後,分送至專業系、科及通識中心認列抵免所修習課程及學分,故建請委員們討論是否可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第四條」辦理?
6.綜合1-5之問題,如經本會決議討論後,倘若有具體共識,本中心將依決議辦理,並敬請各組組長統籌將最新資訊公告於各組群組(含兼任教師)。
決議:
經委員討論決議後,本案因涉及層面較廣,故擬由各組組長先行與組內進行討論後,並據此續送中心會議討論。
提案八:因應本校選課系統尚不完善之軟/硬體情況,中心該如何有效解決滿班後之大量的紙本加退選作業,提請審議。
說明:
1.經統計近幾年之學生選課申請單,每學期行政同仁約接獲1,000-1,500張之加/退選單及學生報告書,此狀況除嚴重造成行政同仁之作業負擔外,也造成老師們因面臨較特殊狀況之學生,有難以婉拒之困擾,雖中心已向教務處反應多年,但至今仍未果,故建請委員們討論如經滿班者,是否有相對因應之人工智慧選課機制(選課授權碼/班級溢收學生比例),以免持續每學期皆産生此窘況。
2.續上述說明1.如經本會決議討論後,倘若有具體共識,則據此同步增修「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並續送中心會議審議,待審議結果後,敬請各組組長統籌將最新資訊公告於各組群組(含兼任教師)。
決議:
經委員討論決議後,本案因涉及提案七,故待中心會議決議後,再行考量是否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