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處務會議(114.05.07)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總務處
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14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10:00
地點:總務長室
出席人員:孫組長揚恩、江組長志雄、陳組長莉玲、劉組長碧芬、
陳組長信宇、王組長川銘
主席:李總務長俞麟 記錄:沈慧敏
壹、確認上次(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會議紀錄:確認。
貳、報告上次會議主席宣達、各項決議、臨時動議、工作協調之執行情形
【主席宣達】
一、 人事行政總處「運用勞務承攬調查表」每季填報1案,將簽請校長裁示收文單位及辦理方式。
執行情形:本案校長裁示由總務處收文填報。
參、主席宣達事項
1.有關產學合作管理費之行政人員工作酬勞,前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處務會議(113/3/26)已宣達將提撥定額作為績效獎金(不列入各組分配),由總務長視同仁優良表現、特殊工作績效給予獎勵。113年績效獎金部分經觀察同仁平時工作態度與整體表現,已提撥15,000元,獎勵4位同仁。為擴大激勵同仁,未來各組組長可於平時考核、年終考核,敘明同仁優良表現、值得獎勵的具體事蹟,將綜合考量擇優頒發績效獎金,以茲鼓勵。
2.今年系所評鑑分二校區辦理,5/6桃園校區、5/8臺北校區,有關校園環境整潔、公共設施設備,請加強巡檢機動處理。
3.校安中心通報學生竄改冷氣卡點數,協請總務處提升冷氣卡機及卡片安全性1案,請綜服組洽廠商評估冷氣卡升級安全性之方案,或思考改進措施。
4.114年度實地稽核自5-10月實施,查核時間9-12時、14-17時,請事務組、營繕組、綜服組配合稽核人員提供受查資料。
5.海報架常因活動單位自行移動,造成空位、架腳突出、大小不一等不甚美觀情形,請經管組加強每日巡視處理。
6.目前球場已整修完成,為避免球場地坪受損,已請體育室製作告示牌。另考慮工程或運送報廢品,車輛進入校園作業需求,請承辦人員務必告知廠商配合入校動線,或在場監督指揮。
7.為行銷本校校園紀念品,本處已於圖書館臨操場側之玻璃櫥窗展示NTUB運動服飾,近日接獲家長詢問有關校園紀念品品項及如何購買,請經管組思考於該處張貼QRcode,並請廠商酷樂網適時更換展示品項。
8.夜間或假日校園設施(設備)之緊急處理1案,目前係由保全或校安人員巡檢通報,如負責同仁不便到校處理,又屬簡易操作,可請校安中心代為處理。
9.113-2校長有約學生提案-線上申請修繕系統之追蹤與回報建議1案,查修繕系統之「修繕物品」係依所在空間由系統電郵通知該空間管理單位處理,惟多數處室窗口人員未落實收件、更新處理進度,致系統仍有懸掛已久的案件。本處已於114/4/11電子郵件周知各單位上網查看並更新所屬案件進度。總務處部分,請各組派員定期查看案件並回應處理進度。另系統改版需求因流程條件各組看法不一,已提本次會議「工作協調」討論。
肆、各組工作報告(略)
伍、提案討論(無)
陸、臨時動議
1.綜合業務提:建議桃園校區「其他公共空間」之收費方式(攤-1,000元/每時段),比照臺北校區「五育樓B1梯廳等攤位」計價(攤-1,200元/天)。
主席裁示:同意比照收費,請綜服組依程序修正。
柒、工作協調
1.修繕通報系統改版需求
(1)請確定系統主責單位:前經各組指派人員參與114/2/18系統需求討論(事務組-黃偉峻;營繕組-李健安、楊修毅;綜服組-鄧洲村、蕭志忠;經管組-曾建達),惟至今相關需求流程各組看法仍無法一致,為利資網中心修改程式,宜指派系統主責單位,由其統合需求。
(2)請確定報修受理單位
協調結果:
(1)主責單位:事務組、營繕組、綜服組等3組組長(可另指派所屬人員參與),秘書為系統連繫窗口,彙整本案需求。
(2)本次討論主要釐清如下,其他相關需求內容再與資網中心訪談:
a.受理單位:先由「空間管理單位」收件
a-1.可自行處理->回應「處理情形」
a-2.無法自行處理->轉件予受理單位(依報修項目區分)
*「報修項目」-「受理單位-2」對應表,會後整理提供資網中心
b.增加「轉件」功能:針對「空間管理單位」無法自行修繕項目(空調冷氣、照明、房屋建築、資訊講桌…),須至請購系統取得請購單號並填入系統(同時提送紙本修繕單),經系統檢核通過始能移轉至「受理單位-2」,由其接續處理並回應「處理情形」。
2.校外單位於夜間或假日借用行政會議廳,如遇資訊講桌、冷氣等設備問題,因應方式為何?
協調結果:
(1)事先告知校外單位可於使用場地前,派人到場學習設備操作,或另費請本校工讀生支援操作事宜。
(2)校外單位與本校合辦活動者,可由本校單位派人支援操作設備。
3.本處工友將於6月退休,未來公文遞送分工方式?
協調結果:1週5天由各組輪值1天(綜服組除外),派人或工讀生支援,工作內容包括:遞送公文、至秘書室公文櫃(行政大樓2樓)取回本處公文並分送至各組、整理影印室等。
捌、散會(12:00)